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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第953节

我们在陪同的官员的带领下下了马车。澳洲人完全不讲究排场,除了几名陪同的官员和警卫人员之外,没有多余的人存在,更没有华美的仪仗。我们只是被简单的引领到商馆内。随后我们被带到一处小型的候见厅内。

在进入大厅前,我们的随员和译员都被留在候见厅内。对此我向引领的官员表示了异议:因为这样我们将无法沟通。对方却用德语回答我说:“不需要你那只会说广东话的译员。”

他的德语有些奇怪,但是却是我在整个亚洲除了德国人之外听到过得最准确的德语。他的口音似乎是德意志北部地区的。

但是随后,无论我怎样试图与之谈话,他均闭口不言。直到我们被带入大厅受到接见为止。

大厅的面积不大,但是装饰华丽。天花板上悬挂着有精美的玻璃的枝状吊灯――但是我们发觉玻璃灯罩似乎是完全封闭的,而且也看到不到上面有蜡烛的痕迹,或许这仅仅是一种装饰品。大厅中央有一扇豪华的中国式的屏风矗立着,尺幅之大,胜过我们在印度和波斯见过的那些中国屏风。墙壁上大幅的纸本画,绘制得是山川河流和花卉。色彩鲜艳。这些画的尺寸都非常大,有的几乎完全覆盖整面墙壁。特里尼先生认为这些画有明显的欧洲式技法,包括用光、构图和透视。联想到阁下您给我的小册子说到过,葡萄牙的传教士在临高有活动,这大约是某些修士的手笔。

大厅的地面上铺设着豪华的波斯地毯,在屏风前有许多中国式的椅子和茶几整齐的呈半圆形的排列着。一位澳洲人的大官在屏风前迎候我们。

这位澳洲人的官员,是所谓的“执委”――在地位上类似于我们的主人。陪同的官员提醒我们:这是整个澳洲人元老院中最尊贵的九名元老之一。在贸易事务上拥有全权。

这位执委非常年轻,因为澳洲人完全不留胡子,我们很难看出他们的具体年龄。但是我估计他的年龄不会超过三十岁。这样年纪的人处于如此的高位或许是通过世袭得来的。他的衣着非常俭朴,和我们一路上见到的所有澳洲人的官员毫无差别。如果我们的陪同官员不做介绍,在大街上我们无法识别出这样一位大人物。

阁下,我在航程中曾经阅读过多本旅行家和传教士所撰写的中国行记,每一本都提到中国的官吏嗜好豪华壮观场面,大量的随从和仪仗是每个官员所必备的设施,而在澳洲人这里,我们完全看不到澳洲人有这样的嗜好。作为执委,他既没有仪仗人员,也没有许多吏员警卫随从。完全是以最朴实的姿态来接见我们。这使我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祖国――澳洲人在很多方面于我们有相似的地方。

执委请我们在屏风前的椅子上坐下,随后他通过陪同官员表示歉意,因为本地没有懂得我们语言的人,如果高地德语无法用作会谈的语言,他询问我们是否可以使用法语、英语、西班牙语或者拉丁语。我表示高地德语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很方便的语言。

在会谈开始前,我向执委阁下递交了巴达维亚东印度评议会给予临高的澳洲人元老院的信件,以证明我们的身份。并且向他们呈交了礼物的清单。对方表示感谢。随后,我们就贸易问题展开了相关的谈话。

澳洲人对我们运来的各种货物均表示非常有兴趣。他们愿意收买的我们运来得全部货物。并且愿意就扩大贸易展开进一步的谈判。我抓住这个机会,就海关税率问题表示异议。阁下想必在我先前的报告中已经看到,虽然他们对多数进口产品征收很低的税率,甚至是免税,但是对公司的在东印度群岛的主要出口商品香料却课以重税。对此我表示异议,要求与他们达成一个统一税率,即除了免税的商品之外,我们运进临高销售的商品不论品种一律征收百分之一的关税。同时,准许我们的商品在临高自由出售而非完全由澳洲人包买。也就是说,准许商品随行就市,而非按照他们的价格强制交易――我认为这种条件是不合适的。

对方对此表示异议。他认为百分之一的关税过于低了。而且他完全拒绝统一关税的概念,提出必须按照每种商品的不同状况征收关税。不过,他同意就香料的关税进行调整,给予我们香料进口的关税特权。至于包买政策,他也允许我们可以不受此政策的影响,按照市场价格自由发卖。虽然最后未能使得对方达成百分之一的统一关税的条件,但是能够使得对方接受这两点,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展。随后我力图使得公司的出口商品关税降低到合适的税率。

第六十二节 临高贸易协定

第六十二节 临高贸易协定

第一次与荷兰人的商务谈判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了。司凯德暗暗好笑,荷兰人据理力争的许多东西其实对他来说根本不值得一提,但是他以此却要到了许多交换条件。荷兰人最为坚决的“不能包买”,是有现实教训的,所以范?德兰特隆坚决要求给予荷兰人在临高自由发卖货物的权力。

