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回来后在七零当神棍 第42节
想到伤心事,青龙的气焰骤然膨胀,爪子撑地,龙头高扬。
“小儿,你若能寻来龙族,本尊可由你订契约,做你灵宠。”
灵宠啊?
啧!
你可真敢想。
龙族生性高傲,自恃天下唯吾独尊,岂会甘愿当人灵宠,它们骨子傲,是宁愿自爆,也不会当人灵宠的。
虽然眼前这是条废龙,但是修修补补,以后还会是一条好龙的。
然而。
它碰上了个不爱收宠物的人。
拾参嫌弃,“你别想骗我当冤大头,养头灵宠就和养个儿子一样,吃喝拉撒睡,样样都要钱,样样都得伺候得精细到位。尤其是你们当龙的,还挑嘴,那养的不是灵宠,养的是祖宗。我又不傻,还给自己找个祖宗。”
青龙,“……”
气得想自闭。
拾参又说,“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要你当灵宠,但我真可以救你。”
青龙气道,“狂妄!本尊被龙族印镇压,除非族长用它的心头血来解阵,否则,此阵天大道法散尽都不会消散。你个小儿,只是只两腿羊,在本尊面前还敢大言不惭。”
拾参眨眼睛,“很不巧,就是你面前这个狂妄小儿两腿羊,就能解开你这龙族印。”
青龙,“……”
它可能被气胡涂了。
拾参挑眉,“不信?”
青龙嗤之以鼻,“小儿,你若能解了这封印,本尊任凭你处置。”
拾参哼了声,“你就骗我吧!你们龙最会骗人!我才不信放你出来,你会任我处置。不过吧,我还真要把你放出来。”
他掏出一张灵符,咬破指尖,运转灵力。
灵符大开,玄门而出,威严的龙吟声呼啸而出,金色金龙从灵符里放了出来。
不!
不是金龙!
只是金龙的虚像!
龙出浅滩,威震四海。
青龙被龙威压得涩然发抖,它虔诚的匍匐在地。
拾参道,“青龙,可看清楚了。这是何符!”
青龙眼眶湿润,它仰着头,看着虚幻已散的金龙,久久无言。
龙印符!
它在幼龙时,只听家里的长辈提过有龙印符,是龙族以自己的精血画的灵符,因画此符需要耗费的精血等同于毁了龙命,所以并没有龙会画龙印符,它也从未见过龙印符。
只今日,它见到了。
龙印符一出,它身上的龙族印也解了。
镇压台上,锁链断裂,石台震碎,它自还了自由身。
青龙呆呆的匍匐着。
这一天,它等了上万年,期盼了上万年,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时,它却早就已经没有自由了。
青龙看向拾参。
“你从如处得来的龙印符?”
拾参拍手,“一只蠢龙送的。说了你也不认识,吶,我现在放你出来了,你给我一滴龙精血就行,也不要你孵崽崽了。”
这只废龙还想骗他,当他的灵宠,让他好吃好喝好睡的供着。
他才不干呢!
拿了精血,赶紧走人吧。
龙崽崽他还是自己来孵。
青龙动了动龙须,“你要精血容易,但本尊此时重伤在身,无法取出精血……”
“我来!”拾参太高兴了,不能取出精血没事,只要答应就行。拾参飞快下手,一道灵符化成细针,直逼龙心,眨眼飞出来,细针上一滴精血滴到他准备的碗里,取了东西转身就走。
“谢谢了,后会无期!”
青龙没想到这小儿顷刻之间就把它的精血取走了,又毫不留恋的转身就溜。青龙顾不得生自己的气,大意答应给他精血,忙追了上去。
“小儿,本尊既是你放出的,自是该由你负责看管。否则,你放本尊出去,本尊闹得个血雨腥风,岂不是得由你担此业障?”
拾参警惕的闪到边上,“你别想赖上我,你要是不愿意被放出来,我还能把你封进去,怎么样?”
青龙身躯一滞。
拾参乘机,瞬移跑了。
青龙气得寻他的气息,只是也不知这小子用的是什么偏门,既然能把身上的气息掩藏得丝毫不露。
“气死龙了,小儿等着,本尊总会寻到你的。”
**
小少年说消失就消失。
面前的一群野兽又徘徊不走,绿油油的眼睛盯着他,总有种错觉,这群野兽随时会扑上来,将他撕个粉碎,连肉带骨的把他啃完。
古赋声冷冷的盯着蹲坐在他面前的狼和虎。
狼、虎张嘴打个哈欠,锋利尖锐的牙齿在他眼前冒着寒光,闭上嘴后,又砸吧两声,像是吃到了美味的食物。
古赋声不动如山。
拾参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保持这个姿势近一个小时了,此时半身僵硬,浑身紧绷。
“回来了?”
