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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 第74节

植物孕育种子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繁衍后代,从不是为了方便人吃。方便人吃的,都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诸如野生小麦,正常的野生小麦会在成熟后麦穗脱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种子掉在地上,才能萌芽才能延续血脉。

那些成熟后麦穗不脱落的麦子,其实都是基因突变的残疾。

因为麦穗如果不脱落,下雨后那些麦子就会在麦穗上发芽,够不到泥土,发了牙最终会被太阳晒死。

问题是那种没突变不残疾的野生小麦根本不适合种植,一旦成熟了麦穗脱落,难道让族人满地去捡麦粒吗?

还有豌豆,之所以有豌豆射手的故事,是因为“正常”的豌豆在成熟后会炸荚,如同BB弹一样弹开。

只有这样才能让子孙们在大地上繁衍,否则困在豆荚里很难干燥过冬,最终会闷在里面发霉失去活性。

人们种植的豌豆,从豌豆的角度来讲,都是些不正常的豌豆,因为它们成熟后不会爆荚,这样才方便收割。

如果将人驯化植物当成一段童话,那人大抵会是天使一样的角色。

豌豆妈妈有很多孩子,他们长大后就会离开妈妈的怀抱,唯独一个天生有病的弟弟妹妹,他们天生没有脚,所以便是长大了也离不开妈妈的怀抱。

豌豆妈妈惋惜地看着这几个孩子,知道当自己老去的那一天,这些没人照顾的孩子也会和自己一同老去。但她没有办法,只有看着这些孩子哭泣。直到有一天,天使的手伸了过来,将这些离不开妈妈的孩子带走,豌豆妈妈终于放下了最后的心事老去。那些孩子们,也被这双手剥去了外面的枷锁,埋进了大地之母的怀抱,开始一段崭新的旅行。

直到很久后,那些被天使拯救的孩子,可以用一种鄙弃地目光看着自己的哥哥姐姐们,告诉他们:“看!你没有我圆,没有我大,没有我结的多。”

哥哥姐姐们委屈地说自己会爆荚,却被这些曾经最弱小的弟弟妹妹们反问一句:“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我不爆荚不照样子孙满天下?你们呢?还剩多少血脉留在这世界?”

陈健推测驯化植物的故事大抵是这样的,从人的角度来看,不爆荚的豌豆才是好豌豆,不脱穗的麦子才是好麦子。

既然要种,陈健自然要找这些植物界的残次品作为种子,这种突变的几率极高,并不用担心数量的问题。其余部族采集的那些他本来也没准备种,而是准备用来酿酒,来做一件大事的。

算起来再有半个多月,正常的种子都会脱落了,这时候才是去收集那些不爆荚不脱落的种子的时候。总不能种了那么多地,撅着屁股趴在垄沟里捡豆子。

族人们只当陈健不想浪费一天时间,所以这时候还没觉得奇怪,反正可以和别的部族交换。

直到陈健说出了另一件事后,与这件事结合在一起后,终于变得格外奇怪。

陈健看了看第二天的安排,冲着众人说道:“明天还是空出一天时间吧,咱们去割草。”

当晚,陈健弄出了一些硝好的皮子,比量着自己手的大致形状,用石头裁开再用鱼鳔胶将上下两层粘上,做了一副简单的手套,并让族人们每人做一副,说是为明天割草做准备。

“到底要割什么草呢?”

“蜇人草。”

陈健笑嘻嘻地说出了答案,就看到一旁的狼皮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屁股。上次在野地里他去拉粑粑,顺手抓了一把蜇人草当做清理工具,结果隔着百步之外的族人们都听到了他的哀嚎声,一下午都是叉着腿走路。

蜇人草便是荨麻,或者叫蝎子草,是一种侵略性很强也很顽强的植物。族人们在狼皮哀嚎之后管这种草叫蜇人草,因为狼皮说就像是被一群蜜蜂蜇了屁股一样。

荨麻的分布很广,整个温带到处都有他们的踪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但上面的小毛有毒,当真是酸麻难忍,也有管它叫蜇麻子的。

