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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第9节

  很快人都被救护车载走了,包括那凶徒在内。

  听现场急救的医生所说,被袭击的小情侣虽然被刺了好几刀,但好在都没刺中要害,没有生命危险。

  至于那凶徒,鼻梁骨肯定断了,应该还有点脑震荡,不过也没有生命危险。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当时第一拳下去后,老实说他真是有点意外——对自己的拳头力量估算不足,那凶徒整个脸都好像被砸懒了,整个人瞬间软了下去,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把人打死了。

  按理说,那样的情况,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应该也是正当防卫无疑,那凶徒倒地后第一反应可是去捡刀,这一点杂货店老板以及杂货店门口的监控都可以证明。

  但人要是真的打死了,肯定免不了一系列的麻烦,到时候他身上的秘密,很有可能会暴露出来。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击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心,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正当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就可以回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医院检查一下。

  向坤自然不愿意去医院,而且他也确实没有受任何伤,下楼后一记飞踹加上一拳那凶徒就GG了。

  警官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仅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似乎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和向坤一起坐在警车后排的杂货店老板,从上车开始,嘴就一直没停过,一会跟前座的警官讲那的凶徒行凶的过程,一会夸赞向坤的身手不错是不是以前有练过。

  不过从他嘴中,向坤也知道了,那行凶的凶徒,原来是住在向坤楼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个月也来闹过一次,差点打起来,还是因为女生现男友的几个朋友在,把人拉开了,才没有出事。

  却没想到,那家伙今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对警官和杂货店老板的话,向坤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除非直接问到他,否则他也不插话。

  这个时候,他的注意力其实都在自己身上。

  之前放倒凶徒、检查小情侣伤情的时候,向坤沾上了很多的血,见血之后,他一样有想要饮血的冲动。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刚刚从饮血后的沉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求和渴望并不强烈,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而且向坤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以擦汗的动作伪装,将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里。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相比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

  其实之前他一直有些担心,怕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也像各种有关“吸血鬼”的作品里一样,必须喝人血才能生存,这是他很难接受的。

  在分局里很快地做了笔录后,那名把他们载来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

  到家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向坤直接到洗手间的笼子里,将今天早上才刚买的兔子提了出来,直接宰杀放血,然后用量杯装了50ml喝掉。

  向坤感觉了一下,再次肯定,人血和兔子血,并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看到血液后,身体依然还有一定的饥饿感,但向坤喝完50ml后,没有再将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将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处理打包了。

  一是他不想自己再次陷入25个小时的沉睡,二是他不愿意放纵自己对血液的需求,刻意地进行克制。

  坐到电脑前,向坤思考了一会,将今天得到的几个信息记录在文档上。

  今天这个突发事件,还有一个让向坤注意的地方,是他在看到那凶徒行凶,到冲至楼下飞踹、抡拳,整个过程非常的理智和清醒,所以在第一拳捶重了以后,第二拳可以很及时地停住。

  这一点对他而言,并不正常。

  向坤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类似的情况,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见到过,那时候是两个社会社会上的年轻人在校门口拿刀追砍一名他们学校的学生,那学生没跑掉,被砍了好几刀,据说后来住了半年医院,好在没有落下什么残疾,只是留下了几刀狰狞刀疤。

  当时向坤距离冲突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和一大群本院系的学生走在一起,他只记得自己手脚冰凉,下意识地就随着人群往边上躲,至于出手阻止什么的,根本想都没想过。在砍人的年轻人被学校保安制服,学生被救护车送走后,他的手都还有些抖。

  向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是之前的自己,没有发生身体变异,在楼上看到下面发生的事情后,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是肯定不敢跑下去阻止的。

  但之前,向坤在看到拿刀的凶徒时,心里一点担心和害怕都没有,他非常笃定对方威胁不到自己。

  这是一种身体本能的反应。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拳头,那一拳将凶徒的脸直接砸烂了,力量自然很强,但他的拳头、指关节并没有任何损伤,连皮都没有蹭破。

  向坤忽然心中一动,拿过自己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用酒精清洗了一下后,在手指肚上轻轻割了一下。

第十九章 发现新能力

  刀刃很锋利,向坤的指肚立刻被划出一道口子,随后鲜血便流了出来,疼痛感也随之传递到神经。

  看来刀枪不入什么的,还是想多了啊……

  向坤舔了舔手指,自己的血好像尝起来没有任何作用。

  正准备起身找张创可贴把伤口贴住,向坤忽然心中一动,在灯光下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伤口,重新坐了回来。

  刚刚把指肚上的血迹舔掉后,伤口处并没有再渗出血液来,那道大概6、7mm的伤口,已经仅剩一条淡淡的痕迹,似乎已经开始愈合了?

  用指甲在伤口上刮了一下,也感觉不到什么疼痛。

  向坤用力把伤口往两边掰,那伤口又从新被掰开,流出了一些透明的组织液,他用拇指在伤口周边使劲按压了一会,才重新又有鲜血从伤口处冒出来。

  很显然,这伤口的恢复情况,肯定是要比普通人快得多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自虐”,拿手机将伤口的情况拍下来,每隔1分钟拍一张,如此过了13分钟,那伤口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虽然伤口很小、很浅,但他很确定,在变异之前,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如初的。

  对于外创的快速恢复,应当也是身体变化的一部分。

  过了一会,向坤再次拿起刀,选了根手指划了一刀,同样是大概6、7mm的伤口。

  这次他没有直接用嘴舔掉流出来的血,而是拿棉签和酒精清理——他要排除掉自己唾沫有帮助恢复的可能。

  然后开始计时,过了大概15分钟,伤口再次愈合到几乎看不到的程度。

  上一次如果是从刚划破手开始计时的话,应该也是差不多15分钟,如此看来,恢复的时间应该都一样。

  向坤统计的结果记到文档上,然后把刀对准了手掌。

  经过测量,这次划拉的长度达到了3.2cm,而且伤口也比指肚上的更深。

  流的血依然不多,将血液清理掉后,向坤注视着手掌上的伤口,故意将手掌表皮撑开,让伤口成开口状,无法粘合在一起。

  但让向坤惊奇的是,伤口两边的组织,竟然从伤口内部开始,自动向对面靠拢,几分钟后,表皮也也被拉扯着合到了一起,只留下一道淡淡伤痕。

  向坤用力一撑,又把那伤痕撑开,流出了一些组织液。

  如此往复了几次,伤口依旧是在15分17秒左右的时候,完全愈合。

  看来愈合的速度,和伤口大小、深浅并没有关系?

