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 第239节
狼皮知道偷袭已不可能,在城中早已经将这营地记在心中,首领所在的帐篷就在中间。
“姬夏说让咱们弄的动静大点,那就直冲他们首领的帐篷,只要他们首领跑了,就算再多的人也不可能伤到咱们。”
此时帐篷中陆续有人听到了预警,慌乱地跑出来,帐篷附近的火堆成了最好的指引物。
弓手们齐射了一轮,狼皮带着人冲到了火堆旁,点燃了带出来的浸泡了大量易燃物的火把,胡乱地朝着那些皮子缝制的帐篷扔去。
东南营地有八九百人,狼皮手中只有不到二百,但是以有心算无心,以有组织对抗无组织,对面根本没有形成任何有效的抵抗。
大多是三三两两的人胡乱地逃走,或是勇气满满地朝着百十人冲过来,被集结在一起的弓手射成了刺猬。
混乱中,狼皮严禁族人追杀,而是集中在一起直插对面首领的帐篷。
火光中狼皮看到了十几个人护着两个人向南跑去,跟在狼皮身边的娥黾喊道:“那定时敌人的首领,咱们追上去,杀了他们,大功一件。”
娥黾正要领人去追,被狼皮拽住道:“不要去追,首领一跑他们没人指挥,咱们正好多杀些人。姬夏说,对面是按部族扎营的,首领很多,杀了首领什么用都没有,那些族人会被其余部族吞并,反而不好,十个手指头就会变成一个拳头。首领嘛,越多越好。姬夏让咱们去杀他们的战马。”
两个首领逃走后,整个营地再没有人能够将兵力集结起来,略微有些血性的各自为战,但更多的是不知所措惊慌逃窜。
集结在一起的袭击者如同狩猎一样猎杀着毫无组织的人群,几乎不废什么力气冲到了马群附近开始屠戮。
点燃的火把四处乱扔,升腾的火柱和叫喊声在夜晚格外地清晰,西北边营地中早有人发现了东南角的问题,急忙赶到了首领的帐篷。
几个首领已经到了老首领的帐篷中,在来之前集结了族人守卫。
“东南边出事了。”
“看到了,城里的人是想跑?”
“肯定是,这些天达兀的办法让他们撑不住了,你听这声音这么乱,肯定是全都跑了。他们一共也就三四百人,东南营地可是有近千人,要是人少哪能乱成这样?”
“达兀,现在怎么办?咱们进城?”
达兀没有说话,老首领不满了咳嗽了一声,说道:“城内的人肯定是想跑,这城先不急着进,城里没什么东西,反倒是要让他们跑回南边的大城里,咱们就不好攻打了。好东西和奴隶都在南面的大城里,这些人不除,得了这座城也没用。这些人除掉,南面那座只有女人孩子的大城便是秋天水泡子里的鱼,想什么时候吃就能什么时候吃。”
老首领对围城不甚了了,可是论起平地打仗并不差,他判断的情况让首领们频频点头,都觉得有道理。
“这样,各个部族选出好手,达兀你带着他们,跟着那群人。不要攻击,靠投矛标枪袭扰,让他们走不远。要是他们四散奔逃,那就让骑手追杀;要是列阵对抗,就袭扰让他们走不动。”
达兀有些无奈地同意了,他是希望靠着自己的办法攻下城邑,这样将来草原诸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肯定会记得是谁想到了堆箭台木塔的主意。
可他没想到里面的人竟然在今夜逃走了,这样一来打败了他们的还是老首领,平地上打仗老首领不差,这样的分配很合理,他没有理由拒绝,只好领命。
老首领的眼袋肿的高高的,这几天心急如焚火气太大,常年骑无鞍马留下的老毛病发作,想尿而不得,此时听到对面终于弃城逃走的消息,兴奋的竟有了些尿意。
苍老不仅仅源于身体,有时候也会因为心的憔悴,常年骑无鞍马毁了他的前列腺,以往在胜利的荣光和权利的征服中被压制,这些天久攻不下,心也终于苍老。
如今陈健逃走的消息再一次让他的心活泛起来,头脑也比前些天清醒了许多,从围城到现在整整十三天,他第一次自信满满地下达着命令,这些命令不会再有人反对。
“在达兀去袭扰他们的时候,其余人立刻点齐族人,咱们今晚上就把那些人围住。明天早晨入城吃了饭便杀光他们,下午去南边的大城,女人孩子都做奴隶!有抓到他们的首领的,不要杀死,我要把他钉死在木头上!”
