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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服万千少女开始的重生之旅 第85节

不少诗歌爱好者,跑到书店,购买《诗刊》,或是用以收藏,或是用以送人。

附庸风雅之辈,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少。

杨志是经营卖菜刀的店主,别误会,他虽然叫杨志,他虽然也卖刀,但是他爸妈却从来没有读过《水浒传》,不知道里面有个卖刀的被唤作青面兽杨志。

正是应了那句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真真是巧合他妈给巧合开门,巧到家了。

闲话少叙,话归正题,杨志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他自小就爱读诗歌,等他长大之后,有了经济来源,第一笔工资就是给自己买了一本《古代诗歌大赏》,从那以后,他便更加痴迷于诗歌,享受徜徉在诗歌中的精神享受,好似和古诗人一道,经历了百世轮回,看遍古时古景。

《古代诗歌大赏》翻来覆去,熟读百遍后,他又找来了往期《诗刊》,顿时惊为天人,爱不释手,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捧在手中看。

《诗刊》发售,他每期不落,必买。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诗刊》跌落神坛,发行量大降,其上刊登的作品质量也一言难尽。甚至给了杨志一种“我上我也行”的错觉,于是他便陆续向《诗刊》邮寄作品,却每一首都石沉大海,再无后续,这让他郁郁不得志许久,也就绝了转行当大诗人的念头。

卖菜刀,未曾不是一个好行当,至少能让他衣食无忧。

今天,是《诗刊》发售的日子,杨志关了菜刀店,一大早就来到本市最大的书店。

卖菜刀是生活,看诗刊是梦想!为了梦想,杨志不介意耽误生活几个小时。

走到书店最里面的书架,空空落落的,没有几个人,更多的小青年围在小说专区,或者漫画专区。

空无一人与人满为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哎。”杨志拿起一本《诗刊》叹了口气,为古典文化得不到传承而叹气,也为了自己没有写诗天赋而叹气,这年代,喜欢看诗的人,越来越少了。

反倒是霓虹国的漫画和泡菜国的花美男更受年轻人的追捧,这让杨志痛心不已。

结了账,杨志拆开《诗刊》外包装,随手翻阅了起来,“唉,古典文化真的落寞了,瞧瞧这上面写的都是些啥啊,无病呻吟,连平平仄仄的押韵都做不到。”

杨志只扫了一眼,便大感失望,怪不得如今的青年人都不爱看《诗刊》,作品质量下滑太严重了。

“咦,许景程,许老师这期有作品么?”杨志眼睛一亮,突然在目录中看到他仰慕许久的许景程的大名,再仔细一瞧,嗨,原来许老师只是写了诗评啊。

这也挺难得的,我记得上次许老师写诗评,好像得有一年了吧。杨志皱着眉头想了会,嗯,没记错,准确的说是一年三个月零八天。

为什么他会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他是许景程的粉丝,脑残粉的那种。

许景程号称“诗魔”,对华国古典文化极有研究,而杨志也热衷于古典文化,看了不少许景程写的书籍以及讲座,久而久之,便粉上了这个有文化的老头儿。

许景程三个字,就是质量的保证,能让他为之写诗评的作品,想来应该差不到哪儿去。

“行路难?竟然是乐府古题,古辞不存。有点意思啊,要知道,这个年代,不是专门研究故事的,连乐府旧题这种体裁都不知道,更别说写这种诗了。看的出来,作者应该也是一个对古诗歌文化很有研究之人,怪不得能得到许老师的诗评。”杨志的心中被勾起了极大的兴趣,迫不及待的往下看去。

作者:秦颂。嘶,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杨志仰头想了一会,想起来了,他最近看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的作者好像就是叫秦颂来着。

难道,是同一个人?写诗歌的难度可比写小说高多了,至少在杨志的心中是如此认为的,小说是通俗作品,而诗歌却是严肃作品,两者完全不能放在一块比较。

按照鄙视链,写诗歌的逼格要比写小说的高了不止一筹。

繁杂的思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杨志懒得多想两个秦颂是否为同一个人,这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摇了摇头,认真的往下面看去,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作品,能够让许景程为他亲自写诗评。

要知道,他邮寄过去的作品,可连《诗刊》部门小编辑的眼都过不去,更别说是许景程这样的大佬了。

人比人,气死人啊。

爱而不得让杨志的心态发生悄然改变,从渴求变成了批判!

“行路难,秦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杨志轻念出声,只读了两句,他的瞳孔放大,头皮发麻。

嘶呼,脖子好痒,要开始长脑子了么?

