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婚!我的假女友是高冷总裁 第77节
毕竟电影院是个亲密的地方,自己穿着西装,看着不是像去约会的,像是去办公的。
她要让林远觉得,自己也可以是可爱的女孩子呢!
八十七 他居然给她买了糖葫芦
回到家,沉郁夕连bra都顾不上解开了,就立刻进了自己的卧室,把衣柜翻了个底朝天,试图想要找到一件少女感的衣服。
然而似乎并没有!
毕竟从小到大她给自己的定位就是成熟稳重。
稳重的姐姐怎么会买小女孩穿的衣服?
大姐姐不死心的盯着衣柜看了半天,最后终于找到了一身休闲服,宽松的款式,纯白的颜色,再加上毛茸茸的帽子。
这身衣服,似乎不是很正式,应该适合约会。
虽然不算是很少女,但是也比西装强了不少。
会让人看起来年轻些。
不过......这好像是听雨落在她家里的衣服,不是自己买的。
沉郁夕把衣服拿在手里,暗暗下了决心。
不管了!
为了爱情!
穿闺蜜衣服不丢人!
她毫不犹豫的换上一件白色的吊带,这才把衣服穿在了身上,又给自己扎了个丸子头,涂了一层澹澹的唇膏,看起来元气满满的。
这才心满意足的背上小白色的lv小包包,想起了听雨那天说的话,犹豫了一下,又往包包里放了一瓶眼药水,这才穿上了一双小白鞋。
临出门的时候,还特意喷了口腔喷雾,白茶味的幼~
她很喜欢这种味道,不会过分甜腻,又很清新。
收拾好了这才拿着车钥匙出了门,沉郁夕住的地方属于商圈,距离电影院不算远。
开车十几分钟就到。
把车停好,见时间还早,索性一个人在万达转了起来,路过一家寿司小店,想起林远没吃饭,正好买了一盒寿司。
又怕他吃不饱,懂事的大姐姐便又买了一盒饭团。
这才去电影院换票大厅坐着等他。
这边,林远回公司打了下班卡就打车去了万达。
万达在步行街里面,他只能打车到步行街口,朝里面走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卖糖葫芦的店。
现做的糖葫芦,一颗颗红彤彤的山楂洗干净再裹上糖浆,晶莹剔透的,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林远顺手买了一串,准备给沉郁夕。
他保证,这绝对不是套路,就是觉得看电影两个小时,没有吃的会很难打发时间。
虽然自己也会买看电影必备的爆米花,不过吃的这种东西,难道不是越多越好吗?
到了电影院门口已经七点二十了。
看了一下表,万幸没迟到。
就开始用目光找寻沉郁夕的位置。
沉郁夕不喜欢混在人堆里,尤其是女生堆里,尤其电影院这种地方,大部分女生都会刻意打扮一下,再喷上香香的水,因为地方比较小,女孩子又很多,就会造成香水碰撞的局面。
那种杂乱又浓郁的味道,她实在没办法接受,索性就安静的坐在角落里。
这个位置正好可以看到门口,坐下没多久,就看到了穿着白衬衣牛仔裤的林远匆匆从外面走了进来。
手里还拿着一个牛皮纸袋子,看起来应该是小零食。
他用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大概是没看到自己,便拿出手机低头去发消息。
沉郁夕索性拿着寿司站了起来,大大方方的朝着林远的方向走了过去。
林远这会儿正把手机收起来,准备找她呢,在看见沉郁夕的那一秒,目光瞬间就无法挪开了。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针织休闲服,衣服很宽松,明明一米七的身高却还能盖住了屁股。
《仙木奇缘》
这样的宽松的衣服看起来,就会觉得整个人很瘦,不是干瘦,是那种很显气质的瘦。
有点像是舞蹈生。
白色的运动裤,包裹着那双漂亮的漫画腿,再配上一双小白鞋,没了往日的那种疏离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安静的甜美,让人忍不住就想靠近。
丸子头更是将整张漂亮的鹅蛋脸露了出来,鬓角的碎发看起来清新自然。
饱满的额头,水润的杏眼,还有精致小巧的下巴,以及优美的颈项。
怎么看都不像是二十八岁,倒像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似的。
林远还是第一次看见沉郁夕扎头发。
没想到,她将头发扎起来的样子,居然这么好看,简直就是邻家小妹妹呀。
忍不住心里暗暗感叹,难道自己未来老婆是个百变小樱吗?
