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第8节
曹吾来到方绿筱桌前,眼睛不自主的瞄了下她线条优美,如同白天鹅般的白皙脖颈。
是真的好看,曹吾由衷赞叹,记得她后来成了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还拥有了自己的品牌。有次在杂志上看到她,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气质依旧超绝。
只是,还是现在青春逼人啊!
“什么节目?”方绿筱说话向来不急不缓,犹如潺潺山泉。
“乐队演唱,成员是我,巴图和王乐乐。”
“演唱什么曲目?”
“暂时还没定。”
“那行,我先报上去,希望你们演出顺利。”方绿筱一手小楷写得极有功力,看着都是一种享受。
“好嘞!借你吉言。”曹吾转身揪下王乐乐的耳机:“周六晚上来我家排练,别忘了啊!”
第十章 演出曲目
“阿姨好!”
王乐乐背着跟她差不多一样高的琴盒,站在曹吾家门口,乖巧的向张佳倩打招呼。
“呀!你好你好。”张佳倩惊讶问道:“小朋友你找谁呀?”
“我是曹吾的同学,来找他玩。”
“曹吾的同学?”张佳倩将信将疑的瞧着王乐乐,冲屋里喊:“曹吾!你同学来了!”
喊罢,她赶忙帮王乐乐拿出拖鞋,让她换上。
“谢谢阿姨。”王乐乐乖巧的道谢。
“不客气不客气。”张佳倩受宠若惊,称赞道:“真有礼貌,哪像我们家曹吾啊!唉!我要是生个女儿就好了。”
张佳倩越看越喜欢,王乐乐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尴尬问道:“阿姨,曹吾在哪里呀?”
“在里面呢!哎呀!这孩子,喊他跟没听见一样,肯定在录音室里呢!”
“那我过去找他吧!”
“行,我去做饭,你晚上就在这吃饭啊!他就在最里面那个屋里,巴图也在呢!”张佳倩热情招呼,最终还是没忍住,捏了捏王乐乐肥嘟嘟的脸蛋:“怎么这么可爱呢?”
王乐乐落荒而逃。
进入录音室,看着桌上各式各样的音乐设备,王乐乐眼睛都亮了。
隔音玻璃后,曹吾和巴图好像正在排练,她踮脚看了看,并没有推门进去。她小心翼翼的摸了摸调音台上的旋钮,虽然她玩吉他,但录音这块对于她来说还是个神秘的领域。
忽然,她听到桌上摆着的一副耳机中传来了细微却又节奏性极强的音乐声,便不由自主的拿起戴上,随后,音乐便笼罩了她整个世界。
“你哭的太累了,”
“你伤的太深了,”
“你爱的太傻了,”
“你哭的就像是末日要来了。”
……
录到第三段,巴图的节奏出了错,排练中止,这会儿,曹吾才看到外面有一个竖着的琴盒在晃悠。
“咦?乐乐你来了?”
“嗯!”王乐乐兴奋的摘下耳机:“你们刚才录的这首歌叫什么呀?也很好听!”
“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也是你写的?”
“嗯。”
“哇!你好厉害呀!”
曹吾发现自己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那咱们迎新晚会上就唱这首?”乐乐眨巴着眼睛问道。
“怎么可能?”曹吾从话筒放大器下的一叠纸中抽出一张,递给她说道:“唱这首。”
“倔强?”乐乐念出了乐谱上的名字。
无论喜欢还是反感,五月天绝对是华语乐坛不得不提的一支乐队。
不用说它拿到手软的各类音乐奖项,也不用说它的演唱会有多卖座,气氛有多好,单单是它超过二十年依然屹立在乐坛之中就已经让所有竞争对手汗颜了。
如果说周杰伦代表了大众的青春,那么五月天则是代表了一代少年热血的青春,当然,可能姑娘会更多些。
它的成长就如同一个标准的好孩子,顶着热血,梦想,正能量的光环一路向前,陪伴着一代人的成长。
在两千年之后,几乎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听过五月天的朋友。
而在它最巅峰的那几年,只要能凑出一支乐队的学校,几乎都演唱过五月天的歌,而《倔强》就是最热门的曲目。
它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原因很多。
第一,它风格健康,上得了大雅之堂。
第二,它的核心是倔强,符合学生叛逆的心理。
第三,它比较简单……
这首歌除了前奏用交响乐点缀了一下,剩下的吉他、贝斯,鼓都是用几个重复的riff,只要练熟了,几个二把刀也能大差不差的完整演奏下来。
曹吾对这首歌进行了改编,去掉了前奏的交响乐部分,而是用电吉他的SOLO开场,中间加快了贝斯和鼓的节奏,整体风格比原曲更欢快一些,听上去会更有气势。
歌曲中不同乐器的乐谱都是不同的,曹吾将每种乐器的乐谱都分开画了下来。
这可省了大功夫了,曹吾记得刚学吉他那会儿还得听着曲子扒谱,那种痛苦真是记忆犹新。
手指轻扣桌面,打着节拍,乐乐把贝斯谱哼了一遍,便点头道:“行了,开始吧!”
