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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第146节

  总算哄好了,曹吾揉了揉她的肩膀,探手拿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看看比赛。”

  “什么比赛?”

  “娜仁托娅在日本打比赛呢。”

  “真的?哎呀,我这段时间看书都看傻了,她进决赛了吗?”

  “今天是半决赛,她对伊朗。”

  “我给她发条短信,给她加加油。”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四位评委

  “曹老师好!”

  “曹老师!”

  “早啊,曹老师!”

  进到摄影棚内,每个工作人员都热情的跟曹吾打着招呼,曹吾也一一回应。

  网综和电视综艺的氛围不同,后者属于电视台,国企单位,不管节目风格轻松与否,每个员工都自然而然的带着紧绷的情绪。

  网综虽然工作量也很大,繁琐事比电视综艺还多,但整体气氛要更轻松一些。

  摄影棚是在UK总部租的一个拍摄基地当中,棚里的景已经搭好了,设备也已经调试完毕。

  曹吾带的人不多,只有一个生活助理和一个化妆师。

  倒不是他摆架子不用节目组的化妆师,而是因为这个化妆师从黑洞开演唱会时就给自己和乐乐他们化妆,他已经习惯了。

  而且自带化妆师是圈内普遍现象,不止他一个。

  进到化妆间里,曹吾却发现自己不是最早到的。

  “孙老师好。”曹吾主动打招呼。

  眼前这位的资历可比他老多了,孙翔,前国内大师级乐队铁玫瑰的主唱兼团长,当年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但在乐队主音吉他手,也是他亲弟弟的孙阳车祸去世之后,乐队便解散了。

  他沉寂了好几年,十年前才复出,但却是作为独立音乐人的身份,主要工作也变成了在各个综艺选秀节目里当评委,当嘉宾,吃老本挣钱。

  虽说吃老本,但孙翔的地位在那放着,加上他的性格也直爽,脑子反应也快,还挺适合做综艺,因此身价一直不低。

  节目组这次不光请了曹吾,还请了这位,看来是花了血本,想在第四季打个翻身仗了。

  “你好你好,曹老师好。”孙翔很谦逊,甚至主动称呼曹吾为曹老师,谦虚是很多老一代艺人共有的好习惯。

  “您这么说我连坐都不敢坐了。”曹吾笑道。

  “哈哈!”孙翔爽朗笑道:“没开机器,咱们就别搞这一套虚的了,我比你岁数大,你喊我一声叔不吃亏,我就叫你小曹,怎么样?”

  “孙叔。”曹吾便喊了声,坐到了椅子上。

  孙翔也带了一个化妆师和一个助理,一个司机,人手不算多。

  两个人化着妆,一边闲聊着。

  “孙叔,你们当年的那些歌我可是从小听到大的。”曹吾没有瞎说,这个世界中的自己小时候听得最早的乐队,就是铁玫瑰他们。

  “我们那时候就是瞎玩,说白了就是照着英国现抄。”孙翔很敢说,他闭着眼睛上妆,一边说道:“我们那一批玩音乐的,都是在大众还没有接触到欧美音乐时候先接触到,占了先机,有的时候纯扒带都没人听得出来,大家都在听日系流行的时候,猛的有摇滚进来,就感觉新鲜。说实话我们能起来,运气的成分居多。”

  “您谦虚了。”

  孙翔说的有一点道理,但如果说是靠运气火起来,那纯粹是谦虚。

  当年那么多做迷幻摇滚的,为什么就铁玫瑰起来了,说明他们还是有自己的东西的。

  在曹吾的记忆中,铁玫瑰的歌虽然放在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但放在当年,那也是振聋发聩的。

  如果不是因为孙阳去世,加上孙翔这些年已经偏离了摇滚,他还真说不定能被选入华国摇滚名人堂呢!

  “说起来还是你们厉害,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孙翔感慨道:“当年迷幻摇滚是从国外传进来的,你们是独创了一种音乐风格,把它推向了世界,这很厉害!”

  “你们所有的歌我都听过,你猜猜我最喜欢哪首?你肯定猜不着。”

  “我试试啊,梦回唐朝?”

  “不是。”

  “别来纠缠我?”

  “也不是。”

  “确实猜不着。”

  “哈哈!跟你说吧,我最喜欢的,是你们在香港演唱会上唱的那首浮夸。”

  “呦,这我还真没想到。”

  “啧啧!词是真好啊!”