仅凭开头的两句,他就甘拜下风,佩服的五体投地,凭自己的水平,怕是一辈子都写不出这样的文字。

怀着震撼的心情,杨志继续看下去,“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一口气读到最后,“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强,太特么强了。”杨志激动的一拍大腿,跳了起来,公交车上的乘客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的移开些距离,这家伙,不会是个傻子吧,还是离他远点吧。

杨志并不理会路人的想法,自顾自的沉浸在诗歌带给他的意境之中。

一首好诗,能够给人以极大的力量。

读完一遍,犹觉得不过瘾,杨志从头开始,复读一遍,这回,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每一个字都要停顿许久,来理解这个字的用意,这里为什么要用这个字?要是换个字有没有一样的效果?

诗词,是文字凝聚的魅力,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表达出磅礴的世界,正如佛教所言,芥子纳须弥!

芥子虽小,却能容纳庞大的须弥山。同样的,每一个字虽小,其表达的意境,却宏大!

许久,杨志全身无力,瘫坐在座位上,他的思想,跟着诗人,穿越回古代,亲眼目睹了诗中虽描绘的场景!

浪漫,豪迈,积极,这,正是他想要的感觉。

恋恋不舍的看完全诗,杨志开始看许景程为《行路难》写的诗评。

吃完了大餐,总觉得意犹未尽,正好小尝一下饭后甜点,就当消食了。

嗯,看完《行路难》之后,秦颂的地位,在他心中快速上升,以至于,许景程写的诗评,沦落成了饭后甜点。

要是被许景程知道了这个想法,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或者是哭笑不得?

“对不起,许老师,请允许我爬墙一个小时。”杨志心中愧疚,莫名有种ntr的背德感。

“大家读完《行路难》这首诗,脑海中应该都会浮现出一位乐观向上,积极面对挫折的诗人形象,我亦如此。诗中抒写了诗人在向上的道路中,遭遇艰难时,产生的不可抑制的激愤情绪,但仍盼望有一天能够施展自己的才华,表现了他对人生前途的乐观和豪迈,充满了积极浪漫主义情调,这在当前社会中,是很难得的!

全诗一共不过八十二字,但它跳荡纵横,表现出了极为豪迈的情感,尤其是‘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两句,引用了吕尚,伊尹由微贱到忽然得到君主重用的典故,表达了诗人自身心理上的急剧变化……”

“原来这两句诗还用了吕尚和伊尹的典故了啊,涨知识了。”杨志目瞪口呆的看着许景程的诗评,教授果然是教授,赏析诗歌的角度和他完全不同,真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

143 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短短两句诗,一共不过十四个字,其中竟然运用了两个典故,真是恐怖如斯!”杨志呆愣住了,震撼于秦颂的才华之高,自己写的作品,全部加起来,也比不过人家的八十二个字。

真真是一字抵万字!

文字之凝练,典故之运用,才华之横溢,意境之描绘,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此诗已臻之大成。

此时,杨志方才明白,写诗不是简单的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他和秦颂相比,完全就是地上的泥土和天上的白云一般,高下立判。说是天壤之别,都是抬举他了。

好诗,真是好诗,有古人遗风,让人梦回古代!

回到菜刀店铺,杨志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登录上“墨客骚人”论坛,这是一帮热爱诗歌,热爱古典文学的人因志趣相投而建立的论坛,大家在里面可以畅所欲言,或推荐冷门的诗歌,或吐槽名不符实的古典,或分享自己写的作品,求评价,求批评,求点赞……

“墨客骚人”因为受众是热爱古典文化的群体,算是小众网站,日活跃量并不高,但里面却有好几尊真正的大神镇场子。

杨志登录自己的账号,顶着大刀杨志的id,在论坛里发表了他的第八千六百二十三个帖子,“我靠(‵o′)凸,牛*爆了,给大家推荐一首小志初看惊为天人,再看天人震惊的诗歌作品,作者是秦颂,没错,就是前段时间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秦颂同学,他写了一首诗叫做《行路难》,发表在《诗刊》最新一期上面,更是得到了许景程老师自首撰写的诗评,小志不得不感叹一句牛*plus!”

杨志回来,第一时间关注了秦颂的薇渤,发现“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两句话确实是他写的,他终于确定,两个秦颂是同一个人,写诗的秦颂,就是写小说的秦颂!

杨志挠了挠头,有一种莫名的荒谬感:我有两个偶像,一个是秦颂,还有一个也是秦颂?

或者换一句话形容,我的一生离不开三件事,死亡,交税和秦颂!

或或者,再换一句话形容,总能在不同时期,反复爱上秦颂?

