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我把你当姐,你却想泡我? 第396节
“都怪宣怡然,是她带我入的坑。”
姜洛璃撇了撇嘴。
当初她跟宣怡然看孤酒的《西游记》,从天亮看到天黑,从那开始姜洛璃就喜欢上看孤酒的小说。
射雕三部曲一部不落的全部看完,得知孤酒发新书姜洛璃有些期待。
“你好兄弟影响力还真是惊人,诺,新书晚上八点整发布现在就上热搜了。”
姜洛璃指着手机说道。
【孤酒新书将在今晚八点钟发布!】
【孤酒新书能否再续辉煌?】
【根据投票,多数人并不看好孤酒新书能够爆火。】
晚上发布,早上就出现热搜并且还是三个,霸占了前三,足以证明孤酒此时的影响力有多么恐怖。
而这次孤酒的新书争议比以往都要大!
射雕三部曲发布前虽然过程有些曲折,可都没有太大的争议声,唯独《福尔摩斯》因为题材的特殊性,导致粉丝们并不认为孤酒新书能有多好看。
天星出版社开启了投票,其中百分之七十并不看好孤酒新书,看好的仅有百分之三十。
......
燕京理工大学,404宿舍。
今天是元旦假期,宿舍中的人默契睡到晌午,陈超凡终于受不了决定起床卖饭。
“爸爸!”
“爸爸,求你了!!”
“爸爸,给我带一份炒河粉,特辣,辣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听着室友一声声爸爸,看着室友一张张渴望的脸,陈超凡叹了口气。
“我要不是憋着一泡尿,怎么可能会起床,可恶,看来明天要整个瓶子了。”
“狗儿子们,等爸爸给你们带饭!”
陈超凡戴上手套穿好羽绒服离开宿舍,嘴里骂骂咧咧说着该死的天怎么这么冷。
买完饭回到宿舍,电脑笔记本亮起光芒,接下来是游戏时间。
时间过的飞快眨眼来到傍晚,宿舍又上演了一出爸爸带饭的好戏。
“对了,今天是孤酒发布新的日子,等会可以去看看。”
一名身材微胖,玩着石头人快超鬼狂喷开黑队友菜的人说道。
“孤酒的新书还是值得期待的,正好今天睡的有点久,希望字数多点晚上可以通宵看。”
另一边室友搭话道。
他们都是孤酒的书迷,经常讨论《遮天》《鬼吹灯》以及射雕三部曲的剧情。
欢声笑语间游戏输了,身材微胖的室友看向陈超凡。
“超凡,你不是孤酒的铁杆书迷吗,怎么我们讨论孤酒新书的时候,你一声不吭?”
“我对孤酒的新书没兴趣。”
陈超凡摇了摇头。
当得知孤酒新书是侦探题材,陈超凡大失所望。
他没想到竟然会是侦探题材,倒不是因为不喜欢,恰恰相反陈超凡很喜欢看一些侦探题材的电影和小说。
看的多了陈超凡口味逐渐变得挑剔起来,即便是国内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的代表作《凶手》,陈超凡看到一半瞬间就不想看了,因为他从刚开始就猜到凶手是谁,并且把作案手法清楚说了出来。
刚开始室友以为他在装逼,谁知道不仅猜对了,作案手法说的一字不差!
所以得知孤酒新书是侦探题材,陈超凡没有任何兴趣,觉得是毒草并非仙草。
“行吧。”
听到陈超凡的解释,室友耸了耸肩。
八点整,宿舍的人纷纷上床掏出手机,打开天星小说APP搜索《福尔摩斯》。
“卧槽,孤酒真不愧是生产队的驴来了都自愧不如,一次性更新了二十万字,晚上有的看咯!”
“牛的,好像孤酒每次发新书都不低于十万字,妥妥的码字狂魔,别的小说家发新书最多一两万字就是极限了。”
“字数多有什么用,要是不好看,发一百万字也没用。”
陈超凡摇了摇头,只是没有人搭理他,室友们都在专注看着孤酒的新书。
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
陈超凡觉得有些无聊,原本嘈杂的宿舍变得这么安静,一时间让他无法适应。
“咳咳!”
