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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后宫三千佳丽同居的日子 第290节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完颜晟是又喜又怒,喜的是,格桑圣女终于有消息了,怒的是,自己的弟弟跟自己抢皇位也就算了,还跟自己抢女人,简直是把他这个二哥当做软蛋了!

完颜晟当即决定推迟大婚,然后点兵五万,命呼延雄前去围剿完颜洪烈,务必要救出格桑圣女,第二天,大军一早就出发了,完颜晟一直等到现在,也没个消息传回来,难免有些闷闷不乐。

就在完颜晟思绪绵绵,幻想着与佳人再次相见的时候,真蔺殿外忽然传出了争吵的声音,完颜晟眉头一皱,细细一听,隐约听到有人在说:“本王子要见我父皇,难道还要你们通报嘛?”“对不起,二王子,皇上说了,不许别人打扰他!”“我是别人嘛,我身为王子,见一见父皇,是人之常情,我看谁敢阻拦!”“二王子,真的不可以……”

争吵声越来越大,外面的侍卫似乎有些招架不住了,再下去,恐怕真的要打起来,完颜晟对这个次子也是十分头疼,大儿子继承了他一身的学问,可是这个次子偏偏就是一个翻版的完颜洪烈,混不吝,说动手就动手,当初选中他和亲,也是希望他取了大渝公主之后,能收敛一下性子。

“让二王子进来!”

完颜晟这么一说,外面的侍卫自然不敢再拦,二王子完颜嗒在门外重重的哼了一声,然后猛地一把推开了真蔺殿的大门,虎虎生风的走了进来。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样的种,可是完颜晟的老子是个蛮子,结果生出来的二儿子完颜晟是一个秀才,而完颜晟一个秀才,结果生出来的二儿子又变成了一个蛮子,也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家族就流传这个基因,老二就是要生的与众不同,而且,最奇妙的是,完颜嗒的样子,和完颜洪烈居然有几分相像,除了少了一分成熟稳重,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十足的蛮族大汉。

完颜晟一看他这副无君无父的样子,就是气不打一处来,皱着眉,冷着眼,冷声道:“这里是真蔺殿,你进来难道不知道要通报嘛?”

完颜嗒脸色看起来好像比完颜晟还要差,不管完颜晟的问话,上前几步就大声问道:“儿子想问父皇,为什么要推迟大婚,还让儿子禁足,父皇可知道,这几天,我都被他们当做笑柄了!”

完颜晟摸了摸脑袋,碰上这么个不讲理的儿子,他都没地方讲理去,偏偏他对这个儿子心中有着愧疚,总想弥补他,所以把他给宠坏了。

“安达,这件事情父皇已经告诉你了,是逆贼完颜洪烈率大军威胁喀什,这样的情形下,是国家大事重要,还是你儿女私情重要啊!”安达是完颜嗒的小名,是完颜晟小时候给他起的,也都叫着习惯了。

“那父皇为什么要禁足儿子,不让儿子出门!”完颜嗒依旧是不依不饶。

完颜晟顿时语塞,为什么他会禁足完颜嗒,说起来,还是不想让他知道那个人的事情,可是却要怎么和他说呢?

还没等完颜晟想好应答之策,完颜嗒却是自顾自的说了下去,“父皇你不说,儿子也知道,你派呼延将军去,根本不是为了三叔!”话到这里,他的眼睛忽然瞪得仿佛铜铃一般,声音尖锐,嘶喊着大叫起来:“你是为了那个女人,那个害死了我阿妈的女人!!!”

完颜晟面色一暗,这件事终究还是满不住啊,如今他虽然还在位,可是世子之争却是十分激烈,他意欲立大王子为世子,可是许多将军都支持二王子,完颜嗒知道这个消息本来就不足为奇,他本以为将完颜嗒禁足,就可以将消息封锁住,可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安达,你阿妈的死,父皇也很伤心,但是绝对不是格桑的错,这件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你又何苦一直念念不忘呢?”

完颜嗒一声嘶喊,情绪的宣泄下,竟是留下了两行泪水,他泪眼朦胧的看着完颜晟,哽咽着说道:“忘掉?这个女人害死了我阿妈,又害死了我弟弟,要不是当初儿子不在喀什,父皇觉得儿子能躲得掉嘛?这件事情,呼延将军调查得清清楚楚,就是那个女人做的,阿妈和弟弟死了五年,父皇可曾想过,为他们报仇?莫不是,父皇还想把这个恶毒的女人娶回来,招惹天下人耻笑嘛?”