  ……

  两人聊着天,忽听得外面热热闹闹的咋呼声传来,没一会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门开了条缝,一个声音传来:“孙老师?曹老师?”

  曹吾刚好在画眼妆,闭着眼睛,只听得孙翔应道:“你好,你是金水儿?”

  “孙老师好,我是金水儿。”

  她的口音很奇怪,曹吾只闻得香风扑鼻,浓得憋人。

  金水儿,应该是台本中提到的另外两位评委之一了。

  今天是第一天录制彩排,台本已经提前给到他们手中了,曹吾有看过,除了他和孙翔之外,还有两个评委,听说是负责带流量的。

  “很不错的小姑娘,你的华语说得很棒。”

  看来不是华国人?

  曹吾化完了眼妆,睁开眼来,从化妆镜中看到一个身材瘦削,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正站在孙翔身旁。

  留意到曹吾睁开了眼睛,金水儿赶忙回过身来,向曹吾伸出双手,谦逊打招呼:“曹老师你好,我是韩国歌手金水儿。”

  女孩长得很漂亮,但就是瘦得惊人,感觉风一吹就倒,跟她握手都感觉她的手比同龄人要小一号。

  金水儿捂着嘴,有些小激动,开心道:“我很喜欢Black hole的歌,特别好听。”

  “谢谢。”曹吾客气道。

  “你们的每首歌我都听过……”她忽然反应了过来,又回头冲孙翔道:“孙老师的歌我也很喜欢。”

  “哈哈!你倒是两头不得罪。”孙翔不在意这些,开着玩笑:“看来你是小曹的歌迷啊!那到时候节目开始了,你们俩岂不是要串通起来欺负我?”

  “不会不会!”金水儿连忙摆手。

  曹吾终于想起了她,她好像是一个韩国组合其中的一个,貌似以软萌无脑为人设,但电视上的她要比真人胖,还有些婴儿肥。

  看着瘦得像麻杆的本人,曹吾暗自摇了摇头。

  横屏的罪过啊!

  女孩打过了招呼,便出门离开了,她的化妆间在隔壁,和另一位评委一起。

  “老四也该到了吧?这马上到点了。”孙翔看了看表。

  正说着话,化妆间门又被敲响了,一个身影走进,欠身打招呼:“两位老师好,我是吴晗坤。”

第二百一十四章 彩排

  居然是他?

  曹吾略一思索便想起了他,那是黑洞乐队在魔都录制第一张专辑的时候,记得牛莉姐还和他的经纪人吵了一架来着。

  瞄了眼他身后,没有看到那位脑残经纪人。

  吴晗坤像是没认出曹吾一般,客客气气的跟孙翔和曹吾打了个招呼。

  不过四目交接之际,曹吾还是看到了他眼神中的一丝不自然。

  他肯定记得自己,和当初的事,只是没提而已。

  还算懂点事儿,不提是对的,这种事提起来对双方都不好。

  曹吾不是个喜欢翻旧账的人,而且当初吴晗坤也将录音室让给黑洞了,两人也算不上有什么矛盾。

  大家还要合作一季节目,还是和睦点好。

  因此,他也客气回应,跟他聊了几句。

  吴晗坤没有着急走,而是拉了张椅子坐到了一起,和两人闲聊起来。

  曹吾只是和他匆匆见过一面,这次还是第一次和他深入聊天。

  但聊起来后,他却发现,吴晗坤并不是个完全无脑的人,他对自己的定位很了解,而且为人也比较谦逊,还挺好相处。

  化完妆后,几人便起身来到了录影厅内。

  灯光师已经调好了灯光,这次是彩排,厅内并没有安排观众,等到明天的正式录制后就会有观众了。

  一般而言,综艺节目都是需要彩排的,为的是排查问题。

  曹吾等人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由摄影师观察画面,给予灯光师反馈,以达到一个和谐的效果。

  室内拍摄灯光是重点,为了能够让嘉宾被拍清楚,都会对其打光。

  而嘉宾的肤色、妆容也对灯光有影响,就比如金水儿和吴晗坤的妆容肤色都很白,为了和谐的画面,孙翔和曹吾就得配合着抹白一点。

  因此,几个嘉宾的化妆师也都在现场随同,按照摄影指导的意思给嘉宾补妆。

  曹吾的化妆最麻烦,因为他整颗脑袋都得上妆,美白霜都不够用了,还问吴晗坤借了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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