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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失败就变强 第186节

  这边先走着,寻找机会吧。

  无中生有太耗时间,特别的耗费精力。

  其实目前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这是从零开始,要不是王晋是个网红,大家都觉得她有本事,以及县领导的支持,他的工作没那么好做。

  下午没事的王晋在小荒山的一堆乱石中弄出点东西。

  中间回家一趟。

  清理出一个位置。

  弄出一个石桌,石凳,还有一个亭子,小亭子。

  嗯,看着还不错,虽然粗糙,可是看着有种大巧不工,有着一种古朴厚重的气息,王晋越看越满意。

  这些石头在这里被就被风吹雨打日晒弄得很光滑。

  小亭子是个装饰品,其实没什么实用。

  说遮雨什么的,那是胡扯,因为没人在这里。

  不过以后这里会不会有人歇着就不知道了,周围附近的地方可以种些果树。

  这样的话,石桌石凳这里或许可以弄个石床,甚至可以弄个石屋。

  现在就算了。

  已经天不早了。

  王晋回去。

  有马鞍,所以王晋骑着一匹马还牵着一匹马回来了。

  王子玉一看就开心的笑了。

  一看两匹马就知道,今晚可以骑马出去玩了。

  王子玉比王晋大了十岁,从王晋记事起,都是小姑带自己玩,送自己上学,辅导作业,后来上大学送他……

  小姑对她是真的好的没法说,所以王振打了王子玉一个耳光,王晋不行,哪怕王振是他亲大伯,王子玉的亲大哥,那也不行。

  因为王振没资格打,而且那狗屁理由,所以王晋当时就炸毛,管你是谁,打回去。

  还有后来,王振别想从王晋这里平白无故的占一分钱便宜,别想。

  没那一天,想有钱自己挣。

  何况王振这种人,不值得同情,这种极品就要恶人磨一下,王晋很愿意当这个恶人,感觉挺好。

  看到想不劳而获的人得不到,也很舒服。

  老爷子很高兴,看到孙子这种爱憎分明的性格,很满意,这就是赤子之心,而且很重视亲情,现在一家人和以前完全不一样,条件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这一切都是这个孙子的原因。

  老了,享点清福,挺好,子孙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处理吧,他很相信王晋,肯定能处理好。

  比如老爷子看到了王虎的改变。

  一切都在向好的发展。

  王鹏姜绣姜云可,三叔三婶,小鹿,小姑,现在是每天晚上都回来吃饭。

  “把,你留着钱干什么,该给我绣姨买辆车了,你买吧,我给小姑买,其实吧,我给绣姨买也没什么,但是我觉得绣姨喜欢你给她买。”王晋笑道。

  “好好,我买,也正有这个想法。”王鹏说道。

  王晋看看三叔三婶。

  “我们用不上。”三叔说道。

  “还年轻呢,该省的省,但该花的也得花,以后的日子只能会越来越好。”王晋笑着看着三叔。

  三叔咬咬牙:“好,那就买!”

  王子玉笑着伸手摸摸王晋的脑袋,什么也没说。

  王子玉有驾照,开锅何思思的车。

  两只阿拉斯加已经成了小姑的宠物,开学之前,王晋准备送给小姑一只猫,以后开车去哪里什么的带着,一个是安全,一个是不孤单,带阿拉斯加,这狗东西块头有点大。

  算了,王晋还是让送蔬菜的回来时候带一只加菲猫回来吧。

  正好和小鹿的那只配一对。

  王晋留一只。

  “我自己买吧。”王子玉笑着看着王晋。

  “不行,这个只能我给你买。”王晋很果断的说道。

  吃过晚饭,几个人休息会说说话。

  其他人回去。

  王晋则是和王子玉一人骑着一匹吗出去。

  毕竟王子玉第一次骑,先教他,有马鞍,而且还是王晋自己设计的独特马鞍,带安全带的那种,就是不解开,你想掉下去都不能。

  熟悉之后,开始慢慢的奔跑。

  王晋骑着的是那头驴王。

  个头很大,跑起来并不慢。

第215章 首次女装(四千字章节求订阅)