相比上次的粉色裙子,他更喜欢大姐姐这样的装扮,看起自然随意的同时,又不失甜美。
“这个给你。”
“这个给你。”
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沉郁夕双手端着寿司,站在林远对面,她白皙的手将那两盒寿司举在靠近胸口的的位置,因为林远比自己高的缘故,她微微抬头。
这个角度,能够看到她纤长的睫毛,和眼里细碎漂亮的星光。
而林远则是微微低头,他手里拿着的糖葫芦正好比她的寿司要高出那么一点。
看着她的时候,童孔里像是藏着深不见底的海水,只看一眼,彷佛灵魂都能溺毙。
原本单纯的送个吃的也没什么。
但是这样同时说出来,气氛就会显的有些暧昧了。
如果女生抬头的时候又刚刚好能看到男生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那心里的小鹿就会不自觉地开心起来,扑通扑通的乱跳。
就像是现在的沉郁夕,她抿了抿又粉又水润的嘴唇,漂亮的眸子开始蕴起了羞赧。
不自觉地就撇开眼神,不敢去看林远。
漂亮的小耳垂微微泛着粉色,可爱的让人想捏在手里好好把玩一下。
林远笑笑,“路上买的,应该是刚做出来不久,等这么久,辛苦了。”
透过牛皮纸的开口,沉郁夕安耐不住好奇,偷偷朝里面看了一眼,跟着目光里闪过一丝诧异。
林远居然给自己买了糖葫芦?
这东西,算算年头她已经有十几年没吃过了。
小时候其实她也喜欢吃,每次爸爸来接自己放学的时候,就会给自己买一串糖葫芦当做放学路上的小礼物。
可是后来他忙了起来,就再也没有来接过自己放学。
她也在没有吃到过冰糖葫芦。
虽然有时候很想吃的。
但是小沉郁夕总会天真的想,再等等吧,等等吧,等爸爸有一天放学出现在学校门口,等他笑眯眯把糖葫芦递给自己,再摸摸她的小脑袋。
说一声我的小夕上学辛苦啦。
那样的糖葫芦才会更甜,更好吃。
可惜等到后来,她就出国了。
糖葫芦的记忆被留在了七岁的尾巴。
国外没有糖葫芦,也没有关于老爸的记忆。
等她在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二十三岁的年级了。
虽然依旧对糖葫芦怀有执念,但是再也没好意思吃过一次。
八十八 摸头杀可太鲨了!
原因简单,那是小孩子吃的东西。
她已经长大了,再吃冰糖葫芦,会被人笑话吧。
她已经是大人了,怎么可以贪恋小孩子的东西呢?
她已经当老板了,怎么可以那么幼稚呢?
可是如今,面前的大男孩儿满脸笑意的看着自己,手里还拿着冰糖葫芦,温柔的对自己说,久等了吧,辛苦了。
一瞬间,曾经的那种渴望却不可得的感受一瞬间被回想了起来,连同一起翻涌而上的,还有当初爸爸来学校接她的时候那种简单的开心和幸福。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即使相隔了很多年,看到同样的东西,哪怕记忆模湖,心底的那种感觉也会翻涌而上。
就像现在的沉郁夕,心里的感觉复杂极了,但是掺杂在这些情绪里最雀跃的,便是当初那种简单的不带杂质的快乐。
她抿着嫣红的小嘴,明明眼里满是欢喜,却倔强的摇头。
固执道:“这是小孩子吃的东西,还是你吃吧。”
她是大人了,是稳重成熟的姐姐。
她不可以喜欢小孩子喜欢的东西。
面前的沉郁夕,哪里还有一点总裁的样子。
明明就是个拧巴的邻家小妹妹,倔强的可爱。
上一篇:重生:开局被漂亮后妈扫地出门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