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227节
“好,那我想先针对第一个理由,给出我的分析意见。”
任真低头看了几眼桌上的卷宗,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
“首先,公诉人说杜金亮等四名被害人在案发之前也曾实施过类似的催债行为,对此我表示认可。
但是我认为公诉人应该注意到,案发当天杜金亮四人的催债行为,跟之前他们的催债行为只能是类似,而不是完全一样,因为在案发当天,杜金亮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举动,是之前他们从未实施过的。”
听到这里,不止刘文仁,几名法官也意识到任真要说什么了。
“杜金亮在案发当天把张驰和蔡美娟非法拘禁在接待室后,曾把烟灰故意弹在蔡美娟的胸口,并且对着蔡美娟裸露出了下体。
这一举动在之前公诉人曾经用侮辱性的动作这样的词眼概括,但要知道,侮辱和侮辱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任真扫了一眼李福军三人,他们此时的表情倒是没什么变化,毕竟这个举动不是他们做出的,要是杜金亮还能坐在这里的话,不知道会不会为自己曾经做出这个举动感到后悔和羞愧。
“尤其是当着张驰的面,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这样被侮辱之后,公诉人还会觉得,杜金亮等四名被害人的行为没有对张驰和蔡美娟造成严重威胁吗?
或许你会这么觉得,但是我们在讨论正当防卫情节的时候,本就应该综合全案情节,立足具体案情,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
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考虑到一般人在类似情景下的可能性反应,而不能在事后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准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这是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那么我们再来看回案情,设身处地来想一下,任何一个人站到张驰的位置上,看到自己的母亲被如此侮辱,他难道会不把这个事儿当个事儿吗?
我想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理所当然的产生一些联想,那就是现在他是裸露下体摆来摆去,那接下来呢?这个行为会不会进一步升级?
尤其是从杜金亮裸露下体的举动到张驰持刀捅刺之间,仅仅相隔了二十分钟,我认为我们要充分考虑到,这二十分钟的时间,还不足以让张驰因为前述行为产生的种种联想和忧虑消失。”
“关于辩护律师提到的这个情节,公诉人承认的确是客观存在的。”
刘文仁站起来,此时法庭上张驰和蔡美娟的脸色都不是很好,毕竟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杜金亮的举动确实不妥,并且跟一般的侮辱性行为也应该有所区别,但是杜金亮并没有进一步对蔡美娟实施强奸的意图,并且其他三名被害人也曾对其进行劝阻,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金亮对蔡美娟实施强奸的可能性不大。
我也认为张驰在此种举动的影响之下,产生一些联想和担忧是正常的,但要是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认为张驰是在对强奸行为进行正当防卫,从而符合特殊防卫的情况,我认为还是相当牵强的,这种情况下,说张驰是假想防卫或许更为合适。”
“我从来没有说过张驰是因为担心其母亲被强奸,而实施的防卫行为就是特殊防卫。”
任真摇头:“我强调的是,杜金亮的举动,让张驰对他们的下一步行为产生了担忧和预判,同时这种担忧和预判是属于正常范围之内的,应当被法律允许的。
如果我是张驰,我会想他刚才能脱裤子,那下一步他会干什么呢?
他会不会把衣服也一起脱了?或者是把我们的衣服脱了?
公诉人说其他三名被告人曾对杜金亮进行劝阻,因此杜金亮不会实施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您这就完全是秉持着绝对理性来思考问题了。
在张驰的眼里,李福军严兆生郭天明三个是什么人?他们是跟杜金亮一起来催债的!
他们只是没有像杜金亮一样脱裤子,可其他的非法催债行为,他们三个人可是一样都没有落下!
难道张驰要指望着靠他们三个人拦住杜金亮,不让他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吗?”
刘文仁沉默了。
确实,本案讨论张驰的行为构不构成正当防卫,可不是仅仅针对他捅死杜金亮那一刀,而是要把他捅伤另外三个人那三刀合并讨论。
“所以公诉人说案发之前杜金亮四人曾实施过类似的催债行为,并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代表案发当天他们的催债行为也不会。
从张驰的角度看,每次催债给他带来的恐惧和痛苦都是真实存在的,如果说以前没有被伤害就当然代表案发当天也不会被伤害,那杜金亮四人的催债行为会有作用吗?张驰和蔡美娟还会产生恐惧心理吗?”
