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众美在三国 第214节
军官看出来人群的愤怒,用马鞭指着人群说道:“你们想干什么,要造反不成?国王有令,敢于违抗命令者格杀勿论!”
“,老子就是不去,你能怎么的!”
一声大吼从人群中传来,一个年约三十的健壮汉子走了出来大声说道。
军官的脸铁青的如同寒霜一样,缓缓的拔马来到了汉子的近前,口中冷冷的说道:“有种你再说一遍!”
“老子就是不去。你能怎么……”
汉子说不下去了,一抹鲜血从他的颈上飞溅了出来,汉子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哼!这就是不听从命令的下场!”
军官一声暴喝,想要震住在场的所有人。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人群不但没有平息下去,反而如开水一样沸腾起来。
“王八蛋,你杀了你!”
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下子从人群中窜了出来,被杀的是他的亲哥哥,激愤之下,小伙子豁出去了。军官显然没有想到会有如此的反应,一愣神的功夫,被小伙子一把从马上纠了下来,雪亮的钢刀瞬间刺穿了他的胸膛。当看到这一幕时,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没有退路了,贵霜帝国的法律严明,凡杀军者全族人乃至围观不救者都要被处以极刑。
“兄弟们,和他们拼了!”
人们蜂拥着向着士兵们冲去,将他们拉下马来杀死在地上,暴动开始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整个临近大汉边境的草原地区全乱了起来,各个民族再也不堪贵霜帝国的压迫,纷纷拿起手中的武器杀掉官吏,很多人都派人与辽东军联系,争取得到支持,这就为马超敞开了贵霜帝国的大门。
辽东的铁骑如入无人之境杀入了贵霜帝国的领土,直逼贵霜在东北的门户喀布尔。喀布尔是现代阿富汗的首都,但在二千年前,却是贵霜帝国的第一任都城,后来随着帝国的扩大,贵霜帝国的重心南移,可是喀布尔却依然是贵霜帝国的东北重镇,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所以,攻下喀布尔,切断贵霜中亚部分与天竺部分的联系就成了辽东军最主要的任务。
由于有了暴动各族人民的支持,马超的进展十分顺利,一路狂飙突进势如破竹,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打到了喀布尔城前,不过,喀布尔毕竟是贵霜帝国的重要战略据点,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城防简直是固若金汤,月氏人更是在这里布下了三万重兵,做好了死守的准备,更令人恼火的是,守城的将领训练了一批世界上最早的恐怖分子,取名为冷血团,他们以山区为依托,出没在城市与乡村的每一处角落当中,经常扮做平民对辽东军进行自杀式的袭击,给了辽东军以很大的杀伤,为此,马超很是挠头,恨的是咬牙切齿却又有些无可奈何。
炽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这该死的天气,简直热的人喘不上气来,山坡下的路口处,两个辽东军士兵不住的嘟囔着。对于出生于辽东的他们来说,可以受得了零下三十几度的严寒,却受不了这炎热的盛夏。
“兄弟,这要是有口水喝该多好啊。”
一个面色紫黑的士兵说道,阳光将他身上穿的黑色铠甲晒的滚烫,汗水已经浸透了他的衣物,然而辽东军铁的纪律使他的军容不敢有一点的不整,军容可以代表军人的精神面貌以及素质高低,从这点上,明眼人就可以看出辽东军的素质比其它军队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哎,忍忍吧,就快换岗了。”
另一个士兵说道:“干渴使得他的嘴唇裂出了一道道的伤口。两个士兵把守着这个路口已经有几个时辰了,可是,道上却连一个人也没有看到,这么热的天气是很少有人出门的。
“你看,那边有人过来!”
山路之上,一个身着哈萨克传统民族服饰的中年人骑着一头瘦小的毛驴赶了过来。
“站住,要到哪里去!”
两个士兵一把拦住了中年人,中年人乐呵呵的向二人走了过来,口中说道:“尊贵的汉人,我是这里的村民亚得里克,正要赶路去前面的集镇,请让我通过吧。”
“我们要检查!”
