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普法,你给法官判十年? 第107节
瞬干爆炸。
这时候。
白老爷子好奇的探过头来。
上下打量着徐铭配备的专用工作电脑。
上面是实时观看的庭审,还能直接联络到庭审现场的权限。
“哟,好东西啊。”
“我们那时候哪有这么方便。”
“嗯,这就是国家强大,社会进步的好处了。”
“中央当时给小叶同志发声的那篇文,写的还是挺到位的。”
白老爷子有些感慨的说着。
徐铭有点意外。
这位老爷子好像一点不在意啊。
另外他忽然提到中央的发文,莫非是...
“白老师。”
“您觉得叶律师做的没问题?”
白老爷子笑呵呵的道。
“小叶同志的申请当然没问题,这哪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嘛?”
“而你说的不到位,得罪沙都什么的,这些真的有关系吗?”
徐铭浑身一震,连忙站起来请教道。
“白老师,请您批评指点!”
白老爷子不紧不慢的继续泡茶,微笑道。
“这么严肃干嘛?”
“我又不是说你,至于指点也没必要。”
“你有空可以想想中央发的那篇文,那可不只是说的是贫困百姓生活问题。”
白老爷子最后一句话饶有深意。
徐铭沉默着,开始回想中央的发文,几个关键词逐渐在脑海之中。
【人民当家做主...敌人...风暴...】
随后徐铭。
逐渐是明白了什么。
看向庭审画面中叶秋的身形。
忽然有些说不出的感觉。
...
庭审现场。
审判席上。
朱金权忍不住冷哼了一声。
“好嚣张的律师,以为这里是魔都么?”
谢天贺没说话,也是神色有些古怪。
叶秋这开场,也太猛了。
不愧为法外狂徒的称号啊。
不过,他这样操作的话,反而对自己不利。
因为寻衅滋事罪本来就是很复杂的一个罪名。
首先其边界不清,尤其是主观和客观的界定很困难,这就导致其容易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
其次,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较难,并且行刑衔接不畅,所以这个罪名诟病虽多,但是使用的也很多。
通俗点来说就是。
很多案子法官稍微严格一点,都可以判上一个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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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不太合适,但是没有绝对证据,基本不好推翻。
因此。
凡寻衅滋事罪的相关二审。
基本都十分依靠主审人员尤其是审判长的个人倾向进行判定。
但是叶秋这一上来。
直接就要BAN了所有法官。
那审判人员的倾向,那还用多说么?
就算他们三个审判人员真的全部回避了。
那么其他的审判人员只会更加的谨慎和保守。
….…
此时。
主审判席位。
欧阳宇微微皱眉,神情有些不悦了。
毕竟他是审判长,原告方直接申请全体合议庭成员回避,而不是个别回避,多少有些打脸了。
怎么,你这是不相信本审判长的公正性和威严性么?
还是说,就跟朱金权说的一样,在魔都嚣张惯了,完全不把沙都放在眼里?
欧阳宇心中有些芥蒂,于是神色冷肃的开口道。
“控方律师叶秋,陈述你方异议以及申请回避的具体理由。”
“本庭提醒你,若是无正当理由,将被视为扰乱法庭,妨害司法。”
检方席位上。
郑华自一副看戏的表情。
被告席位上。
冯金龙摇了摇头。
原告席位上。
李志军坐立难安。
他既是期待,又是担心。
律师席上。
白晓荼小手微攥,微微有些紧张和激动。
毕竟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
换谁能不紧张?
换谁又能不激动?
然而叶秋却气定神闲。
此时抽出一份材料,神色从容,不徐不疾的说道。
.... ... 0
“审判长。”
“我方认为审判人员违背了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十条——办案人员违反禁止行为的回避。”
“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
“...”
“以上行为可能会影响公正判决。”
“此即我方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的理由。”
审判台席位上。
朱金权忽然沉默。
且神色微微变化,他知道,叶秋说的是自己。
而审判长欧阳宇也似乎明白了什么,同时注意到了朱金权的变化,不过他没有去看,只是继续说道。
“请控方律师表述清楚事实。”
“即:具体是哪位审判人员,违反了哪一条例。”
“且,为什么要申请全体合议庭成员回避,请梅浇行清楚明确的陈述。”
“好的审判长。”
叶秋看向审判席,微微笑道。
“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朱金权,违反了以下禁止行为。”
“其助理在我方当事人申诉期间,曾打电话告知我方当事人,继续申诉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责罚,暗示我方当事人不得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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