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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治 第465节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微臣和夫人杨氏吵架,吵得不可开交,她娘亲把房里的东西咋个稀烂,最后要不是微臣拦着连房子都烧了,当时两人都下不了台,微臣不瞒陛下,甚至被生生的扇了几个大耳刮走,都开始写休书了,眼看着同林鸟就此各自飞了。可峰回路转的是,小清河这时端了一海碗燕窝粥给她早饭都没吃的娘亲,那碗粥是她盛来的,当时厨房前为了防止有jī鸭跳进厨房,下人就摆了一个半人高的木栅栏,小清河在爬栅栏时两只小腿被刺得鲜血直流,可最后忍着疼盛了粥,两只手都烫起泡,泪水哗啦啦的滴个不停,可硬是一滴不倒的细心端到她娘亲面前,微臣夫人一下子就心软了,大事化小,最后微臣跪在床头跪了一夜才算小事化了。

还有,小时候的清河xìng子全不像现在,闹得很,微臣政务繁忙只偶尔抽出点时间陪她,每次她都坐在微臣的脖子上,微臣就是那头小毛驴,被她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赶着,最后晕头转向的左右都分不清了,那时她铁定骂爹爹没用,连左右都分不清,还没有笨蛋哥哥聪明。当时微臣是又想笑又气,都想把她拽下来打一顿小屁股,做爹的给儿女做牛做马,到头来还要被骂,可不负了天下父母心嘛。后来清河渐渐长大了,长相没有女大十八变,依然漂亮,人见人爱,可这脾xìng虽然名声在外,说李刺史家出了一个内秀倾城的佳人,可微臣是真的遗憾,甚怀念小时候那个常跟在微臣屁股后面迈着小短腿喊个不停的小女娃,耳边也常响起声音脆脆的听音,喊着‘爹爹,清河要骑驴,爹爹骑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懂事了,可也跟我这个做爹的生分了。她娘对此引以为豪,fù人家家常聚在一起,从不提我那不肖的犬子,只一个劲的说自己的闺女,别人要不跟着一起夸,就一直说一直说,十足的长舌fù,弄得微臣的名声都跟着一起坏了。”

李义府从不吝啬说好话,真正的形怒于sè大加申斥某人屈指可数,更多的时候一腔怒火都撒在了棍bāng下的李津,对李清河这个杨氏的心肝宝贝是打心眼里宠爱,要不然堂堂威而重的金陵刺史也不会给一个小女娃当驴马,这被传开后只会令人轻视,不比后世充满谐趣的天伦之乐。

李义府能把李清河送去长安采选,无论江南还是李义府看不见的长安,sī下里哪个不说李义府“卖女儿”,可扪心自问李义府从来没有想借着李清河更进一步,甚至夫人杨氏想特意“嘱咐”李清河两句,李义府在犹豫过后,还是阻止了,这在李义府宦海扬帆的岁月里,绝无仅有,即使三代单传的李津李义府也没花上一半的心思,这让小时候想得到父母关爱的李津,早早知道一件事,哄好了妹妹,就开心了爹娘。

李义府一生只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对小乔初嫁时的杨氏的情爱,另一个就是对李清河,寄言河上老,此清何须澄,正寄托着李义府和一般父亲无二的父爱,

李义府这幅难得一见的慈爱,看得李治一阵恍惚,心里嘀咕不定该不会是又换了一副面具吧,不过对李清河撇开外貌也算有点认识了,从这点上说,尽管不想承认,李义府目标达成了,成功了让李治记住了一个不那么令人传奇的懂事女孩——李清河。

李治笑问李义府想赶紧抱孙子否,李义府理所当然的点头,还补充了一句,是外孙,可不敢魂淆了。李治准备吩咐让人叫李清河过来,被李义府阻止了,说后天是她母亲的生辰,到时候在宴会上见她母亲吧,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艳冠全场,如此才不会坏了自己这个爹爹心目中完美的女儿形象。李治说那当初在长安采选她得了一个十三名,她娘亲怕是要气死了。李义府也不隐瞒,甚至将原话那句“把我家清河排到末尾,一个八岁的小女娃都在我家清河名次之上,都是群有眼无珠的狗东西”都原封不动的说了出来,态度诚恳,连连请罪。不管狄仁杰会不会打小报告,这都算是一个预防针了,李治自然大度的理解原谅了丈母娘理所当然的护短。

“义府也不要在站着了,一刀,备下酒菜,我们君臣重逢,理应喝一杯。”李治主动终结了叙旧,只谈君臣,李义府老猫的立马领会了女婿的意思,赶忙谢恩。

宽敞的中厅里设了一席,李治面朝大门主位而坐,李义府当仁不让的坐在左手处,桌上面摆着一只裴行俭拿手的烤全羊,金黄sè油脂欲滴,看着就能让人摩拳擦掌胃口大开。

李义府道:“陛下如今越大越豪爽了,很久没去长安,还以为吃饭已经和南边差不多了,九碗十碟的细细品呢。

“哈哈”,李治轻描淡写的笑道:“义府忘了,朕也是带过兵灭过国的人,说起来还有四分之一的胡人血统。来,尝尝行检的手艺,这可是他在西域五年来好不容易偷学来的。”