可这种草用开水一烫后味道鲜美,猪羊都很爱吃,而且它是一种麻,一种可以纺织的麻。

前世的记忆中,关于荨麻最出名的便是野天鹅的故事:后母将艾丽莎公主的十一个哥哥都变成了天鹅,公主得到了启示,必须要用荨麻为哥哥们作出十一件衣服,这样才能解除诅咒,于是艾丽莎用手编织着让男人都觉得痛苦的荨麻,最终让哥哥们变回了王子。

第二天族人们一只手带着手套,另一只手挥舞石镰或是用手薅荨麻的时候,榆钱儿跟在陈健的身边听到了这个故事。

自然没有王后巫婆主教,天鹅也变成了雁鹅。艾丽莎这种音译的名字也被陈健改了,艾丽莎在古北支德语里应该是爱笑的、微笑的女孩的意思。

族人没有用表情作为自己名字的习惯,陈健想到笑不露齿这个词,于是艾丽莎公主变成了一个叫门牙的女孩,他觉得自己翻译还是很信雅达的。

事实上族人还没有见过门,当然也就没有门牙这个称呼。但门牙这个东西却不是有了门之后才有的,总会有个别的称呼,所以故事可以用让族人听得懂的方式讲述着。

这是榆钱儿听到的第一个童话,不算曲折的故事在刚刚脱离蛮荒的人们听来格外好听。

只是榆钱儿没有想到里面所蕴含的不屈和抗争,而是颇为羡慕地看着那些荨麻愣神。

很久,她觉得自己很羡慕那个叫门牙的女孩,真的很羡慕。

如果有一天哥哥也被变成了小雁鹅,自己肯定也会和那个叫门牙的女孩一样,别说是编荨麻,就算是荆棘自己也能忍受。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摘下了手套,用手攥住了一棵已经开花的、浑身都是毛的荨麻,紧咬着牙不出声,因为故事中发出声音会被雷劈死的。

刺痛麻痒的感觉从手心里传来,榆钱儿没有松开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扁起了嘴。

她不是因为疼,而是觉得哥哥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有人把他变成雁鹅呢?自己虽然和门牙一样也能为哥哥忍受那么多的苦楚,但哥哥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嫉妒那个叫门牙的女孩,至少她有机会让哥哥自己可以为他们做多了痛苦的选择,自己只怕永远都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哥哥才不会那么笨被人变成雁鹅。

于是她负气地松开手,有些委屈地嘟着嘴,不高兴了。

第四章 沤麻情歌

“告诉你了让你戴手套,你非要去摸。蜇到手了吧?疼不疼?”

榆钱儿点点头,手掌上麻痒的感觉就像是被蜜蜂蜇了,陈健一把抓着她的手拽到身边笑道:“活该,谁让你摘手套的?”

看了一下手掌上扎的小毛刺,手红红的满是小点儿。走到小溪边弄个些湿泥巴,糊在了榆钱儿的手心上,用力搓了几下,把这些你把都搓掉,又换了一些。

原本刺痒的感觉逐渐消失了,那些小毛刺都被黏糊糊的泥巴沾了出来。

榆钱儿看着正在数落自己的哥哥,心说那个叫门牙的女孩就比较笨,她要是知道戴手套就好了,可惜她那十一个哥哥都不知道这个办法。

陈健搓了一会,知道已经没事了,说道:“去洗洗手吧。”

他又回身将这个办法告诉了正在收割荨麻的族人,很简单的土办法,农民的基本技能。

发散思维一下,这也是很有技术的行为。前世里一些贵族为了继承权撕逼,往往会在对方的饮食中加入金刚砂粉,这玩意黏在胃黏膜上,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是什么病,可以用毛肚羊肠之类代替泥土从胃里沾出来;一些妒妇祸害小妾,用绞碎的头发茬塞到小妾的下面,也是用类似的办法,不过是用切出黏面的里脊肉一点点沾出来。

族人们很容易就理解了这个被蜇后的急救方法,不就是用嚼碎的粘连草绑在树枝上粘蝉吃的办法嘛,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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