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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在下的刀子致郁全球 第274节

  没有钱,在绝望之下,许三观又想起了“卖血”!

  现如今的这个家,现如今的妻子,就是当初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才有的,于是乎许三观就又去卖血了。

  第一次卖血是偶然。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解决许一乐打伤别人医药费的麻烦。

  文中对于这一段剧情的描写非常细致,并且画面感十足,特别是许三观在卖了血后,如同十年前第一次卖血一样,坐在饭店,朝着跑堂的喊道: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

  ……

  如果说看到这里,万千老贼的粉丝们还没有完全崩溃,可是随着许三观的这一句话,无数读者都崩溃了!

  他们都能够感受到许三观的情绪!

  【“我卖血啦!我许三观卖了血,替何小勇还了债,我许三观卖了血,又去做了一次乌龟。”】

  许三观朝着许玉兰叫道。

  叫声之中情绪复杂,或许是委屈,或许是无奈。

  可从上帝视角来阅读这一部小说,谁能够扛得住许三观的这句话。

  “艹啊!”

  “玛德!”

  万千老贼粉丝们攥紧双拳,有很多脏话想骂出去,可是仍然全部积压在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出去!

  发泄?

  骂谁?

  这个故事里,谁有错?

  许玉兰吗?还是何小勇?

  可委屈到最后,只有许三观自己来抗,就算许一乐犯了事,许三观即便是再不愿意,可依旧只有他能够帮助许一乐。

  许玉兰自然是不愿意许三观去卖血的,可许三观的话带着气,直接了当道:

  “我为什么卖血?!”

  “我卖血就是为了做乌龟!”

  ……

  “这个角色,实在塑造的太出彩了。”

  “一个小人物,集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于一身,还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朱夏华喃喃道。

  许三观绝对不算是善人,在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为了发泄心里的不痛快也好,为了报复也罢,反正同样出了轨,还惹来了一堆麻烦事。

  不过在这些麻烦事过去后,许三观和许玉兰算是扯平了,又回到了从前的生活,真实的令人发寒。

  要知道在文中的那个年代,可不像现在有着那么高的离婚率,可婚内出轨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般的家庭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不会选择分家,而是忍。

  女性,因为社会地位的缘故,多半是受到委屈的一方。

  这一点,至少在女性地位提升不少的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改善。

  【老贼这本书的温情,比上本书《活着》要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依旧有些喘不过来气。】

  【只能说《活着》有着不断从天而降的祸事,而《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段真实的人生,真实到可怕!】

  【第三人称视角的写作也是关键,对大多数的读者而言,第三人称的阅读体验,就是会比第一视角要好很多。】

  【呵呵呵呵……以老贼的尿性,这本书到最后,许三观,许玉兰以及三个儿子,估计至少有三个人以上会死。】

  【下注吧,我赌全死!老子就看看老贼究竟会怎么发刀子!】

  【不死三个,在下把头摘下来给男足当球踢!】

  【这够狠的!以男足的脚法,你的头要稀巴烂!】

  ……

  林秋望着手机,看到这些读者们的实时讨论,嘴角不禁扬起了笑容。

  诚然,一路以来,“老贼”采取了各式各样,花里胡哨的刀法,可是没有刀子的刀子,可曾见过?!

  小说就是从第二十章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因为那个时代的天灾,就要来了。

  许三观同样会迎来自己的第三次卖血!

  故事的背景正是……

  大饥荒!

  ……

  ……

第214章 许三观的父爱!

  “大饥荒……”

  “这个时代在历史课本上学过。”

  “我几年前听我太爷爷说过,说大饥荒时代之下,死了不少人,那个时候几乎吃不饱饭。”

  ……

  进入到小说的后半段,读者们愈发能够体会到书里描述的情感。

  比起《活着》而言,《许三观卖血记》里有了更多的温馨,描绘的同样更加真实。

  进入到大饥荒年,许三观一家同样过上了清贫的生活。

  按照许三观的计算,连续五十七天,家里都是喝的玉米粥,连点肉星子都没。

  于是乎许三观再度心生了想法:

  “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

  “我艹了啊!原本以为许三观的卖血是贪念,可是这几次卖血,都不是啊!”

  “第一次纯属好奇,第二次为了儿子还钱,现在为了能够让家里人吃上一口好饭菜!”

  “许三观并不完美,可能够做到这地步,在那个年代,绝对是一条汉子了。”

  “这次连黄酒和猪肝都没有,饭店里都吃不到肉啊!”

  “很难想象没有肉吃的生活……”

  年轻的读者们都被文中的饥荒景象给震惊了。

  他们这些比较年轻的读者虽然对于这个大饥荒时代有所耳闻,可从来没有在文学作品中细致了解过。

  要不是老贼的作品,他们几乎都不怎么看这种严肃的现实主义文学。

  光是这一点,意义就是不同的。

  苦!

  在那个生产技术落后的年代,一旦碰上了大饥荒,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可许三观即便是再善良,面对许一乐这样一个“别人家的崽”时,依旧会心存芥蒂。

  这同样是正常男人会有的想法。

  可许一乐是无辜的啊!

  读者们又是一阵心绞痛。

  许一乐的出身并不由自己定,他曾经希望自己是许三观的儿子,能够得到往常一样的父爱。

  但现在的身份摆在这里,许三观的偏心,无视,让许一乐的内心之中产生了其他的想法。

  不仅仅许三观嫌弃他,就连亲爹何小勇都将其赶出了门!

  即便如此,到了最后,依旧是许三观对许一乐,这个不是自己儿子的儿子,张开了怀抱。

  依旧是那样骂骂咧咧的刀子嘴。

  可在这个世上,会说好话的人太多了,永远不要看男人说了些什么,要看男人做了些什么。

  面对周围的闲言碎语,言语欺凌之时,许三观直接拽过了许一乐:

  “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

  “玛德!许三观这爷们算是做到位了!”

  “也别寄希望于老贼不刀了,这本书太精采,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觉得比《活着》精彩。”

  “孰高孰低不好说,可能是因为《活着》篇幅字数太少了,情节转折又多,所以给读者的观感很多时候有些突兀,我就是个普通读者,一家之言。”

  寻常读者们能够看到的东西,从某个程度上来说都是稍微有些浅显的。

  朱夏华作为文学界大师级别的作者,却能够看出来这本书中的很多想法。

  这本书没有知识分子启蒙立场所张扬的那种批判性的传统,同样没有贵族叙事所抛洒高高在上的怜悯,只有那种源自民间的人道主义的情怀和人生和现实的理解。

  整部小说到现在,没有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情节线索,就是以民间的日常生活,作为小说情节推进的主题,然后再用“卖血”串联,思路不可谓不精妙。

  这种现实主义题材的小说,最怕的就是没有贯穿整部小说的一条线。

  要是没有卖血这条线,这本小说就会变成叙述“许三观的一生”,顿时间就从一棵大树变成飘零的叶子,形不成整体。

  ……

  果然如同朱夏华所料的那般,小说的结构极其清晰,当多年之后,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显然是得了什么病。

  现如今的许三观,早已老迈,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决定再次去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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