“啊!让你等久了!对不住啊!这回急了点,又没经验,下回我带你一起去。”
轮椅扶手上,有丝丝的血迹。
拾参将他的手心翻上,手心有一道道被锋利的东西磨破的痕迹,“怎么回事?怎么伤的?”
乌木是仙藤,自然不会有倒刺的东西。
所以,他的手心是自己弄伤的?
拾参看向因为他回来已经四散奔跑离开的动物,“是被它们吓怕了?”
古赋声摇头,是担心他会出事,心里不平静,无意识的用指甲划伤的,但也没解释太多。“不是。事情解决了,还抓野鸡回家吗?”
拾参在他伤口处抚平,流血的伤口瞬间愈合。
“以后记着别受伤了。你的身体特殊,流血容易出事!”他看向古赋声挂在胸口的古玉,古玉微微跳动了两下,将躁动的黑气吸了进去。拾参抬手,将古玉吸进去的黑气净化了,他捡起两个小石子,附上灵气,随手扔了出去。
“抓野鸡是简单的事。”
有灵气的石头扔出去五秒钟,三只野鸡,一只半大野猪跑了过来。
“看,来了。”
古赋声居然不觉得惊讶了,“还有野猪,能吃好几天了。”
拾参拧起野猪,上手就只有五十几斤,“够吃两天的。”他拍拍乌木,乌木推手处,五六根细藤延伸出来,快速的变了个网兜,拾参将野猪和野鸡扔到网兜里,拍拍手,“回家喽。”
轮椅吱吱的下山。
古赋声,“……”
转头看着身后兜着野猪和野鸡,开玩笑道,“挺实用的!是万能轮椅错不了了。”
周围草丛里,还有兔子、小鹿等小动物探头探脑,想往拾参身边蹦跶。拾参抬手阻止,“我够了,等下回再送你们走。”
小动物们遗憾了,对兜在树网里的三只鸡一只猪,羡慕妒忌恨。它们也好想成为网兜里的一员,但现在它们只能目送拾参离开,期待着下回,它们能让拾参抓住,能早日送它们去投胎转世。
古赋声低声问,“能告诉我,你是如何做到的吗?”
无论是让他打破自己的信念,让他意识到另外一个层次的世界,还是小青年能凭空消失,喂养野兽的果子,能有自主意识、自行行走的轮椅……
“呀,我以为你还能憋两天再问呢。”
“看来你对我的自制力有一定的误差。”他没那么沉稳如山。
拾参点头,“你说得对!我高看你了!当初你把我拦下,我还当你是为了你自己的身体,来找我救命的!结果,你就为了你侄子来的!你说,你也不信鬼神的人,那天就听了我几句话,就找上我了?”
古赋声沉默了。
说起来,那天的确是一个巧合。
在和小少年第一次见面将他拦下问话的前一晚,是他恰好救了蔡炳盛。当时他是被蔡炳盛额头上的两只血眼惊诧到的。
古重见过蔡炳盛的两个血眼,是在他眼里,那是两个流血长得像眼睛的血窟窿;而在他的眼里,那是两只从眼珠里往外流血、眼珠子还会转动的血眼睛。
他不信鬼神。
但周少山昏迷不醒,的确检查不出问题。
那天早上,吃过早饭,他本意是想带周少山到京都去治病的,无意听到小青年和饭店女同志的话,又想起蔡炳盛头上那两颗会动、会流血的血眼睛。
冲动之下,冒昧上前,将小少年拦了下来。
他哪里知道,自此之后,他坚持了二十几年的信念,就崩塌了,还崩得一点不剩。
拾参掏出两眼睛,“你看到的就是它们。”
古赋声惊讶,眼前这双眼睛和在蔡炳盛额头上的那双眼睛,完全不是同一双。
眼前这双,就是人的普通双眼。
他记得,蔡炳盛额头上那双,那血珠子都像是泡在血水里的,眼型也是血长的,比这双难看多了。
“你……把它们变成现在这样的?”
拾参把眼睛当小石头抛,“这双眼睛不错!它现在是个容器,最大的功能就是找东西了。上天下地,只要是在千年内发生的,它都能够找到。想不想要,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