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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万里尽汉歌 第867节

谟葛失人的作死给了齐军成事的大前提,一些事儿,尤其是在战场上的事儿,真的要看运气的。

实际上,呼延灼与史文恭也只是凭着小心努力的避开谟葛失人的营地,心中也都存着如果遭遇战不可避免的到来,就也只能挥军迎上冲杀。

别看是一个王庭,青年壮勇又能有多少,还能敌得过七千多马军吗?

只是这么一来,他们就算能扫平谟葛失人的王庭,也必难将其王庭内的贵族一扫而光,尤其是白水王达呼里咄鲁。他若是跑掉了,呼延灼他们的打算就难见成效了。

但机会是对等的。谟葛失人的自大让齐军发现与被发现之间的可能性变得对等,五层的把握,那还有甚个不能去做的?

冒险几乎是战争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节,领兵将领的每一个决定,其实都会或多或少的带有这种性质,而这也是对一个将领自身军事才干的最直接考验。

胆子太大,胆子太小,或是运气太差的人,都会在这中考验中被淘汰出局。就像那李广,便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不讨论李广的真实军事才能,就说他被汉武帝重用了四次,结果两次遭遇匈奴的主力部队全军覆没,其中还有一次被生擒,其余两次都是没立尺寸之功。这样的将领忒是命衰。

可战争就是一个讲最后结果的事物,只以成败论英雄,并非被淘汰的人就都是没能力的,可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要认清楚这一点,这对于将领而言,许是比战事本身还要残酷的一个事实。

不然怎会有那么一句话:胜败乃兵家之常事也。真的是这样吗?这里头本就充满了将兵之人对自身命运的无奈和自嘲,甚或可说是一种变相的心理暗示和自我安慰。

第八百一十九章 梦醒时分真分外残酷!

谟葛失王庭。

被天祚帝册封为白水王的达呼哩咄鲁正美美的睡着大觉。半点都不知道自己的身边已经隐藏着一头致命的饿狼!

达呼哩咄鲁近来日子过的非常舒心,就像是有人投喂伺候的滚滚,坐在家里都有肉馅饼从头顶落下,这滋味别提是多美妙了。

虽然这般代价是一个个小型部族的崩溃。

但这干他何事?

谟葛失部也是传承过百年,总人口达十万人的大部族,自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聚集在一处生活。当年在阴山以南时候,谟葛失部就已经散出了许多分支。那一代代首领不可能只一个儿子,或是兄弟,或是子嗣,交付以一定的势力,分割出去,成为谟葛失部的分支,这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千百年来的规矩。

就是后世的蒙古大帝国都免不了此事。

这些分支也是谟葛失的一员,但是在达呼哩咄鲁的眼,他对这等分支的掌控力端的太弱了。

因为辽国的存在,身为谟葛失部的族长,达呼哩咄鲁与这些分支的关系,更多是民国时期的大军阀与小军阀的关系,而绝不是一个体系里的主上与臣属的关系。

达呼哩咄鲁很想改变这一切,历经了河套一战的失败,他迫切的需要强大起来。因为他有一个埋在心底里始终不曾对外人开口说的愿望——有这一日能重回祖地白水泺。

白水泺就是后世已经成为一季节性湖泊的黄旗海,它还有个名字叫鸳鸯泺,四周环绕着低山、丘陵、台地。后世时候,这里是一片黄茫茫大沙滩,可在如今时代,白水里的岸畔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平阔草原,周遭芦苇丛生、水草丰美、水鸟翔集、牛羊成群,是谟葛失人百多年里繁衍生息的乐土。

如今总人口过十万的谟葛失人,就是从白水泺一点点繁衍生息来的。当初达呼里咄鲁上了天祚帝这艘要沉下去的船,将部落最强壮的成年战士都带走了去。部族也随着天祚帝势力的复起,走出了阴山南,进到了京道西部草原。

达呼里咄鲁的决定为谟葛失人大大扩张了生存空间,但有一得就要有一失,谟葛失人后路空虚,失去了自己百多年生活的故土,与乌迪里人等阴山室韦诸多族群一样离开了先前的家园。