司凯德“勉为其难”的最终答应了这个请求。在临高除了穿越众之外大约不会有什么人需要这么多荷兰人的商品,也拿不出这么一大笔流动资金来收买荷兰人的商品。顾葆成的琼海号当然有这个实力,但是顾葆成绝不会干这种不开眼的事情。在对外贸易这块上,整个临高没有人敢不听从殖民贸易部的指挥棒。

双方就了贸易的达成了初步协议:

“玛格德堡”号运来的货物,已经纳税入关,本批货物全部由殖民和贸易部属下的外贸公司按照一定价格予以收购,指导价格为东印度公司在大员向中国海商销售的价格。在大员港没有销售的货物,由双方协商。

自本次贸易之后,双方将在新得贸易协定下进行双边贸易。条件如下:

荷兰东印度公司有权在元老院控制下的临高、三亚两处港口自由发卖货物,任何人均可向东印度公司购买货物,澳洲人除了征收进口双方核定的关税之外不向东印度公司的进口货物征征收其他费用。

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可派遣不限批次,不限数量的贸易船只来到元老院指定开放的各个贸易港口进行贸易。具体的贸易港口将每年做一次修订。目前元老院特许开放临高和三亚两个港口进行贸易,如有必要,元老院可随时增加或者减少开放港口,但是至少应为公司保留一个贸易港口。

荷兰东印度的船只进入这些港口,必须悬挂指定的信号旗,进入港口之后,必须完全服从港务人员的指挥,并且支付一切港务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减免。否则港务当局有权没收相当的进口商品作为补偿。

公司船只进入港口之后,必须封存全部武器,并且接受一切检疫和消毒措施,拒绝接受的即刻驱逐出港。

公司运往琼州的载重吨中有一半必须为殖民和贸易部指定商品,该类商品就提供具体的目录。若未能在本航次运来足够的指定商品,必须在下一航次补全。否则将停歇相关贸易。

公司可在指定开放港口租用殖民和贸易部建造的商馆。商人和水手必须集中居住在商馆内或者船上。不得外宿。商馆的租金为每年五百盾。伙食和生活用品由公司人员自行向市场采购,殖民和贸易部提供方便。

最后一款是司法管辖权。范?德兰特隆同意临高的司法管辖权,但是在商业纠纷中要求给予司法特权。所谓特殊权利并非治外法权之类,而是要求一旦发生公司与当地商人的商业纠纷,殖民和贸易部必须给予一定的优待,主要是追索账款和破产清理方面。他要求司凯德保证公司在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时给予公司优先权。同时,允许公司在临高派驻领事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

司凯德表示执行不是问题,只要东印度公司承认澳洲人对发生在琼州的商务活动有司法管辖权,一旦临高的海事-商事法院做出判决,一定会执行到位。

荷兰东印度公司允许澳洲人的船只在同等条件下航行于东印度群岛和台湾海域,澳洲人的船只有权随时进入巴达维亚和大员贸易,澳洲人还可以在当地同样建立商馆,派驻领事人员。同时,保证澳洲人的船只在任何时候安全的,不受骚扰的进入万丹。凡是临高给予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特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同时给予临高。

最后:双方同意在巴达维亚和临高各自派驻领事保护己方的商业利益。

当然,按照临高的状况来说,短期内是不可能有很多船只去巴达维亚的――目前临高的问题是运力不足,但是通过这个步骤,可以逐步吸引那些愿意前往巴达维亚的大明商人归于临高的旗帜下。从历史上来看,巴达维亚是华人海商经常前往贸易的南洋地点。而郑家和刘香对此航线基本不直接涉足。司凯德准备先从他们手中挤占这条航线的控制权,进而收取通行保护费。毕竟临高政权已经有了起码的海外商民的保护概念,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山大王式的靠垄断航线收取过路费的水平上。换句话说,临高政权有“收钱保护”的意识,而其他海主们不过是“收钱不找事”。其中的高下是一望可知的。临高政权能够比大明政权得人心,其实也在于此。

达成贸易协定后,双方又就贸易商品和关税细则进行了谈判。范?德兰特隆知道公司最有兴趣倾销的是东印度群岛的香料,这是荷兰人少数几种可以大规模倾销的商品。荷兰人在东印度群岛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作物收购、储存和销售网络。较之于稻米、木材,荷兰人最方便向中国供应的就是香料。而临高显然对香料不感兴趣。而且在先前的协定中已经确认了一般的货运量必须运载临高指定目录内的商品――这里面可没有香料。也就说他最多只能把剩下的运量全部用在香料上,而24%的关税完全可以使得香料贸易变得无利可图。

这位低级商务员竭尽所能的要求香料关税大幅度下调,至少下调到5%,但是司凯德对此无动于衷,尽管香料可以作为一种有用的转口贸易品,但是毕竟临高在大陆上从未销售过香料,在竞争上未必是现有分销商的对手。香料贸易如果变得有利可图,荷兰人才懒得运来其他商品。

最后双方达成妥协,即香料贸易的进口关税为12%,下调一半。范?德兰特隆知道要从香料上获取足够的利润是很困难得了。为此他不得不考虑向临高出口什么样的商品。如果无法找到合适的商品,公司就不得不考虑分给临高的白银配额数量。在和大明的贸易中,东印度公司输出的主要商品其实就是白银。