说罢,李治张开口,鱼玄机脸sè不善的抽出桌案上的银质小匕首,不敢不愿的割了一大块肉,笑**的说道:“陛下,吃吧。”

李治肩上有伤,行动不变,鱼玄机轻轻撕下一条肉丝来递到他嘴边,李义府眯起眼盯着鱼玄机,眼神和熙。李治低头张嘴,短促间,嘴唇竟轻触在鱼玄机冰凉的手指。女人的眼神霉时间闪过一丝慌乱,微微皱眉,不动声sè的将肉撕成一条一条,心底却有些烦乱。

相比于这个总是笑容满满却始终令人无法看透的李刺史,女人宁愿更相信和自己有着说不明白的恩恩怨怨的李治,尽管他们屡次交手以命相搏,但是女人却觉得李治似乎不会害她,这真的是一件很荒唐危险的事情,但是此刻,她还是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这样的直觉,她才活到了现在。

“陛下,微臣接到金风神带来的诏令和令牌,就派人带领九百城卫围住了候府,可惜当时那候弦高已经逃跑,所幸府中还留下不少人,其中一个人,想必陛下会很感兴趣,微臣就令人带来给陛下看看了。”

李义府拍拍手,就见有人押着一名捆着跟个大粽子的男子走了上来,男人脑袋屁股一片血污,断了一只手,缺了一只耳朵,少了一只腿,可仍显的孔武用力,壮如白熊。被人拖在地上,样子十分狼狈,却哼也不哼,鱼玄机见了顿时一惊,她几乎认不出这个人了,就是当初在候弦高府里,和她十分不对眼的管家——白熊?

他为何会在这里?他不是跟在候弦高身后吗?

管家白熊看到李治,苍白如纸的脸诡异的红了红。

表面上,白熊一身的骨头忍不住的颤抖着,嘴唇发白,跟被晒干的咸鱼,似乎永远翻不了身。

收回视线,看着男人被拖进来留下的一地血迹,微微皱起眉来,淡淡说道:“义府,就是这个断手断脚的废物,朕倒不知甚么时候对这人感兴趣了。”

李义府一边笑着一边指着这个重度伤残人士,说道:“白熊,候弦高的贴身管家。候弦高的一切都没瞒过他,为了抓他,可死了二十个全副武装的城卫军,最后活捉不了,才砍了他一只脚和一只手的,又被死去兄弟的城卫军**的砍了一只耳朵,好在阻止的及时,高手中的高手。”

“哦。”李治转过身来,摇摇头,看也不再看上一眼,说道:“太惨了,找个地方埋了吧,高手有高手的尊严,可杀不可辱才是国士。”

“喏!”惜英雄重英雄,裴行俭对这样的好汉也是佩服的,就待走上前来,揪起白熊的衣领。

到此刻吭都不吭的男人这才惊恐起来,一边挣扎一边大叫:“皇上,饶了奴才这奈狗命吧,饶了奴才这条狗命吧,放奴才一马,我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

这般截然不同刚才硬气的懦弱让裴行俭脚步一顿,深深皱起眉来,就这犹豫的一霎那,变故骤起。

“去!”

断了一脚一手臂少了一只耳朵的管家白熊,猛地一甩长长的头发,一个暗黑sè的小小飞镖直冲李治喉咙,变故突起,裴行俭连提醒的反应都没有,李义府则吓呆了张大嘴巴,惊骇欲绝。

雷霆一击,李治到底是死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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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第二更,终于赶上。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桃花成熟时,真正的女王

第三十二章桃花成熟时,真正的女王

星痕初隐,紧凑的马蹄声碎碎,踏破了晨曦四野的宁静,一行骑士从金陵驶向姑苏已疾驰一日多了。姑苏是江南烟水繁华地,下有苏杭之名不是浪得的,商贾活跃繁华似锦,这支马队人数不多,恰好九人。为首一人身量苗条,带着斗笠看不清年纪,但妖娆的身材还是可以确认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的,女人后面跟着的是八个壮年汉子,秋风寒凉,这八个汉子竟一身热汗,赤着黑黝黝泛着暗红sè的腱子肉,背上人手一把阔首长刀,威风煞气,生人勿近。日夜兼行,九人无一人疲态,**良马同样声声脆耳,带起一路风尘,绝尘而去。

这九名骑士飞扬飘过去后,又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哒哒马蹄声响起,又一名骑士紧赶慢赶的追了上来,望着马不停蹄远去的九个黑影,马上的骑士迅即拉住战马,马蹄威扬,倏忽而止,骑术一流。

