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第67节
曹吾摇了摇头,没有辩驳。
“过来!过来!一个都别想跑!”乐乐直起身子,美滋滋的在曹吾和卢青松的脸上各画了盘蚊香。
“该我了!该我了!”巴图兴冲冲的坐了过来。
起身喝了口水,曹吾拿起手机看了看。
短信提示挂在屏幕上,上面显示着一个手机号。
刚到宾馆,曹吾就让牛莉帮忙问主办方要那个beyond乐队黄家驹的电话了,然而,当号码摆在曹吾面前,他却忽然没了拨通的勇气。
起身进了洗手间,曹吾用冷水冲了把脸。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用力拍了拍脸颊,他像是在给自己打气般说道:“打一个吧!不管是真是假……”
嘟……!嘟……!
“哈喽?边锅啊?”
电话那头有些嘈杂,但曹吾却眼眶一酸,差点破了功。
他曾经无数次想象过,如果家驹能够活着,他的歌声会是怎样的。
是沧桑一些?还是依旧高亢?
一切的想象在现实面前都会烟消云散,曹吾在听到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后,就已经无比的确定。
他就是家驹!
“喂?能听到吗?”
电话那头换上了普通话。
曹吾赶忙道:“啊……喂?是黄家驹吗?”
“是我,你是?”
“家驹你好,我是明天参加广州音乐节的黑洞乐队主唱,我叫曹吾……我是你的歌迷,我喜欢你三十多年了,我就是因为你才喜欢上摇滚的……”
曹吾心情激动,有些语无伦次,电话那头也听迷糊了:“后生仔,你是不是打错电话了?”
“你是黄家驹吗?”
“我是啊!”
“那我就没打错!”曹吾压住兴奋的心情,咽了口口水,忐忑问道:“对不起,我有些激动了,那个,你现在在广州吗?”
“在啊!我在明记食粉。”
“太好了,能等我一下吗?我去找你。”
“好哇!我和我乐队在一起,你来吧!我等你。”
激动的挂上电话,曹吾拽下毛巾擦了擦脸,冲出了洗手间。
“哇!做么野?”乐乐吓一跳,用刚学的粤语问道。
“呃……”曹吾犹豫了下,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乐乐他们。
先不说还不确定这个家驹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乐乐他们恐怕也不认识。
“我去吃宵夜,要带吗?”
“不是才吃过饭吗?我不要了,青松你呢?”
“我也不用。”
“给我带份炒粉。”
……
跑出酒店搭了辆出租车,曹吾冲司机师傅道:“去明记,谢谢。”
“哪个明记哇?广州有好多明记的。”
“当然是粥粉最好味的那家明记啦!”
“那就是龙津西路那家明记小食喽?靠近半溪酒家那家喽?”
“是啊是啊!”
“哇!你粤语讲得好标准,香港那边的口音?”
曹吾笑了笑,他那个年纪的人,甭管会不会粤语,都能来两句半像半不像的“钢铁锅,含眼泪喊修瓢锅”,他的粤语,基本上是听粤语歌和看香港电影学来的,而初衷则是为了学beyond的歌。
“到了!”
付完钱,曹吾下车,抬头看了看这家不起眼的小店,推门进去。
广东人都爱吃,也会吃,向来以老饕的形象屹立在祖国的大地上,让周边省份瑟瑟发抖。
广东的路边摊文化历史悠久,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有几家只和至亲好友分享的餐馆,广东人不看酒楼档次,只注重好不好吃。
黄家驹坐在小凳子上,红光满面,和乐队成员碰了一杯冰镇啤酒,一饮而尽。
曹吾行至侧面,上下打量了下,却有些不敢相认。
在他的记忆中,家驹的样子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却怎么也和这个不修边幅,留着胡子,喝啤酒吃炒粉,年近五十的男人对上号。
像是察觉到了什么,黄家驹抬起头来,刚好看到曹吾。
疑惑了下,他恍然大悟道:“咦?你莫非就是电话中的那个后生仔?”
听到这个声音,曹吾神色有些复杂,点了点头,笑道:“是我,你就是黄家驹?”
“是啊!快坐!”黄家驹热情的拉过一张凳子,拍了拍凳面,冲厨房喊道:“老板!再来一份炒粉。”
“我吃过了的。”
曹吾坐下身来,环视了一圈,这张桌子上坐着四个人,除了黄家驹外,其余三人曹吾瞧着十分面生。
“宵夜嘛!没关系的,你这么年轻,要多吃点,长身体的喔!这家粉店的炒粉很好吃,我每次来广州都要吃的。”
黄家驹帮曹吾倒了杯啤酒,笑着介绍道:“呐!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阿毛,这是大飞,这是机车仔。这位年轻人,不得了了,他就是明天要和我们一起登台的黑洞乐队的主唱,曹……诶?你叫曹什么来着?”
