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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第170节

林悠悠的回答非常肯定:没有。

面对林河的目光,马涛高声道:“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我的当事人李野雄和林悠悠是同事,两人的关系……”

林河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讲话:“抱歉,这个问题我是在询问你方当事人,并不是在询问马律师你。”

“或者,马律师你也可以替你的当事人回答,林悠悠到底有没有同意其追求?”

“请你方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不要扯那些跟本案无关的同事关系或者日常生活。”

我……尼玛啊,马涛满脸不爽,你能不能让我把话讲完?

你这样打断别人讲话是很没有礼貌的。

被告席上,李野雄纠结半天,最终还是选择如实回答:“没有!”

他也是上过几次法庭的,知道在法庭上撒谎被揭穿的话,会对庭审造成很不利的结果。

“没有嘛!”林河淡淡一笑:“诸位法官都听到了,被告人的回答是没有!”

“那就说明两人还只是同事关系!”

“同事关系处的再好,也就只是同事关系。”

“对方以同事关系跟林悠悠女士强行连接,这难道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尖吗?”

马涛狠狠的看了一眼李野雄,随后道:“可是当时的事发地是在人来人往的公园……”

林河摆摆手,再次打断他的发言,笑道:“这是你方的第二个观点,我方暂时不发表异议。”

“咱们先来看你方第三个否定观点,马律师刚才说,当地派出所并未立案侦查,所以你方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个观点也证明了李野雄当时的行为并非是枪尖。”

“但是我想说,派出所的认定也只能是事后结果,跟本案的案情毫无关系。”

“如果派出所的认定有用的话,那还要法院来干什么。”

“众所周知,派出所只有调查,拘留权限,最终的裁判结果还是需要法院来执行的。”

“被告方拿这个佐证这起案件的性质,不觉得有些可笑吗?”

这……

连续两个观点,被林河一一否决,这让马涛的脸色有些难看。

大意了,竟然拿一审的辩论观点对付张三,这属实有些力不从心啊。

主审台上,武德兴致勃勃的看向林河。

期待着这个法外狂徒接下来的精彩辩论。

虽然被告方的两个反驳观点被他轻而易举的化解了,但武德知道,真正的重头戏还是在于林河准备如何化解这最后一个观点。

毕竟,当时事发地不是在宾馆或者车厢等其它完全封闭的场景之中,或者是在荒无人烟的郊外。

凡是枪尖案件的发生地,无外乎是在这几种地方。

假设一下,你要是说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侵犯了,整个过程愣是都没有呼救一声,鬼才相信你是被人枪尖的。

除非这人是个哑巴!

林悠悠是哑巴嘛?很明显她不是!

所以,这场庭审的关键,还是在于林河如何解释原告林悠悠当时的奇怪反应。

如果解释不出来,那很抱歉,这场庭审原告依旧是要输。

第194章 火力全开

在武德三位法官的期待下,林河幽幽道:“至于被告方的第二个观点,在当时那种情形,只要林悠悠一声呼救,就可以打断连接。”

“这一点,我实在不敢苟同!”

“在这里,我要声明一点,我的当事人林悠悠今年并未满十八岁,在法律上属于未成年人。”

“而被告人李野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两人的年龄,阅历,生活经验都是有种十分巨大的差异。”

“而且,他的身份,还是林悠悠的经理,两人属于上下级关系。”

“李野雄的经理身份,对于林悠悠这种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同样是有着巨大的优势地位。”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李野雄都存在着对林悠悠的精神压制作用!”

“就算他当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这些心理压制,也足以让林悠悠这种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两人的连接行为并非是自然中止,而是被林悠悠强行切断。”

“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李野雄当时对我方当事人的胁迫吗?”

听了林河的辩论观点,马涛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一直都是这么犀利的吗?

还有,林悠悠今年只有十八岁,这踏马我也不知道啊。

李野雄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况且对方还是个未成年,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的确是有些难搞了。

马涛眼珠子急转,心中考虑该如何反驳对方。

咚!

“下面,请被告方进行发言或提出观点进行辩驳!”

