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 第65节
丢了?丢了还能这么心平气和地说出来?万峰无语了。
“什么时候丢的?”万峰也小声地问了一句。
“我把小人书装在书包里,准备下午还给你。可是中午吃完饭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不见了。”
这种案件根本不需要柯南,万峰自己就能破。
他的眼前自动就出现了江军那瘦啦吧唧的猥琐身影。
班级里出现偷窃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这货干的,一点都不会冤枉他。
五年级两大怪:江军的偷谭胜的坏。
民间有句话说人是三岁看到老,这话非常的有道理。
江军这货家在洼前队住,从懂事时候起他就有非常远大的理想。
他的理想就是把世界上的好东西通过他一双灵巧的手变成自己的东西。
其实这种思想几乎人人都有,不过大多数人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用自己的劳动报酬光明正大把那些好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
但是到他这里就不是这么回事儿,他用的是在别人不注意或者看不见的时候直接就把好东西变成了自己的东西。
为理想奋斗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江家中学还没毕业就到社会上去为他的理想而奋斗去了,那时他的技术还显得生涩,对于目标选择也没有什么高大上的要求,干的都是偷鸡摸狗之类的小项目。
就这样还是不幸地被警察叔叔送到监狱里改造了三年。
三年的改造不但没让他改邪归正,反而直接改造成了技术优秀的高手,境界也明显提高,那些鸡毛蒜皮的偷鸡摸狗再也不如他的法眼了。
一番总结经验后他认为农村虽然天地广阔,但是因为贫穷没什么做为,只有城市里才是他大显身手的舞台。
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到像后期的农民工进城那样一头扎进了城市去寻求自己的理想。
在当年他可是农民工进城的先驱者。
在城市每个人流拥挤的地方都有他的身影出现,他那双如女人般白皙的双手动如脱兔,快如闪电,经常不好意思地错伸进别人的口袋里。
勤劳的付出总有丰收的时候,江军的生活慢慢地就发现了变化,他才是开放以后第一批真正富余起来的人。
有一句民间谚语说得好:常在河边走,早晚遇见鬼。
就在他一次次地致富成功后,终于在他二十四岁那年又一次被警察叔叔抓了现行。
这一回他要在监狱里吃五年的窝头就菜汤了。
经过五年深造再出来的江军而言,五年的窝头绝对没有白吃。
这一回出来他不偷鸡摸狗了,也不在大街上掏包割包了,而是向着更高层次需要更好技术的领域进军了。
他开始撬门砸锁,飞檐走壁了,目标也变成了冰箱彩电等高档的家电。
这一回他成功地在社会上过了三年的幸福生活。
当他雄心勃勃地要开办一个搬家公司的时候,警察叔叔第三次把他请去喝茶。
这一回他要在监狱的铁窗里待满八年。
八年刑满释放是他已经到了不惑之年,乡亲们满心希望看到他能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可以飞天遁地的时候他竟然金盆洗手改邪归正了!
他瞅冷子整这么一出让将威大队无数人的下巴掉了一大街,砸坏了无数人的脚面子,据说那时候县医院接下巴治脚面的医生忙得都打算自杀了。
这货金盆洗手以后就在将威大队一个村办企业里当工人,短短两个月因为他改良了工厂的几个设备提高了工作效率而升任车间主任,又过了半年他就成了副厂长。
并且还娶了一个离婚妇女组成了家庭。
第五十一章 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这些就是万峰对江军的全部了解。
凭着江军这些光辉历史,万峰怎么能不怀疑陈文心的小人书是他拿走的。
“你应该找江军要自行车。”回忆之中的万峰顺嘴就秃噜出这么一句。
“啥?”陈文心的单眼皮都变成了双眼皮。
“哦!我是说你应该去找江军要小人书,一定在他那里。”
“我不敢。”
麻痹的过几年你都敢往林子的被窝里钻去争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你却不敢去要属于你的东西,这算什么东西!
“你去要好不好?”陈文心对着万峰放电。
让我去要?虽然小人书的所有者是自己,但是现在的使用权可不是自己,他把书租出去的时候可是说得明明白白,少页了赔钱弄丢了更要赔钱,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关他的事儿。
“要我去要?你不觉得我把书租给你们,在你们把书还回来之前发生了什么都和我无关吗?”
陈文心撅起小嘴。
这娘们的小嘴是那种典型的樱桃小口,倒是很有几分诱惑力的,这要是咬一口…
“你要是长大给我当媳妇,我就去找江军要。”
许美琳不知道媳妇是干什么吃的,但陈文心显然知道媳妇是用来干什么,脸一红小声说了句:“流氓!”
万峰刚要再说句什么的时候,眼角突然发现教室的窗外闪过一小片绿色,立刻闭眼闭嘴装作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