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国之富甲天下 第148节
晚餐虽然没有了塞斯佩德斯等人,但还是非常丰富,塞斯佩德斯本来准备晚上弄一个篝火晚会嘛,所以各种食材丰富得很,古巴烤肉可是很有名的,所以晚餐就是烤肉,搭配着新鲜的海鲜和水果,在斯普林菲尔德可吃不到。
有了烤肉和海鲜,美酒肯定也少不了,看样子塞斯佩德斯是早有准备,李牧决定不住在圣地亚哥,而是住在军营里,下午的时候塞斯佩德斯派人给李牧送来了整整三大车的美酒,全部都是享誉全球的朗姆酒。
李牧这会儿才知道,原来朗姆酒的原产地就是在古巴,古巴朗姆酒是由酿酒大师把作为原料的甘蔗蜜糖制得的甘蔗烧酒装进白色的橡木桶,之后经过多年的精心酿制,使其产生一股独特的,无与伦比的口味,从而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了广泛的欢迎。
塞斯佩德斯给李牧送来的朗姆酒肯定都是精品中的精品,李牧对酒的了解不多,没喝过太多好酒,喝不出有什么特殊,本杰明和乔治·杜威他们却都是酒经沙场的老将,几乎是闻到朗姆酒香味的一瞬间,这两个酒鬼就迫不及待的举起酒杯。
马汉虽然没有那么急迫,但举杯的速度也不慢。
把酒杯里的酒一口干掉,本杰明闭上眼睛回味了好一阵子才缓缓睁开眼一脸陶醉:“真是无与伦比,只有在古巴,才能喝到如此美妙的朗姆酒,这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享用它。”
乔治·杜威也陶醉,看着严顺和两名枪手吭哧吭哧抬过来一个巨大的橡木桶,乔治·杜威吃惊:“里姆,你到底弄到了多少?”
“不多,像这样的桶,大概有三百个——”李牧轻描淡写。
三百个!
足够开一个酒庄了吧——
第204章 个人卫生很重要
朗姆酒其实就是用甘蔗汁酿造的烧酒。
朗姆酒并不是古巴共和国的特产,在安的列斯群岛,哥伦比亚,洪都拉斯以及墨西哥等等很多地方,都生产这种口味独特的烧酒。
朗姆酒的制作过程都差不多,都是用制糖甘蔗糖蜜经发酵蒸馏获得的,古巴共和国的朗姆酒之所以享有盛誉,是因为古巴共和国生产的朗姆酒清澈透明,具有一股愉悦的香味,这是古巴共和国朗姆酒生产过程的一个特色。
下午塞斯佩德斯命人送来朗姆酒之后,初雪就让严顺把酒送进地下酒窖,结果打开酒窖之后,严顺发现这个地下酒窖的空间大的超乎寻常,光是那种装满美酒的橡木桶就有三百多个,大多都是容量为五百升的大型橡木桶。
三百多个五百升,粗略估计最少有十五万斤,年份基本上都在十年以上,更久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半个世纪前,这对于爱酒之人来说,简直就是个天堂。
李牧没事的时候也喜欢喝一杯,但仅仅是浅尝辄止,绝对不会贪杯,所以李牧对于酒,并没有特殊的感情,现在意外找到这么多美酒,当然要拿出来和大家分享,只有遇到真正的爱酒之人,这些酒的存在才有意义。
“十五万斤——天,里姆,能不能给我来一桶,我要倒在浴缸里,晚上就睡在里面——”本杰明的两眼发直,仿佛已经置身于朗姆酒的海洋中。
“啊,我的要求不多,每天工作完成能来喝一杯就行,当然了,里姆你一定要给弄一桶,可以让我在睡觉之前也能喝一杯。”乔治·杜威的要求不高,区区一桶,对于李牧来说不在话下。
马汉不说话,但眼中的渴望一点也不少,对于真正好酒的人来说,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机会难得,这么好的朗姆酒,在美国很难买到,纵然是有,价格也让普通人承受不起。
“放心吧,待会我给你们每人弄一桶回去,临来的时候咱们说好了,有好东西要分享,所以等货船回去的时候,每人都可以送一些回家,这是咱们在古巴的第一个收获。”李牧大方,这么多酒李牧肯定喝不完,斯普林菲尔德还有个威尔呢,这么好的酒,一定要弄点回去让威尔尝尝。
“万岁——”本杰明三人异口同声欢呼,李牧的安排实在是太周到了,让人无法挑剔。
有了朗姆酒作为开胃酒,接下来李牧的这个草案就很顺利的获得通过,和李牧预想中的一样,乔治·杜威和马汉并没有对卫生问题有充分认识,本杰明对此甚至有点反感,但看在朗姆酒的份上,他们都没有提出异议。
“别小看了卫生问题,对这个问题要提高重视。”李牧再次强调,顺口解释下疾病的传播原理。
关于个人卫生和疾病的关系,二十一世纪已经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但在十九世纪,并没有多少人认为这两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关于细菌的研究,大概从二百年前就已经开始,1683年,安东·列文虎克最先使用自己设计的单透镜显微镜观察到了细菌,但一直到十九世纪晚期,路易·巴斯德和罗伯特·科赫才指出细菌可导致疾病,在此之前,人们认为细菌是“原生生物”,甚至细菌这个名字的含义是颇有点可爱的“小棍子”。
当然了,这里的“人们”指的是那些顶尖的科学家,普通人根本就不知道细菌的存在,对细菌的认识更是一片空白。
乔治·杜威和马汉虽然是这个时代军事领域的精英人士,但在医学领域,乔治·杜威和马汉也是标准的门外汉,他们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细菌”这个单词。
“这么说,如果我们重视个人卫生,那么我们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因为环境陌生而导致的疾病发生。”马汉注意到了这个发现的作用。
“不是一定程度,而是很大程度,如果我们注意个人卫生,那么纵然是我们不能杜绝传染病的发生,但绝对可以制止传染病的大规模爆发。”李牧言之凿凿。
“你怎么知道?”马汉表情凝重,直指问题核心。
对啊,这个问题可不好解释,那么多顶尖科学家都没有证明细菌和大规模传染病之间的关系,你李牧一个半大小子怎么知道?
