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之法外狂徒 第14节
白烟滚滚,很快将视线遮蔽,可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
阿浪一把扯开通风口向里面看了看,又稍微摸索了一下,摇头:“不像是着火,是有人在故意放烟!”
“烟……”袁浩云皱眉。“尊尼汪想干什么?闹出这么大动静对他没好处的!”
“不是他!”阿浪忽然想起一个人,冷静道:“这里还有一波人!”
两人对视一眼,将枪口举起。
情况更加复杂了,不过,遮蔽视线反而对他们有利。
或许可以直捣黄龙……
“停尸间!”x2
两人异口同声的道。
“走!”
“好!”
趁混乱,他们沿着记忆中的方向,向楼梯间而去。
另一边,高宁找到了一间办公室。
他拿着电话走到窗户旁边,嗅着外面的新鲜空气,翻了翻厚厚的电话薄,快速拨打着电话。
“喂?是报警中心吗,明心医院发生火灾了,快点派人来救火呀!好多人被困在里面!我是谁?医生嘛!”
“喂?警察局吗?不好了!医院来了一帮劫匪,进来就扔了好多烟雾弹,不知道要干什么啊!
现在什么也看不清,他们都有枪,快救命啊!”
“喂?中介公司么?***示威的活动接不接?每块!
愿意来的话就尽快来明心医院门口,什么?定金?来了再说啦!标题?随便啦,你们自己看着办!”
“喂?行运茶餐厅吗?我要订二十盒外卖,番茄炒蛋的和酱烧茄子的各一半就送到明心医院来……”
“喂?港岛日报吗?明心医院被悍匪劫持了,警察还没到,一会儿说不定会发生枪战……
“喂?八卦日报吗?有人没穿衣服要在民心医院***。什么?男的女的?废话当然是女的了,男的谁看……”
第十二章 战术要猥琐,硬刚的不要
一连打了二三十个电话,报了警,通知了记者,点了外卖,顺便挑衅了下社团后,见门上玻璃已经变成了纯白色,高宁这才放下电话起身。
“摸鱼嘛,自然是水越混越好啦!”
高宁嘿嘿一笑,从旁边衣架上扯过一条围巾,用凉水浸透围在口鼻上。
他缓缓拉开门,贴着墙走出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发酵,白烟已经完全笼罩了整个空间,走廊里的可视距离不到二十厘米。
高宁静静的听了一会,周围一片安静,似乎已经没有人了。
他右手触摸着墙壁,左手将电棍推到待触发状态,想了想喊道:“还有没有人啊?有人就向我靠近,我是医院保卫科的,来带大家出去!”
“火很可能从楼梯间涌出来,电梯也因为火警自动断电了,大家向我靠近,我带你们去紧急逃生楼梯!”
一连喊了几声,前方果然传来了脚步声。
“喂,你在哪啊?”
声音低沉,是个男人。
高宁喊道:“在这在这,往前走!诶我看到你了!”
随着脚步声靠近,一道黑影缓缓靠近。
“你有没有受伤啊……”
高宁一个箭步,嘴里喊着,电棍却毫不犹豫怼上去。
那人猝不及防,身形瞬间打挺,当场扑街。
高宁一把撑住他,快速搜了下身,取下一把手枪几个弹夹,然后大声道:“这边走,这边,注意脚下!”
话音未落,人就直接消失了。
控制面板上,一个Q版小人便昏迷在了床上。
……
【捕获E级罪犯杜大和】
【罪恶值:177】
【罪名:贩卖军火,谋杀,伤人等】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强制劳务薪酬:354港币/天】
【可提取能力:体力(碎片)】
……
高宁撇撇嘴。
都E级罪犯了,连个枪械相关的技能都没有,难怪拿着枪都打不到人,垃圾!
【提取】
一道流光闪过,高宁只觉得肌肉微微发热,身体陡然轻松了些。
能力碎片可以直接融合么?这倒有意思了。
“还有没人啊?”
高宁又喊了几声,没人应答。
他想了想,忽然对着天花板开了三枪。
巨大的枪声传出去,前方果然传来密集的脚步声。
“谁?谁开的枪?”
“阿伟?是不是你?”
“阿德?阿龙?”
“我是大眼仔,大家想我靠近!”
听声音,竟少说有个七八人。
高宁暗骂一句,大步上前,喊道:“大眼仔,在哪啊?我大和啊!”
“在这在这!”
对方应声,高宁奔着声音而去。
果然眼看影影抄抄的一群黑影。
高宁大叫:“逃生通道在这边,尊尼哥让我们尽快撤离,条子马上就来,别露馅了!”
“什么?逃生通道?”
“快快!”
一听是尊尼哥的命令,一群人想也不想就凑了过来。
可见度态度,为了方便行走,不自觉的便连成了一排,像瞎子出游一样,一个搭着一个肩膀。
“大和?”
“是我!”高宁将电棍递了过去:“你拉住这个,我来带路!”
“好啊!”
第一个毫不犹豫抓住,高宁一推开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一群人动作整齐划一的跳起了霹雳舞,筛糠一样抖了半天,齐刷刷到底。
高宁惊奇的看了眼电棍。
“好家伙!卖东西的老板长得猥琐,说话倒诚实,说是非法改装的大威力就是大威力的。赞啊!”
即便如此,人数太多,电流过于分散,他们也只是暂时麻痹而已,远没第一个那么严重。
不过对高宁来说,暂时就够了!
他上前一步,手掌向下一划而过,地上一排人瞬间消失。
监狱里,第三十个床位被填满。
一群脑袋上有小鸟乱飞的Q版小人直挺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
【捕获E级罪犯闫世丰】
【罪恶值:150】
【罪名:贩卖军火,谋杀,伤人等】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强制劳务薪酬:300港币/天】
【可提取能力:无】
……
【捕获E级罪犯靳承江】
【罪恶值:170】
【罪名:贩卖军火,谋杀,伤人等】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强制劳务薪酬:340港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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