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208节
在宋雅君的主持下,任真在法庭辩论环节率先开口了。
“刚才在举证环节已经展示过,杜安良被认定闯限行的XX路与XX路段间的交通标志,上方是一辆机动车图案,下方有一道横杠。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中,共有42种禁行标志,该交通标志不属于这42种禁行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西城区交通队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交通标志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禁行标志,该标志应属无效标志。
那么理所当然的,依据这一标志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也应是错误的。”
在法庭辩论环节成为率先发问的一方,直接就把主动权拿在了手里。
其实最开始任真他们也只是针对西城区交通队未及时告知违章进行了研究,觉得多少还是有点胜算的。
但没想到在去现场转了一圈之后,任真觉得那个闯限行的交通标志有点陌生,虽然不排除他孤陋寡闻的可能吧,但是秉持着细致的工作习惯,任真把那个标志拍了下来,回去之后找出现行国标的禁行标志,挨个比对了一下。
这一对,就出现了意外之喜,这个交通标志竟然压根就没出现在国标里。
这不是稳了?
往对面的被告席看了一眼,肉眼可见的,那两名交通队的成员此时脸色不太好看。
“刚才在答辩中已经解释过,XX路到XX路段的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是我市根据交通管理需要,依据我国国标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原则设置的。”
最终还是郭天启站了起来,任真说的固然是事实,但他们也不能一点回应都不给,他昨晚研究了半夜,最终还是想出了个说辞。
当然,法官信不信,就不再郭天启考虑的范围内了。
“被告提到本案的闯禁行标志是依据国标规定的原则设置的,而非直接把国标规定的禁行标志拿过来用,是这样吗?”
郭天启的话,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我们是依据国标设置的交通标志,你怎么能说我们的标志不对呢?
但任真察觉了他狡猾的小心思,直接点出了问题所在:
“也就是说本案的闯禁行标志贯彻了道路交通标志国标规定的精神,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也确实没有保持一致,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吗?”
任真说的几乎不能再透彻,郭天启很想说是的没错,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但站在任真的对立面,他还是得为单位挣扎两句:
“本案的闯禁行标志虽然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规定的禁行标志并不完全一致,但该标志的颜色、形状和规格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
郭天启瞄了一眼准备好的稿子:“含义明确、清晰醒目,比现有的国家标准更人性化,更容易识别。
多年来,我市的驾驶员都明确知悉并且遵守,所以该标志属于有效的禁行标志,依据该标志做出的行政处罚当然有效。”
听起来有点道理?但好像不多。
审判席上的法官们拿起手边的工具书,不停的在翻些什么。
其实在行政庭,尤其是基层法院的行政庭,虽然名义上行政案件归他们管,但一年到头总共也没几个行政案件,所以行政庭的法官们平常也大都做的是民事案件。
再加上每个能送到法院来的行政案件都是千奇百怪,法官们在碰到行政案件的时候,也只能是对案件涉及到的规定紧急加个班,现学现卖。
任真和郭天启现在各执一词,他们脑袋里多少有点浆糊,得赶紧找到相关的规定帮他们理清一下。
“刚才被告提到我市驾驶员都明确知悉并且遵守?那我们先假设被告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任真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的面色都有点古怪。
假设他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伱完全可以直接说他这话是扯淡,你还挺大度啊?
“那我想请问被告一个问题,当B市以外的驾驶员来到本市,他不认识这个禁行标志,那该怎么办呢?”
好问题。
法官们看向郭天启。
那能怎么办?他不认识就交学费呗!
苗一雄心里下意识就出现了答案,但他知道这话绝不能在这里说出来,继续老老实实的听郭天启发挥。
“如果有外地车牌来到本市,我们在路上执勤的同事看到之后,会对其进行拦截和简单指导,帮助其选择正确的道路。”
郭天启貌似挺有自信:“闯限行的标志只是针对部分运货大车,这类车辆本就不多,而且极为显眼,我们内部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和规定,在看到大车的时候,会给他们说清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
常嘉航撇撇嘴,说这话你自己信吗?
宋审判长把散乱在前面的头发往耳后顺了顺,看了眼旁边的同事,另外两名法官的表情,表明他们跟宋雅君的想法是差不多的。
郭天启这个说法听起来很美好很理想,但现实中真的是这样操作的吗?
对大车再不怎么了解,他们也知道郭天启这段话的可信度不高。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你们交通队看到杜安良的车,为什么不拦下来给他解释一下?就因为他的车牌是本地的吗?”