但达呼里咄鲁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忠诚于契丹人是整个谟葛失人的意愿,而且阴山以南的大草原虽然肥美,气候环境也胜过现在的这地方许多,但那里太小了,地理位置又太关键了。随着局势翻转,汉儿们崛起,阴山室韦早晚会成为汉人攻击的目标。这点在齐军攻破西夏,陆谦使田虎军和正黄旗联,全力剿杀李察哥部【向北败退的党项残余势力】后的举措便可以看出一二。

等到李察哥的残兵败将被杀尽,其人下落不明之后,汉儿的兵锋就触到了阴山室韦各部,就已经叫他们感觉到了威胁。

襄助天祚帝虽然是一个有些盲目的决定,但是在阴山室韦后背受到威胁,而女真人又大败而输时候,这个决定却并非全无一点计较的,甚至是不失为一个破解危局,让部族走向新生的妙策。事实正是这个决定为阴山室韦解决了致命的威胁,他们拥有了新的大片的草原牧场,也拥有了全新的政治地位。

达呼里咄鲁在睡梦想的都是如何安抚新增的牧民,强大谟葛失部的实力,乃至在临潢府的地位。

这可不是什么小事儿,这关乎着整个北辽的政治稳定。

能够执掌一个过万帐的谟葛失部,达呼里咄鲁也不是个鲁莽之人,迅速适应了北辽高层的政治博弈,虽然免不了交了一些学费,但现在他已经像模像样了。他清楚谟葛失人永远成不了契丹人,那么想要保持谟葛失人的地位,就只能让部族尽可能的强大。

睡梦的达呼里咄鲁仿佛又一次回到了白水泺……

……

草原上寂静的很,一片漆黑,只有点点篝火在闪着亮光。

男人的鼾声此起彼伏,牛羊马也全都陷入了沉寂。

所以,没人差距到就在他们的身边,一支磨刀霍霍的陆齐马军,已经在枕戈待旦了。

“弟兄们且听好了,都用毡布包好马蹄,快快。”

“你这粗胚,叵耐恼人。裹个马蹄兀能让马惊了,忒是无用。”

“兀个再敢这般笨脚,我先杀了他……”

“休管那些,只把副马留在原处。”

“口粮水袋全都放下。轻装上阵,只管厮杀。”

短暂的混乱过后,待各部准备妥当,呼延灼遣派史恭引兵两千先行,绕道去往王庭北路。待过了大半时辰,他自也不再耽搁,传令启程去。

待到天色蒙蒙亮时,呼延灼部就那么一点点向王庭靠近,待距离王庭还有五六里,就看朵火花在北天绽放。双鞭将知道,这是史恭引兵抵到也。

当下一声大喝,也不再小心谨慎,翻身上马,沉闷的马蹄声立刻响起。

前方,谟葛失人的营地隐约可见,距离并不算近,可对骑兵而言却又近在咫尺。所有将士都斗志昂扬信心十足,将军英明,带着他们摸到了敌人鼻子底下,鞑子且都毫无察觉。有心算无心,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这一仗稳了。

而作为一名士兵,能经历如此的战事,这可不整是他们应该感到庆幸和幸福的事情么。

所有的疲惫在此时皆都不翼而飞。

只有热血在心头涌动,沸腾,还有那不由自主的从心底里升腾起的暴虐情绪,在不断的冲击着他们的理智。对于草原上的鞑子,那不需要怜悯,任何一个拿着刀弓的人,无分老弱男女,全都该死。

呼延灼心头也全是炙热。

男儿就当建功立业。他在赵宋白白空费半百年华,如今气血精力已见衰竭,不趁着还能动弹之际捞取功劳,为祖辈扬名,为子孙谋福,那要等到他骑不得马握不住鞭了,只在脑子里去想那金戈铁马么?

何况这一次的作战,一切因果都是他与史恭与耶律余睹拼出来的,这个大好会是他奋斗出来的。领着不及敌人成的兵力搅得辽人焦头烂额,现在更可以对北辽一柱石的谟葛失部王庭展开偷袭,这是他领兵才能最直接的体现,也可以是他呼延灼今生的骄傲。

谟葛失人已经警醒,奔雷一样的马蹄声已经传进了他们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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