  虽然说是驴子,但那也是驴王,而且因为驯兽大师的原因,这驴不难看,身形很好,矫健有力,而那颗驴头却是有点萌哒哒的。

  一看就是一只驴,但是这是一只有灵性的驴,有力量很强壮的公驴。

  第一感觉这就是一头很不错的种公驴,各方面都符合,包括那尺寸,而且那驴头非常符合宠物驴的标准,这要是被爱驴人士看到了绝对会说这是稀世之驴。

  王晋很希望到时候这驴能生个变异小驴,颜色是白的那种,白驴,雪驴,这东西太少了,所以王晋也希望能不能出现一只。

  能有也好,不能有也不强求,虽然希望,但这东西也不是就非要有,也不是你想就有的。

  很快王子玉就已经学会了骑马,毕竟这个马鞍上的安全带太好了,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学东西很快的。

  爪黄飞电跑起来速度很快,而且很平稳,一点也不颠簸,那种平稳的飞驰,还有清脆的马蹄声听着也是一种享受。

  夜色微凉,月光如水,周围的两排杨树随着微风发出哗哗的树叶摆动声。

  周围的虫鸣声,偶尔不知道从谁家传出的狗吠声。

  天空繁星点点,偶尔传出谁家小孩子的吵闹声,让这夜空多了一点祥和,驱走了一点黑暗。

  这一次骑马走的是昨晚走过的路,安静的夜晚虽然是晚上,可是视野还算开阔。

  马的夜视能力很强,如果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晚,可能看不到,但只要有一点点的光亮,比如星辰,月光,天空,只要有点点的光亮就足以让马看的很清楚。

  速度很快,比昨天的马车速度还快。

  王子玉是个美女,骑着爪黄飞电此时也是英姿飒爽,骑马的那一刻会有豪气增生,那一刻会忘掉很多,骑马是一项很能放松的运动。

  嗯?

  王晋看到前面路上爬过去一道小身影,一开始以为是老鼠,仔细一看,不对。

  这不是黄鼠狼吗?

  黄鼠狼是俗称,这名字也是很有货,你看,有黄,有鼠,问题它还是狼。

  书上叫黄鼬,夜行动物,食性很杂,主要以小型哺乳动物为食。

  在野外以老鼠和野兔为主食,例如田鼠、松鼠、小鼠和野兔,尽管野兔在短距离内跑得很快,但在长时间的高速追逐下,最后总会由于恐惧和力竭而被赶上咬断脖颈,做了黄鼬口下的牺牲品。

  也吃两栖动物、鱼类、鸟卵、昆虫和腐肉,并且在季节性供应时以松子为食。在住家附近,常在夜间偷袭家禽,比如吃鸡,首先吸食其血液,再吃内脏及躯体,性嗜吸血。以臭腺放出臭气自卫。

  据调查,每头黄鼬一夜之间可以捕食6-7只老鼠。所以说黄鼠狼是人类的好朋友……

  怪不得跑的这么慢,原来受伤了。

  王晋下来,看着伤的有一点重的黄鼠狼,身上有被撕咬过的痕迹,不知道是和猫打架还是和大鹅打架?

  有点小,应该是雌性。

  雄性的要比雌性的大上三分之一。

  看这伤势,不管它,估计都很难生存下去。

  王子玉身上背着个包,王晋干脆用这个包把它装起来。

  回家。

  王子玉也没说什么,王晋做什么事情她都不问,反正这个侄子和别人不一样。

  回到家,驯服。

  驯兽大师驯服还可以疗伤,激发身体的潜能,增加强大的自愈能力,所以都不用专门医治。

  王晋之前想养野兔子、野鸡甚至还想搞点家养杂交野猪,现在遇到了这只黄鼠狼,一个是救它一命,另外,看看是不是可以养一些黄鼠狼,这东西可以去田地里抓田鼠。

  还有黄鼠狼尾巴上的毛就是狼毫,狼毫毛笔,还是很不错的。

  另外黄鼠狼的皮是制作裘的上等原料……

  这个王晋就不想了,他就是正好遇到了,驯养一只,至于以后能有几只,就看这驯养的这只能勾引几只或者生下多少只子孙后代。

  给它洗个澡,驯服之后,这小东西就不臭了,而且浑身都是金色的毛发,小眼睛很有灵性。

  看着很聪明,明天给家里打个招呼,至于说外面人想捕捉,基本上别想了,根本抓不到的。

  明天王晋准备在小荒山哪里弄个鱼池,准备养点鱼虾龟蟹。

  不知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起床。

  一晚上不起,起来放个水,看手机的时候自然看到那个屏幕,所以打个电话。

  嘟嘟!

  “哪位!”对面女人的声音睡眼朦胧!

  “姐,我是你弟,你弟啊。”王晋说道。

  “你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情?”女人无奈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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