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世唐朝 第112节
“练个功也不安生,真是啊G个谁当值啊!对,赵一发。以后禁止女兵们私自出入我的营帐。”阳林将身上的那件衣服再度拉了下来继续练功,刚才那一下子险些都搞的他岔了气,得好好调理一下。
白玫瑰拍着自己日渐丰满的胸脯一口气跑到了自己的营帐,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一幕的画面总是在她脑海里闪现,真是羞死人了。
长安城里,李承乾最近老是喜欢骑着自己的大象坐骑出巡。那种受万人景仰的目光让他感觉很爽,也不知道人家是在看他骑乘的象还是在看他。今天他是到长安城侯家府坩亲的,没办法,侯婴的肚子已经被他搞大了,他已经等不到李二回来给他主持婚礼了。现在得在侯婴显怀之前将她接进宫。
☆君集是李承乾战船上的重要人物,因为在太子系里,唯有侯君集一人是实权派的领兵将领,他的两个儿子还跟在交趾阳林的军中,听说已经做到了副都统的职位,想来将来也能做到领兵一方,所以李承乾虽然早就对侯婴没了什么新鲜感,却是心伺候着,怀了皇家第四代长孙的侯婴脾气也见涨了。俨然将自己当成了未来的皇后娘娘。
~子采吉,下聘,纳正妃乃是国家大事。得由一位有身份的大臣主持礼仪,朝中论身份地位,亲厚程度,与李承乾最近的自然是长孙无忌,这个正当壮年且权力*十分强烈的人自然就成为了李承乾行文定礼的司仪,长孙无忌可不是李承乾这样的愣头青。他能从很细微的新中看出一些微妙的局势,就比如李承乾这场文定礼出席的人。八部堂官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一个只会种田的农业部长孙韶亲自来出席了,看来李承乾在大唐的这些高官心里的地位还不算高,从另一方面来讲,长孙皇后跟他秘密说过的前朝余孽,可以将这些堂部级的大佬们排除在外了。…
繁复的仪式让李承乾很是烦躁,好不容易出了侯府,李承乾又骑着大象领着属下一帮走狗来到了兴化坊,这里连成一大片的宅院现在大多数王二牛名下的产业,顾青青和她收罗的一干美女也临时居住在这里,其实这里是最早的时装店经营场所,起初就是由王二牛料理的,有长远投资计划的阳林自然不忘附属他几句,不过当顾青青领着一帮姑娘们住进了兴化坊之后,这里瞬间就变成了长安城最有名的花街柳巷。
“刚刚行完文定礼就跑去寻花问柳,太子真是,哎!”
作为东宫长史,褚遂良在李承乾行各种大仪式的时候都必须出席,可李承乾现在正是食髓知味的时候,对男女之事特别热衷,只是那日渐被掏空的身子,怎么看怎么有些阴冷的感觉,他确实将自己的野心之火暂时压了下去,却转化成了无尽的*之火,也难怪朝中真正有识的大臣都不看好李承乾,他还真是没有半点人主之相,可怜了褚遂良现在早已和李承乾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也只能暗地里替他遮遮掩掩了。
“承乾也太过份了些,东宫属官就没有谁出面劝阻么?”长孙皇后胸口剧烈的上下起伏着,今天是她的儿子行文定礼结亲的日子,她本想在宫里侯着李承乾,回头叮嘱他几句的,可却得到了暗侍卫的报告,李承乾下过聘之后就匆匆跑到了兴化坊,找妓子取乐去了,这种有辱皇家体面的事,叫她如何不气。
“回皇后娘娘,褚长史之前一直有劝导,可惜太子并不理会他之言,近些日子,他也只是想尽办法帮太子遮掩,只怕此事让侯家的人知道了,生了什么隔阂。”内侍恭恭敬敬的回了话,太子的行踪或所做的事情也只有暗侍卫处得了长孙的命令才敢调查,普通的勋贵大臣是不会知道的,如今李承乾手握监国大权,长孙不好直接斥责于他,若是其它皇子敢犯这一条,早就被长孙下令抓到宗人府打板子去了。