首领们嚎叫着,一扫这些天的怨气,纷纷选出了自己部族中骑马的好手,人不多,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但是用来袭扰牵制减慢对面的行军速度已经足够。
对面面对这样的袭扰,只能列出军阵,否则在夜里四散,这百十人就足以将三四百人追杀干净。
达兀留下了哈默在营地中,为明天天亮后的决战准备,自己带着各个部族中的好手先行一步。
人少行动就快,达兀这百十人骑马先出发后,剩下去追击的人才集结完毕,留下了一半的人守在营地。
陈健在城中等待着时机,等到对面营地发出乱哄哄的声响,数百人往东南边奔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城门被推开,已经等了半夜的剑盾兵跟在陈健的后面。
营地中生起了大量的篝火,留守营地的草原部族再无睡意,等待着天亮后的战斗。
至少,这场无趣而又痛苦的围城战就要结束了。
木塔和箭台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守卫,陈健让族人将桦树皮和松脂球放在西北角,等回来点燃的时候西北风可以让火势迅速蔓延。
这次出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烧毁会对阳关造成威胁的箭台和木塔,而是要做一个绝户计,烧杀对方的战马。
从一开始他就始终想着打一场歼灭战,这样能让草原两三年之内没有威胁,而对付靠战马机动的草原部族很难打出歼灭战,因为他们有四条腿,打不过可以跑。
即便阳关城中的六百人可以靠军阵和训练对抗这些人,可战役的主动权和发起权一直在对方手中。
一旦战马死掉一大半,就算想跑,陈健也可以黏住对方,让他们永远回不去。
守城平淡如水古井无波,那是因为守城一方有在平原会战中战胜攻城一方的底气和实力,只是他在等待机会以便抓住战役的主动权而已。
靠近到对面营地,陈健和身边的几个剑盾兵拽出了点燃的火绳,接过麻布火药包点燃,朝着对面的人群投掷了过去。
闪烁的火星在空中飞舞,哈默惊讶地看着半空中飞舞的火星,很漂亮,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十几个点燃的麻布包落地后没有爆炸,在人群最密集的地方闪烁出了紫色的炽烈光芒,刺鼻的味道和如同雷电落地一般的烟火效果让对面营顿时乱起来了。
几个火药包落在了人的身上,常年不梳洗和食用羊肉让他们身上布满了油污,头发和兽皮迅速地燃烧起来,捂着眼睛惨叫着在地上翻滚,想要熄灭燃烧的火焰。
可这火焰烧的太快,比起草原上最干燥的枯草烧的都要快,只是一眨眼就烧便了全身。
一个火药包落在哈默的脚下,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接着就是一声轻微的爆响和一团青烟包裹的火光,周围被照的雪亮,刺痛了他的双眼。
硝烟中,哈默做出了一个让族人和他自己都惊诧的动作,勇猛的他竟然扔掉了武器向后逃走,一边跑一边惊魂未定地呼喊着。
眼睛带来的刺痛伤不到勇士坚韧的心,可那团紫色的火光却让哈默彻底崩溃,这是哈默平生第一次在战斗中将背露给了敌人。
以往面对在强大的敌人和野兽,他都不会逃走,可面对这团火光,再强大的人,又如何能够对抗雷电之灵?除了雷电之灵,又有谁能掌控这样炫目的光芒?
奔逃中,数十个惊恐的声音怪叫着:“雷电之灵!雷电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