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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 第36节

“做好了,马上就可以吃饭,你先洗洗手。”

大姐很温柔地对自家最小的妹妹说道,又朝着跑回家的小弟吼道,“赶紧喊一下爸爸妈妈,在你二叔。”

“邻居家刚才的是大姐小米,小女孩是小青,那个就是小明。”三叔给秦晓歌简单介绍下,推开院子门去接孩子和老婆。

第69章 美味的吃食堂

碰见几个小孩子,告诉秦振明玉霞和玉树已经被她妈接走了,到街道的澡堂去了。

就是卖米粉的一大条街,供销社,副食商店,菜市场,厂办医院,厂办澡堂,照相馆,理发店,客运站,都在那一条街上。

街头卖芝麻糖的小贩正在摆摊,还有旁边卖连环画的,许多小孩子都在围观看书,摊贩乐呵呵的,也不驱赶任由他们看书,不时的有孩子用零花钱买一本。

“爸,你来接我了吗?”一个九岁的小男孩看清是爸爸,挥着手兴高采烈地冲过来。

小叔快步走过去,一把抱住自己的儿子,七岁,正在上一年级。

后面跟来的小女孩牵着小婶的手,笑嘻嘻地看着爸爸和弟弟在亲热。

“洗澡回来,今天的米粉店生意还是不好吗?”

“就那样,一天也就挣两块钱,我都不想干了。”

红雁含情脉脉地看着站在一旁的秦晓歌,要是自己能生孩子,到时候也和傻子生一对儿女,听着孩子叫爸爸妈妈,这日子才是美滋滋的。

“怎么样?菜籽油卖掉了没?”

还没等秦晓歌说话,小叔高兴地说道,“菜籽油还有卖不掉的,厂长和韩科长还嫌少,让秦晓歌再拉十几吨过来。”

“那应该能赚不少钱,这事要是一直做就好了。”

“这就不知道了,估计不行吧,那边也没有这么多菜籽油。”

“大哥哥挣到钱,可以带我们到食堂吃肉吗?我好久都没有吃肉了。”玉树一脸期盼地看着今天来的陌生的哥哥姐姐。

“是不是我们不带你们去吃肉?就不欢迎我们了吗?”红雁开心的伸手捏了捏玉树小孩子。

“欢迎,来我家做客,芝麻糖,汽水都不要买,冰棍也不要,糖葫芦我姐姐喜欢吃,嗯,你也可以不买。”

小叔笑着假装打了一下小儿子的屁股,小婶和红雁都笑得合不论嘴。

“玉树,这些都是你想吃的,糖葫芦上次两根你一根都没有留给我,还说我喜欢吃。”

秦晓歌笑了笑。旁边就有一家副食店有芝麻糖,秦晓歌买了两斤蛋糕,一瓶橘子罐头,两斤牛奶糖。

“家里面已经买了饼干,苹果,还有麦乳精,又让你破费了。”刚才想要拉住秦晓歌没拉住的小叔有些不好意思。

“好了,你对孩子太抠了,今天晓歌挣到钱了,也让我家傻儿子沾沾财运。”

“大哥哥,你咋知道我喜欢吃蛋糕,我都求妈妈半年了,也没有给我买一个。”

“买啥呀?妈妈辛辛苦苦一天才挣两块钱,这个蛋糕一斤就要一块五,比肉还贵,你想吃啥?”

“姐,我还是想吃蛋糕,要不我吃蛋糕,你吃罐头,谁也不要抢,好不好?”说完盯着秦晓歌递给小婶的蛋糕和罐头。

小婶把蛋糕给了一个给儿子,一个个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大女儿。

小叔叹了一口气,两斤奶糖,这奶糖两个孩子还没有尝过,水果罐头还是媳妇怀孕时舍得买了一罐,一块钱一个,加起来估计就要六七块了,这年月谁没事舍得买蛋糕罐头,都是到人家做客带的珍贵的礼物,收了都不舍得吃,到了年节再送给长辈。

“今晚我特定换了五块钱饭票,今晚我们带晓歌和红雁去食堂吃,家里面的饭锅有点小,不够煮六个人的饭。”

“婶子,饭票我这里有,四十块。”

“这是徐厂长给的,没要钱。”小叔见媳妇看着自己,赶紧解释了一句。

小婶有些意外,没想到徐厂长还给秦晓歌送饭票。

“无功不受禄,还要秦晓歌去拉十吨的菜籽油。”

“还要十吨,不会出事吧,一定不能出事,你家就你一个独苗。”

“妈,吃食堂一定要点肉,知道不?大哥哥都买罐头,蛋糕,你总得要意思意思吧?”