兴化坊一间精致的屋舍内,李承乾*着身躯,两个妖艳的女人八爪鱼一般的缠着他,女人的皮肤很白,看上去并非汉人女子,屋舍的外面,几个面生的人正在耐心等待,他们飘洋过海从倭国来,献上了倭国最美艳的女子,终于与大唐监国太子搭上了线,如今他们已经不敢再以倭国服饰出现在长安了,让官府最不敢想象的是,他们居然敢租住兴化坊的房屋,要知道,这里可是天授驸马属下的地盘,而天授驸马阳林,则是最不待见倭国的大唐权贵。
“麻生,大唐太子再这么玩下去,可会把自己的身体玩垮的,大王还想借助这个家伙达成目的,可别事情没办成,他就先死在了女人的肚皮上。”
中臣大相的发饰来了个大变样,穿一身华贵的唐装,俨然有几分大唐富豪的架势,一年前李二收留藤原氏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倭国,这让自立称王的阿倍心里很忐忑,如今的倭国已经被阿倍统一,凭借水轮船之利他们横行东海和南洋,短短一两年时间就发展壮大起来了,但对于强大的大唐,他们却没有丝毫的信心,追击藤原纪武的船只再没有回到倭国就是例子。
事隔几年之后,中臣大相再度回到长安,已经被这里的繁华和变化震惊,快速发展的不仅仅是倭国,大唐比他们更快,甚至已经快到他看都看不懂的情形,倭国现在是不可能承受的起大唐的怒火的,想要让那个历经了千难万才最终得以统一的国家继续发展下去,他们还必须要仰大唐的鼻息,万幸他在长安一段日子终于找到了大唐的一些可以入手的地方,这个大唐的未来继承人太子殿下就是个很好的突破口,于是他让阿倍给他弄来了倭国几个最漂亮,且最会服侍男人的女人,利用这些女人的手段接近了李承乾,并且已经开始从中谋利,当然,现在还只是一些商业上的利益。…
“中臣君请放心,我调教出来的人都知道掌握分寸,大唐的太子最多只会变的虚弱,于性命却无伤大雅,相信用不了多久,她们就会从太子口中套出冶炼之术的,至少,我们会拿到一些精纯的钢材。”阴柔的如同女人一般的麻生微笑的回答道。
自从李承乾知道这个好玩的地方一个多月以来,他已经成功的在李承乾身上套取了很多大唐的情报,东西十大厂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大唐一些很神秘的人手中,比如匠作监的那个古月刀文,他很可能就是墨家的传人,在长安,倭国人想尽一切办法也是对付不了他的,因为他本人也是个武功顶尖的高手,不过倭国人现在也还没有那么大的雄心,想要一举窃取大唐的所有,他们只需要其中的一小部分,就能获取很多利益,比如那些紧俏的商品,药品,有了这些东西,他们的实力就能轻易的凌驾于海洋诸国之上,一点一点的窃取压榨就是他们现在的方略。
“千万要小心再小心,大唐真正难以对付的人就快要回到长安了,如果让他们觉察到什么,我们这次就再也不可能回到倭国了,倭国与大唐的差距太大了,他们只用了几年时间,就打下了比我们倭国还大几倍的土地,我们现在必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不然,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我们倭国。”
中臣大相算是个精明的人,李二确实有回军的时候派一支军队灭了倭国的打算,他现在已经开始意识到海洋的重要性了,对于有了轮船的大唐来说,海洋已经是一片坦途,无异于草原对于突厥人而言一般,从海上乘船到倭国交趾,甚至更远些的吐蕃,波斯海域都比骑马走一趟突厥王城要快速的多。
中臣大相离开长安了,他的目的地是高丽,给大唐找麻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突厥人现在已经龟缩在草原深处舔伤口了,回纥投靠了大唐,如今与大唐敌对的,或者敢于与大唐叫板的国家也只有吐蕃和高丽了。(未完待续)
