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模拟作案,没让你完美犯罪啊 第11节
“原来仓库里的鞋印,是在诈辰逸和赵梓麦啊。”
“特么的吓我一跳,害我以为真的有鞋印。”
“我想起来了,辰逸和赵梓麦进仓库之前,就已经换掉了鞋子,那两双鞋子应该已经被他们处理掉了。至于现在穿的鞋在附近留下的鞋印,那是没办法完全消除掉的,他们肯定会附近监控拍到,也没必要消除。反正路过的人多了去了,这点根本无法给他们定罪。”
“也就是说,审问他们也白问。”
“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无法给我定罪。”
“嘿嘿嘿,时间早已超过一个小时了。”
第24章 无法破解的双重密室
江映雪、宋儒和另一个破案组绕了一圈,依然在起点。
本以为通过监控,找到了辰逸的不完美不在场证明,觉得可能是个突破口,没想到问了他们之后一无所获。
其实本来辰逸和赵梓麦嫌疑就很低,他们身上的线索根本不能跟现场联系起来,他们不露出破绽,那对调查一点帮助都没有。
两个破案组无奈,只能继续就仓库本身进行调查,他们现在更加怀疑是绑架者杀人,决定再调查一下是否有解开密室的可能。
虽然这个案子有所不同,木栓是被里面两个人反锁的,而且这种老式木门,木栓很难移动,外面打开和锁好木栓基本不可能,他们想破脑袋都想不到怎么才能做到,但他们想不到不代表别人做不到,也许里面有线索。
他们将小小的仓库,里里外外检查了好几遍,连墙壁的刮痕、物品架上的钉子、物品架被拆前的样子等等,都考虑的进去。
江映雪对物品架,产生了怀疑:“这个物品架可以让绳子受力,有没有可能用它当滑轮,用绳子将木栓拉开,出去后再将木栓合上。”
宋儒摇头:“可是无论怎么看都没有这种角度啊,成直角怎么拉开木栓?而且这个物品架不是很重,那么大的拉力它直接就倒了江映雪又指着墙上一些钉孔:“那有没有可能是墙上这些钉孔,曾经钉着钉子,通过钉子制造什么机械,将木栓打开并且合上。”
宋儒摇头:“也不太可能,用它们拉扯绳子跟木双同样成直角,而且这些钉孔虽然没有钉穿墙壁,但也钉得挺深,用完怎么从外面将它们取下?”
“那有没有可能有什么缝隙,通过绳子拖动砖头杀死受害者。”
“可是除了门下面一条小缝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缝隙,而且从验尸报告来看,死者应该是躺在地上,砖头从上往下重击将头砸扁,用绳子拖动砖头砸,角度不对,如果通过绳子拉扯自由落体,一块不可能脑袋都砸扁,如果很多块砖头绑在一起,那么砸死之后的旁边应该散落很多满是血迹的砖头。”
江映雪、宋儒和另一个破案组脑洞大开,结合蛛丝马迹将所有可能性都想了一遍,甚至一些天马行空几乎不可能的想法,都推演一番。
然而很遗憾,没有一种说得通,总结得出结论,这是一间是实实在在的密室,没有非暴力从外面打开的可能性。
最后他们又不得不,重新查唐某和赵某,以及辰逸和赵梓麦,基本凶手,就锁定在他们四人当中。
然而可惜,如果锁定唐某和赵某,无法区分究竟是哪个,没有杀人动机,锁定辰逸和赵梓麦,没有任何证据。
林海感慨说道:“夏老师这个案子您怎么看,我又是一头雾水。”
柳沁伊赞同:“我也是懵了,究竟凶手是谁,我觉得唐某赵某不像凶手,他们没理由杀人,可这是密室,外面的人又不可能杀人0夏洛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神色,摇头说道:“从现在的线索来看,我也无法下定论,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高明的作案。如果是我,我会就墙上的钉孔进一步调查。虽然我也无法将之与密室联系起来,但感觉这个最反常。”
周书瑜说道:“如果真实办案,我会更加仔细检查监控、那几张传单、鞋印、乙醚电击棒的由来等,刑侦调查可以比他们仔细很多,不过节目的科技毕竟有限,根据目前线索我完全推理不出结果。”
案子依然在死胡同无法破解,随着时间的推移,江映雪等人的粉丝,越来越着急,而辰逸和赵梓麦的粉丝,越来越激动。
“两个小时已经快到了,怎么还无法破解啊?”
“没有新的线索,一直在原地打转的感觉。”
“我觉得可以放弃推理,直接从辰逸和赵梓麦的作案手法来猜测,他们肯定又用了什么手法,打开了密室。”
“江映雪等人也不是没有考虑这种可能性啊,刚刚不是一直在查吗,可是你们也看见了,这种老式门的木栓要拉开拴上很难的,哪像酒店的防盗扣轻轻一扣就扣上了,根本没有从外面开木栓的方法。”
“那不是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就在唐某和赵某之间。”
“这不是绕一圈又回来了吗,究竟是唐某还是赵某呢?”
“有没有可能,段某是自杀的?”
“楼上这位好想法,你似乎发现了盲点。”
“别胡扯了,谁能头贴着地面从后面一砖头将自己脑袋砸爆?”
就在这焦灼的气氛中,两个小时时限到了,工作人员走了上前说道:“两个小时时间到了,三组、五组破案组请给出你们的答案江映雪、宋儒和破案五组,都脸色难看。
都没有侦破哪来的答案,现在给答案就只能蒙一个了。
第25章 凶手又是他们,究竟怎么做到的?