任真一边说一边把冰冷的目光看向李福军等人:
“所以无论案发前他们的催债行为尺度拿捏的有多么到位,都改变不了案发当天,他们的行为还是严重危害到了张驰母子的合法权益这个事实。
至于公诉人所说的,杜金亮等人的催债行为虽然手段不恰当,但这些行为不足以严重危及到他们的人身安全,这个说法看似有理,其实一点儿都没有考虑到被讨债人面临的情况。
试想一下,有一群人整天跟着你,伱开车的时候他们的车就在你后面跟着你,你上厕所的时候他们就在厕所门口盯着你,你在外面的餐厅吃个饭,他们就在你旁边的桌子看着你。
他们叫来开锁师傅开了你家的们,把你家的东西全都搬到马路上,他们当着公司员工的面把你关在屋子里,他们拿走你的手机不允许你跟外界联系。
这些手段乍一听,确实没有很严重的暴力,但这些难道就不是暴力了吗?
难道这些手段就不可怕了吗?难道这些行为就没有危及到你的合法权益了吗?”
任真每说出一种可能性,李福军三人的脸色就更难看三分。
「本来我还觉得公诉人说的挺对的,又没有抓着人打个不停又没拿刀拿棍子的,应该不至于动刀子,但是这么一说,好像是还挺吓人的哈?」
「岂止是吓人啊,这要是我,还不如打我一顿来的痛快哦。」
「人家这个律师说的才是大实话,现在这些讨债的一个个都可有门儿了,谁还傻不拉几的跟你动手啊。」
「别的不说,光是整天有个人跟我屁股后边,就算他啥都不干,我想想也已经很恐怖了。」
「可是人跟在你后边也没干啥,一刀给人杀了也不好吧?」
「这些要债的就是抓住人们这种心理,在钻法律的空子,因为他们知道这样不算犯法。」
“公诉人还说杜金亮等人并未携带及使用器械,结合我刚才举的这些例子,您认为他们还需要带什么器械吗?”
面对任真的问题,刘文仁思索了几秒,缓缓摇头:
“辩护律师说的有道理,杜金亮等人的催债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到了张驰和蔡美娟的人身安全,张驰因为这些行为心理上产生恐惧也属正常。
但是在没有使用器械,没有明显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行为出现的前提下,张驰使用尖刀捅刺被害人的行为,还是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任真说的有理,法律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但放在本案当中,张驰动刀的行为确实过限,这是不可能被动摇的事实。
任真其实也知道这一点,但还是要再努力一下:
“还是根据两高发布的指导意见,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行凶’的含义。
除了使用致命性凶,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行凶,对于未使用凶器或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可以认定为‘行凶’。
综合上面说的那些情况,杜金亮四名被害者的催债行为持续数个小时,在不能与外界联系,杜金亮又实施了如此严重侮辱行为的前提下,他们对张驰和蔡美娟造成的危险或许并不紧迫,但绝对已经称得上是严重了,我认为将该四人的行为认为行凶是较为恰当的。”
李福军严兆生和郭天明此时的脸色已经不是难看,而是有些惊恐了。
这要是给他们石锤了,他们岂不是要摇身一变,从本案被害人变成另案被告人了?
