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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手 第214节

  蒋万顺的党性、个性,他都不了解。

  只是从宪兵分队分析,以高桥丰一办事的谨慎,如果蒋万顺已经投降,他们之间的接触,会这么容易被地下党知道么?

  路承周正在思虑时,突然被楼下的嘈杂声打断。

  不知何时,茶楼下面的空坪中,已经聚集了两群人。

  两群人中,各派了一人,准备“单挑”。

  路承周眉头蹙了起来,英租界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混混儿的。

  一旦聚众滋事,马上会被巡捕驱散,情节严重的,直接会带回巡捕房。

  海沽的“混混儿”是有了名的,和北平的流氓地痞、泼皮无赖不是一个路数。

  北平的黑道儿人物之间进行火并往往搞得轰轰烈烈,要么双方约好个场子,一般都是人迹罕至的角落,比如北海夹道、天坛的南墙根儿等地。

  这种火并有点儿像古代打仗,双方人马各占一边,各出一员大将“单挑”,是比试拳脚还是动刀子玩命全凭事先的约定,双方都会遵守规则,这和欧洲中世纪的决斗颇为相像。

  当然,也有打群架的时候,双方数十人各执器械一拥而上,真刀真枪真往死里招呼,打死个一两口子是常有的事,当一方“认栽”了,另一方则表现出一种难得的大度,主动出钱给死伤者以抚恤,双方握手言和,从此败的一方不再“乍刺儿”,胜的一方也绝不挟胜欺负人。

  海沽的“混混儿”可不是这样,他们也是有帮有派,同样也是打架不要命,但表现形式比较独特。

  他们也是斗狠,但不是对别人狠,而是对自己狠。

  比如说,有人要到别人的地盘混饭吃,走到人家地盘,把头抱着,夹着裆,何你拳打脚踢,绝对不叫喊一声。

  甚至,嘴里还要喊着:舒坦,太舒坦了。

  如果来者喊了痛,叫了饶命,就当输了。

  否则,打人者一旦停手,以后就只能给别人一口饭吃。

  今天下面的场景,路承周一看,就是两伙混混在斗狠。

  左侧一方当先之人,掏出一把牛角小刀,提起衣服,在大腿上就是一刀。

  不管血流如柱,依然面不改色。

  他昂首望着对面一男子,这就是海沽混混儿的比试,如果对方认怂,以后这一片,就是他的地盘了。

  但是,对面的男子,并没有被吓退。

  只见他拿出一把锋利剃须刀,右手拿刀,伸出左手竖起食指。

  就像削萝卜似的,几刀下去,将食指削得只剩了骨头。

  末了,还在这食指根部环绕一刀,将不规则的皮肉削平。

  当他的食指露出骨头时,对面腿上插刀的男子,脸色就开始变了。

  他可以给自己来一刀,但绝对不敢,将腿上的肉,一条条割下来。

  特别是最后那一下,对面的男子面不改色,而他早就胆怯。

  路承周坐在楼上,看得不是很真切,在男子削肉时,他特意走下来看新奇。

  “贾连振,算你狠。”

  腿上插刀的男子,抱了抱拳,带着手下的人惭愧而走。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七成利

  这种自残,能做到面不改色,倒也算一号人物。

  但是,这样的伤残,在宪兵分队的刑讯室,不值一提。

  但在市面上,这样的斗狠,让人触目惊心。

  这个叫贾连振的,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也算难得。

  “弟兄们,以后大红桥码头,就是咱们吃饭的地方了。”贾连振举着只剩下骨头的左手,朝身后的人群,得意地笑着说。

  他的个子不算高,但此刻,举着血淋淋的左手,血水把衣袖都浸透了,像根红蜡烛似的。

  “削手指不算什么本事,有本事把鸡巴削掉。”路承周在旁边,突然说道。

  刚开始,贾连振的行为,确实让他很吃惊。

  但是,很快他就看出了端倪。

  路承周在刑讯室,见过很多人受刑,意志再坚强的人,削自己肉,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他还真没见过。

  再说了,贾明削的还是食指。

  所谓十指连心,指端的神经很敏感,削掉食指,却面不改色,其中必有蹊跷。

  这种违背常理的事,自然引起了路承周的好奇。

  他敢断定,这个叫贾连振的,一定用了什么手段。

  这种斗狠,讲究的是对自己狠。

  如果耍了手段,是极不光彩的,也是被人瞧不起的。

  “这位朋友不服?”贾连振听到路承周的话,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望着路承周冷冷的说。