第两百章 唱唱歌,说说爱
“团长,南疆之地真的这么好么?我怎么不觉得,这里除了树林就是树林,到处长满了蛇虫鼠蚁,也就是那些蛮人住的惯,我们汉人,就应该宗干净漂亮的中原之地,咱们在这林子里都走了一个月了,何时是个头啊!”白玫瑰拿手绢擦了一把脖子上的细汉抱怨道。
≡从高棉王城被木克多拿下了之后,唐军就开始向最后一处战诚诏行进,其实处于后军的他们还是比较幸福的,前面开路的木克多部,每走几里地就会死一个人,蚂蟥和毒蚊的叮咬几乎是每个士兵都要承受的酷刑。
“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你跟着陆军了吧,水兵的船上比这里舒服几百倍,你为何不疡随同水军的船队进军呢?”阳林拿芭蕉叶子扇着风,气功修炼到了一定程度的他已经不惧怕穿山越岭的艰辛,反正穿山越岭他也有大象骑,只是现在他体内的那股气流越来越庞大了,他总感觉热的慌,身体里那种原始*还时不时的冒出来,好在他有一颗四十来岁的老心脏,不然他又开始想念笔记本电脑里的岛国爱情动作片了,而这部修炼气功的功法,阳林现在给他套用了一个很贴切的武功秘籍名称,‘九阳神功’是也。
“谁都知道在山里赶路累,可我身为女兵营长,又怎么能只顾自己挑舒服的地方去,这还叫我怎么服众啊;是这南诏诸部的地盘既然这么偏远。我认为其实不要也罢。”白玫瑰也练了两年气功,不过地子比阳林差远了,修炼的目的也不过是让自己的气力更强。唱高音的时候更加轻松,体力就差的多了,人在劳累的时候潜意识都是想摆脱劳累的,阳林知道她的心思,不过反正闲的无事,阳林也正好给她说道说道。
“你知道吗?在尧,舜。三皇五帝没有开发中原的时候,中原之地其实与这里也是一样的。我们现在啊M在干着尧舜的事情,我觉得,最多再过千年,这里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富饶的地方。你看看这些树木长的多壮实,这证明这里的土地肥沃,你再感受这里的气温,比交趾好多了吧!四季如春,这里其实比中原之地更加适合人们居住生存,只是三皇五帝当时没有选对地方,先开发了北边比较寒冷的位置。现在我们就是要矫正他们的错误,人类只有不断矫正自己的错误,才能活的更加安逸自在。”
林说的有点玄了。用的是古人最能听的懂的叙述方式,不过这种论调白玫瑰最爱听了,也确信无疑。自她加入文工团以来,见过的湘古怪的事情多的去了,没有一样不最终证明团长说的就是至理,经阳林这么一提醒,她还真的感受到了这里的不凡之处来,光是那些要七八个人合围才能抱住的大树。就不是中原之地有的,现在的战象都不能用来开路了。就是因为这些树木太大,连战象也推不动,它们只能驮着粮食补给一类的东西跟着人走,而神威大炮,则全部留在了高棉城作防卫。
高棉王死了,自尽而死的,高棉城的百姓因为他的抵死不降而损失惨重,没死的人对唐人也有一种仇恨情绪,所以防卫和武力震慑很重要,阳林将汉人比例最高的三万军队留给了王成胤让他驻守那里,只期望他带着这几万人尽量的向平民散发出善意,消除这种隔阂。…
“难道尧舜当年也是这样征服了一个个北方的部落,最后将人类带向文明的吗?”白玫瑰很喜欢听阳林讲古,其实只要阳林能闲的跟她说话,听着他的声音她就有一种莫名的欢喜感,赶路的这段时间,她都是这么打发无聊的时光的。
“也可以这么说吧!人类在没有出现帝王之前,其实就是由一个个族群部落组成的,甚至最初还是母系社会,由女人当家,你看蒙氏传延至今,仍然是女王当国,这里面就可以见到母系社会的影子,蒙娜多是个有聪明才智的人,听说她从小就拜汉人为师,学习汉人的文化技术,可惜她遇到了我,朵腮部和木鹿部的人叛乱对她的冲击不小,咱们只要趁着她们的战火燃起的时候围住她们部落的驻地,这一场战争的胜负基本就鼎定了。也不知道彭坚和谢飞鱼他们的船队能不能顺利的绕到金沙江这边来。”