陈超凡假装咳嗽几声想要吸引室友注意力。
“真的假的,有这么好看?你们搁着跟我搞恶作剧呢,唐文琦别装了,你小子肯定在看小污片。”陈超凡踹了下上铺。
“老陈,你别说,孤酒新书还真挺好看的。”
唐文琦说道。
“我也觉得,推理没有任何逻辑上的漏洞,还有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挺讨喜的,反正我挺喜欢。”
宿友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他们还没有看完,但故事很精彩。
“你们啊是因为没有看过其他类型的侦探小说,所以才觉得孤酒新书好看。”陈超凡摇了摇头,心里却跟猫爪子挠似的,想要看看孤酒的新书《福尔摩斯》。
可是碍于刚才说没有兴趣,导致陈超凡又拉不下脸。
“老陈,你也看看呗,真挺有意思的。”
唐文琦提议道。
陈超凡沉默了片刻。
“行,那我看看,不过这可是你让我看的,才...才不是我想看呢!”
第452章 剧情不对劲
整个宿舍安静极了,以至于让隔壁感到诧异。
今天放假现在才晚上九点钟,应该十分热闹才对,怎么安静的像深夜似的。
陈超凡熟练打开天星小说APP,手指飞快点击,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手机屏幕。
《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故事刚开始是一位叫做华生的军医,在一次战斗中受了伤,又染上风寒,致使他形销骨立,赢弱不堪,不久便被遣送回英国休养。为了挣钱,他与年轻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合租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
如果不是书名叫做《福尔摩斯》,陈超凡起初还以为男主是华生呢。
至于福尔摩斯,是一位精通解剖学、医药学、化学、痕迹学,还拉得一手好小提琴,只不过性格有些古怪,喜欢戴着猎鹿帽,穿着斗篷,嘴里叼着个烟斗。
陈超凡在床上打了个滚。
孤酒的新书《福尔摩斯》跟他看过的侦探题材小说有很大的不同。
他看过的侦探题材小说,刚开始就直入主题,譬如哪里发生命案,主角前去破案,再或者主角直接出现在命案现场。
反观《福尔摩斯》,大幅度描写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相处过程,且描写生动有趣,从侧面衬托出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聪明,喜欢搞各种稀奇古怪研究的人。
终于在经过铺垫后,侦探题材小说最精华,也是最有看点的地方来了。
破案!
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
看到这里,痴迷各种侦探小说和电影的陈超凡立刻想到两个字。
毒杀!
小说中介绍的很清楚,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意味着很大概率是毒杀,不过毒杀的话应该是死者很亲近的人吧。
陈超凡一边开动脑筋一边继续阅读下去。
跟他猜的一样,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也推断是毒杀,不过来到案发现场福尔摩斯先是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最后才去看尸体。
在检查过程中,死者身上又滚下一枚结婚戒指,此外,警察还发现墙上用血写的RACHE(复仇)一词。
凶手会是谁呢?
看到这里陈超凡有些摸不到脑袋,无他,书中给的线索实在太少了,几乎可以说没有。
然而福尔摩斯却给出了答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多,面色赤红,是和死者一道乘马车来这里的,而且很可能就是那个醉汉。
接下来便是缜密,逻辑性极强的分析,陈超凡瞪大眼睛。
他只是想到了毒杀,但没想到忽略了这么多小细节,福尔摩斯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能够把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串联在一起,最终形象具体说出凶手的样貌和体貌特征。
“这也太牛逼了!”
陈超凡又翻了个身,发现充电线太短无奈把左脚放在右脚上。
这也是看侦探题材小说乐趣所在,猜凶手是谁,看主角的分析是否有逻辑上的破绽,如果有证明这本小说写的不尽人意。
而经过一系列操作,凶手成功被抓获,陈超凡本以为案件结束即将开始下一个案件时,凶手侯波讲述了他的故事。
原本侯波和露茜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但因为宗教信仰的缘故,露茜被迫嫁给死者,并且一个月后露茜郁郁而终,侯波展开了复仇。
“虽死无憾!”
大仇得报的侯波掷地有声的说道,也给《福尔摩斯之血字的研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卧槽,孤酒以前真的没有写过侦探题材的小说吗,我怎么不相信啊!”
“福尔摩斯也太聪明了,我看的毫无头绪找不到任何线索,他却分析的头头是道,看完他的分析我恍然大悟!”
“这个凶手怎么说呢,也是挺惨的,大仇得报后的那句虽死无憾把我给震撼到了!”
宿舍楼外,保安大爷看着接连亮起的宿舍手机灯挠了挠头。
“啥情况啊,今天真是邪门,八九点宿舍乌漆嘛黑,凌晨一点多灯全都亮起来了。”
“你们能不能别剧透啊!”
上一篇:全球听证会:我成了秦始皇辩护人
下一篇:华夏寻宝人:我在国外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