  咬了咬牙,向坤开始拿自己的大腿做“实验”,划出了一道更深更长的口子……

  一整晚上,向坤都在对着自己切切扎扎,如果这些画面被人看到的话,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有自毁倾向的神经病。

  一直到早上八点多,向坤已经在身上先后弄出各种大小、深浅的三十几个创口,也因此流了不少的血。

  在前面的几个小时中,不论伤口大小,恢复速度基本都是14分50几秒到15分30秒之间。

  甚至有一次,向坤直接一狠心,拿刀把手掌捅了个对穿,依然还是15分钟恢复如初。

  但在后面的两个小时中,伤口恢复的速度开始变慢,延长到了17甚至18分钟,哪怕是几mm极浅的小伤口也是如此。

  向坤推测原因,一是这一晚上恢复的次数太多,失血也不少,恢复能力因此下降;二是天亮、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恢复能力同样也受限了。

  相对来说,向坤更偏向于后一种推测,毕竟恢复速度下降,是从日出后开始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实验”,不过他现在有个想法,既然之前已经证明,自己身体的变异或者说进化,可以针对性地训练和引导,那么……或许自己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尝试,来告诉身体,需要提升快速恢复这项能力,以让身体在下次饮血变异后进行提高?

  也许经过几轮饮血的提升,可以把创伤的恢复速度提升到5分钟甚至2分钟以内?

  这个能力,对于向坤而言,确实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虽然平常的时候好像用不到,但是意外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

  有助于提升生存机会的能力,绝对是要重点关注的。

  上午9点多,向坤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有人找上了门来。

  是一个女记者和摄影师,一问之下知道是冲着昨晚的事情来采访的,从杂货店老板那里知道了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是向坤,于是找了过来,陪同的还有向坤的房东。

  不过对于采访,向坤很坚决地拒绝了,一开始表示这事不算什么,顺手为之的。

  但是拗不过女记者的纠缠和房东在旁边帮腔,只好说自己怕被凶徒报复,不想接受采访。

  记者又说可以给他打码、变声,甚至可以不拍他的人,只用旁外音收入。

  然后还暗示了一下,会给他一定的报酬。

  向坤犹豫了一下,依然还是拒绝了。

  他现在只想尽量地低调,最好不要让人知道这事是他干的。

  记者依然不放弃:“向先生,这确实是值得宣传的好事啊,你放心,那个歹徒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了,判刑最少也是三年以上,没有机会来找你麻烦的。而且,你昨天见义勇为的视频,现在网上已经传得到处都是了,本地论坛都上了热搜榜前十了。”

  向坤一愣:“视频?”

  “你不知道?”记者说着,拿出手机调出了本市最大的社交论坛,打开来给他看:“你看看,从昨晚到现在,已经上百万的点击、上千的回复了,现在热度还在上升。而且已经有不少人转发到了微博上,说不定你很快都要上微博热搜了……”

  从那视频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他们附近楼上的人拍的,一开始是那凶徒拿刀追袭小情侣,然后杂货店老板拿着拖把杆出来阻拦,但是也不敢太靠近,接着一道身影从旁边楼房的小门中冲出来,直接一记飞踹,把凶徒踹飞在地,他自己的拖鞋也飞了出去,然后立马骑到凶徒身上,抬手就是一拳,直接打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过两秒钟左右,行云流水,看起来跟动作片似的,特别那冲出来的身影,又是大号运动短裤,又是大光头,又是人字拖,一副隐士高人的模样……

第二十章 听觉和嗅觉

  向坤看着那视频有些懵,而且他发现高亮的回复里,还有其他角度的视频,只是相对不那么清晰,显然当时拍下视频的并不只一人。

  他甚至还看到的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不知道是不是杂货店老板上传的。

  向坤有些头大,把手机还给记者后,还是借口有事要办,匆匆离开了家。

  在街上走了一会后,向坤觉得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阻止那凶徒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展现出什么超越普通人的能力来,只要自己坚持不接受采访,不露正脸,保持低调,等这事情过去,也没什么人会再关注他了。

  说到底,网民们关注的只是这个事件而已。

  向坤去了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然后找了家路边的饮料店,买了杯饮料,眼睛半眯着,坐在门口,似乎在打瞌睡一般。

  但实际上,他却是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听觉上。

  身后饮料店里店员说话的声音、顾客点单的声音,外面行人的脚步声、说话声,更远处马路上汽车的行驶声、喇叭声,附近商场促销活动的广播声、音乐声,各种各样的声音,在向坤脑海中一一分辨。

  然后他锁定住其中一种声音,开始集中注意力去“捕捉”。

  比如听到某个脚步声,便一直追寻这个脚步声,感觉它的移动和方位,推算与自己的距离、鞋底的材质等等,直到声音远去,再听不到。

  用这种方式,向坤依靠听力,在意识中“构建”出了周边的情况。

  在上一次饮血后,向坤就发现了自己的听力有了大幅的提升,也比普通人要强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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