曹吾笑了,记得当初自己第一次和乐乐一起排练,她也是只看了一遍谱子就开始排练了,自己当时惊为天人,感觉遇到了大神。
但现在看来,当初自己选的歌并不难,而这首《倔强》经过自己改编虽然快了些,但整体难度也不算高,以乐乐扎实的基本功,看一遍就做到心中有谱也属正常。
毕竟就算排练也是要照着谱子来的,又不会直接脱稿,那样的话要求也太高了。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乐乐和巴图一有时间便约着到曹吾家里来一起排练。
张佳倩也很欢迎,天天换着花样给他们做好吃的,因为第二个星期后,她就要跟团下乡慰问演出了,得有一个月回不来,曹吾有同学陪着她也放心些。
两个星期后,卢青松的妈妈果然查出了怀孕的消息,从他比以往更加阴郁的情绪就能看得出来。
多了一个弟弟并没有让他感到开心,反而让他陷入了更加担忧,恐惧,愤怒,无助的情绪之中。
他少见的在一节语文课上和马广华顶了嘴,被赶出了教室,而上辈子的曹吾因为迟到也在外面罚站。
无聊之下,曹吾没话找话的和他聊天,卢青松索性将心中的烦闷告诉了他,两人因此交上了朋友,不久后,他也加入了曹吾的乐队。
然而,迎新晚会在即,就算他加入,时间也不够磨合的了。
每个班报上去的节目有多有少,良莠不齐,经过教研组的一次筛选,13班最终只留下了两个半节目。
一个是曹吾几人的乐队演奏,一个是方绿筱的古筝独奏,那半个是张涛和刘建新,他俩被并到7班的节目里,凑了一个街舞+花式篮球的组合节目。
晚会前一个星期开始彩排,主持人需要串词,必须要报乐队和节目名字了,曹吾作为队长,在登记册上郑重写下:
表演曲目:《倔强》。
表演者:黑洞乐队。
第十一章 敢不敢赌?
黑洞乐队这个名字是乐乐提出来的,曹吾原本想叫骆驼刺来着。
骆驼刺是曹吾最喜欢的一种植物,它是沙漠中生命力最顽强的生命。
它一般只有二三十厘米的身高,长得其貌不扬,稍不注意就会被沙子掩埋,但它却拥有长达二十多米的庞大根系。
它拼命扎根,深入地面,拼命汲取一切的水分营养,使自己成为沙漠中难得的一抹绿色。
它并不伟大,只是悲壮。
曹吾希望乐队能像它一样,即使身处再贫瘠的土地,也能够绽放出美丽的鲜花。
上辈子乐队就叫这个名字,但这辈子,曹吾想换个名字。
乐乐第一个提出的名字并不是黑洞,而是棒棒糖乐队,巴图提出了强烈抗议,最终作罢。
随后她又提出叫青苹果,珍珠奶茶,月球表面,黑洞……曹吾和巴图都觉得黑洞不错,他们估计乐乐除了食物和圆形物体之外,也想不出什么名字了。
黑洞不错,世界上最强的吸引力了解一下,乐队会像黑洞般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
这不,几只惹人厌的苍蝇就被吸引了。
“呦!不错嘛!小伙子!这么快就搞了一个乐队,可以啊!”
苏洋那公鸭嗓太有标志性,闭着眼睛曹吾都听得出来。
回身看去,张浩哲和他的乐队几人从远处走来,张欣怡沉默的站在张浩哲身后,神色有些复杂,目光看向一边,并不和曹吾作接触。
苏洋还没走到跟前便开始嘿嘿笑着说风凉话了。
“怎么才三个人啊?不会还没找到键盘手吧?”
走到曹吾面前,张浩哲看了看他身侧的王乐乐和巴图,诚恳说道:“曹吾,你真没必要这样,我让你退出乐队,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吉他就先当个爱好保持就行。真没必要为了跟我怄气,非要参加这次晚会,这可是在全校师生面前表演,要是出了丑……”
“等一下。”曹吾抬手打断了他的话,笑道:“你是不是忘了,我是主动退出乐队的,而且,你凭什么认为我上台就一定会出丑呢?”
“得了吧!就你那两下子,说你是个爱好者都抬举你了,还真拿自己当根葱了?”一旁的苏洋嗤笑道:“你看看你找的这俩奇葩,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胖头陀瘦头陀吗?”
说实话,以双方敌对的关系和立场,曹吾着实不应该笑。但听到苏洋对巴图和乐乐的形容,曹吾越琢磨越觉得形象,一个没忍住,竟然噗嗤一声笑场了。
尴尬的咳嗽了下,曹吾回头瞅了瞅,巴图一脸哀怨的看着他,而乐乐却疑惑的问道:“什么是胖头坨?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