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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117节

…………

“没错,我要申请对被告人才取强制措施,理由是他的行为会干扰到正常的取证。”

…………

“因为站点可以修改派单信息,而我们在这里他们无法继续派单,如果真的是人为派单,肯定会有人打电话进行询问派单的情况。”

………

“关键就在这,现在吴勇对于骑手的电话都是挂断不接的。”

………

“好,行…”

李晨将手机还给执法人员:“刘法官要和你们通话。”

执法人员接过手机:“刘法官?

嗯,如果在挂断电话就把人拷起来是吧?行,我知道了。”

吴勇站在旁边,内心慌乱到了极点,心里不停的祈祷,别再有人打电话进来…

可就在这时,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

第132章 职务犯罪,你可真刑啊!

“嗡~”

电话响起,几道目光直视吴勇。

吴勇看了一眼李晨,又望向执法人员。

“接电话吧。”

执法人员拿出了自己的银手镯在手中把玩,颇有一副你敢挂我就送你的压迫感…

吴勇深吸了一口气,从裤袋中掏出手机,将电话接通:“嗯?”

“开免提!”

执法人员见他接通电话,小声提醒。

按下免提键,质问的声音从手机内传来:

“吴站长,到底什么情况,去之前明明说好了,一个月给你三千块,伱给我多安排订单,我的等了半个小时一共接了三单,还有一单是TM三公里开外的!”

听到对方的话,吴勇拿着手机脸色铁青的开口回道:“你瞎说什么呢?你什么时候给我钱了,不要乱讲话!”

而对方并不知道此时吴勇的处境,还以为他是出尔反尔:“CNM,你给我耍无赖是不是?当初你收钱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说什么了?”

吴勇此刻都快气坏了。

你他妈是没有脑子么?

真就注意不到我说话的方式是吧?

吴勇一脸阴沉的开口回道:“你们骑手的订单都是系统派单,我们这边只有在爆单的情况下才会介入进行分派,不要接不着单就乱讲话。”

说完,吴勇便挂断电话看着执法人员开口解释道:“有些骑手就是这样,自己接单少了就开始乱说话。”

“是不是乱说话,很快就知道了。”

李晨闻言看向执法人员开口说道:“就目前的情况,吴勇很有可能构成了职务犯罪,可以先把他送到地检署去调查起诉。”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用工单位以任何名义收钱都是违法行为。

而吴勇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是涉嫌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可是一件非常刑的事。

执法人员闻言点了点头:“行,那我这边就先和刘法官说一下,把人先送地检署去。”

说完,便是让开始安排人员:“你们两个,就在这里跟李律师继续取材料,小张你跟我走。”

安排好相关的事宜,为首的执法人员看向吴勇:“把他拷起

来!”

几人上前,将挣扎的吴勇给制服,随后押出调度室。

而此刻,调度室的操作人员也开始慌乱了起来。

因为……

他也收钱了…

吴勇让他操作电脑给骑手派单,每个月多给他一笔好处费…

“李律师,这事和我没关系啊。”

见站长被押走,操作人员开始为自己辩解:“这些都是吴站长让我干的,他一个月就给我加几百块钱而已。”

李晨闻言有些无语。

好家伙,我又没说你什么,干嘛这么着急坦白呢?

“你这种情况,到地检署去主动交代能够当成自首的。”

听着李晨的话,操作员陷入了纠结。

是否认还是主动交代?

“你如果不主动交代,地检署已经开始立案调查,要是他们查到了你,你就从了同案犯,罪行可是要和你们站长平摊的。”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一)从犯罪主体来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必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

(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

(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李晨看着操作员开口说道:“在这起案件中,你们站长利用个人职务便利收取贿赂,负责行贿的骑手也是触犯了法律,也会被去追责,而你呢作为操作人,明知你的站长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他人贿赂还协助他,并获得了不当利益,就是同案犯,是不可能逃掉的。”

当他违规操作的时候,就已经触犯了法律,更何况他还收了钱…

“那我会怎么判?”

操作人员闻言内心十分的惶恐和不安,更是后悔。

早知道当初就该拒绝的…

“这个还要取决于你操作的次数和获取了多少不当利益。”

李晨闻言为他解答:“如果你们站长拒绝交代,你的交代和举报就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自首加立功情节,说不定还能被判缓刑。

要是你们站长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又把你供了出来,你的操作次数加上获取利益的行为就会被当成同案犯处理。”

操作人员闻言急忙站起身来:“那我现在就去地检署举报他。”

说完话,他就往外走。

“哎~”

李晨想要叫住他:“你先把系统订单给处理了啊!”

看着消失在自己视线内的操作员,李晨有些无语。

这玩意该怎么操作?

李晨把目光望向旁边的执法人员开口问道:“这玩意你们会用么?”

执法人员闻言一脸认真的说道:“现在就不能操作…”

“行吧…”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

自己的起诉书上写的就是站点是否能人为派单,现在有了问题就不能再去操作了…

就是可怜那些点外卖的顾客了,今天是等不到骑手派送了…

第133章 庭前调解,不接受就起诉

李晨的起诉状,起诉的另一方是配送站,并不会因为站长被扭送到了地检署而变成刑事案件,因为配送站是一个第三方运营公司,站长就只是个员工并非老板。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他骑手所反映的问题也算是解决了,接下来围绕的点就是合同。

跟着审判院的车返回审判院,李晨抱着几十份合同来到立案的接待室。

合同放在立案法官面前,李晨坐在法官对面开口说道:“这些都是他们配送站的合同,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是属于虚假合同的一种。

合同上的说明,骑手与站点是合作关系,而现实中,他们所采用的集中管理制度,就是雇佣关系的具体体现:

统一奖惩制度、点名、甚至还有喊口号等等。

既然是合作关系,那工资的发放模式也不能是统一发放,而是像兼职那样次日发放,这属于拖延工资。

而站长的身份,属于管理人员,也是拥有绝对的领导地位,是雇佣关系最明显的特征。”

法官看着自己面前的合同,边看边点头:“如果有骑手当人证,加上你说的这些,那就可以证明双方就是雇佣关系。”

简单的看了几个合同,刘法官抬起头来看向李晨:“你的诉求,主要是对方为骑手买保险,为受伤在医院的人垫付医疗费用,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先走程序进行调解。

如果对方没有同意,在给你立案走司法程序。”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调解没问题,但有一个要求要必须说明白。

如果对方故意拖延,需要承担我方的律师费用,毕竟我还有事,不可能吧精力放在这一个案子上,也绝不可能陪他们发持久战。”

这个案子,说简单也很简单,因为事实就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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