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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第412节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夺罪是个行为犯,只要有这个行为了,不管抢了多少钱,就算是抢了一块钱,那也能构成本犯罪。

其次,在男子的行为中,还有一个加重型犯罪的因素,那就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这个行为可以说是非常恶劣的,真按照法条去办的话,那起步就是十年刑期。

一个高三学生,就因为一时冲动,就要被判十年?

滕俊贤的话没错,这个结果那个男孩真的承受不起。

说完抢劫罪,再来说一说抢夺罪。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跟抢劫罪不同,抢夺罪首先要是行为犯,其次也要是金额犯,只有抢夺公私财务2000元以上的,才会构成本罪。

滕俊贤要把案情定性为抢夺,只要那部手机的价值不在2000元以上,男孩就不构成犯罪了。

想通了这点,林河也是有些佩服滕俊贤了,你说他一个检察·官,虽然这样做是有些不务正业了,但终究出发点还是好的。

“的确是抢夺而不是抢劫!”

“滕兄敞亮,来我敬你一杯!”林河笑着说道。

不出所料,滕俊贤以及还是那句熟悉的台词,“做事对得起自己的本心好了。”

“一个检察·官,在工作中甄别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固然重要。”

“不过我觉得,除了这点之外,还要兼顾法理,情理。”

“刑法可以说是我们国家最严苛的惩罚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需要用刑法去考量,去打击的。”

“有些时候,用民法典去打击犯罪,制止犯罪,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刑法,民法,在我们 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就像是人的两条大腿一样,缺一不可。”

说话之时,滕俊贤脸上流露出一股悲天悯人之意。

“呵呵,还是滕检查你活得通透啊,你 这个观点倒是跟我不谋而合。”林河笑着说道。

“跟你不谋而合?”滕俊贤难得露出一个笑容,“我可是听说了,曾经就有人在法院门口多看了你一眼,你这个大律师你送人进去住了三年。”

“你这哪是跟我的观点不谋而合啊,你这分明就是斩尽杀绝啊!”

林河:……

当初是谁第一个造的谣?

这事儿,我真没干过啊!

滕俊贤继续道,“林律,咱们两个这虽然只是第二次见面,不过我对你可是神交已久。”

“借着这顿酒,我就跟你说点心里话吧。”

“我做检察·官十年了,在我手里上办得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做这行越久,我就发现自己越不适合这个职业。”

“有时候我甚至在想,相比于检察这个身份,我倒是更适合做个律师。”

滕俊贤这话说的虽然略显模糊,但林还是知道他的意思。

检察·官这个身份,每次坐在法庭上,都是要想方设法找出被告人的行为中,有没有触犯到哪一条刑法,到底该怎么样给对方量刑。

力保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打个比方来说,检察·官这个身份,就像是一柄锋利的法治之剑。

在法庭上,势要用这柄剑去斩尽一切邪恶的存在。

而律师呢,则像是一面厚重的盾牌。

在法庭上,同样是要用法律这个强大的武器充当盾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抵挡来自对面的剑。

双方一攻一守,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滕俊贤说他不适合做检·察官,而适合做律师,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点倒是跟他的性格挺像的。

心存善意,凡事都要守得住自己的本心。

他这样的处事原则,好像的确是不适合做检察·官,去做法庭上那柄最锋利的剑。

林河盯着对面的滕俊贤看了许久,直到后者以为自己今天出门没洗脸呢。

赶忙揉了揉面庞道,“林律,这样看着我干啥,你该不会也想把我这个检察·官给送进去吧。”

滕俊贤半开了玩笑道。

林河笑笑,“把你送进去,好像有点难度哈。”

“不过我这人嘛,最喜欢挑战了。”

“改天在法庭上碰面,我一定挑战一下。”

“千万别!”滕俊贤连忙道,“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人就指望我养活呢。”

“你把我送进去,我那一家人指定天天去你们律所闹。”

“哈哈,开玩笑的。”林河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滕俊贤,“滕检查,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律所上班?”

“你的专业能力我还是信得过的,你来权景,以后就是我手下的头号战将了。”

让一个检察·官转投自己名下,这事儿想想都刺激。

“这个……”

林河只是开玩笑的,没想到滕俊贤竟然是一脸迟疑,思索了好久,最后才道,“看情况再说,如果哪天我真的在检察·院待不下去了,就一定去权景找你。”

林河一脸意外的看着滕俊贤,当真了?

看来这家伙今晚找自己喝酒,可并不只是诉苦那么简单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也是在给自己找退路,顺便试探一下林河的态度?

去权景上班,有林河找个超级大网红坐镇,最起码案源是不用愁的。

只要滕俊贤甩开膀子干,一年之后,绝对能赚个盆满钵满。

这个老6!

小看他了!

第494章 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啊

很快,就到了陈霸先案的开庭日子。

林河先到权景打卡,顺便接上严以蓝。

这丫头,近几日还真是春心荡漾了,上班没事的时候,就抱着手机乐个不停。

林河都有些怀疑,她的魂儿是被那天的小帅哥陈霸先勾走了。

今天开庭,还特意请求林河带她一起出庭。

这让林河觉得,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到了法院,跟陈霸先碰面之后,林河还没说话,就见严以蓝上前,攥着粉拳,一脸鼓励的对陈霸先说道,“霸先,庭审你不用担心,有林律师在,一定可以让你胜诉的。”

“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林律师接案无数,还从来没有过败绩呢!”

霸先?

叫得这么热。

俩人指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陈霸先咧嘴,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以蓝,谢谢你。”

“我倒不是担心林律师实力,只是那个杨海太奸诈了。”

“而且我手里也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对方的还款手段不合法。”

“我担心到时候……”

目前陈霸先手里,只有一张80万的作废借条。

为什么说是作废呢,因为他在第二次收到杨海转来价值80万的bite币后,就给对方写了一张收条。

借条是80万,收条也是80万,如果对方在法庭上一味的狡辩,不肯承认以bite币偿还债务的事实,硬说是拿真金白银还给陈霸先了,这事儿可就难搞了。

而陈霸先的起诉依据,也就只有那张80万的借条,手里并无其它证据。

好在这只是一场民事案子,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并不涉及刑事。

物证有没并不太重要,只要待会林河在法庭上的输出合情合理合法,拿下这件案子还是有把握的。

“问题不大,到时候法庭上看我表演就好了。”

林河淡淡一笑,安慰道。

三人说话之间,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道声音,“霸先,不是杨叔我说你啊。”

“你看,就这么一点小事,你咋还闹到法庭上来了。”

“咱们两家的关系,至于闹成这么样吗?”

这么喊陈霸先,不用猜,来人就是杨海了。

他身材中等,鼻直口方,看上去挺正派的,像是一个正经人。

如果不是林河知道这货是怎么为人处世的,指定要被他的外表迷惑。

且不说他以非法手段从陈霸先手中骗取债权,光是老赖这个身份,就令林河对他没什么好感了。

林河冲陈霸先使了一个眼色,示意让他依计行事。

陈霸先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杨叔!”

杨海拍了拍陈霸先的肩膀,笑道,“不错,还认我这个叔,说明叔没看错人。”

“不过,霸先,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啊。”只见杨海从兜里掏出一张借条,在陈霸先眼前晃了晃,“这张收到条是你写的吧,上面可是白纸黑字写着,你已经收到了我八十万的人民币。”

“当时,余下的八十万,我可是已经还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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