郭天启刚松口气,觉得自己的回答好像还挺合理的,就被任真甩出来个新问题。
他脑子迅速反应了一下,本来想说是的没错,但任真似乎没打算等他回答,接着说了下去:
“如果答案为是,那么根据车牌区别对待,我觉得你们的工作方式是有问题的。
难道就没有一种可能,一辆车是本地车牌,但司机是外地的呢?他就要吃这个哑巴亏吗?
如果答案为不是,那你们为什么不拦下杜安良的车,按照你所说的,内部完整的流程和规定,让他知道知道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
一次两次或许是没有拦到,可杜安良这是一百多次啊,你们连一次都拦不到吗?
还是说,被告口中所谓的流程和规定根本就不存在呢?
能不能请被告解释一下,你们真的会给每一辆大车司机都说清道明吗?”
被任真预判到了答案,郭天启有点庆幸,幸好刚才没急着回答。
但任真越往后说,他背心的汗就越多。
他当然知道什么解释流程根本不存在,可是现在的情况跟预想中不太一样啊?
第228章 不告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我暂且不去质疑,被告是否会给每一位大车司机讲清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但无论你们是不是真的会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都不能改变这个闯限行的标志为无效标志。”
任真不给郭天启狡辩的机会,直指问题核心:“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明确、完好。
我就请问您一个问题,本案中杜安良闯了现行那个路段的交通标志,属于道路交通标志国标42种禁行标志中的哪一种?”
爽!
旁听席上的荆华龙舒服的瘫在椅子上,你们不是很拽吗?
但凡当时我去问的时候伱们好好解释一下,我也不一定会这么较真。
这律师费花得值!
“这”
苗一雄和郭天启你看我我看你,好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让全国的道路交通能够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防止出现司机们上了路不认识交通标志的情况。”
任真看着苗一雄和郭天启,语气中满是痛心:
“被告拿着一个压根就无效的禁行标志,对原告进行罚款,还说本地司机普遍都遵守了这个标志。
原告也是本地司机,他还是靠跑车为生的,连他都不认识这个标志,被告难道不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吗?”
“被告的出庭代表,XX路和XX路段的这个禁行标志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不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国标的来?”
法官们也很是纳闷,宋雅君插了个问题。
“这么多年一直都用的这个标志啊,全市都是这样的。”
苗一雄开口了,也感到有点委屈,这禁行标志又不是我们西城区交通队定的,我们哪有这么大本事?
那全市统一用的这个标志,我们咋知道为什么不按国标来?
听到这个回答,法官一时间也尬住了。
全市都用的这个?
那岂不是说,全市根据这个禁行标志产生的行政处罚,都有可能罚错了?
法官们对视一眼,顿时都觉得有些汗流浃背了。
这庭审可直播着呢,这要是石锤了,对B市交通管理机构可是个不小的打击。
“审判长,我知道这个标志是怎么来的。”
见宋雅君没得到想要的答案,任真主动说道。
“哦?你知道?”
宋雅君有些惊讶,“那你解释一下。”
“这个禁行标志,是1981年A省B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附件中确定的图案,在B市曾经使用过一段时间。”
“还真用过?”
听到任真给出的答案,法官们差不多猜到,为什么苗一雄会说,这么多年一直都用的这个标志了。
“但是在1999年道路交通标志国标出台之后,B市的这个道路交通暂行规则就已经废止了,所以原告方才会主张这个标志无效。”
任真明确的给出了出处,有些同情的看向被告席上那两个人。
这一看就没什么诉讼经验,都要上法庭了,竟然连这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查清楚。
法官手里案子多可能没空查这么细,但是你们作为当事人,诉讼结果跟你们交通队直接相关,就不能多花点心思吗?
“有关这点,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事实已经明确,宋雅君这话的意思很明白了,如果你们给不出个说法来,那这个问题就讨论到这里了。
别说这个道路交通暂行规则已经废止,就算它没有废止,但是它的内容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产生冲突,那肯定也是要按照国标来的。
你什么等级?放着国标不用用自己的,就显你能是吧?
“虽然1981年的道路交通暂行规则已经废止,但是并不代表其确认的交通标志就无效。”
郭天启当然不可能什么都不说,如果在这里做了让步,那接下来就可以直接判决了:
“对于暂行规则附件中确定的部分交通标志,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多年来一直沿用,并且将交通标志安装在了规划好的位置。
不能因为原告杜安良对交通标志不熟悉,就此否认交通标志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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