  这个时候,正是他的威信达到顶峰之时,路承周突然在旁边在风凉话,他必须马上让路承周心服口服。

  而那个腿上有刀的男子,听到路承周的话后,也停了下来。

  他的刀子还没有拨,路承周的语气,似乎要替他主持公道。

  此男子叫甘德钧,虽然性子直,但并不蠢。

  路承周的话,点醒了他,贾连振赢的似乎不太光彩。

  “我只是为他不值罢了。”路承周指着甘德钧,意味深长的说。

  贾连振的恼羞成怒,让他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没错。

  “此话何意?”贾连振脸色一变。

  他确实用了计谋,只是没想到,会被人看出来罢了。

  他眼睛乱转,又看不透路承周的身份,额头上已经急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你是吃了止痛药,还是打了麻醉剂?”路承周缓缓的说。

  贾连振一听路承周此话,脸色突然大变。

  他为了争大红桥码头这片地盘,确实用了巧。

  他自认为,绝对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也不会有人想到。

  这是上次他在医院动手术,打了针麻醉剂后,发现在身上动刀子,一点也没感觉。

  没想到,今天第一次用,却被路承周识破了。

  如果被人知道,以后他一辈子都不能当混混儿了,大红桥码头也得拱手让出。

  “不知这位朋友尊姓?怎么称呼?”贾连振走到路承周身边,低声说。

  他希望,这件事能与路承周私下解决。

  如果路承周将此事张扬出去,他的手指不但白削,下半辈子都没脸见人了。

  这种事,必须埋在心底,当作永远的秘密。

  “姓路,道路的路。”路承周淡淡的说。

  “姓路的,大爷我头冲东,脚冲西让你打,大爷我叫唤一声算白玩。”贾连振突然发狠,使出了混混儿的经典招式:挨揍。

  打死人要吃官司,没打死,就得认输。

  按他们的规矩,挨打不许还手,不准出声呼痛,这叫“卖味儿”。

  倘若忍不住,口中迸出“哎呀”两字,对方立时停手,这人便算“栽”了,从此赶出锅伙,丧失当混混的资格。

  但破口大骂的不在此例。

  混混们有机会随同打架,都是本着“不肤挠不目逃”的精神,勇往直前,争取胜利。

  有人用刀剁来,应当袒胸相向;斧把来打,用头去迎,以示毫不畏惧;如果后退或用武器去搪,虽然当时不会被训斥,以后也会被贱视,成为终身笑柄。

  贾连振突然大吼,也是想转移注意力。

  腿上还插着刀的甘德钧,又转了回来。

  如果他与路承周搭上话,刚才的事肯定要穿帮。

  “我不太喜欢打人,倒是喜欢打枪。如果你喜欢吃花生米,我可能送一粒给你。”路承周突然拿出手枪,在手里把玩着。

  “原来是吃官家饭的。”贾连振脸色再次一变,他们混混儿的招数,在官府中人面前,是没有用的。

  混混儿的规矩,只能在混混儿的圈内有效。

  遇到吃官家饭的,他们就要矮一头。

  如果被路承周打死,他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剃须刀正好还在,是将自己的命根削下来,还是吃我一粒花生米,自己选吧?”路承周冷冷的说。

  路承周在英租界,必须依法行事。

  但在市区,他有特务证件,哪怕真杀了贾连振,也不用负责。

  贾连振的行为,他还真瞧不起。

  贾连振很是为难,他再想斗狠,也不会跟官府中人斗狠。

  况且,路承周手里有枪,一看就是他惹不起的那类人。

  再说了,他也确实用了巧,如果真的没打麻醉,想做到面不改色,根本不可能。

  “路先生,能否借一步说话?”贾连振没有了刚才的气焰,低声下气的说。

  “这种事,有什么好说的?你是自己向这位兄弟承认?还是我说出来?”路承周指着甘德钧说。

  “贾连振,你是不是搞了什么鬼?”甘德钧大声说。

  “甘兄,以后大红桥码头归你,贾某从此以后,不踏足此地一步。”贾连振突然朝甘德钧抱了抱拳,转身离开了。

  他手下的那帮兄弟,原本以为找到了一个吃饭的地方,结果贾连振突然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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