童年时期的《虹猫蓝兔七侠传》,少年时期的懵懂爱情《第一次亲密接触》,中年时期的烧脑推理《东方快车谋杀案》,以及老年,哦,不对,是中少年时期的《行路难》。

嗯,人家年轻着呢,人家还没老,谁还不是个宝宝来着,杨志下意识地摸了摸英年早秃的后脑勺,继续敲击键盘,“下面是《行路难》的诗歌原文,因为版权原因,小志只把前面四句发上来,要是各位兄台看得过眼,可以买一本《诗刊》看看,反正也不贵。”

杨志双手颤抖地将《行路难》的前四句打出来,贴在帖子后面,在这一刻,他好像化身成了原作者,幻想着这首诗是出自他之手,激动得浑身颤抖,情难自已!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写出如此神作啊,杨志忍不住拿起《诗刊》又读了一遍,真是精彩,每次阅读,都能有不同的人生感悟!

杨志在“文人骚客”论坛,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看他的发帖量就知道,完全是以量取胜,混个脸熟。所以,帖子一经发布,瞬间有了几百浏览量,不少人连帖子的详细内容都没看,就在下面调侃起杨志来:

“哟,这不是小志志么,怎么?又写出新作品了,求点评呢?”

“哈哈哈,好久没见小志志了,还以为你不混论坛了呢。”

“第一,不管我是第几,但只要脸皮厚,我就永远是第一楼!”

“早,小志志。”

“咦,小志志转行了,不求评论,反倒是推荐起作品来了,先占个楼,再去瞅瞅什么样的作品能够打动小志志,兄台们,我先去试毒,要是两分钟还没有回复,肯定是中毒身亡了,记得帮我拨打急救电话,谢谢!”

“谢谢推荐,‘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不错,不错,这几句诗很有古风遗韵,符合我的口味。”

“你确定这是刊登在《诗刊》上的?不是冷门的古人作品?你说这首诗是诗仙写的,我都不意外,现今还有人能有这个才华?”

“不,绝对不可能,我不信!”

“意境很深远,确实是神作,秦颂?关注了。”

“卧槽,神作啊,《诗刊》牛*,好久没看《诗刊》了,现在就去买。”

“好的,不多说了,妈妈让我从地上快起来,别跪着看手机,地上凉!”

“秦颂?楼主说的秦颂不会就是我认识的那个秦颂吧?这家伙不是写小说的么?怎么着?小说圈不够他霍霍的,竟然不声不响地跨界进入诗歌圈了”

“厉害了,我的秦,竟然在小破论坛也能看到他的名字,秦颂,进攻宇宙,指日可待!”

“《诗刊》现在这么新潮了?连大学生写的作品也能收录,竟然还能得到许景程的诗评,看来《诗刊》越来越不行了啊,踩油门走下坡路,我觉得我上我也行。”

“楼上的,别嘴嗨,人家写的这几句诗,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

“可是我是三班的怎么说?”

“……”

“文人骚客”是小众论坛,能够找到这个论坛并且关注的,基本都有几分文学功底,不感兴趣的自然也不会关注,仅从开篇四句诗中,诸多网友就能感受到《行路难》的不同凡响之处。

看了杨志的推荐,纷纷放下手中活,去各自城市的书店,购买《诗刊》,本就备货不多的《诗刊》,竟然第一次卖断了货,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另一种的无心插柳柳成荫。

杨志看到自己发的帖子被顶上了首页,回复瞬间过了四位数,心下得意,这还是他第一次发贴被坛主加了精,置了顶,这种感觉,倍儿爽。

……

此时的秦颂,已经回了洋城的公寓,嗯,是琳姨的公寓。

城市里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房子。这些钢筋水泥,将城市团团围住,只在郊区,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流浪的人留下的。房子那么多,但都是他们的,而我,却什么也没有!

“哎,对,书架就放这儿。”秦颂没时间多愁善感,他正指挥着安装工人,将书架安置在琳姨的书房内,专门用来摆放他的作品。

本来书架是准备放在自己房间的,可奈何,书架太大,房间太小,实在没地方放,他正苦恼,想让安装工人把书架搬回去,正好琳姨路过,就让他将书架先放在她那边好了。

虽说琳姨房间的总面积也不大,但书房却是空旷,足以放的下书架,再说了,琳姨的房子,就是他的房子,书架放在哪不是放?没啥区别。

琳姨内心os:你书架放我这边,出版的《虹猫蓝兔七侠传》的样本总得让我先看了吧?

嗯,琳姨在听了秦颂给小丫头讲的故事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秦颂的书迷。

秦颂内心os:书架放你那边,给我省出了好几平方的空间,洋城寸土寸金,好几平方就是好几十万,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不占白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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