“你这小嘴不吃你哥哥买的蛋糕,罐头,我是不是就能省下买肉的钱。”

“不吃,那你要给谁吃,是不是回家给小青小明分一点,想都不要想,小明吃东西从来不给我吃,还有他家还能吃些荤腥,就你开米粉店,啥钱都没赚到,米粉也不好吃。”

小婶被她儿子说得又气又好笑,这小嘴巴巴的,都不带歇地。

两人牵着一个,红雁和秦晓歌走在后面。

“到食堂我想吃馒头,爸爸每次带回来的馒头可好吃了。”

现在的食堂正是热闹的时候,木桌子,长条板凳,四周刷着白油漆,地上油污都没人拖,环境不是太好。

没有小炒,有什么做什么,秦晓歌和小叔拿着饭票来到窗口,红雁和小婶子去找座位了。

取菜的窗口摆满了菜,付了钱就可以端走,小叔端着一盆肉末茄子,毛豆,豆腐,红烧鱼块,一盘红烧鸡块和两大盘馒头。

秦晓歌端了一份红烧肉,木须肉,排骨,四瓶啤酒摆在桌子上,玉霞和玉树眼睛都冒着绿光,不断地咽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自家的父亲。

“天呐,这么多菜,比过年还丰盛。”小婶看着满满一桌子好菜,特别的心疼,见秦晓歌又端来一碗鲫鱼汤。

“吃饭,今天饭菜管够,玉树和玉霞你俩就不要再抢了,知道不?”

话音还没有说完,两个孩子目标一致,筷子已经伸到了红烧肉里,然后又一起吃到嘴里,就像练过似的。

“红雁,吃个鸡腿。”小婶把一个鸡腿夹给红雁,另一只鸡腿嫁给了秦晓歌。

这个年头是一个有良心的年代,食堂也是一个良心的好食堂,里面的大师傅都是有水平的,这些菜比后世五星级大厨做出来的菜都不差,色香味俱全,火候刀工都上佳。

“大哥哥,你过年也一定要来。”吃得嘴上油乎乎的玉树突然冒出了一句话。

这年月,除了过年,谁家都很少买肉,实在想肉吃,就买半边猪头烀着,或者买些猪心脏,猪心肺熬汤,这些还是拿工资舍得买,在农村,真的一年下来,也许就在过年才能吃到豆腐肉块加酸菜小火锅,再加点家乡的算腐(安庆特产),已经是过年最好的下酒菜。

“吃饱了,排骨骨头太多了,大哥哥,下次就不要再拿了,不划算,还不如多拉一份红烧肉。”玉树摸了摸小肚皮。

红雁吃掉最后一个鱼块,也停下了筷子。

小叔见玉霞吃完最后一块鸡脖子,放下筷子,这才掏出饭盒,把剩下的毛豆,豆腐,还有肉末已经吃完,还剩半盘茄子打包倒进饭盒,连半点油水都没有浪费,用馒头擦干净。

六个人从食堂走出来,外面已经是黑灯瞎火。

小婶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安排秦晓歌和王红雁,要是只有一个秦晓歌,将就一下还可以,让他和他小叔睡一张床,自己带孩子睡就行,挤一挤也就两三天。

第70章 春日清晨

“小婶,我和红雁住招待所,天晚了,赶紧带着玉树和玉霞回家吧。”

小婶见小叔点头,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打开灯,里面有四张大木床,被子和床单都是干干净净的,红雁这才笑了起来,比较满意,来到窗户边,打开窗户,看见对面窗户里的玉霞在兴奋地招手。

“妈,红雁姐怎么和哥哥住在一起?我可以过去和红雁姐姐睡觉吗?”

“不行,等明天问问晓歌哥哥才行。”

“妈,我想看电视,我家也有电视了。”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去睡觉。”

和玉霞招了招手,这才关上窗户,刚才的风吹进来好冷,顺手拉上米黄色窗帘。

秦晓歌拿起热水瓶和脸盆要去开水间打水,红雁取出两人的牙刷,牙缸和毛巾。

洗脸刷牙,红雁看了看门外黑咚咚的,拉着秦晓歌陪她上厕所,让秦晓歌背过身,洗了屁股换了一件内裤,这才让秦晓歌转过身来,洗上了脚,上床钻进被窝,有种阳光一般的味道。

秦晓歌把红雁的内裤和袜子都洗了,出门把水倒掉,回来锁好门,钻进被窝顺手就关上灯。

“咋就关灯了?你说小婶的米粉咋这么难吃?”