阳林这种超越唐史书记载的讲古经也就只有白玫瑰这样没读过什么史书的人听的进去,母系社会和部落社会白玫瑰并没有听进去多少,她只要听着阳林给她说故事就行。
“你又想使用哪种恐怖的武器将她们都杀光么?我看到你又将那些武器带来了。”一提到战争,白玫瑰就想到了恐怖的那些画面,托尼王城和高棉王城下的惨烈一幕她都曾经见过,现在回想起来她的脸色都有些苍白。
“当然不是,我要是说想对蒙娜多使用美男计你信吗?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主动使用那些武器,只有在我认为动用他们能让更多的人免于死伤我才会用,说出来或许你不太能理解,其实在我的眼里,他们和我们都是一国的,我对所有人类都没有什么偏见,只是要带他们快速的摆脱落后走向文明,就必须要忍受一些阵痛,玫瑰啊!有一首歌我很喜欢,但是用咱们关中话唱的不好听,我琢磨了很久,最后发现用岭南话唱不错,拿我的吉它过来,我给你唱上一遍,记住,这个腔调我连汐凉都没有教过,你要是学会了,就可以成为你的独门秘诀,那些岭南兵都会爱死你的。”
战争说多了都是血肉模糊的场面,阳林不想回忆那些,他要用一些更加开心的事情掩盖住那些出现在眼前的残酷画面,唱歌是一种放松解压的方式,尤其是那些他熟悉的旋律,很能抒发他此时的心情。
听到阳林说要唱歌,白玫瑰眼睛一亮,就飞也似的跳下战象跑去后队取他的吉它来,要不是那东西背在身上容易碰坏,她恨不能一直背着,以供阳林随时弹唱,这也就是她不辞幸苦也要赖在阳林身边的好处了,相信这一段学习过后,歌艺方面,其余的三大家都要排在她后面了。
“钟声响起归家信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年月把拥有变着失去,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紧抱自由,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就当这一对壁人坐在象鞍上弹弹琴琴唱唱歌,任由感情和情绪发酵的时候,汐凉却被另一个问题惊的一身冷汗,当初她加入文工团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可现在四年过去了,阳林当初规定的女兵二十二岁才能出嫁的条例已经不能保护她了,今天听到属下的女兵们谈论起自己的年龄,她才惊觉自己已经二十二岁了。…
白玫瑰无论接触多少阳林的歌唱技巧,感情经历和社会阅历是她无法补足的短板,大小姐出生的她也就是在醉仙楼那一段时间度过了几天艰难的日子,而汐凉从几岁开始就和父亲在为生计而奔波,她遭受的冷眼和调侃,沉淀的情感经历是灿烂阳光了十几年的白玫瑰不能比的,在宫里做秀女那几年的孤独更是夯实了她对歌曲艺术的更深层次理解,都说好的艺人的艺术都是从孤独里出来的,如果是从一个看尽人间百态加上孤独无比的人身上出来,则更是容易将艺术表现的淋淋尽致,后世的戏曲大家梅先生就是个这样的人,此时汐凉就开始向艺术境界高深的大家们靠近了。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已经忘了天有多高,如果离开你给我的小小城堡,不知还有谁能依靠。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得到的爱越来越少,看着你的笑在别人眼中燃烧,我却得不到一个拥抱。
......”