破案五组和三组,都硬着头皮给出了答案。
江映雪和宋儒抛开乱七八糟的,从线索证据结案。
那就是罪犯无法确定赵某还是唐某,但就在他们两人之间。
江映雪解释说道:“如果能确信凶手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客观原因无法查明具体由谁造成被害人死亡,实践中会结合具体的案情,有不同做法。
有的案例会认为参与者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而有的案例会结合案情认为被告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构成其他的罪。
我们认为,这个案件中他们两人都在一间密室当中,应该相互知情,所以为共犯,两人一起按杀人罪定。”
唐某赶紧摆手:“我真没杀人。”
赵某也赶紧解释:“我也真没杀人。”
观众们都是一愣,这样也行?
“哪个学法律的来说说,真是这样吗?”
“我是学法律的,江映雪说的确有其事。”
“那如果凶手在唐某赵某之间,他们不用区分出是谁也算破案?”
“不太清楚,这得看节目组怎么定义。”
“不能这样吧,这对作案组不公平啊。”
虽然时间紧迫,潦草给出的答案。
但江映雪和宋儒回过头来想,觉得这应该就是正确答案,密室确定无法打开,凶手就在唐某赵某之间,两人情况一样,谁也无法分清凶手。
辰逸和赵梓麦上一个案子,是亲自动的手,这回很可能改变策略,让其他人动手,通过这种僵局,将他们搞迷糊。
他们的不完美不在场证明,可能完全是故意漏出来的破绽,让他们误以为辰逸趁着那段时间过来了作案,其实什么也没做。
江映雪和宋儒,越想越觉得如此。
节目组工作人员不置可否,看向破案五组。
破案五组的结案,说实话就有些耍赖皮了。
他们指着辰逸和赵梓麦说道,“我们认为凶手,就是他们。”
工作人员说道:“破案组破案,必须要讲证据,三组的破案,是有证据的,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辰逸和赵梓麦?”
破案五组哑口无言,哪来实质性的证据?他们纯粹是第一个案件被辰逸和赵梓麦坑了,现在直觉就是他们。
工作人员宣布:“破案五组毫无证据,宣告失败扣三分。破案三组虽然有证据但却是误判,同样扣三分。”
江映雪和宋儒一愣,不是赵某和唐某?
又或者说,其实可以确定他们其中的一个?
宋儒皱眉说道:“我有个疑问,如果案件从结果来看,任何人都无法确定唐某赵某谁是凶手,只有凶手自己知道,这也算我们破案失败吗?”
工作人员说道:“要是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再作讨论,好在这个案子不属于这种情况,凶手另有其人。”
夏洛和周书瑜,顿时目露精光。
江映雪和宋儒也瞳孔一缩,唐某和赵某都不是凶手?
可是他们确认过了,这回老式门拴上之后,确实无法从外面打开的啊,外面的人究竟是怎么杀人的?
就连赵某和唐某都看向对方表情疑惑,你居然真不是凶手?他们是打心里觉得密室里面只有他们,对方肯定就是凶手。
直播间观众们,则是一片哗然。
“卧槽,不是赵某也不是唐某?”
“那也就是说,又是辰逸和赵梓麦?”
“牛逼,那辰逸赵梓麦又赢了。”
“可这不是密室吗,他们怎么杀人?”
“这个问题,怎么这么熟悉呢?”
“这回不一样,木栓真的是里面的人反锁的,而且不是调查过了,这种老式木栓从外面打开根本就不可能。”
“惊了,这又是匪夷所思的作案啊。”
“啊啊啊,十秒之内我要知道真相,哦不十分钟好了,导演杀人案的经验告诉我,没有个十分钟讲解根本明白不过来。”
江映雪、宋儒以及破案五组,都直直地看向辰逸,江映雪急不可耐地道:“那凶手是他们?究竟怎么做到的?还是那句话,如果说不通我们不服。”
工作人员也没有卖关子,给出了答案:“是的,凶手正是辰逸和赵梓麦,大家先不要着急,一会儿就让他们解密。在揭秘之前,再次警告所有人不要现实中模仿,否则的话,牢底坐穿。”
工作人员老生常谈说了句,冲辰逸和赵梓麦点头示意。
辰逸点了点头,走了上前准备解密,现场和直播间所有人都直勾勾地看着他心痒难耐,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究竟怎么杀人的。
第26章 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在众人注视下,辰逸淡淡地道:“这个案子,可能比你们现象中简单。”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直接演示,下面是他们第一次醒来的情形,请记住仓库在没打开门的时候,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的。”
他重新让唐某、赵某、段永伟戴上眼罩戴上头套,模拟看不见的情形。接着让唐某和赵某,躺在了仓库地上。
到了这里,大家都没觉察到什么异样,但是辰逸的下一个动作,让大家懵了,只见他没有让段永伟躺在唐某赵某旁边,而是将段永伟拖了出去,放在仓库外面的墙角,用一张塑料布盖得严严实实。
夏洛和周书瑜,眼中几乎同时爆射精光。
其他人等则是懵了一下,脑子反应不过来。
“怎么回事,辰逸不是说模拟他们第一次醒来的情形吗?他们第一次醒来,不是三人都在仓库里吗,他们三人,还相互交流过。”
“不只是第一次醒来的时候,按理来讲后来里面反锁了,直到作案组到来才开门,那段永伟应该一直在里面啊。”
“是我脑子不好使吗,完全不明白。”
“不不不不是你的锅,大家都懵了。”
正当大家以为,是不是辰逸搞错了什么顺序的时候。
却见辰逸本人,躺在了唐某和赵某中间,然后爬起来,一副刚刚醒来惊慌的样子,模仿段永伟的声音和语气说道:“救命啊,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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