公司从***、波斯和欧洲运来得白银如同泻入黑洞一般的消失在与大明的贸易中。东印度公司一直希望扭转这一局面。从现在的局面来看,澳洲人比起什么都不需要的大明要需求旺盛的多,仅仅从这本指定货物目录来看东印度公司就可以运销多种商品。大宗货物里的木材和稻米都是从东印度可以有效获得的物资。稻米在东印度群岛尽管没有很大的出口潜力,但是在公司在暹罗拥有贸易口岸,当地的稻米十分充裕,完全可以开辟暹罗-临高的稻米贸易路线。

从澳洲人开列的清单来看,他们需要大量的金属产品。不过这点荷兰人无能为力。在东亚,除了铜是***的大宗出口商品之外,其他金属制品主要出口商都是大明。但是眼下要直接从***进口铜很难。荷兰-***的贸易最近其实是处于中断的状态下。看来有必要提请巴达维亚的评议会,能否尽快打通获得***铜的渠道。

澳洲人还指定他们运来多种颜色的优质呢绒、粗细麻布和皮革。不仅有本地区热销的鹿皮,他们对牛皮、羊皮等粗货也颇有兴趣。这些物品除了呢绒和麻布需要从欧洲启运之外,皮革可以从波斯的巴士拉起运――波斯有足够的皮革供应。

至于从临高的进口产品。范?德兰特隆已经做出了决定,首先是玻璃制品。临高产的玻璃制品包括镜子款式多,质量好,价格也较之于千里迢迢运来的欧洲货便宜。在东印度群岛、整个东南亚地区和波斯都有销路,可以充当运往各地的贸易商品。其次是临高的白糖。从英国人运到东印度的临高白糖的质量来说,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高级货。不仅远胜东南亚当地的各种糖货,甚至比一贯高质量著称的大明的福建、广东糖还要好。运往波斯和欧洲能卖高价。然后就是临高转销的大明产品。

范?德兰特隆和司凯德在转销这个领域内一拍即合。既然郑芝龙也好,刘香也好,与在大员的荷兰人的贸易都存在价格过高的问题,那么临高的澳洲***可取而代之。司凯德表示,他们可以“敞开供应”各种丝绸制品和生丝,以及荷兰人感兴趣的所有大明商品。

范?德兰特隆感到好奇,因为除了有权定期进入广州的葡萄牙人之外,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商人敢于夸下如此的海口。如果不依靠中国商人的自己的船只运输出港来进行贸易,欧洲人是很难获得足够的中国商品的。要知道迄今为止,荷兰人费尽力气在中国沿海所做得一切努力尚且无法达成这个目的。

第六十三节 转口贸易

第六十三节 转口贸易

司凯德对此秘而不宣,只是表示,只要东印度公司愿意签署长期贸易协定,临高方面完全可以供应他们所需要的任何大明商品。包括荷兰人最感兴趣的生丝和丝货。至于价格,比郑芝龙和刘香的价格都要低,司凯德提出的最好的“南京丝”在琼州的离岸价为110两/担。而荷兰人在大员买到中国商人运来的南京丝,价格高达每担145两。

这个价格让范?德兰特隆非常满意,如果能在临高装运到足够的生丝,那么从巴达维亚启运的船只就毋须在临高卸货后立刻返回巴达维亚。一部分船只可以直接北上大员港,从大员转运到***。从大员运来的***出口的铜和白银也可以运到临高用来支付交易货款。从贸易线路的安排上就比过去要灵活得多,船只的运力也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率。

范?德兰特隆当即表示愿意签署这一贸易协定。双方就转口大明商品签署一个专项贸易协议的草案。殖民和贸易部将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出售生丝、丝货、茶叶、瓷器。药材、杂货。双方议定了相关的价格。具体为:生丝2500担,每担110两;精白糖5000担,每担4两;丝绸10000匹,每匹平均价1.2两。其他杂货若干。荷兰东印度公司为此将预付10万西班牙里亚尔。以确保临高在1631年度能够稳定供货。

荷兰人在贸易中是不吝惜于提前付款的,正是靠着预付定金的方法,在任何市场环境波动下,东印度公司都能获得价格低廉又充足的商品,使得竞争对手们无利可图。

因为事关重大,范?德兰特隆无权正式签署这样一个协议,所以双方只是草签了这一协议。当然,光这个协议就让范?德兰特隆乐得找不到北了。这个协议比几年前驻大员的总督纳茨和郑芝龙签署的那个未能实现的供货协议要优惠的多。不但价格下调,而且在东印度公司一直感到苦恼的供货数量上也有了增长。

仅仅这个协议的签署,就能让范?德兰特隆轰动整个巴达维亚。要知道这可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一直梦寐以求的直接打开中国贸易的大门。现在居然被他这个小小的低级商务员办到了,怎么能不让他喜形于色。

当然,协议能不能执行还有待于观察。但是范?德兰特隆并不怀疑这伙“澳洲人”有能力办到。如果整个协议能够执行下来,他范?德兰特隆的在公司内就堪称前途似锦了。甚至用不了多久就可能称为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巴达维亚评议会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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