秦晓歌苦笑,不关灯还能怎么办,总不能跑过去抱住活色活香的御姐,然后吱吱呀呀地去摇床度过这漫长的一夜吧。

红雁也许习惯了这样,可秦晓歌能吃她吗?

黑夜中,秦晓歌听见红雁下床声,吓得赶紧把灯打开,一下子明亮起来,红雁抱着枕头掀开秦晓歌的被子,钻了进来。

“傻子,在陌生的地方,我有些怕,你不要离我那么远,在家我都和你睡,在这里也要一样。”

红雁知道秦晓歌在避讳,可自己一个娇滴滴的女人都不在意,你一个傻子还有啥避讳的,反正自己也不可能怀孕,也不可能嫁人,这大好的身子给心爱的男人,也值了。

对于秦晓歌这次带她来小叔家,红雁觉得特别的开心,特别的想和秦晓歌亲近,消除内心的孤寂。

秦晓歌见状,掀开被子,一把抱住软绵绵的俏躯,放倒在床上,盖上被子。

红雁这才满意,在秦晓歌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自己的两个突出送到他粗糙的手中。

聊了一会,黑夜里秦晓歌感觉软乎乎的嘴唇贴了过来,被子在不断地起伏,床也有些晃动。

“傻子,要了我吧!”

秦晓歌正要上去的时候,突然听见敲门声,秦晓歌有些无语,打开门看到玉树手里拿着手电筒,“晓歌哥哥,我也想在这里睡?可以不?我爸答应的。”

“好,可以。”秦晓歌苦笑着看着玉树快速地脱了外套,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第二天一早,秦晓歌早早醒来,看见玉树穿好衣服打开门房溜回了家,就在玉树走后的十分钟,红雁钻进了秦晓歌被窝,给了秦晓歌一个早上的轻吻。

“再睡一会,好不好?”

很快就能闻见红雁身上那股味道,秦晓歌爬了起来,看着她露着月定子在外,细心地替她盖上被子。

红雁姐终于长肉了,不在是以前摸着没有手感,现在软乎乎的,手感越来越好。

两人在打闹中穿起衣服,秦晓歌第一时间打开窗户通风,秦晓歌带着红雁到食堂打饭,早上人不多,秦晓歌买了十二个大馒头,六根大油条,从大门走出来朝小叔家走去,大黄摇着尾巴迎来上来,也不在意秦晓歌没有给它带狗粮。

小叔正在弄早饭,一家人都起来了,小婶正在给玉树穿鞋子,早上的时间很紧张,工厂七点半就要上班,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在抢时间。

“妈妈,哥哥姐姐买馒头和油条过来了。”玉树都亮起来了,没想到哥哥姐姐过来有这么多好吃的。

“我都给你们准备稀饭了,还买啥点心?”小叔看着炉子上一大锅稀饭,看着儿女盯着油条的眼神,把话吞到肚子里。

“还带了馒头和油条来了呀?”小婶在屋里问了一声。

“小婶,赶紧让孩子过来吃,还热着呢!”

除了带点东西给秦晓歌,报答大哥大嫂小时候对自己养育之恩,大部分小叔都听小婶的话,小婶就是这个家的主心骨。

小婶拉着红雁的手,刚进来的时候就注意红雁的走姿,还是个姑娘,咋就没了生育,要不配秦晓歌最好,不过要是能生的话,依王紫玉的脾性,估计是不肯让红雁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住在脑袋已经恢复过来的秦晓歌家。

“我还打算让玉霞喊你们,没想到你们起得那么早,晓歌在家也起那么早吗?”

“嗯,他起得可早了,起来吃过饭就去市集买新鲜的南竹,家里面的早饭大部分都是他烧好的。”

“那就好,你比王青妹子有福气,以前秦晓歌脑袋傻的时候,都是王青包圆了家里家外的事,现在他也会照顾别人了,现在秦晓歌有出息了,又有手艺,又会照顾人,还能折腾,真的没有想到,应该是一个有福气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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