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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 第85节

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技术,前置科技却很简单。

酿酒、制陶、蒸馏酒。有这三样技术,凭人工是可以完成这种准备的,无非就是需要的时间烧多一些罢了,这也不是什么高端科技,高中生物的水准。

想让植物的染色体加倍,可以用秋水仙素诱导,将种子或者幼苗放在秋水仙素中浸泡,浓度是多少他不知道,但却可以分上百次浸泡,记录下明年的情况就知道了。

秋水仙素在黄花菜中就有,吃多了黄花菜可能中毒,严重的可能死亡,人既然都能中毒,显然含量足够。

这种毒药极易溶于酒精,易溶于水,只需要高度酒萃取浸泡,然后利用酒精易挥发的特点将它浓缩出来。

现有条件下肯定不纯,里面会有色素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可陈健想要的也只是一定浓度的秋水仙素就行,又不是做实验,不用搞什么分析纯。

好比砒霜混在泥土里吃了一样会死,如果只是为了杀人,为什么非要提纯砒霜呢?

如今粮食也有了,酵母菌的曲子已经改良过好几代了,绿霉逐渐少了,用来酿粮食酒是没有问题的。

蒸馏酒也无非是因为酒精的沸点比水要低,七十多度的时候就会沸腾,所以酒会比水更容易变成蒸汽飞出来。

陈健大约知道原理,这些东西都是常识,包括他之前所作的一切。要做的不过是将这些知识和如今的简陋条件结合起来而已。

他没见过蒸酒器,不过现有的条件也不是不可以有替代的办法,扣上锅盖后留出个小孔,逼着蒸汽从小孔中往外跑。

在小孔上扣上一根管子,陶管就行,不需要一次成型,如今村子里有鱼鳔胶、鱼皮、猪皮、茅草,都可以作为接缝地方的链接。十几根陶管用胶接在一起,越长越好。

再弄些下面有孔的陶罐穿在这些管子的上面,穿孔的地方用胶和皮子堵住,罐子里装上冷水作为冷凝器,让管子里的蒸汽冷却形成液体流淌出来。

因为酒精的沸点低,越早出来的酒浓度也就越高,这在前世的农村被称之为酒头子,第一次蒸馏度数可以达到四五十度。

古人为了提高酒的浓度,会选择三蒸三酿,然而实际上这是个事倍功半的办法。所谓三酿就是用酒当水来再次发酵粮食,可酵母菌在酒精浓度高的时候就不干活了,所以三酿没有任何卵用,有用的只是三蒸而已,这条死胡同就可以不用走了。

第一次蒸馏出的酒浓度不够,就再蒸一次。只选酒头子实验用,后面的酒尾子度数低,可以当酒喝。

不计成本,所以不需要考虑萃取秋水仙素时的酒精回收问题,就算能回收他也不敢喝。

算起来如果一切顺利、蒙对了秋水仙素的浓度、完美地和节节麦与黑麦杂交、并且只留下了有益基因,那么弄出第一粒六倍体小麦需要三年的时间。

看似时间很长,不过比起自然条件下的上万年的偶然变异,这就十分容易接受了。

对一个将来的农耕民族而言,没什么比良种更重要的东西。

吃的饱了才能多生孩子,多生孩子才能占据最好的地方,占据最好的地方才能让民族和文明有更大的存活机会。

这一切所需要的不过是一双手,以及一颗能将初高中知识学以致用的脑袋,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

没有浮力计没法计算酒的密度估算酒的浓度?做天平,做同样大小的陶砝码,称一罐子水的砝码数,再称一罐子酒的砝码数,做个除法算出来酒的密度是水的百分比,估算出浓度。

没有光谱仪没法算秋水仙素的浓度?靠人工分成数百份,每份儿的浓度按照千分之一递减,分别浸泡种子或幼苗,多花一年的时间观察哪些是四倍体,哪些长得粗壮变形,选择出合适的浓度。

没有回流管循环加入冷却水?靠人拿着陶罐不断往里面倒冷水,无非就是多出几个人的事,又不需要太多,也不是准备批量生产。至于没法回收酒精之类的就更简单,不要了就是,不计成本。

酿酒发酵的时候不知道发酵物是酸性还是碱性?采朵喇叭花泡一泡,变蓝了就是偏碱性了,里面加点高温蒸煮过的醋就行,酸性条件下比较适合酵母菌将糖分转化为酒精。

所有的问题可以一点点的解决,十四个部族交换了两三千斤的粮食,足够他折腾的了,这些粮食如果吃的话,也不过是族人十天的饭。

土办法有时候是有效的,他习惯性地在树皮上勾勒出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估算了一下解决的可能性,觉得这个计划是可行的。

于是在晚饭后,他和族人请了几天的假。

如今脑力和体力并未完全分工,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不脱产干部”,如今很多活他必须要干,现在所作的一切都是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就像前世的学习一样,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苦看书?为什么不能愉快的玩耍?为什么不学人家国外快乐学习?

因为愉快地玩耍几年,结果可能是不愉快地玩耍一辈子。那些快乐学习的子女都在公立学校蹲着呢,而那些在私立学校苦熬到半夜的跑到了常青藤,继续忽悠着更多的人快乐学习。

现在还是起步阶段,纵然想骄奢淫逸也是没那机会,自己离开了族人毛都不是,饿就饿死了;而族人离开了他,仍旧一样生活,无非进步慢一点而已。

他提出了建议后,族人们很愉快地答应了,男人们声称会把他该锄的地开完的,这是信任。

蒸酒的活,女人可以干;马上要沤好的麻,女人可以纺;几个月后的生孩子,也只能女人做。

陈健忽然觉得有些悲哀,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角色定位……将是村妇联主任。

第十二章 出征

凡事非一朝一夕,朝夕交替间过了桃月、绕过瓜月,终于到了果月。

往常这是一年中族人最忙碌的时节,各种果子已经成熟,如今除了偶尔在旬休之时去采摘一些,人们并不会离开村落。

酒还在发酵冒泡、麻从沤池中捞出来要剥皮晒干,距离纺织成线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大人们忙着收获那些没有爆荚掉穗的种子,细心收好等待下一次杏黄之时的那顿麦饭;孩子们也从酿酒的副产品中得到了零食饴糖,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麦子发了芽这么甜,却不知道为什么酿酒非要用发了芽的麦子,更不知道为什么健哥哥对着一堆发了霉而湿麦粒欢欣鼓舞。

果月的第七天,村庄里迎来了第一批前来的部族,一共十三人,都是强壮的小伙子。

他们是靠近草河上游的部落,也是对这件事最积极的部落。

伴随他们而来的还有一个可怕的消息,又有一个部落被袭击了。

据逃出来的人说冲在最前面的是桦以前的几个族人,他们散开了头发,叫喊着听不懂的语言,为新的部族彰显着自己的强壮。

族人们不敢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为什么有着杀亲之仇却能生活在一起。没有经历过,自然难以想象。

几天后,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村子,带着自己的石斧弓箭或者石矛。

村落里的人早已经准备好了足够的食物,一顿普普通通的餐饭在那些人看来已经是极高的款待。

陈健计算着日子,果月的第十五天,上次盟誓的十四个部族来了十个,有一个部族被袭击了不算,还有三个没来,都是距离威胁较远的部族。

乱哄哄的村落蒙上了一层肃杀的气氛,陈健带着两族的族人在村子前的黑白旗帜下列好的队伍,那些原本乱哄哄的其余部族感觉到一股震慑,不由自主地安静了下来,暗暗咂舌于他们的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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