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213节
说完话的曹法永便是站起身来准备走人:“我一会还要去镇里面开会,就先走了…”
他急了!!
看着曹法永背影,李晨有些困惑…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这个村书记是真的贪污了…
也有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对于村书记这一职位,李晨了解的并不多…
最主要的印象,还是没穿越前通过媒体了解的负面形象。
这是谁都没想过的问题,一个村书记贪污起来也是如何的可怕,这个小小的职位竟然也能有那么多的钱可以贪污。
当然了,对方真的贪污也好,一身清白也罢,和李晨也没有多大的关系,毕竟他接到的委托是当事人与其他人的宅基地纠纷问题,而不是调查这位书记的贪污情况。
他心中有数,而且那位当事人自己也明白。
如果真的年年亏损,那他这个村支书当的意义又是什么?
自己富起来了想要反哺其他的村民?
至少这种情况从目前来讲,是没有看出来的…
他不是个有钱人,也应该不是圣人…
和委托人告别,李晨也踏上了返回魔都的路程。
临行前,李晨又告诉对方,如果其他四户村民再想修路或者与他们发生纠缠,那自己就在过来一趟,给他们走法律途径…
镇政府。
曹法永心情有些恼火的来到这里,准备汇报曹法国是否符合贫困户要求的若干问题。
而扶贫办的负责人闻言后忍不住开口呵斥。
你是在和我们开玩笑么?
在你们村上报贫困户之前,他们就询问过情况,也是确定了扶贫的人员已经开展了扶贫工作。
贫困户的钱都发了两年多了,你现在跑过来和我们说你们村的曹法国不符合贫困标准,想要拿掉他的贫困户的资质?
这是你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的?
“这个村书记当的,还真他娘的憋屈。”
走出镇政府的办公楼,曹法永越想越气。
就目前的情况,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如果真拿点对方的贫困户,会有一大帮人跟着倒霉…
贫困户是怎么确定的?他们扶贫办的人到底有没有调查走访?一个不是贫困户的村民是如何成为贫困户的?
相关人员肯定会被处理…
综合所述,曹法国只能是贫困户,也必须是贫困户…
曹法国回到家中,午饭都没有心情吃。
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不知道是哪个长舌妇竟然把他在审判院的事给说了出来。
慢慢的,关于他贪污的谣言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事…
有人说他贪污了政府给村民的钱,还有人说他在当村书记这几年的时间,各种截留补贴款,差不多得有大几十万
谣言越演越烈,还没来的及辟谣的曹法永被纪委部门给请了过去。
这一去,就是好几年…
而在魔都的李晨,在得知对方被抓起来判刑时也是有些错愕。
他也是真没有想到,这位村书记还真就不是个好人,人在审判院时那副正义的嘴脸也成了一个笑话…
住在那里面的四户村民被他搞得没有办法了,也知道自己打官司是完全打不赢的,只能平均一人掏点钱出来给王友亮一家当做补偿。
这件事彻底解决了,李晨也是开始了自己的新案子…
这两天一直有事,家里人住院了,实在不好意思……
(本章完)
251.第248章 如果法律无法约束行为人,那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第248章 如果法律无法约束行为人,那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委托人的家属认为,他的儿子是受人欺负,被逼无奈下才拿刀动的手,地检署的人则认为当事人和被害人是1v1solo,在这种条件下的还击手段不是正当防卫。
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
当事人名叫王华,是一名上高中的学生,和被害人是同学关系。
被害人名叫杨怀庆,在学校属于小霸王级别的人物。
这个杨怀庆平日里就经常欺负王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王华上学时拿了一把水果刀。
不同于他人,王华拿刀并没有直接动手,只是想要吓唬一下这个杨怀庆。
而杨怀庆也知道王华不敢动手,也是越发的嚣张了起来,后被其他同学给劝住的他干脆留下了放学别走的狠话。
或许是平日里被他欺负怕了,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王华真就没走。
这就是地检署的起诉原因,因为王华本身就有避险的条件。
直白点说,只要他不去,那么悲剧就不可能发生。
李晨之所以接下这个委托,有两点原因:
第一,案件本身又涉及到了校园问题。
当事人作为受害者,长期活在他人的阴影之下,被他人霸凌,才会生出拿刀反抗的心理。
他拿刀也没有直接行凶,目的性十分的明显,就是想让霸凌者收手。
这也是案件困难的一个因素,就是对方没有在被他人欺负的时候直接动手。
案发时间在学校外,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你在学校被人欺负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还手,对方的侵害程度是连续性的,辩护的理由和方向也很简单。
在学校,又有老师和其他同学,结果肯定不会太严重。
即便是严重了,也有证人来为你作证。
学校的矛盾不在学校内解决,很有可能就成了互殴约架。
第二个原因,就是李晨也曾亲身体验过校园霸凌。
当受害人在面对霸凌者的欺凌时,长期养成的习惯让他不敢再去反抗对方。
这也是李晨为什么会特别厌恶校园霸凌的主要原因。
在案件刚开始的阶段,李晨也去忏悔所里面接见过王华,从对方口中了解过案件的真相,他是被逼急了才动的手。
王华放学后没走,也是老老实实的跟在了施暴者的身后去了小树林。
在那里,杨怀庆先是出言挑衅,又有肢体的侮辱。
站在杨怀庆的角度来看,王华就是对他的一种挑衅行为。
小伙子,你牛x啊,竟然还敢拿刀捅我?
你捅啊!
不动手是吧,不动手老子今天就弄你!
他之所以出言侮辱和挑衅,就是认为王华不可能会还手。
当然了…
失算的他也是付出了自己生命的代价。
案件也有人证,当时有几个同学不放心跟了过去,却因为杨怀庆本身有刀,又是学校的小霸王,这才不敢上前劝阻。
在案件被一审时,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也曾联名为王华求过情,却没有被审判庭采纳。
这就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从案件的整天来看,王华是被侵害的一方,拿刀也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他有条件去避免冲突。
而李晨则认为,他们一定是没有过被别人欺凌的经历,所以很难会去带入当事人的真实心理…
二审审判院他也去过,比较遗憾的是他没有说服二审法官。
李晨认为,王华应该是正当防卫,而二审法官从态度中可以看出来,还是更偏向于防卫过当。
可以少判,但不能不判…
你说你被人欺负了,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手段来化解冲突,比如说:
在学校被别人欺负时报告给老师,让他们出面解决,放学之后先走,要是还感觉自己没有感全感也可以给治安所打电话获得庇护。
自己动手解决问题,往往是最无效的手段,因为从双方拿刀那一刻开始,事情就已经脱离了双方的掌控。
一趟流程全部走完,李晨也开始准备自己的答辩状。
李晨把案件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王华和杨怀庆双方往常在学校的表现以及他被欺负的过往,第二个部分才是案件的起因和过程。
两件事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有绝对的因果关系。
案件的起因,就是王华经常被杨怀庆欺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从家里拿了刀带上学校。
他和人犯法就会被判刑是一个道理,也是不可以去忽略的重点原因。
老实人的反击,都是有原因的,不能说因为老实反击了就成了过错方,这本身就是对案件的不负责,和颠倒黑白的性质也差不多。
从问题的整体来看,王华拿刀就是在保护自己不被别人侵害,他错在哪里?
从案件的起因到矛盾结束,也是反映了王华的真实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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