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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 第67节

每一次抬起脚,距离自己的亲人也就越近,肩上的背筐仿佛也轻省了许多。临走的时候,榆钱儿给了他几个陶制的小羊,因为榆钱儿听说桦也有几个妹妹,这是她自己烧的,是属于她的,可以自主地送给别人。

桦幻想着妹妹看到这些玩物时高兴的神情,他笑了。

“妹妹们肯定会抢着玩这个小陶羊,不过等到杏子再黄的时候,我们也能过上那样的日子了。我就给妹妹们捏几个,捏个大的。对了,等草籽熟了的时候,就去换个骨笛,也要吹的好听……”

想到这,忍不住冲着遥远的山边呼喊着,那里便是亲人居住的洞穴。

身边的族人们也都发出了同样的叫声,他们知道还很远,看不到,但他们想让亲人早点知道自己回来了。

连绵的呼喊汇在一起,宛如草河涨水时的轰鸣,惊走了飞鸟,却没有得到族人的回应。

“大约是在摘青桃吧?”

他如是想着,翻过了最后一个山坡,却没有看到族人的踪影,反倒是几头狼远远地看着他们。

桦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扔下背筐,拿起石斧和身边的族人一起冲了下去。

那几头狼畏缩着,远远地逃开了,一股恶臭的味道从洞穴中传出,桦嗅到了这种味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许久,他才喊着那些正在嚎啕大哭的族人,拿着石斧,走进了原本居住的洞穴。

嗡的一声飞起了无数的苍蝇,桦也差点被一个东西绊倒。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低下头,自己的妹妹就在脚下,两只手保持着向外爬的姿势,后背和肚子已经被撕烂了,头上一个巨大的伤口,那不是野兽的撕咬,而是石器的砸击。

白色的密密麻麻的蛆虫在身上爬着,一道血痕在小女孩的后面延伸着,露出的身体已经糜烂,长出了一层灰色的霉菌,皮肤凹陷了下去。

桦的双手颤抖着,扶住旁边的石壁,摇晃着身体看着洞穴内的一切。

这个他出生到长大的地方,再也不是以前的样子。

碎裂的陶罐旁是族里老人的尸体,旁边是自己的弟弟,火堆里还有一块已经烧焦的块茎……

鲜血浸入了石头,残留着搏斗过的痕迹,一支折断的没有箭羽的箭支落在地上,上面是兽骨箭头,这不是族人的,因为族人的箭支上都有羽毛。

洞里的尸体大多是老人和孩子,自己所期待的一切,如今全都化为了泡影。几个沾满鲜血的足印向外延伸着,洞里的一切器物都没有了,甚至来那个碎掉的陶罐,大部分的碎片也被带走了。

地上有几柄碎掉的石斧,捆扎的方法也不是族人的,石斧上还有黑色的凝固的血渍。

他发疯一样拿起那柄破损的石斧冲到了外面,举起了石头狠狠地砸了下去,砸得粉碎,砸的自己没有了力气,趴在地上大声地哭嚎着。

剩余的族人们爬到了高高的树上,冲着远处高声地嚎叫着,发疯似地呼唤着那些不是尸体的族人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直到天黑了、声音哑了、树枝断了。

七八个人的哭声回荡在山谷里,把那些熟悉的名字化为声音,飘荡在她们曾经采过杏子挖过蕨根的每一个地方,却没有一丁点的回应……

第四十二章 同音

百余里之外的村庄仍是一片祥和,陈健根本不知道桦和他的族人所遭遇的变故。

他还沉浸在明天秋收之后忽悠人来种田的美梦当中呢。

明年夏收后将那几个部族的人忽悠来,教他们开垦土地,分化联姻,三五年内成亲戚,军事优势压制野心,对外掠夺人口种田。

两百里方圆,近万平方公里,加上草河南岸的土地、明年收获的种子,应该可以支撑起一个小小的千人邑城。

前世的华夏文明本就是先扩散,然后如星星般密布,形成数百上千的小方国,最终融合而成。始于祖先,迁徙外扩,最终又重归于一,否则也不会留下尧舜时万国的传说,更不会有八百诸侯伐纣的故事。

