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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他太过可爱 第71节

惊险踩着点进了教室,就见到自家好哥们,郑家的混世魔王郑江宁戴着个墨镜,大摇大摆地坐在位子上,耳朵里还插了个黑色耳机。

殷明麓扯下来一听,里面叽里呱啦的放着外国广播台的英语新闻,他调侃道:“原来在听英语呢,那么认真,宁啊,这不像你。还有这墨镜,像什么样子,老班要来了,快给摘了。”

“这不是昨天老班喊签字吗?”郑江宁回了他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你这种考第一的当然半点不虚了,我拿成绩条回去,有你常年做对比,我爸当即就发火了,拿起一根鸡毛掸子要抽我。我见状不妙赶紧溜啊,结果我爸贼啊,当即捂着胸口倒下了,我还以为是被我气晕的呢,跑回去扶他,就被逮住好一顿毒打。”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又触碰了一下眼周,发出一声痛呼。那声音绝对真实,听得殷明麓心有戚戚然,心想还好殷家并不崇尚棍棒教育,不过也有可能是他表现太好了,有棍棒也轮不到他头上?

“话说你这发型怎么回事?今天又是骑单车过来的啊?快梳梳,太乱了,一会儿咱们还要走方阵呢。”郑江宁从抽屉里掏出一把梳子,递给殷明麓。

殷明麓顺手接过,随便捋了一下自己凌乱的头发后便放下了。

自从殷明麓走进教室,就一直关注着他的姜明沁,这时候插嘴了,语气柔柔地道:“殷明麓同学,你家不是很有钱吗?你为什么骑共享单车过来呀?”其实她想问的是,是不是你爸爸不喜欢你了,才不派车送你,所以你只能自己骑单车过来。虽然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件事不太可能,但她就是想多嘴问一句,这样猜测一番,好让自己心里能够舒坦点。

郑江宁不知道他俩的关系,一直只拿姜明沁当普通同学,于是道:“唉你不知道,这些该死的有钱人,就是越有钱越抠门,明明车库里十几辆跑车,司机也四五个,就是想锻炼身体,每天绕着护城河跑上半圈,天天骑一块钱的单车……”

没等他说话,殷明麓就给了他一掌道:“瞎说什么呢,你自己也是该死的有钱人之一,好意思说我。而且明天校运会,我这不是提前热身么。”

一听到殷明麓提起校运会,身边的同学马上就聚拢过来了,七嘴八舌道:“殷同学,这次三千米就交给你了!加油跑啊!我们会给你加油的!”

“马拉松也交给你了!你不上,咱们班就没人能上了。”体育委员也道,他最感激殷明麓了,基本班里没人想报的项目,殷明麓都一手承包了,完全解决了他的一大难题。比起其他班的体育委员,每年都要求神告奶奶哀求班里的祖宗们大发慈悲报一下项目,他真是太幸运了。

“明天接力赛,万一我跑得太慢了怎么办啊?”一个女生怯怯地道,担心自己拖了班级的后腿。

“不怕,明麓牛得很,你只要不摔倒,能把棒子交给他,他就能跑第一。”另一男生安慰她道,顺便还朝殷明麓竖起了大拇指。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

每次殷明麓一开始说话,抛出一个话题,很快就能吸引旁人的注意力,大家都会纷纷围绕在他身边,从而把她遗忘,仿佛她就是一块无关紧要的背景板。

姜明沁手指掐了一下掌心,暗恨道,不过你也就白天出出风头了,到了晚上,那可就是她的舞台!她势必要惊艳全场!

第57章

“老班带衣服来了, 大家快换衣服!别弄坏了哦, 这可是我辛辛苦苦租来的。”扎着马尾的女班长走进来, 手里提着两大袋衣服,唠唠叨叨打断了姜明沁的思绪。

大家立刻一窝蜂上去,拿了自己号码的衣服换上,男孩们被赶去厕所, 女孩们留在教室里,拉上窗帘换上了。

每到运动会走方阵, 都是各大班级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候了, 难得的狂欢让全校的积极性高涨, 今年他们高一五班也不甘示弱,打算走民国风主题, 女孩们穿蓝色校服, 男孩们穿大褂长衫, 誓要凭借一身清隽的书卷气,把隔壁班的格格和阿哥们比下去。

“大家都换好了吗?”女班长连连催促,脸色十分紧张, “动作快一点!我们要入场了, 就按照我们之前彩排的位置走!我们是新生, 要在全校面前走方阵, 大家可不能在学长学姐面前丢脸哦!”

有人哀嚎道:“班长你别说了,越说我越紧张了!”

“没办法,我也紧张啊。”女班长捂着心口,左顾右盼道, “打头阵的殷明麓同学和姜明沁同学呢?还没有换好衣服吗?”这是她上高中以来,第一次组织活动,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

“来了,来了!他们换好衣服了!班长,我们可以出去了!”

“牌子、牌子!郑江宁同学,牌子举好!”

一阵手忙脚乱后,有前天的彩排经验,班级很快恢复了井然有序,在嘹亮的广播声中,他们走了出去。

“秋高气爽艳阳高,运动场上彩旗飘。在这个风轻云淡的日子里,现在朝我们走来的是高一五班的民国方阵队伍,他们的口号是: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看我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未来是属于我们的舞台!”主持人的声音高扬,将台词娓娓道来时,也充满了热情激昂。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即将走出的方阵给吸引了,观众席的人也是。在看了一群阿哥格格甚至还有太监、皇上老佛爷的方阵之后,大家的兴致彻底被吊了起来。

殷仲元对这些年轻孩子折腾的什么叫“cospy”的玩意儿不感兴趣,他穿着西服,懒洋洋地眯着眼,直到听到“高一五班”的字眼,才捅了捅自家老弟的胳膊肘提醒道:“宝贝儿要出来了,我的相机呢,快拿过来!”

