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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第3节

太阳渐渐的强烈起来,看看时间接近中午了。旅客们纷纷开始为填饱肚子忙碌起来,“琼海207”号轮原本的航程是从海南到广州,昨天刚开船,船上食材和乘客们自带的干粮都还充足,不过这时候船上厨房肯定是没法用了,大家只好各显神通,自己解决问题。

那个热情而好心的老外杰克又开始到处忙碌,给大家分发瓶装水和袋装面包,还专门来看望了庞雨的伤势,并再次安慰他救护车很快会来。庞雨开玩笑说他就好像美剧《迷失》里面那位杰克医生,后者听了哈哈大笑:

“好啊,我可是马修·福克斯的影迷。咱们也正好落在一座岛上了。”

见庞雨似乎听不懂他的幽默,这老外又眨眨眼睛:

“只不过这座岛上足足有七百五十万人!呵呵,我来之前专门查过资料的。”

庞雨哑然失笑,这老外还真有趣。

大多数人都在啃干粮,不过也有例外的,毕竟这里有不少独行侠——庞雨就见到一位哥们儿比较牛:别人都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已经快手快脚在沙滩上背风处搭了个小帐篷,然后便找了个小水洼开始钓鱼。这种地方本来不可能有什么鱼的,然而当大家都在啃干粮的时候,这家伙竟然已经在用酒精锅烧开水,煮了一锅热气腾腾的海鱼汤!

香喷喷的鱼汤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然后很快就有人发现:在海滩礁石缝隙处,居然还真有不少鱼虾之类,岩石上的贝壳也很多。大家立刻兴奋起来,嬉笑着开始准备野餐,就连庞雨也禁不住心动,他自己的旅行包里也有一口小锅,用固体酒精作为燃料,只可惜现在行动还不灵活,没办法捕鱼。

黑大个儿这个团队里显然也都是野营老手,很快便有人同样拿出了野营专用灶具,另外分配人手去钓鱼摸贝,一切都井井有条。集体的力量远超个人,不久之后,这片沙滩上便处处充满烤鱼片和贝壳鲜汤的香味。大概是受刚才老外杰克的举动所刺激,鱼汤做好之后那些背包客们很热情的邀请大家都去尝尝味道,沙滩上顿时热闹起来。

吃饱喝足,几根香烟一递,彼此间气氛立刻融洽起来。大多数人都坐到了一起,说起来也算是难友了,交流介绍一番免不了。

解席——也就是黑大个儿,山东莱阳人,出身于军人世家。本人也有过两年参军历史,现在南方某公司担任营销经理,业余爱好就是军事和旅游。这个团队的组成人员都是在网络上兴趣相投的军友,解席由于年龄最大,社会经验丰富而被选为领队。

“对了,老庞,你注意到了吗?在我们船上还有两个军人,携枪的!”

解席一边说一边回头注视那条“琼海207”号轮,脸上显出很羡慕的表情。庞雨则被吓了一跳:

“啊,没看到啊?真枪?”

“真的,五六半自动,以前在部队玩熟了,肯定不是仿货。”

“那怎么一直没见人出来?难道也出事了?”

“他们昨天很早就上船,然后就待在后面货舱,一直没出过门,好像是押送什么重要物品。早晨我特地去问过了,那两个人都在,但仍然不愿离开货舱,我也不好多问。”

“嗯,他们肯定有保密纪律的。”

话虽如此,庞雨心里却又安定不少。这里大都是些小白领,平日里说起来对当兵的都不怎么看得起,但眼下这种情况,听到有两位人民子弟兵在,心理上终究是有个依靠的,更何况还带有武器。

一边和解席聊天,庞雨一边仍在东张西望,大多数人这时候都聚集到一起来了,但也有少数几个例外:

一对老夫妻——不知道他们怎么会选中这趟船的,这时候正亲密依偎在一起,老两口儿共同分享一块面包,轮流喝一碗汤一瓶水,充满了温馨和睦的味道。大家都自觉避开他们周围,尽量不去打搅他们。