悠悠长叹一声,马上骑士恼怒的使劲揉了揉自己一头秀发,赌气似的仰天尖叫了一声,弄不清的人还以为哪家的疯女人没锁好偷跑出来呢。

“遥想昨日,老娘风华正茂石榴裙下拜倒纨绔无数,春风摆柳时也曾颠倒万千众生,大口吃肉大碗饮酒还有俊俏妹夫滚大床,今日却只有跟在这个疯女人马屁后面扑扑吃灰的份了,俱往矣,巾帼无双的岁月已恰似一泡狗屎东流去了,像武大姐这样的红颜终究还是免不了成为祸水的宿命,还没人老珠黄,顶多残花败柳一点,就被jiān夫泼出门成覆水啦。”

武顺的声音悠悠的在四野余音寥寥寂寞四散,没人翻白眼,也没有熟悉的臭骂声,自诩巾帼无双的女人略微感到累了,一天一夜不到的颠簸,于女人来说稀松平常,实在不会给她任何影响,可吊着不远不近距离追着追着的武顺,在颠簸奔驰的骏马中,突然感受到一股从未有过的孤独,这份孤独曾经在丈夫贺兰安石死后像毒蛇一样疯狂撕咬自己的心,所幸那时自己还有个小棉袄烟儿,原本以为这样的孤独会一天一天的继续盘桓着,直到那个高高在上的妹夫一身狼狈的溜进自己的闺房,半夜三更的,偏他能干的出来。

一开始,武顺心里是抱着恶作剧的玩笑心态,凭什么二妹能嫁给这样的男子,自己只能做个寡fù,品味着寡居寂寞以及饥渴,破罐子破摔真把自己当残花败柳了,武顺实在挡不住这份诱惑。有时她也想,要是当时来的是别人,自己会不会也从了。

可处久了,武顺是真喜欢上自己的妹夫了,她不是武媚娘,没有那么多野心,更没有兴趣做甚么贤后母仪天下,也不是小妹碧娘,温文尔雅清纯不失俏皮,做个人见人爱的小妹妹。武大姐的姿态从一开始就自主定位在荡fù上,并打算一直就这么走下去,疯疯癫癫也无所谓,再不去做那让她不痛快二十多年的淑秀了,哪怕以后被某人厌了倦了甚至臭骂瞧不起。

苍天何其慈悲,武顺你又是何其有幸,有这么一个男人,能够轻易看穿自己的伪装,甚至和自己一起神经,武顺不知梦中多少次偷笑、笑醒,偏头细细的打量枕边睡觉极斯文,从不打呼噜磨牙说梦话的李治,一看便是一夜,那份温柔,只在夜里无人处悄悄绽放,哪怕那个睡着的人一直无缘欣赏。

结果第二天,补觉到日上三杆,让某人每每洋洋得意吹嘘自己床上是如何爷们。

摇摇头,武顺自己都觉得没出息极了,才离开他一天就饥渴成这样,以后他要真的玩起母女花,自己这个做娘的,估计到时准逃不了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毒蝎角sè。

清晨空气是极清新的,想了某人老半天的武大姐此时才觉得神清气爽,刚才无视的风景也变得山清水秀起来,重新唤起斗志的武顺,浪叫一声策马扬鞭,早完成任务早早回去滚大床,武大姐已经构思甚么姿势才能让自己床上更生不如死,将荡fù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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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香而多刺,这份刺与生俱来,拔掉了也就没有那个对任何人都冷冰冰不屑绽放的铁血味了,玫瑰是李治取得,源自“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意思是让女人温柔点,关心别人时不要那么矜持和骄傲,那是yīn差阳错的温床,纯属一番好意,叫的习惯后,真名叫“孟桃花”的女人,也就默认了。

桃花,名字大俗,出身僚人部落,在她有生之年的记忆里却从没有真的对谁“撩人”过,媚眼如水这样的词眼,放在她身上,白瞎了,无论是她还是她成千上万的部下都无法想象——这朵带刺的桃花为谁盛开。

一路坎坷历经波澜到如今,孟桃花自负骄傲,上半生从没有对任何男人给过超出期望的颜sè,总能恰到好处的拉拢,哪怕小时候的李治是如此,下半生估计也是如此。

孟虎,桃花的父亲,是僚人最大部落的头领,绰号“猛虎”。

十二年前,这头大山里的猛虎为了他的族人,悍然咆哮着下山,对正在崛起兵锋正锐的唐王朝发起了愚蠢的叛乱,一次两次,屡次反叛,叛而又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中过程如何,当时的桃花还小,太多不知道,她知道的只有两点,父亲是在自己眼前被四岁的李治砍下头颅,鲜血溅了自己、妹妹一身;欺骗妹妹令她这么多年一直活在害死父亲的愧疚中xìng情大变,还有就是欺负那时不懂事的……自己,这对认死理的她,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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