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法官送进监狱踩缝纫机 第37节
再往下播放,
两个人就没衣服了,画面更不能直视了。
“咳咳咳……林川律师,偷拍是违法行为,你这份儿视频证据怎么来的?”
冯建军心脏扑通扑通跳,
上了年纪,
很久没看过这么刺激的视频了,
还有点不适应。
“百顺酒店601房间里面有针孔摄像头,我建议警方去查一下,绝对还有其它旅客被侵犯了隐私。”
林川当时就想过报警,
让警察来查一下是谁安装的针孔摄像头,
但是忙着准备打官司的材料,
所以没顾上。
“酒店里有针孔摄像头,这太常见了,我就碰到过一次。”
“所以订酒店千万别贪便宜,不知不觉,你的隐私就被传到网络上了。”
“说多了都是泪,我和我前女友就是因为这事儿分的手。”
“当时我大半夜闲着没事逛网站,竟然在热门视频里,发现她和别的男的在酒店。”
“针孔摄像头拍的!”
“卧槽,楼上兄弟的头顶是青青草原啊!”
“帽子扶好,戴正!”
……
谈到酒店的针孔摄像头,
直播间的一部分观众很有话语权,他们就有被针孔摄像头偷拍的经历。
“审判长,我不知道被告律师为什么要将这个视频当庭播放。”
“虽然偷拍视频的人不是他。”
“但是播放这则视频,会导致我的当事人名誉权受损,我希望被告律师可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原告律师赵秋霞坐不住了,
在她看来,
刚才播放的视频和本案无关,
而且播放出来会让当事人李慧慧的名声受到中伤。
“回原告律师的质问。”
“我播放这则视频,只是为了更加精准的还原真相,没有其他意思。”
“视频证据的真实性,要远远大于警方录制的口供。”
“我的当事人被审讯时,有可能因为情绪波动,或者是其他因素,导致记忆出现偏差,从而笔录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而李女士以受害者的身份报警,她的口供更没有任何价值。”
“因此。”
“视频是最公正的证据。”
“它能真实还原当晚发成的事情,究竟是李女士受到了侵害,还是我方当事人受到了侵害。”
“有最直接视频证据在现场播放,警方录制的口供就没有了参考价值。”
“赵律师,你作为专业的律师,以上我说的话没毛病吧?”
林川面对镜头侃侃而谈,
他不用刻意的组织语言,
出口逻辑缜密,
没有破绽可言。
“从专业角度来说。”
“林川说的没错,第一现场视频证据的真实性接近百分百,远远大于警方录制的口供。”
旁听席的律师们很是认同林川的观点。
被告律师赵秋霞尽管和林川是对立面,
但是也没办法反驳,
既然当晚发生的事都录下来了,
当视频播出来后,
被告人马明强奸罪名成不成立,
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
“嗯,没毛病。”
赵秋霞不情愿的表示认同。
紧接着,
林川又继续说道:
“至于你口中所说的,这则视频播出后,会使李慧慧女士名誉形象受损。”
“对此,我深表遗憾。”
“因为,为了还原事情真相,维护我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我身为辩护律师的职责。”
“而且。”
“这则视频的画面里可不仅只有李女士。”
“我方当事人也在其中。”
“所以。”
“如果真要说名誉和形象受到损害的话,我方当事人也不例外。”
林川知道这则视频会给两位当事人带来影响,
但是没办法,
这是唯一的翻盘点。
因为这则视频一播出,就会使警方录制的口供失去意义。
进而,
马明在审讯室里亲口承认的罪名,
作废,
他将能赢来公众审判的机会。
为此,
林川必须这么做。
这则视频一播放,
意味着原告和被告都回到了起点,
需要法官重新判定马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双方律师势必会正面交锋,
互相辩驳,
而这,
正是林川所擅长的方面!.
第024章 法官:为什么他总能找到刁钻的辩护角度?
“审判长,这则视频完整的记录了当晚的真实情况。”
“我请求法庭重新审视我方当事人马明的强奸罪名。”
林川举手示意。
审判长冯建军和身边两个审判员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后商量起来。
很快,
审判长冯建军点了点头。
“被告律师呈交的新证据,比警方录制的口供更具有参考价值。”
“请求合理。”
“法院将重新评估马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原告律师,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冯建军的目光落在了原告席上。
“审判长,刚才的视频我看了。”
“我认为和警方录制的口供基本上百分百吻合,因此,马明的强奸罪依然成立。”
赵秋霞拿起备份口供记录,
当场念了出来。
“审讯民警沈强:马明,在你实施男女行为之前,是否询问过李慧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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