而另外一边则单独坐着一位小姐,一身精致职业套装,全身上下,连同肩上挎包和手中拖着的大号旅行箱都是名牌。手中拿着一块小手绢,百无聊赖的一边扇一边自顾自玩手机,也不跟旁边人说话。庞雨也算出过几趟国,纽约巴黎都跑过,不算土包子了,但也只能勉强辨认出那位小姐的手袋是HERMES,旅行箱是LV,其它就一窍不通。

说实话,先前就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她了——确实是个美女,走在街上绝对让人眼前一亮那种。刚才就有人给她送鱼汤想借机搭讪,不过很可惜,那位小姐虽然没拒绝,也表示了谢意,但彬彬有礼的语气中自然而然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傲,鱼汤当然也一口没动,就吃了几块自己携带的小饼干。

解席显然对船上所有人都下过一番功夫,就算是对这个冰山美人他居然也能找到资料:

“那美女啊,昨晚跟个男人一起上船的。估计是跟男朋友一起玩自驾,那男的绝对牛逼,开上来一辆悍马,就固定在后甲板上。可惜他今天早晨也失踪了。”

庞雨点点头,倒有些同情她了。这位小姐显然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只是被男朋友拖进来而已,但却又忽然遇到这种情况,本能之下,自然会作出冷漠姿态来进行自我保护。

不过也没啥,最多到晚上吧,等救护人员到来,回到社会之后她就又将回到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去,以后想必也不会再和这里的人发生什么交集……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忽然看到内陆那边树林里草木大动,一个人影窜出来。

那人穿着和解席他们一样的仿军用迷彩,个头也很高,身材壮硕,但此刻却是满脸惊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脸上被树枝划破多处都毫无所觉。这时候解席他们早就迎上去,隔着老远就大声询问:

“怎么样,老马,找到人没有?”

被称为老马的年轻人则跌跌撞撞,跑到近前时甚至摔了一跤,但他来不及爬起就抬头大喊:

“他妈的,见鬼了,我不知道我们到了什么鬼地方!”

解席跑到他面前把他扶起来,皱眉问道:

“怎么,没找到人?”

老马大口喘气,摇头:

“不,找到了,但全是古代人!穿着古代的衣服,留着长头发,说的话我一个字都听不懂,我说话他们也不懂。”

旁边所有人脸色都变了,庞雨和后面跟上来的吴南海对望一眼,两人都感到自己心脏狂跳。

“开头,我还以为闯进影视城了,但那些人绝对不象演戏,也演不出来。后来我一直往南边走,找到一座小镇子,外面有城墙,都是土砌的,比我们前几天参观过的昌化古城看上去还老。城门口还有卫兵,拿个破长矛,但都是真人。我过去想问问路,但还是互相听不懂,而且他们居然要抓我!被我推倒两个跑了。”

……

一片寂静,没有人开口,大家都呆住了。很明显,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而且谁也没这方面的经验(当然不可能有),所以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最后,还是庞雨最先反应过来,相对于别人,他总算还有一点思想准备——只是非常非常小的一点点,或者说更应该属于胡思乱想。所以,他提出一个问题:

“那些人穿什么衣服,头上有没有梳辫子?”

老马下意识的摇头:

“没有,都很破烂,看不出朝代,不过都没辫子……嗯,应该不是清朝。”

“门口士兵呢?军服总应该有式样吧?”

旁边吴眼镜也忍不住提问,但老马依然摇头:

“非常破烂,实在看不出来,也没头盔,要不是手里拿根长矛根本就不象兵。哦,对了……”

老马拉开衣服拉练,从怀里摸出一张纸卷。

“我在城门口看见贴着一张告示,上面的字好像还认得,逃跑时顺手扯下来了,大家看看,能不能找到些线索。”

这张约有半幅报纸大小,早已发黄的脏兮兮破纸片轮流在众人手里传递过去,而每个人看过之后脸色都变得非常苍白。纸片上的繁体字基本都能认识,不过组合在一起之后就没几个人能看懂这篇告示的内容了,但这根本不重要,因为在告示末尾,清清楚楚标明了一个年号。

这个年号,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大名鼎鼎,哪怕再不通历史的文盲小白,也肯定明白这个年号对中国,对汉人,对整个华夏民族所代表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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