以现在的通讯能力,一个方国所能控制的范围也就在百里之内。

计划中只要把附近的部族绑上战车,安安静静地种几年地,掠夺奴隶快速发展青铜器,形成方国,基本上三十年之内就能形成一个不太可能被湮灭在历史长河中的族群了。

只是这个看似完美的计划最终只是计划,没有考虑外部威胁,甚至哪怕某年一次大旱,就足以把部族打回原形重新散开居住。

前世的华夏文明遗迹中,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曾经孕育了卓绝文明的红山文化遗址,有祀无戎,玉文化发达,定居农业,崇拜女神,冶铜坩埚、连室陶窑,甚至玉龙都已经出现,陪葬品中唯独没有战争兵器,可以说简直是个桃源之国。

但这个强大的文化族群的遗址是在内蒙草原上,因为400毫米等降水线的忽然南移,半干旱对于这种族群定居文化的打击是巨大的,最终衰败。

而干旱的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太阳活动忽然频繁或者地球一不小心多转了一点。

这就是现实的残酷,文明这种东西,有太多的偶然性。就比如那个陨星部落,要是陨铁落在自己部族旁边,陈健有信心让族人的发展速度再快一些。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偶然之外,更多的是有规律可循的必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现在只期待这两年风调雨顺,只要两年内和族人熟悉了种地,就算干旱来临也不怕,大不了南迁。

这几天已经开垦了几十亩的土地,速度也在加快。开垦出的土地现在是凹凸排列成行,等到种的时候破开垄顶,两侧垄顶变为垄沟,而垄沟变成垄顶。年年往复凹凸变换,逐渐会形成习惯,在土地部族共有奴隶存在的前提下,劳动力完全可以实现这种精耕细作。

等到土地分开后,牛应该也能找到了,年年洒的粪草堆积,土地会逐渐变熟的。而这种破垄的耕种方法,直到千年后也会有人使用,技术难度也不算高。

可能初期因为种子的原因,产量会低一些,配合上渔猎是可以撑到改良种子成功的。

那个砖窑还没有垒好,陈健也不准备去管,他要让那些人自己摸索,用时间堆出来。

将来那些孩子要用学徒的方式跟着这些人学习生活技能,他分身乏术,而且大多数略知皮毛,一些生产中常见的问题他肯定比不上这些一线的人。

往长远了看,部族的女人已经有些怀孕的。到时候那些孩子由他启蒙,稍微大一些就去一线当学徒,边学边用。

哪怕那些人能在这一批还没出生的孩子长大前才从经验中总结出烧炭烧砖的种种注意事项,就是值得的。有些不是生死存亡的事,可以考虑的长久些。

因为考虑的太长久,所以这几天晚上他都没有和族人们一起欢闹,而是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琢磨着语言的问题。

语言比文字要早,文字需要时间积累,既然决定走象形会意字,就需要提前确定发音,为后世做准备。

字母文他连想都没想,将来走出去之后,难免会遇到十里不同音的情况,怎么统一发音这是个问题。

前世古代华夏学字发音,用的是直音法和反切法。直音法就是“鲤”这个字念“李”。反切法则是类似于拼音,几个字组合取声母韵母,比如“囡”这个字,用反切法注音大约就是“脑残”,取脑的声母和残的韵母。

考虑了一下,肯定是用反切法,但还是想要改良一下。

他想创造四十七个字,发音是二十三个声母,二十四个韵母。而且这四十七个字一定要简单,还必须要将来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东西,这就需要改变一些东西的发音。

到时候用这四十七个字,作为反切表注音,推广下去至少能形成近似统一的发音,只要能把这四十七个字的发音学会就行,剩下的就自己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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