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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野性时代 第120节

“1万1!”

“1万2!”

“1万5!”

“……”

“2万!”

“3万!”

“3万5!”

“6万!”

一次性加价太多,突然就没人争了。

宋其志问道:“6万,还有没有人加价?6万一次,6万两次,6万三次。成交!”

这人绝对赚了,在大家都还在观察火候的情况下,他搞突然袭击的策略很成功。

先拍富裕省份的中型城市,接着又是内陆省份城市,再是富裕省份的小城市,再然后是各省的省会城市。

最后的压轴戏,是深城、津门、花都、盛海和京城。这五个城市,最低成交价都是28万,最高成交价达到了60万。

从上午一直拍到傍晚,中间吃了半个钟头午餐,全国各市代理权总共卖出2149万零6千5百块。有零有整,实在是疆藏蒙等省卖不起价,一些地区几个市打包拍卖才有人喊价。

记者们把宋其志团团包围:“宋经理,喜丰不卖省级代理权,是因为想要拍出更多资金吗?你们的冰茶代理权拍卖总价,比生命核能还多出几百万。”

“我们把代理权下放到市一级,是想规范市场,避免恶性竞争,”宋其志说着突然笑起来,“至于生命核能,那是保健品,根本就不属于饮料。他们卖他们的,我们卖我们的,互不相干。”

记者又问:“据我观察,有的代理商拍到好几个市的代理权,但有些在这个省,有些在那个省。他们在帮喜丰卖产品的时候,会不会出现各种混乱?毕竟异地管理和运输都比较麻烦。”

宋其志说:“这个问题我们考虑过。代理商们可以互相商量,可以自由转让或交换代理合同,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这样不是很麻烦吗?还不如拍卖省级代理权。”记者说。

“麻烦是暂时的,可以克服。”宋其志道。

确实很麻烦,而且不利于快速铺开渠道,所以现阶段不会有人跟着学。

旭日升就选择走捷径,在喜丰冰茶代理权拍卖会结束一周之时,旭日升突然宣布召开拍卖会,并故意说拍的是省级代理权。他们还宣称已经状告喜丰公司侵权——“冰茶”被旭日升注册了,勒令喜丰停止使用“冰茶”一词,索要商业赔偿款1000万元。

第093章 【野蛮人】

宋维扬也注册了商标,不仅注册了“冰茶”,还注册了“冰红茶”、“冰绿茶”、“茉莉清茶”等商标。以后康师傅、统一、娃哈哈之类的企业,想生产冰红茶、冰绿茶得提前打招呼,喜丰不允许,他们就只得给产品改名字。

但宋维扬确实失策了,他是去年底注册“冰茶”商标的,当时根本就不知道旭日升已经做出产品。而且历史上,“冰茶”商标官司打得很轰动,宋维扬还有依稀印象,记得大概是2000年左右,法院才把“冰茶”划为旭日升专用商标。

谁知道旭日升现在就已经注册了啊!

宋维扬直接把商标注册文件复印出来,交给各大报纸刊发,注册时间为1993年12月25日。

旭日升也很快把自己的商标注册文件亮出来,注册时间为1993年11月27日。

前后只差不足一个月时间,真是坑爹——在政府各部门系统联网之前,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一切都以注册时间为准。

宋维扬发表工商业抗战檄文,是在蹭外资入侵的热度,还专门找上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碰瓷儿。如今旭日升有样学样,跑来蹭喜丰的热度,还特么拿出商标来碰瓷儿。

世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如今全国媒体都在报道宋维扬的传奇励志故事,一个高中生扛起家业,还敢向国际大公司宣战。他已经成为继史育柱之后,又一个青年创业偶像,甚至在半个月之内,就有30多个大学生主动前来投靠,极大缓解了公司人才的不足。

人们似乎看到了又一个健力宝的崛起。

但是,喜丰公司的冰茶饮料还没彻底铺开市场,就有同行跳出来争夺“冰茶”商标,很可能喜丰公司的新品饮料就此完蛋。

惋惜,无尽的惋惜。

各大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用上了同情词汇。

“怎么办?”杨信对此忧心忡忡。

宋维扬笑道:“还能怎么办?打官司呗,打他个十年八年再说。”

陈桃道:“可旭日升的注册时间比我们早。”

杨信也说:“官司肯定打不赢的。”

宋维扬问:“你们知道百事可乐吗?”

“当然知道。”杨信和陈桃同时回答。

宋维扬笑呵呵说:“刚开始的时候,美国只有可口可乐。可口可乐卖得好,于是就出现了百事可乐、可乐可口、可口与可乐等几十种碳酸饮料。可口可乐很生气,打了几十年官司,你们知道美国法院是怎么判的吗?”

“怎么判的?”二人连忙问。

“美国法院判决,‘可乐’为饮料种类名称,就像茶、汽水、果汁一样。总不能某公司生产了汽水,其他公司就不能使用汽水名称吧?”宋维扬解释说。

杨信眼睛一亮:“我们也可以照着这个思路打官司。”

宋维扬点头说:“如果打赢了自然最好,大家一起愉快发展。如果打不赢,那就拖他好几年,大不了以后使用冰红茶、冰绿茶等名称。到时候,就让旭日升生产冰茶,我们生产冰绿茶、冰红茶,其他饮料企业什么名字都不能用!”

宋维扬甚至盼望着官司打输,反正旭日升早晚要完蛋,到时候让康师傅、娃哈哈干瞪眼,看他们还能给茶饮料取什么其他破名字。

几天之后,喜丰公司就发出严正声明,还拿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官司来举例,咬死了“冰茶”属于饮料种类,而非是饮料品牌。

媒体立即跟着起哄,热议“冰茶”一词的属性,于是轮到法院和工商部门头疼了,他们也搞不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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