不过这显然不是刘文仁现在会考虑的问题,法官们也不会在这个案子去处理他们那些破事儿。
“要是上诉人这边跟公诉人的观点暂时达不成一致,可以先继续往下进行,你们表达的都已经很清楚,合议庭随后会对你们的观点进行商议。”
眼看着这里有点僵住,叶秉文及时出来说话了。
现在明显是任真和刘文仁各执一词,一个靠着法条说事儿,一个则是靠着法理发挥,谁也说服不了谁。
他们双方的观点都有一定依据,但是又不能互相否定,如果任由他们说下去,恐怕这个庭得开到天黑。
“上诉人的律师刚才总结了三个理由,前两个讨论的差不多了,就最后一个理由,执法人员已经到达现场,张驰和蔡美娟面临的危害程度明显下降,双方集中讨论一下。”
听到法官的话,旁听席上坐着的王亚军浑身一颤。
第245章 你那是通常情况
“对,刚才辩护人还提到,从杜金亮对蔡美娟实施侮辱行为到张驰持刀捅刺,中间仅仅相隔了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不足以让张驰产生的联想和顾虑消失。”
刘文仁这才想起来,刚才就想对这个点反驳来着,一时间没顾上就进行到这里了,不过总归是没漏掉。
“但是辩护人忽略了,在这二十分钟之间,还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这么一个因素的加入,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即使杜金亮等人再嚣张,他们也不可能在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张驰和蔡美娟就算之前确实受到了不法侵害,确实面临了一些比较严重的威胁,但是在执法人员出现之后,他们面临的危险程度都已经大大下降。
在这个时候张驰再去持刀捅刺,明显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防卫过当论处。”
听到刘文仁的分析,在第一排坐着的王亚军脸色越发苍白。
她最了解案发前后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她在心里问了自己一句,自己到现场之后的所作所为,真的帮到张驰和蔡美娟了吗?
“公诉人说的是一种通常情况。
在通常情况下,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之后,无论是什么样的不法侵害,一般确实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并且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再做升级。”
任真看了一眼王亚军,又看向眉头紧蹙的刘文仁:“但是很显然,本案不是通常情况。”
通常情况?本案怎么就不通常了?
“根据案发当天来到现场的执法人员王亚军的证言,案发当天接到报警后,她带着两名辅警来到现场,先是来到办公楼一楼接待室,简单说了几句话之后,说要账可以,不可以打架,三人就离开了办公楼。
根据王亚军的说法,她离开办公楼,是为了找到报警人了解情况,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也想请问一下这位执法员,你们在到达这种明显有暴力痕迹、有再发生冲突可能的现场之后,无论后续怎么处理,通常情况下你们会把双方当事人单独留在一个房间里吗?”
嗯?
叶秉文抬头看了一眼任真,又看了一眼旁听席。
“这”
刘文仁迟疑了,我又不是执法员,我怎么知道?
不过想想也知道,像这个案子里这种情况,把杜金亮四人和张驰蔡美娟留在一个屋子里,而且没有执法人员在场控制场面,这种做法肯定是有失妥当的。
“王亚军,能否请你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看刘文仁答不上来,叶秉文看向王亚军。
“啊?好好好。”
王亚军如梦初醒,刘海已经被汗沾在额头上:
“一般来说,确实是应该把双方当事人分开,无论是了解情况还是避免进一步的冲突,把他们分开是比较好的。”
“那案发当天,伱为什么没有这样做,而且还离开了办公楼?”
“我我那时候到接待室,看他们好像没有发生什么冲突,就没多想,一听是欠钱要债的,那经济纠纷,应该也不会出什么事儿。
因为不是接待室里的人报的警,我想的是先找报警人了解一下情况,就到厂区的院子里去了。”
王亚军努力回想着。
“那你为什么不让辅警留在接待室?”
虽然不是王亚军的上司,但是叶秉文也看出来王亚军在此次事件里的处理肯定是有问题的,此时也忍不住多问了两句。
“我没想那么多,而且我看要债的有那么多人,万一真起了什么冲突,我们几个人也控制不住局面,就想着跟指挥中心汇报一下情况,看要不要增派人手过来,谁知道几分钟的时间就出事儿了。”
刚才你还说经济纠纷,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儿,现在又说要汇报请求增派人手,不会出事儿你增派什么人手啊?
不过王亚军离开接待室的理由并不重要,只要确定了她把张驰蔡美娟跟杜金亮留在接待室的处置方式不是通常情况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看到了,在执法人员到达接待室又离开之后,张驰和蔡美娟仍然跟催债四人待在接待室里,这明显不是通常情况。
那么我想再请公诉人试想一下,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如果张驰想离开这个封闭的房间,杜金亮这四个人还会阻拦他吗?”
阻拦个锤子!
就连刘文仁也不得不承认,任真的每一个试想都抓住了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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