“我叫曹吾。”
“啊对!曹吾!”黄家驹搂上曹吾的肩膀,笑道:“我听过你们的歌,真的好厉害,你真是高中生?”
“如假包换啊!”
“哈哈!厉害厉害!来!我敬你一个!”
曹吾诚惶诚恐的将酒杯放低,一口饮尽。
他这么给面子,黄家驹很是开心,又帮他满上:“阿吾,你那首梦回唐朝是怎么写出来的?实在太厉害了,我一辈子都写不出那么好的歌。”
“哪里哪里!”曹吾像是在商场中被抓到的小偷一般,大汗淋漓。
“不要太谦虚嘛!”黄家驹笑道:“以后我们就是朋友,音乐上还要多交流交流才好。”
“一定一定。”曹吾擦了擦汗,抬头愣愣的看着黄家驹,坐到这会儿,他总算能将面前这位大叔的面孔和记忆中那张面孔对照起来。
“干嘛这么看着我?我对男人不感兴趣的!”黄家驹开了个玩笑,哈哈笑道。
曹吾没有笑,他忽然意识到,面前的这个男人,并不是记忆中那个神一样的男子,这让他有些难过。
第九十九章 华语乐坛不能没有你!
大部分玩音乐的人并不像大家以为的那样高冷,拧巴,不容易相处。
相反,内心敏感,情感丰富的性情中人,才是大部分音乐人的真实写照。
几杯啤酒下肚,曹吾便和黄家驹等人打成了一片,大家举着酒瓶高声唱着老歌,气氛很嗨。
身遭的食客却也没有反感,反而因为他们桌上欢乐的气氛而扫清了一天的劳累,面上也添了些笑容。=。
“家强呢?”曹吾低声问道。
“家强是谁?”
“你弟弟啊?”
“哈哈!我怎么不知道我有个弟弟?我就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倒是有两个姐姐……”
曹吾总算确定,面前的黄家驹,已经不是上辈子的家驹了。
而面前的阿毛,大飞,机车仔,也跟黄贯中,黄家强,叶世荣没什么关系。
就好像,只有黄家驹独自出现在这个世界中一般。
或许是中年人的通病,提到家人,黄家驹忽然打开了话匣子,大谈起了当年。
“孤子拉心肝,我两个阿姐也最疼我,我第一把吉他就是我大姐送我的。”
“我小时候家里穷,两个姐姐嫁得早,我十五岁就出来帮工,补贴家用,呐!二十多年前,我就是在对面的半溪酒家做伙计,大飞也是,那时我们就在这里食粥粉啦!这么多年,我们每次来广州,都会来这里……”
“那时候工作很累的,每天都要洗碗擦地,跑腿打杂,只有晚上才能弹弹吉他。”
桌对面的大飞笑道:“那时候前厅的阿美很喜欢你哦!经常晚上来找你,你走以后还在向我打听你的行踪,对你念念不忘呦!哈哈!”
“别提了,我七八年前见过她一次,孩子都上大学了。”黄家驹惋惜的摇摇头:“已经变成黄脸婆喽!我也变成阿叔了,时间过得真快。”
……
曹吾在一旁默默听着,一言不发。
这样平平淡淡的活着,和辉煌的死去,哪一个是他真正想要的呢?
黄家驹拍了拍曹吾的肩膀,笑道:“珍惜眼前吧!如果让我再活一次,回到你这个年纪,我肯定也会像你一样,玩玩音乐,搞搞乐队,多好!”
曹吾笑了笑,忽然问道:“对了,为什么你们乐队要叫这个名字呢?”
“我起的。”机车仔笑道:“原本想叫be young,年轻乐队,但感觉一群老男人叫年轻乐队有点不要脸,干脆就改成beyond,超越乐队了。”
曹吾抽了抽嘴角,暗自吐槽,难道一个老男人一把年纪了还叫机车仔就不丢人了?
“明天你们准备唱哪首歌?”
“大厦。”黄家驹点起一根烟,吸了一口,道:“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写的,去年才制作出来。”
“我们凑钱一起录的。”阿毛染着黄毛,笑容却很憨厚:“攒了好几年的私房钱,全砸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