马涛搜肠刮肚一番,心中已然有了主意,冷笑道:“我姑且承认,原告方律师说的这些都是客观事实。”

“但就凭这些,就要认定我方当事人是在枪尖,这未免太过主观了一些吧。”

“毕竟,这都是你方的臆想,想要罪名成立,这是远远不够的。”

“法庭是个讲究证据的地方……”

刑事案件跟民事案件最大的不同就是,刑事案件想要定罪,就必须要拿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来,否则,就要做对行为人有利的推断。

一句话,没有证据,什么都是空谈。

正是基于这点,马涛才敢如此有恃无恐。

林河轻笑一声:“证据,我自然是有的。”

“我这里有一份派出所当时对李野雄做的笔录,上面还有李野雄所按下的指印。”

“我特意复印了几份,你方要不要鉴定一下真伪?”

听到‘派出所笔录’几个字,马涛蛋蛋猛地一缩。

这笔录竟然……

但转念一想,这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笔录真的有什么不对的话,李野雄早就被立案逮捕了,这件案子也不用拖到现在二审了。

想通了这点,马涛大方的摇摇头:“不用了,接下来还请原告律师展示一下。”

“你手中的那份笔录上到底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李野雄那天晚上对林悠悠有什么胁迫行为吧。”

林河耸耸肩,将手中的笔录交给台上的三位法官一份。

这才说道:“三位法官请看第59条,警察同志问:你当时说了什么?”

“李野雄回答:我就是开玩笑的说,宝贝,要听领导的话,不然我会生气的!”

“第66条,李野雄回答:别叫,这里人来人往的,万一被人看到,那可就丢人了。”

林河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的李野雄就坐不住了。

咆哮道:“这又能说明什么,平日里我跟林悠悠都是这么开玩笑的,不信,你可以问问她。”

“开玩笑?”林河冷笑一声:“抱歉,我的当事人可不认为你是在开玩笑。”

旋即,他将目光看向台上的法官道:“法官同志,我举个例子!”

“张三跟李四是邻居,张三每天都对李四说:老子今天要开枪打死你!”

“李四见张三两手空空,根本就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甚至是还骂张三是沙雕!”

“可是有一天,张三真的拿了一把枪指着李四的脑袋,一脸认真道:老子今天要开枪打死你!”

“你们觉得这时候李四是会继续骂张三是沙雕,还是会跪地求饶?”

武德三人对视一眼,脸上的表情皆是有些沉重。

武德面无表情的说道:“请原告方律师继续你的观点陈述!”

“我想说的是,同样是一句话,境遇不同,心态不同,所以,这句话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大家不要忘了,李野雄当时的状态是在进行强制连接,自身又处于优势地位,而林悠悠则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这句话对她造成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林河说完,微微喘了一口气。

“我反对!”

马涛站起来,大声道:“原告所说的这些,依旧是主观臆测,根本就不能证明什么!”

“不不不!”林河笑道:“这不是主观臆测,而是根据当时的情形,对当事人双方的心理状态进行客观剖析!”

“在这里,我必须要强调一点,林悠悠强行切断连接之后,并没有在原地作过多的停留。”

“而是直接到附近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并且在路上,还随手拨打了报警电话。”

“大家用正常人的思维想一下,如果她是自愿的,或者是有那么一丝丝同意,也会留在现场,给被告人李野雄一个解释的机会吧。”

“可是呢,林悠悠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选择报案。”

“根据我国刑法236条对枪尖罪的定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注意,这里的胁迫手段并非是指单一的肢体强迫,还可以包括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行为人的意图。”

“结合双方在地位,心理,阅历等一些因素,以及李野雄在派出所所做出的笔录,最重要的还是林悠悠的事后反应。”

“因此,我认为这是一起精神压制类型的枪尖案,而且我方当事人林悠悠并未年满18岁,属于不完全民事能力责任人,所以,我要求法庭对被告人李野雄严判!”

咚!

法槌落下。

武德目光看向马涛:“请问被告方,是否要对原告方提出的观点进行辩驳?”

“或者是,你方可以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当时双方的行为实属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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