两个士兵说完立即走了过去,向中年人走了过去,他们没有注意到,一柄锋利的匕首被中年人握在了手中,就在两个士兵走到近前的一刹那,中年人锋利的匕首快如闪电般的挥了出去。
“呃……”
两个士兵的颈上喷出了两道如泉的鲜血,一刀两命!不愧是职业杀手,中年人神色一冷,在士兵的身上擦了擦血迹,缓缓的消失在了山路之中。
“啊!”
一阵大叫声中,十几个士兵同时中箭倒了下去,等巡逻的其它士兵赶到,凶手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带头的小校向倒地的士兵们看去,只见他们的伤口之处流出的竟然都是黑色的鲜血,眼见是活不成了。“箭上有毒!”
小校气的大叫起来,匆匆的赶回去报告了。由于冷血团神出鬼灭的活动,辽东军的行动受到了很大的干扰,士气也有些低落下来,马超看在眼中急在心里,立即将众将召集商议对策。
还是法正有主意,他建议马超继续围攻喀布尔,自己带着袁新分给马超的五百精锐的特种营及三千铁骑进入了山地之中对冷血团的大本营进行清剿,最后法正立下军令状,一个月内必定铲除冷血团,于是,法正带着士兵出发了。
法正的策略与后世美国对付本.拉登的那一套不同,他首先将山区的人口并屯集中在几个大的据点内,派专人把守,这样就断绝了一些支持者与冷血团的联系,断了他们的后援,让他们无处补给,最终只能冒险下山殊死一搏,这就正中了法正的下怀,法正早已在重要的路口设下重兵把守,等着冷血团自投罗网。
“杀呀!”
百余人的职业杀手从山顶冲了下来,以期打守卫的辽东军一具措手不及,可他们刚过山腰,被密集的弩箭给射了回来,辽东特种营的连弩果然厉害,这一弩十箭就如同一架架小型机关枪,如雨般的弩箭射过之后,百余人的杀手就倒下了一半,剩下的也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法正大喝一声:“给我上!”
数百特种兵抽出军刺杀上了这个冷血才最大的聚点,与这些职业杀手相比,特种兵的合击之术更适合大规模的作战,最终,剩下的杀手也全部都被杀死在山林之中。经过一个月的清剿,冷血团近千人被一网打尽,彻底扫清了马超的后顾之忧。
冷血团被法正彻底铲除后,喀布尔成了一座孤城。喀布尔不愧是一座名城,城防坚固,马超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攻击,结果都无功而返,于是想起了城破后可以放任士兵抢掠屠城的这一狠招,不过平时看起来没有正事儿的廖化却第一个起来阻止他,廖化对袁新太了解了,马超真要是屠城的话,袁新能把他吃了,这样一来,马超也没有了办法,最后又是法正站了出来,指出可以派姜囧引一军围城,马超亲率主力继续南下,如此一来,这个难题就应刃而解了。
于是马超派姜囧引着后继的西域联军围住了喀布尔,自己与法正、廖化、庞德等人南下,直取贵霜帝国的下一个重镇—蓝氏城。
蓝氏城,是平原与山地的交汇处,滚滚的阿姆河水从城北处流过,如果说贵霜帝国的版图是一个葫芦,那么蓝氏城就是这葫芦的腰部,是连接贵霜帝国南北的纽带。
也许是没有想到辽东军能来的这么快,所以蓝氏城根本一点准备都没有,依然如旧时一般平静,每个人都在有条不紊的过着自己的生活。当看到蓝氏城毫无防备时,一个计划在法正的脑海中诞生了出来。
一大清早,喜庆的唢呐声吹响了起来,蓝氏城门外来了一支迎亲的队伍,大红的花轿颇具东方色彩,把所有守城士兵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真是场豪华的婚礼呀,这家人非富即贵,你看看,光送亲的人就有上百,这个新娘子可真是有福喽。”
守城士兵不由的啧啧赞叹着。
“不要看热闹!”
守卫城门的小校大叫一声,驱散了围观的士兵。不一会儿的功夫,迎亲的队伍来到了城门处。“站住!”
守城的小校大叫一声,把队伍拦了下来。
“你们都是什么人!”
小校大声问道。
“我们是城外的百姓,今天要到城里去迎亲,军爷,您也来沾沾喜气儿。”
一个官家模样的人走了出来应付的说道,一边说一边从口带里取出了沉淀淀的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