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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45节

  而抵达地方后,原本统一战线的人群突然反水,目标直指作为新郎的李家良。

  几人分工明确,又是扒他裤子,让李晨不自觉的又后退了几步。

  离远点离远点…

  几个在公职单位的同学见状都忍不住皱起眉头。

  婚闹…

  当走进李家良的家中,这场闹剧才算暂时结束。

  接下来就是拜堂,情况也是差不多。

  李家良的父亲被人拿着铁链想要拴住,还有人想要上去帮忙。

  李晨也是见过这样的情况,倒也没有当回事。

  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但这东西,只要不超过应有的程度也就那样。

  毕竟结婚这种大喜日子,谁也不想去斤斤计较。

  又等了一个小时,婚礼的主要环节才算结束,李晨也是早已饥肠辘辘。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怎么吃过饭,也是终于开席了…

  他们几个外来的同学也是被安排在了一桌上,并和其他人分开。

  而几人坐在饭桌上,也是聊了一下关于婚闹的陋习。

  对于前来陪酒的中年男人,做法官的王德龙站在法官的角度上讲述婚闹的事情,意思是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

  听的李晨都感觉有些离谱。

  有些过分吧,用不着这么上纲上线吧?

  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同学,请你过来就是因为大家感情好。

  有些事,伱看到了装作没看见就好,为什么要当着人家的面开口指责?

  面对这位法官大人的铁面无私,李家良也是阴沉着脸不说话,他的父亲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尴尬的陪笑。

  其他人也是见状开口相劝,那家伙也是越说越上头。

  “差不多行了吧,还吃不吃?”

  按耐不住脾气的李家良也是终于发了火。

  如果知道情况是这样,那就不该让自己的老爸过来陪酒。

  “说什么呢?”

  见自己儿子生了气,李家良的父亲也是开口训斥他。

  然而没想到,这是这一句话让那哥们彻底爆炸:“你他妈就是一个律师,训斥谁呢?”

  在法庭上经常受气的实习法官在这一刻找到了出气筒。

  妈的,律师就没一个好人!

  原本还想劝阻的其他人,听他说完瞬间就恼火了起来。

  你他妈的放什么屁呢?律师怎么了?

  一场婚宴到最后也是不欢而散…

  “真他妈有病!”

  看着对方的背影,李家良开口说道。

  没有当场掀桌子是他最后的理智。

  “好了,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犯不着生气。”

  见他这幅模样,李晨也只能开口安慰。

  人分三六九等,并不是所有人都够正确能看待自己的位置。

  不过这也无所谓。

  道不同不相为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面对这铁面无私的同学,李晨最后也是让他自己想办法回去。

  毕竟人家那么清高的法官,坐一个跑车算是怎么回事?

  万一让人拍下来呢?

  自己可不能给人家抹黑…

  在家里又待了两天,李晨便做飞机重新返回魔都。

  因为有关于他的案件,即将正式开庭…

  (本章完)

第44章 申请调查令

  律师的答辩状,需要在案件审判前交给审判法官,也可以不写选择当庭答辩。

  这可是个技术活,一定得严谨,要是你敢放飞自我,碰到了脾气不好的法官,很有可能会被骂上两句。

  而李晨作为火车寻衅滋事案的证人,按照道理来说是不需要写答辩稿的,但问题是,对方的律师在他的答辩稿中指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理由有两点:

  第一,互殴和寻衅滋事的概念。

  互殴,简单点说就是双方打架,只有在双方伤情严重的情况下才会上刑。

  寻衅滋事,通俗易懂,就是没事找事。

  而在这起案件中,双方起争执的原因是小孩踢打前排的座椅,后因双方的语言不当逐渐升级的矛盾问题,并不能构成寻衅滋事,最多是互殴。

  第一,火车上的视频证据。

  从火车上的视频中明显看出,双方矛盾的真实原因,也正是因为女孩的不当言论是引发本起案件后果的真正原因,而小孩的家长在扇耳光后,女孩也是出手还击,并打了对方两下,之后被告人才上来动手,是互殴的。

  而证人李晨,在视频中,也是出手还击,也可以定性为互殴。

  第二,伤情鉴定。

  打人双方都都构不上轻伤,而证人李晨的脑震荡,不属于伤情鉴定的种类。

  而法院的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官就是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后找到了负责起诉的检察员,而检察员又和李晨进行电话沟通,毕竟这件事是他上升为寻衅滋事。

  结束对话之后,检察员让他写一份文档发到他的邮箱内。

  回到魔都后的李晨,便开始用电脑书写材料。

  首先第一点,是打人者先动的手,而且是在乘警在现场的情况下,她的这种行为就是寻衅滋事。

  出于环境因素,被打者出手还击合理合法,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并没有明确规定还几次手。

  还击一次是正当防卫,第二次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要结合当时的环境来综合考虑本次案件。

  在乘警在现场的情况下,你还敢动手打人,态度何其嚣张?

  有执法者在现场,无视执法人员动手打人,那么她的行为就构成了寻衅滋事

  第二,证人李晨的行为。

  在视频当中,李晨的行为是作为第三者先是拉架,想要阻止这次行为,而刘佳伟(被告人),上来就是一脚,踹在李晨(证人)的身上,导致他的头部撞击到了前排的座椅上,后经医院检查为轻微脑震荡。

  而李晨(证人)不想与其动手,可由于案发现场的客观因素影响,无法继续紧急避险,之后采取的还手措施理应为正当防卫。

  ……

  写了好几个小时,才算完全搞定。

  李晨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去客厅喝了几口茶水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点燃一根香烟,检查一下自己的内容哪里还存在漏洞。

  又补充了几点,这才发送到对方的邮箱之中。

  发送完毕后的李晨掏出自己的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嘟”、“嘟”…

  电话被接通。

  “喂,刘检,我是李晨,文件发你邮箱里了。”

  ………

  “嗯……好的…这没有问题。”

  李晨挂断电话,有些无语。

  后期有问题还找我?

  我就一个证人而已好吧…

  接下来,就是离婚案了。

  这玩意的答辩稿,李晨不打算认真写,随便应付一下就OK。

  第一个原因,负责审理的法官态度,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平性。

  当法律的天平已经倾斜,一切的准备都是徒劳。

  伱律师说的再好,法官不听有啥用?

  当然了,只不过因为双方口头约定,对方还没有付钱又没有开庭得到结果,无法进行举报。

  第二,原委托人已经死亡,那这起离婚案子在争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被告人送进去,这样就没有人过来争财产了对吧…

  次日早上九点钟。

  魔都市审判院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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