飘着树木燃烧散发出来的薄烟的篝火旁,汐凉声线的每一次颤抖都能勾起火堆旁男兵女兵们的心弦颤抖,她将自己满满的情绪都投入进去了这首歌里,阳林当初列了很多首女声的歌教唱,她独对这首‘囚鸟’情有独钟,这首歌很能映照她在宫里的几年生活。
李二在滚滚的烟雾中徐徐的走来,夜晚,再加上薄烟,人们的可视距离很短,每天这个时候来偷听汐凉给新兵们教唱是李二最近最爱干的事情,没有仗打的时候,整个大军的心思很自然的会转移到娱乐上面来,李二的心思自然也转移到了汐凉的身上来。
“这首歌,这首歌......”李二的心里突然泛起了千种情绪,发现自己隐身在烟雾里别人看不到之后,李二就没有靠近火堆了,可恰巧让她听到了那个关于年龄的讨论,汐凉居然已经二十二岁了,在文工团是可以出嫁的年纪了,这叫他怎能不狂喜,不过听到了这首歌,他又好像有点不忍心了,他怕自己将汐凉变成了囚鸟,从而让她失去了自己身上的光彩,那个没有了自己的光彩和坚持的汐凉,还是他心目中的汐凉么?(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一章 招亲
南的河道四通八达,有些走得大船,有些走不得,所以水军的行军多半是在探索中龟爬,有时候走岔了,还得回头重走,可即便是这样,他们依然比翻山越岭的陆军要快的多,不几日,他们就要进入蒙氏的领地了。
÷建成没多久的南诏王城最近很热闹,朵腮部和木鹿部的人马总想试图冲击这里,不过他们也不敢真的拼命打,毕竟王城里可有蒙氏的两万多王城卫队。
蒙娜多有个哥哥叫蒙羽,与其妹的聪颖和智慧相反,蒙羽武力过人,是南诏最有名的武力强人,少年时期便有生撕虎豹的本事,成人之后更是打败南诏无敌手,蒙娜多的政令能够在南诏之地得以实行,很大程度上仰仗蒙羽的威名。
可对朵腮部和木鹿部现在的状况蒙娜多十分头疼,他们从前都是依附在蒙氏旗下的,现在却因为族长意外身亡,而扯皮扯到了蒙氏这里,其实两部的临时头领有什么心思蒙娜多很清楚,想要让她给自己正名,完事再拿些好处而已,可作为宗主势力,如何有向附庸势力服软的道理,他们这么闹腾,蒙娜多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无奈的很,就在今日,一个很不好的消息传到了她的耳中,南诏大江上出现了很多汉人的船只,并且是他们以前在交趾七王那里都从未见过的超级大船,只消一两艘就能占据整个江面那种大船。这是唐军来了的消息,他们以雷霆之势灭掉了交趾七王,还打败了吐蕃人。如果南诏的天然屏障都不能阻挡唐军,那么蒙氏世代统治的这片沃土,很可能就要易手给大唐了。
“哥哥,你这是要出去干嘛?”从藤条椅上腾身而起的蒙羽双手一提他那对宽阔的更像板斧的大刀就向大厅外走去,却被身后蒙娜多娇滴滴的声音唤住了,他自型疼爱这个妹妹,从未违逆过她的意思。蒙氏之所以还是以女子继承王位,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从母系社会的影子里走脱出来。哪种根深蒂固的思想让他们的思维逻辑与汉人有很大的差异,蒙娜多轻轻的这么一问,在蒙羽耳朵里就像是一道无上的命令。
“妹妹,我受不了朵腮和木鹿部那些杏碎恬燥了。大敌当前,他们居然还跟我们闹内讧。哥哥不出去砍杀他们一番,他们还以为我蒙氏是好惹的。”蒙羽洪钟一般的大嗓门在大厅里响起,要不是习惯了蒙羽这副嗓门的人,很难与他正常对话,生人在他说话的时候都会不经意的捂自己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