闻言,殷云裘目光远望,果然在人群中一眼就发现了小儿子的身影。

他们班的孩子很特别,女孩皆穿青蓝色的上衣,黑色长裙,白袜子搭配黑皮鞋,头发或是俏丽的短发,或是两根麻花辫儿,说不出的清丽婉约。而男孩们是大褂长衫打扮,或身穿一身笔挺的黑色中山服,透着一股朝气蓬勃。

为首的少年长相唇红齿白,十分出众,一身深色长袍,黑发下的眉眼十分柔和,脸上戴着一副老式西洋眼镜,脸上带着笑容,几乎像黑夜中的萤火虫,只需一眼,就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不少人当即发出了惊艳的呼声。

而他身旁的女孩也十分美丽,身穿一袭淡紫色旗袍,执着一把纸伞,眉峰轻蹙,神色忧郁,仿佛从课本里走出来的“丁香般的姑娘”。两人浑然天成的时代气质,引起了光大好评,老师们也赞不绝口。

如果说殷明麓的俊俏吸引了大多数女孩的目光,那姜明沁那弱柳扶风、不施粉黛的清纯娇美,则让观众席上的男孩们眼睛都直了。

人声鼎沸的运动场中,殷云裘眸光内敛,始终注视着那个为首的少年,直到对方带领着身后的同学,逐渐消失在视线之中。

心下一片怅然,心想当年那个小小一团,活泼时会手脚并用在他身上爬,安静时会将小脸蛋贴在他胸膛的孩子,真的长大了,他还记得将那孩子抱在怀里,肉乎乎、暖烘烘的触感,相拥着仿佛岁月静好。每次看着那张像是聚拢了阳光的笑脸,他工作了一天的疲惫都会一扫而光。结果一转眼,那孩子褪去了稚嫩,个子如柳条抽枝般逐渐拔高,如一枚温润的玉石,在人群中绽放着光彩。

对方的生命中,渐渐的出现了很多人,有朋友、同学、老师和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物,他这个父亲的存在逐渐缩小,他不是不失落,但孩子长大了,他总是要慢慢放手的,这也许是每一个家长的必经之路。

——高大的父亲保护弱小的孩子,孩子逐渐成长起来,迟早会搀扶那开始衰老的父亲,这是一种岁月相互呵护陪伴的力量。

他想,现在这孩子未满十六岁,他还放心不下,他起码要活到六十岁,为那肩膀还稍显瘦弱的孩子撑起一片天空,亲眼见到那孩子娶妻生子,才能彻底放下心。

仿佛心灵感应,察觉到观众席上殷云裘的目光,殷明麓忽然抬起头,朝父亲的方向看去。见到人后,他嘴角弯了弯,挤眉弄眼了一番,还撅起嘴,送了个飞吻给他们,一下子那蔚然深秀的书卷气质全无,反而像是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把正在拍摄的殷仲元逗笑了,殷云裘本来抿直的嘴角也微微勾起。

他想提醒小儿子,班主任和校领导都盯着他呢,地方电视台的摄影机也把他刚才的表现录进去了,回头估计要被老师喊去办公室喝茶了。想到那孩子也许会被老师训得低下脑袋瓜子的可怜模样,他眼中就漫出浅浅笑意。

见到这一幕,坐在殷家人附近不远处的姜家夫妇也忍俊不禁。

本来他们注意力都在这些年出落得更加明艳的女儿身上,可渐渐的,目光却被女儿身旁的少年吸引,见他优雅地背手而走,见他风度绝佳,言谈举止风度翩翩,见他仪表堂堂、眼神清亮,仿佛真如一个满腹诗书的民国美少年,气质如郎朗日月,心中不由涌上一片喜爱。

他们心想,女儿这位男同学也很出色呢,站在女儿身边不仅没有半分逊色,反倒是更胜一筹。都说优秀的人总惺惺惜惺惺,女儿跟这样的人相处,想必日后会更加优秀吧。

唯有姜明尧皱着眉头,惊疑不定地看着那戴着眼镜的少年,他总觉得对方惊人的面熟,刚刚有一瞬间,对方回头微笑的面容,让他好似看到了父亲年轻时候的影子。他们家的相册中,姜父姜母年轻结婚时,也曾拍过一组民国时期的婚纱照,当时姜父打扮十分儒雅温和,竟真跟少年有几分相似。

他手中的水杯一抖,差点洒出水来。等回神后,他揉了揉太阳穴,嗤笑一声,心想难道自己是被这阳光给晒花眼了不成。

于是不敢多想,但少年的脸庞到底还是印进他心底了,泛起丝丝涟漪。

第二天热闹忙碌的运动会上,整个学校都知道了,那个叫殷明麓的高一少年十分彪悍,看着清瘦,但身体素质实在惊人,跑个五千米都气定神闲、不带流汗的,看上去头发丝儿都没乱。

投标枪,好家伙,还破纪录了。那弹跳力更是惊人,比体育生还跳得高,一项项记录刷新下来,看着那家伙被好几层女孩包围着,不少人都在怀疑人生。

整整三个白天,那个少年都在大出风头。姜明沁看得失神,见到对方出镜了地方电视台无数次,心头一片烦躁。每次少年高光表现出现,摄影机都寸步不离,根本没了旁人的影子,而她则差点被同班女生的尖叫声刺破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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