“你,你……你个逆子,给我滚出去!!!”完颜晟视那人为珍宝,容不得别人对她有半点的亵渎,如今完颜嗒居然当着他的面,用如此狠毒的话中伤她,不给他留丝毫的情面,他只觉得一股怒气直窜上来,一把抓起桌子上的砚台,狠狠的朝着完颜嗒扔了过去,只听得“啪”一声脆响,砚台先是砸到了完颜嗒的额头上,而后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鲜血顺着额头留下来,一直流到嘴角,浸入嘴里,有一种苦涩的味道,完颜嗒分不清那是泪水的味道,还是血的味道,他甚至没想过要去擦一擦满脸的鲜血,一股莫名的悲愤,让他倔强的昂着头。

“父皇,你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夜是阿妈和弟弟的忌日,儿子想父皇一定不记得了,本来儿子还想,大婚之后,能够在阿妈和弟弟的坟前高兴的告诉他们这个消息,现在看来,已经不需要了!”淡淡伤感的说完这些话,完颜嗒缓缓的转过了身子,用满心的悲愤化作每一脚步伐,走得是如此决绝。

“和亲的人,父皇另外再找,父皇不为阿妈和弟弟报仇,那就让儿子去!”踏出真蔺殿的大门,完颜嗒头也不回的留下了这么一句话,背影消失在转角处。

完颜晟为之气结,刚想呼喝侍卫拿下完颜嗒,却看到大殿之下,一长串的血迹延伸到殿外,那么的鲜红刺目,脑中忽然浮现起完颜嗒的那一句话:“今天是阿妈和弟弟的忌日,父皇一定不记得了,不记得了……”。

完颜晟伸出去的右手无力的垂了下来,一股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他一步一步的走向了那把用金子雕刻的,象征着草原至高权力的狼椅,每一步走的都那么的费劲,仿佛要抽干他所有的力气,短短的距离,就仿佛天涯一般的遥远。

第两百七十章 战!

纵观冷兵器时代,农耕民族总是占据着最富饶的土地,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强大帝国,依托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在军事上以先进的武器和庞大的军队,震慑着包括游牧民族在内的诸多少数民族。**()

可是,历史上总是不缺乏游牧民族以强大的武力入主中原的例子,农耕民族的发明创造不可谓不先进,精良的兵器,成堆的兵,庞大的军队,占据了如此之多的优势,最终却逃不掉败给裹着毛皮,骑着骏马的游牧民族宿命。

究其根本,无外乎几个原因,一是农耕民族的性格太过安逸,如果把他们比作幸勤劳作的牛羊,那么游牧民族就是一头饿狼,狼对上羊,胜败自不必说;二是农耕民族在作战时,过多的依赖兵器和兵法,殊不知,他们就是败在了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而反观游牧民族,生来个个都能骑马射箭,在草原上这个到处充满着资源争斗的地方,战斗就像是他们的天性一般。

一只千人的游牧民族骑兵,就能将一支数万人的农耕民族的步兵冲得溃不成军,而农耕民族在马背上作战的能力,又远远不如游牧民族,所以就算是人数再多,他们也阻止不了游牧民族铁骑的践踏。

正是由于骑兵的巨大作用,所以游牧民族军队对骑兵极为看重,一旦踏上战场,陪伴你战到最后的或许就是你手中的长刀以及身下的战马,战马就像是战士的双脚,没有了战马,连站都站不起来,又何谈杀敌呢?

完颜洪烈的大军就是吃了这个大亏,数万大军,步行长途跋涉前去参加血祭大典,完颜洪烈怎么想也想不到,他的老巢会被呼延雄发现,而得知格桑圣女的消息后,他的哥哥又派出了五万大军围剿他。

呼延雄的大军绕过大营,从肋部直插身后,在完颜洪烈大军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予了他们迎头痛击,一万骑兵,是由呼延雄亲自率领的,为了不打草惊蛇,呼延雄把大部队留在了北风原外,只带着这一万骑兵,深入敌后。

也活该完颜洪烈倒霉,自导自演了一场袭营闹剧,数万大军都知道了这个消息,都以为呼延雄大军此时正在攻打营地,毫不防备路上会遇到伏兵,等到呼延雄领着七千骑兵冲锋的时候,为时已晚。

只一个冲锋,便将数万大军分割成了几块,而呼延雄的部队,却又在各自首领的带领下,以百人为一个骑兵方阵,轮番冲击,马蹄践踏之下,不知道多少人命丧黄泉,长刀之下,不知道又是多少亡魂,鲜血浸湿了草地,嘶鸣声,叫喊声,成了这一片战场的主旋律。

