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我把你当姐,你却想泡我? 第431节
姜阎:“......”
“我不知道其他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华夏是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姜阎错开跟夏晚晴眼神的对视淡定说道。
“那就是男女朋友关系,也就是我还有机会。”
夏晚晴撩拨金黄色的大波浪,大胆对姜阎抛了个媚眼。
除了亲人,她记忆最深刻的只有两个男人。
第一便是奚文赋,长相漂亮的女人,在无权无势的情况下是一种过错。
大学毕业的夏晚晴成功入职喜天,夏晚晴的上级是个挺着啤酒肚,整天眼神色眯眯的中年人。
某天,夏晚晴收到一条短信,如果想要升职的话,她就必须陪上级睡一觉。
年纪轻轻的夏晚晴第一次感受到世界的恶意,于是她决定放弃这份工作,并气势汹汹冲到总经理办公室面前,对奚文赋怒骂上级对她的所作所为,临走前不忘竖个中指。
谁知道奚文赋没有生气,而是教她用什么方法干掉上级并取而代之。
在奚文赋的教导下,夏晚晴平步青云,迅速成为奚文赋的心腹,并派到海外进行历练。
在夏晚晴眼中,奚文赋有时是严厉的老师,有时又像和蔼可亲的长辈。
而夏晚晴记忆最深刻的另一个男人便是姜阎,夏晚晴对奚文赋是盲目的崇拜,认为奚文赋无所不能。
可是在意大利国宝导演诺里斯的《人生如戏》版权争夺战中,姜阎快奚文赋一步,六亿购买版权,翻一翻净赚六亿。
回到国内,夏晚晴听了姜阎所有的歌和看了投资拍摄的电影,对他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眼光毒辣,才华横溢,长得帅,更重要的是懂得哄女人开心。
可以说姜阎完美符合她的择偶标准!
姜阎审视着眼前的混血美女,没有再多说什么。
“姜阎,你找我?”仲丰羽兴冲冲的闯了进来,看到夏晚晴先是愣了愣,紧接着看到姜阎脸颊上的口红印。
“咳咳,那啥要不我过一会再来。”
仲丰羽走了出来,贴心的把门关上。
“我已经履行了赌约,你先忙吧,小阎阎。”夏晚晴抿了抿烈焰红唇。
小阎阎?
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姜阎抽出纸巾擦拭着脸上的口红印。
夏晚晴离开没多久,仲丰羽走了进来。
“懂得,我懂得!”仲丰羽露出一副男人都懂的笑容。
“你懂个锤子,走,去录歌棚。”
姜阎说道,仲丰羽狂喜,他本来对姜阎给自己写歌没报太大希望,谁知道竟然真的写了。
录音棚,姜阎把打印好的歌词递给仲丰羽。
《燕京燕京》
仲丰羽率先看到歌名,毫无疑问,姜阎给他写的是一首摇滚歌曲,毕竟他擅长的风格就是摇滚。
看完歌词,仲丰羽长长吐了口气。
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原本三月份新歌榜他想用《孩子,别哭》争榜,但现在看来,要用姜阎写的这首《燕京燕京》了。
仲丰羽这边在背着歌词,另一边录音师在调试设备,姜阎则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燕京燕京》这首歌非常适合仲丰羽,仲丰羽很多歌曲的歌词都有着浓烈的人文主义,对人生的思考,主张自由平等和自我价值。
将人文主义融合到摇滚中,这种流派很早就出现了,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摇滚天王孔兴腾。
仲丰羽属于将这种流派发扬光大的新生代摇滚歌手。
《燕京燕京》恰好便是如此,所以姜阎选择了这首歌。
“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仲丰羽对录音师点头示意,看着录音间的仲丰羽,姜阎戴上耳机。
吉他弹奏的旋律颇为苍凉,仲丰羽无喜无悲站在原地。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
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
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
我似乎听到它蚀骨般的心跳】
仲丰羽沧桑的嗓音,配合苍凉的旋律,让这首歌听起来很有感觉和味道。
戴着耳机的姜阎眉头紧皱,仲丰羽的嗓音没问题,演唱技巧也没问题,能够驾驭这首歌,但情绪不够强烈,没有将这首歌唱到一百分的水平,充其量在八十分。
录完第一遍,仲丰羽失魂落魄走了出来。
姜阎能够听出来,身为演唱者的仲丰羽同样如此。
仲丰羽眼神迷茫。
“我...”
“我好像驾驭不了这首歌。”
仲丰羽喉咙蠕动艰难说道,表情难以置信。
“我竟然驾驭不了这首歌。”仲丰羽喃喃自语。
姜阎默默看着仲丰羽。
出道即巅峰的仲丰羽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显然这种事对他打击很是沉重。
仲丰羽没有了平日里的嘻嘻哈哈,咬了咬牙再次走进录音间。
“再录一遍!”
“不行,再录一遍!!”
“还...还是不行,这遍依然不行,我还要再录一遍!!!”
第499章 昂扬斗志
“再录一遍!”
仲丰羽声音沙哑,大口大口喝着矿泉水。
“这...”
录音师表情为难看向姜阎。
从下午一直录现在了,仲丰羽仿佛魔怔似的,眼睛通红,并且他此时的嗓音并不适合录歌了。
“算了吧。”
姜阎说道。
此时的仲丰羽就像一个偏执狂,而且是钻牛角尖的偏执狂。
他内心的自尊不允许自己驾驭不了这首歌,于是决定一遍又一遍的录制,可这种自残式的录制只会毁了仲丰羽的嗓音,而且一遍比一遍差。
“你...你也觉得我不行吗?”仲丰羽语气委屈极了。
“出去走走吧,看看这座城市,或许有新的感悟。”
姜阎说道。
“我知道了。”仲丰羽垂头丧气离开录音棚。
霓虹灯闪烁,照亮了燕京这座繁华的城市,对于某些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戴着鸭舌帽的仲丰羽低着头向前走,此时此刻的他心情沮丧,满脑子都是《燕京燕京》这首歌。
这是哪里?
不知道,既然不知道那就漫无目的的走吧。
仲丰羽取出耳机,低着头,耳边出现他演唱的《春天里》。
仲丰羽很少听自己唱的歌,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特别想听姜阎给他写的《春天里》。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出去走走吧,看看这座城市,或许有新的感悟。”
仲丰羽想到姜阎的话,抬起头看向这座城市。
这座城市依然是这么的繁华,而在这繁华的背后,是住着出租屋的人,是建筑工地上吃着盒饭的人,是骑车上班堵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放行的人。
它们有着相同的气质,高楼林立,街景杂乱,平凡男女,为了生存,奔走在这个大城市的诸多不起眼的角落。
仲丰羽笑了笑停下了脚步。
远处出现歌声,仲丰羽循声走了过去。
橘黄色的灯光下,一名流浪歌手正在唱着歌,周围有着零零星星的观众。
仲丰羽站在原地听了很久。
“那个戴鸭舌帽的哥们,我看你听了很久,喜欢哪首歌我给你唱。”流浪歌手笑着说道。
仲丰羽抬起头。
“我不想点歌,咳咳,麻烦把吉他给我,我想唱一首歌。”仲丰羽咳嗽几声,录了一下午的歌导致他的嗓子火辣辣的疼。
流浪歌手愣住了。
他还是头次听到这种要求!
迟疑了几秒,流浪歌手把吉他递给了仲丰羽。
仲丰羽抬起头的瞬间,观众便认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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