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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69节

郭局长坐在会议室的中心位置侃侃而谈,坐在出席会议的武协人员则是拿着笔做记,眼中都带着精光。

这事要是搞成了,最起码得是个集体三等功吧?

武协所。

所长办公室。

王所长的看着对面来人脸色有些阴沉。

这是武协局过来要案子的。

因为案件的严重性,他们武协所没有了办理的权限,只能移交到县武协局去办。

“你们有证据么,就给人家定成诈骗公司?”

王所长看着来人还是有点生气。

“王所长,郭局再开会的时候说了,这件事情等办完,会给你们武协所一个先进单位的评分。

“先进单位不就是应给的么,这本来就是我们武协所集体办案人员的功劳。”

“是是是。”

那人闻言嘴角微微一抽,没有在这件事上与他继续争辩。

王所长见他不说话也没有继续为难他,拿起桌子上的档案袋递给那名民警。

“那我就先回去了。”

民警接过档案袋看着王所露出笑脸,王所长闻言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赶紧走赶紧走,看见你来我就烦…”

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王所长陷入了沉思。

一个案子换一个优秀单位的评分

,总感觉有点亏啊…

武协局。

讲了半个小时的郭局这才结束动员大会,正式下达抓捕的命令。

五分钟后。

两辆警车拉响警笛,中间跟着一辆大巴车,后面还有三辆警车收尾,浩浩荡荡的开出县武协局。

二十分之后,警车开上高速公路,速度直奔140…

车上的每个警察都是无比激动,恨不得现在就抵达了抓捕现场,将那帮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而李晨也不知道,因为自己的言行,有关于黑中介的立案被降低了一个档次,也不再是三千立案。

而作为直接引导者的李晨,也没有把目光放在黑中介的问题上,毕竟他又不是执法人员,那些事也不是他该操心的。

作为一名律师,就应该去接案子,打官司。

而李晨现在就接到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委托,这也是看了直播后找到的他,为他简单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告诉他案子已经进入了二审,很快就要开庭。

李晨听了他的遭遇后简单的聊了几句后,便是决定先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因为从律师角度来分析,委托人的话大多数都是再偏向自己。

第二天十点钟,李晨坐上了前往东山省A市的飞机。

两个小时候后,飞机抵达A市。

走出机场,李晨拿起手机开始拨打对方的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抵达了这座城市。

五分钟后,委托人接机成功。

“李律师?”

对方看着李晨的模样,和直播间上的形象差不了太多,也是很好确认。

“嗯。”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随后跟在她的身后离开机场。

两人上了一辆粉红色的小轿车,李晨坐在后排,女人又开始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她的弟弟在ktv里面玩,遇到了一个酒后滋事的家伙,两人发生冲突。

他的弟弟在连续几次被别人实施殴打后也是忍无可忍决定还击,却没有想到失手将对方给弄死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被地检署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这才是她最搞不懂的地方,她的弟弟明明就是正当防卫,为什么会说他故意伤害。

“我真的想不通,到底怎么样才是正当防卫。”

提起这里,女人的心情又低沉了许多。

女人的弟弟一审被判了十五年,二审上诉也是即将开庭。

他们的家属也是找了一个律师作无罪辩护。

“具体的事情我不清楚,需要到审判院阅完卷之后才能知道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

如果这个事情真如同伱所说的那样,那就是正当防卫。”

作为律师,他们是站在委托人的视角来思考问题,而地检署等执法部门则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也正是因为这种判断,才会导致其结果会让被告的家属感觉不满。

就比如这次的案件,如果按照刘晓琴的想法来判断来看,他弟弟的行为那就是正当防卫无疑,因为他的弟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还手意外致人死亡。

根据正当防卫法的定义,因为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不受其刑事责任。

但很多的正当防卫,却又经不起法律意义上的推敲。

而李晨也是大概明白,地检署起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还是等阅卷之后再说吧…

这个案件会在晚上一起发出来,包括法庭上的辩论环节…

第76章 没有停手的防卫怎么会是防卫过当?

因为时间的问题,李晨打算先去一趟二审的法院申请一下阅卷,之后再说与之前辩护律师见面的问题。

主要是真没有见他的必要。

一审无罪辩护给人家辩护成了十五年,这样的律师跟他聊个屁?

十点半。

车子抵达二审的高级审判院门口,刘晓琴将车子挺稳后转头看向后排的李晨:“李律师,您真的不用先见一下齐律师么?”

“时间紧迫,还是先阅卷吧。”

李晨闻言则是面无表情的回了一句,随后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拿着自己的律师证等相关证件,通关安检门走进审判院的内部。

律师申请阅卷,需要提前交申请,但由于时间原因,法官那边也是很大方的同意了他的阅卷请求。

二审法官名叫李玟洁,是个女性法官。

坐在会议室内,李晨开始翻看地检署的起诉材料:“李法官,我想问一下,在武协执法过程中有没有开启执法录像?”

“这个肯定是有的。”

李玟洁闻言点了点头:“你要是想看的话我可以给你调出来。”

京都政法大学的学生…

还是自己的小学弟啊…

听了法官的回答,李晨也是微笑回应:“等会我先看一下起诉材料吧。”

李晨拿出笔记开始记录。

地检署的案件起因:

被害人和被告在酒吧喝酒,因为被告看了他一眼随后从酒桌子上拿起了烟灰缸砸了他一下,随后被告人拿起酒瓶做出还击的动作,后被双方的朋友拉开。

这就是真正被起诉的原因吧…

看到对方应对的措施,李晨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样的小动作,在普通人的眼中或许是忍无可忍,可是站在司法的角度上,是很有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可是人当遇到莫名其妙的挑衅时,做出的合理反应也不应该成为故意伤害的正当理由吧?

这不仅又让他想起了引起司法轰动的正当防卫案,这也是执法者的通病。

在刑事案件被定型的那一刻起,他们都会忽略人性,会以上帝的准者来要求一个人应该做出正确的选择,比如说躲避。

这就像自己之前说的那样,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嘛?

如果委托人的弟弟在被砸的第一反应不是拿起酒瓶做出挑衅的动作,而是不搭理他,那么之后对方的挑衅或许就是司法眼中的正当防卫了吧?

地检署的起诉材料没有必要在看下去了…

李晨将一摞的材料重新放回文件袋内,随后推回原位,取被告人的口供。

这就看完了?

李玟洁对于李晨的表现有些不太理解。

这么大一摞材料,当初审判院的院长在指派她为审理法官的时候,可是加班加点的进行阅卷,一个字都不敢漏掉。

“我想申请看一下事发时酒吧的录像。”

又是简单的翻了几页,李晨将被告

的口供推回原位,抬起来看着对面的法官开口说道。

“口供和资料不需要在看了?”

听到这里,李玟洁有些不太相信的看着他。

“再来的时候,委托人已经和我简单讲述过事情的经过,事情其实也知道的差不多了。”

李晨看着对面的法官露出微笑。

之所以再来申请阅卷,只不过是想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测,看看委托人说的真实情况存在多少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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