这支军队,少了完颜洪烈这个主心骨,就成了一盘散沙,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一场人数悬殊的较量,却演变成少数一方单方面的屠杀。

呼延雄号称战神,在战场上,以杀戮著称,他骑着骏马,挥着长刀,身边是一百名紧紧守卫他的勇士,个个都是万里挑一,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地狱。

呼延雄深知这数万人就是完颜洪烈最大的资本,是他的心肝脾肺肾,只要掏空了他们,完颜洪烈就是徒有一身躯壳,不足为虑了。因此,尽管其中有不少是他曾经的旧识,他依旧毫不留情的挥下了手中的屠刀。

不过片刻,完颜洪烈的这支大军死伤就超过三成,呼延雄的军队也有损伤,可是在他的带领下,依旧牢牢的占据着主动,况且他还有三千骑兵没有动,足以应付一切。

眼看着这支军队难逃覆灭的下场,忽然,从大营方向传来震耳欲聋的吼叫声,看这架势,似乎是完颜洪烈率军前来增援了。

身处战场之中,呼延雄却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挥刀砍翻身下的敌人,他目光一凝,回身望去,暗道:“完颜洪烈不亏是我最大的对手,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做出判断,舍弃营地,直接杀了过来,不过你一步走错,就是满盘皆输,想要挽回败局,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呼延雄之所以如此自信,正是因为他早就料到了完颜洪烈会率兵回援,而他剩下的三千骑兵,正是用来埋伏增援部队的,率领这支骑兵的是他手下的勇将,阿里扎,此人论及勇猛丝毫不输完颜洪烈,论计谋,阿里扎手中有呼延雄的吩咐,依计行事,从中间将完颜洪烈的援军切成两块,短时间内消灭一部分有生力量,完颜洪烈留守的部队不过五千人不到,一对一的拼杀,呼延雄对阿里扎有足够的信心。

不过,完颜洪烈的增援却刺激了其他人,只听得战场上激动的喊叫声不绝于耳。

“是王爷,王爷派兵增援了,我们杀出去,和王爷会和!”

“呼延雄,你侮辱了勇士这个高贵的称号,你要真是战神,敢不敢与我们王爷正面较量,偷袭算什么本事!!”

“勇士们,狼神庇佑,你们看,那些白狼!!”

“呼延雄的骑兵被击退了,王爷冲过来了!勇士们,我们冲过去!”

震耳欲聋的吼叫声中,伴随着一声声惊叹,呼延雄情知不妙,放眼望去,只见己方的骑兵正在且战且退,露出了完颜洪烈援军的正面目,冲在最前面的,是几百头白色的白色巨狼,白狼是狼神的化身,这几百头白狼虽然不是狼神,可是比起一般的草原狼却是要强大百倍,锋利的牙齿和爪子,一扑一咬,就是一匹战马倒下,而它们身上坐着的骑士,仿佛地狱的收割者,又长又重的长刀砍下,就像是割麦子一样切割着生命。

阿里扎领着的三千骑兵虽然也是精锐,可是马天性就对狼有恐惧,阿里扎等人一方面要控制战马,一方面却又要应对敌人,顿时捉襟见肘,一下子就被撕开了一条口子,而完颜洪烈的援军则从这条口子直扑过来,势不可挡。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白狼骑士?”呼延雄熟知草原上许多的传说,传说中,具有狼神血统的战士,可以召唤一只白狼作为坐骑,这样的战士,不惧刀枪,没有痛觉,在战场之中纵横无敌,无人能挡,是草原上最恐怖的存在。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传说,没想到今日居然有幸看到,看那些白狼上的骑士,长刀砍在他们的身上,根本就对他们造不成任何的伤害,虽然这一支队伍看起来不过几百人,但是却仿佛一把尖刀一样,一下子就撕开了呼延雄设下的一条完美的封锁线。

白狼骑士在草原上出现,也要追溯到几十年前了,那时候的呼延雄还未出生,自然不知道白狼骑士的真正奥秘所在。

其实这白狼骑士,说起来并没有那么玄乎,草原上有一个民族,叫做羌族,这个民族世代生活在北风原中,与群狼为伍,民风极其彪悍,但是恶劣的条件,也使得他们部落的人口十分稀少,鼎盛时期,也不过千人不到,这个民族有一项独特的本领,那就是驯狼,不管再凶恶的狼,到了他们手中,也要变成最乖巧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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