“我的祖先告诉我的,实际上你应该注意到,如果某个人注意个人卫生,洁身自好,保持个人清洁,那么那个人就会很少得病,这是一样的道理。”李牧无法解释,只好把功劳推给长期引领世界发展的华夏先人。
其实欧洲人的卫生状况真的很扯淡,中世纪时期,欧洲人普遍认为洗澡会有生命危险,很多中世纪的欧洲人,终其一生也只洗两三次澡,更多的人坚持不洗澡,比如圣亚伯拉罕阁下,这位神人坚持50年不洗脸,不洗脚,最终成功封圣。
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的母亲坚持一辈子不洗澡,被册封为圣女阿涅丝。
看,圣人和圣女就是这样,普通人可想而知。
到了14世纪,一场黑死病在全欧洲范围内蔓延,夺去了三分之一欧洲人的性命,犹如惊弓之鸟的欧洲人们开始寻找原因,洗澡也不幸名列其中。当时的医生们认为:水会削弱器官的功能,洗热水澡时毛孔完全扩张,有毒空气就会进入身体,所以洗澡越多,越容易染病,只有不洗澡才能健健康康的,如果身上有一层厚厚的污垢,更是能够抵抗疾病侵袭——
于是欧洲彻底进入黑暗时代,或者说进入干擦时代,法王路易十四从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间仅仅洗过一次澡,这一惊人记录,赫然写在路易十四的御医每天为他做的身体状况记录本上。
到了一百年前的路易十五时期,情况终于有了好转,路易十五一生只洗了三次澡,第一次是出生受洗,第二次是大婚当天,第三次则是要入殓。
如果仅仅只是不洗澡也就罢了,欧洲人还酷爱随地大小便,随便到想想都令人作呕的程度——
到了十九世纪,情况又有进一步好转,欧洲人的个人卫生相对于十八世纪之前有大幅好转,但对个人卫生依然没有提高足够重视,所以可以想象,李牧现在这么确定的点明糟糕的个人卫生习惯会导致疾病发生,对于马汉他们该有多么震撼。
“好像确实是那样,至少我从小就很少得病。”本杰明虽然不想去修厕所,但在正事上,本杰明最起码不会扯后腿。
这其实是废话,就现在这个医疗水平,如果从小身体衰弱,那说不定发个烧就能把人活活烧死,根本活不到这么大。
“里姆,如果你能肯定注意个人卫生能抵抗大规模传染病的话,那么我要上报。”马汉表情严肃,把这个当成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前文说过,美国此时正在进行“西进运动”,大批美国人进入到从来没有人到过的中部和西部,陌生环境中最危险的不是人活着动物,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疾病,如果李牧说的是事实,那么这个发现对于美国来说真的很有价值,甚至不亚于关塔那摩湾。
“是的阿尔弗雷德,我能肯定,如果注意个人卫生,那么一定会降低大规模传染病爆发的几率,所以我建议华盛顿在全国范围内提倡注意个人卫生,要大量修建公共卫生设施,大量的公共浴池和随处可见的公共厕所,这样不仅会提高整个美国的环境水平,而且会预防大规模疾病的爆发,对于这一点,我非常确定。”李牧也严肃,如果美国政府能做到,那么这也算是李牧对这个时代做出的贡献。
李牧现在要的不仅仅是钱,还需要名声,荣誉,或者是功绩,只要能提高李牧的个人地位,李牧不惜把二十一世纪所有的先进理念都照搬过来。
如果李牧能回到清帝国,李牧当然更愿意把清帝国建成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问题是没有如果,清帝国容不下李牧这个汉人出人头地,李牧也不愿意为满清政府效力,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李牧只能拿美国当自己的祖国。
“好吧,我会上报华盛顿,到底要如何决定,让华盛顿的先生们选择吧。”马汉决定上报,对于马汉来说,如果李牧说的是对的,那么对于美国而言肯定会受益匪浅,如果李牧说的是假的,那最起码也能让美国城市的环境更优美,人们不需要那么多的香水来掩盖异味——
对,香水发明的原因根本不是为了增加女性魅力,而是为了掩盖异味,想想看,一个人能坚持几十年不洗澡,那该有多么的重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