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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61节

  刘茜闻言嘟囔了一句,随后从沙发离开返回卧室。

  张莹莹见她如此模样无奈的摇了摇头。

  先看直播吧,回头再慢慢劝她好了…

  另一边。

  处理完一切的李晨把思绪和精力全部投入到直播间的案例当中:

  “看了你们不少的答案,也只是站在理性的角度上,甚至还有人说为什么不装电梯。”

  “我们先站在受害者的家属上来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李四的死,能不能和张三构成因果关系?

  答案是肯定能的。

  张三发放大米,就应该负有一定的管理和护送责任。

  在给大家举个经常会碰到的:

  张三在李四的工地上打工,天气炎热,外面的气温高达40多度。

  而张三所住的活动板房,因为没有安装空调,被热死了。

  他是不是意外?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老板为什么还会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像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那么综合可以判断:

  李四是因为扛大米死的,那么张三就应该对他的死买单。

  如果他不过来发大米,那么李四就不会出现意外事故。

  大家养个狗还要对狗的行为进行买单,人死了那么大的事张三凭什么就不能负责?

  不仅要追究张三的责任,还有追究物业的责任,就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装电梯李四才会扛着大米一口气去爬六楼。”

  听完李晨的话,直播间也是炸了锅:

  “主播,我怎么感觉你在这里讲歪理呢?”

  “讲个笑话,我买条鱼一不小心被鱼刺卡到了,我是不是能够追究鱼贩子的责任,他们为什么卖给我带有刺的鱼?”

  “我用刀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我想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为什么他的菜刀这么锋利(滑稽)”

  “我被公司开除了,老婆因为这个要跟我离婚,我能不能去追究公司的责任(愤怒)”

  对于直播间内的反应,李晨也没有感到意外,继续开口说道:“刚才我说的只是站在受害者的问题上来刨析这个问题,现在我来站咱们的角度来刨析这个问题。

  张三发放大米,本来就是好事,又是无偿的,属于做公益献爱心。

  而李四在运送大米回家的路上,凭什么把责任怪在他的身上?

  没有理由说我免费发放大米再派个人跟着你把大米送到你家里面吧?

  就像是一个人,在刀具里买了一把普普通通的菜刀,是不是构成了因果关系?

  而那把菜刀的购买者拿着从你店里买的菜刀跑到大街上恶意行凶,按照这个思维逻辑卖菜刀店家是不是也应该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因为按照因果的角度进行定论,那把歹徒行凶的菜刀就是从他的店里卖出去的。

  就像所谓帮信普通的银行卡,第三人从银行卡拿卡去犯罪,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够去追究银行的责任?

  毕竟卡就是从他们银行给办出来的,是所有问题爆发的源头。

  为什么不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就是因为第三人,他的行为是不可控的,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步要去做什么。

  商家知道买刀的人是用来犯罪么?你开车拉了个犯罪分子你就是同伙了?

  也没有理由,是吧。

  如果这种因果关系一旦被成立,大家说不定哪天就莫名奇妙的成了犯罪的帮凶。

  所以,这种因果关系,是不能够获得支持的。

  而此案件当中,李四的死只是一场普通的意外事件。

  既然是意外事件,就更不能去追究发放者的责任。”

  说完案例,李晨看了一眼茶杯:“大家稍微等一下,我去倒杯水,等主播回来再跟大家开始连麦。”

  说完便是起身离开。

  另一边。

  作为法官的张莹莹,也是一直在思考主播的话,还会莫名其妙的产生对方说的很有道理这种错误思想。

  张三给李四送大米,能不能有责任?

  好像能…

  然而继续往下听,这个主播却又亲自把这个结论给推翻了:

  张三他就不应该去被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

  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张莹莹第一次感觉到会有人这么可怕。

  如果这个主播真正出现在审判庭之上,没有人会是他的对手。

  因为他…

  已经看到了对方的底牌…

  (本章完)

第64章 苦命的打工人

  走出直播房间,李晨摘下自己的眼镜坐在沙发上,思考着之前讲解的内容哪里还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没有了,如果说有,那就是他没有讲全,只是抛开了人为因素分析案例。

  如果加上个人影响力等外界因素,他可以是犯罪也可以不是犯罪,结果也是更加的简单。

  法理加上人情世故,跟开了挂差不多…

  【叮…】

  听到声音后,李晨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系统身上。

  【您已完成初步直播任务,奖励根据您的迫切需要现在赠送您—食之技。

  食之技:一道优秀的食材,往往采取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紧接着,他的脑袋里就出现了一大堆的美食名称和烹饪手法。

  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红烧鱼的正确烹饪方法…

  他悟了…

  这个所谓的食之技,就是系统看他天天点外卖才给他发放的!

  这个升级过后的法外狂徒系统,他的奖励模式还是之前的傻狗系统!

  【诽谤罪。】

  李晨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一条罪名和刑法对应的条款解释…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

  李晨:?…?

  五分钟过后,李晨放弃挣扎,重新返回直播房间继续直播。

  收起情绪,露出笑容:“好了,让我们开始连麦。”

  w省d市。

  一间普通的六人宿舍。

  住在靠左边第二张床上的下铺的李文航,戴着耳机死死的盯着自己手机屏幕。

  他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

  两个月前,在中介的介绍下进来到d市,进入电子厂打工。

  刚开始和中介说的好好的,一个小时是16块,第二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包住,没钱的时候还可以和他们提前预支工资。

  面对着亲人一般的中介公司,李文航一开始也没有想的太多,在厂子里干活的时候也是任劳任怨。

  然而就在干满了两个月之后,发放工资他才发现这位中介人员的丑陋嘴脸。

  当初说好的16一个小时,到最后也全都是扯淡。

  支出加上宿舍的住所费和卫生费还有电费,他一个月的工资竟然只剩下了一千多块!

  拿到工资后,对于李文航的询问,这位中介的财务也是不耐烦的给他讲起来事情的经过:

  上班的时候跟线上的技术员吵架扣二百,迟到一天扣二百,各种乱七八糟扣,自己按照道理说还欠了他们公司二千多块钱,只是因为人家不想计较加上感觉自己人挺好的,才给了一千多块钱让他当做路费。

  他不理解与其争辩,到最后却被几个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也就是这样,他才不得已的暂时妥协,一边服软暗地里则是寻找机会。

  在网上,他也是关注了不少所谓的律师,刷礼物后讲解的内容也是棱模两可,跟没说一样。

  更有的律师主播直接拿他的案例当做案例,说完了还要嘲讽两句。

  线下想要咨询律师,却被高昂的咨询费给难住了。

  因为现在的他真的是身无分文。

  偶然间,在网上刷到了博主的短视频,和他沟通后才知道了这个主播,他的讲解内容和其他人不一样…

  也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李文航一直在直播间内进行等待,争取连麦的机会。

  眼见主播重新出现在直播间内,李文航的心里有些紧张了起来。

  直播间内这么多人,想要咨询的人肯定也不少,一定要抢到连麦的位置!

  李文航双目死死盯着手机屏幕,对方说话的缝隙间右手猛点连麦。

  “好了,让我们开始连麦”

  李晨看向直播间露出自己的笑容:“想要咨询的朋友可以申请连麦,有什么想要问的问题主播都会耐心的为大家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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