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综:原来我被她闺蜜惦记很久了 第251节
余雅菲今天起得不早也不晚,坐在餐桌旁吃着早茶,助理买过来的。
手机支架上,放着王平阳和余幼薇的直播。
也不知道两人今天的直播任务是什么,只看到他们坐着车,已经出了小镇。
车上,王平阳又好为人师,说他的粉丝有不少还在上学的年轻人,他得给这些人讲个故事。
他说,他大表哥有个朋友,十四五岁的时候,打遍全村无敌手,全学校最硬的男人。
那大概是他生命最潇洒最快乐的日子,他说一不二,一呼百应,村里的孩子都听他的,学校里谁见了都叫一声哥。
谁敢在他面前不规矩,他就敢拿着板砖给对方开瓢。
后来,他没去读高中,觉得学习没意思,就辍学回家了。
走的时候,一帮小弟送他出校门,浩浩荡荡,都是不谙世事的潇洒。
初中文凭,农村出身,没房没车,但有一腔热血和可笑又可怜的自信。
家里的农活不想干,他爸让他去学点手艺,他觉得没兴趣。
看了几本白手起家,穷小子逆袭的小说,就觉得自己非池中物,早晚要出人头地。
人们有办法让奔腾的河水停下,却没办法阻拦少年那颗想去闯荡江湖的心。
他闹着要出去打拼时,他妈劝他:“你这么点岁数,出去闯什么闯啊,啥都不懂。“
他爸坐在门口台阶上,脚底下踩着两块碎砖,胶鞋沾满了雨后农田里的淤泥,还带着零星的草叶。
粗糙开裂的手指夹着根旱烟,吧嗒吧嗒的抽个不停,火星明明灭灭,像年轻人那颗蠢动不息的心。
“让他出去吧。“他爸叹口气,“像你老子,没啥出息的玩意。”
他便出来了,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饭店做传菜员。
他爸托人介绍的,店长是同乡,好歹有个照应。
工资不高,一月两千多,早九晚十,午休一小时。
像他这样的农村孩子,城市再大,也找不到一份不辛苦就能体体面面的工作。
他心想,成大事的人都是有低谷期的,服务员也能出英雄。
跟他同住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哥,负责后厨进货。
楼下就是女寝,住着店里的几个女服务员和前台,跟他差不多年纪,都涂着口红,眼睫毛忽闪忽闪。
逼仄的空间放了两张单人床,一进屋都是进货大哥的脚臭味。
床底下放了两桶泡面,还有一地烟头。
一心想着成大事不拘小节的少年,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生活。
厨师大哥做的虾特别好吃,但总是差点感觉,午夜梦回,他想的都是妈妈炖的排骨。
学校老师七八年也没教会他低头认怂,出去打工一个月,全学会了。
少年对别人的喜恶有着野兽般的直觉,他懵懵懂懂的感觉到,耍横斗勇,已经不是这个社会的真正法则。
兜兜转转折腾到二十一那年,他谈了个对象,对象跟他不一样,虽然成绩不好,但读了个中专。
这一年,他工资已经涨到了4000,在店里做副店长,对象在隔壁超市收银,俩人窝在一个月租600的出租屋,墙壁都是斑驳的霉点,最贵重的家具是一张双人床。
有对象以后,4000工资在这个城市,就像是掉进了海里的泥,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月底的时候,泡面就成了出租屋的常客。
那年年底,他兜比脸都干净,爸妈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家,他撒了个谎,说今年不放假。
他也开始学会报喜不报忧,离家远行者,最怕爹妈牵挂。
春节的时候,他在网吧包了台机子,网吧的老板不在,看店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大哥。
零点敲钟,大哥在看春晚,主持人的声音传出来,举国欢庆一片热闹。
而他在吃方便面。
这个城市有万家灯火,有万种生活。
初一那天,他爸辗转进城,跟他吃了顿饭后,又急匆匆赶车回家。
临走时候,给他留了两千块。
“在外面,好好地。”
看着爸爸日夜操劳晒得黑红黑红的脸,拿着钱的手指暗黄无光,还有洗不净的黑泥。
他忽然有点想哭。
收完年假,对象没有回他们的小出租屋,在电话里她告诉他:“我回家的时候,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能在城里买房的,我不想跟着你吃泡面了。”
那天晚上,成年人的世界在他眼前露出端倪,他很久没有再看那些之前让他看得心潮澎湃的小说了。
书里的主角,走到哪里都有奇遇,总归是要成功的。
而现实世界里,没有主角,他这样的农村小伙,没文化没靠山,想在城市里安家都是奢望。
生活可能就是这个死样子,有人一出生就手握筹码,可以在赌桌上一掷千金。
而有人庸庸碌碌一辈子,连上桌的资格都没有。
他有点后悔,心想着要是好好学习,没准就不用这么难了。
这一年,他辞掉了饭店的工作,打算去一个更远的城市闯一闯。
只去一个月,他就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第一次坐那么长时间的火车,原来人一直坐着,也会累。
陌生的城市更没有出头的机会。
二十二岁,出来打工五年,手里的存款,连个厕所都买不起。
二十四那年,他又谈了个对象,跟他同岁,也是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农村小妹。
一眼就相中了他,五个月以后,对象不顾爸妈阻拦,跟他结了婚,彩礼给了12万。
他拿了两万,爸妈给了十万。
农村人一辈子就这么点积蓄,给他娶个老婆,刚刚好。
结婚那天,他才恍然发觉,爹娘似乎变了不少模样,这些年他在城里混日子,跟爸妈见面的时间少之又少,竟没发现他们已苍老了不少。
岁月从来不曾善待他们半分。
那一刻他觉得难受,又不知这种难受来自于什么。
如果他读过书,兴许就能写出这种感觉了,可惜他没有,只能叹口气。
结婚以后,他跟老婆一起在城里打工,两个人省吃俭用,一年到头,加上老婆手里的彩礼,还不够一个首付。
第二年,他在生鲜超市做库管,开始在店里过夜。
老婆一个人上下班,一开始电闪雷鸣还会给他打电话,后来渐渐习惯,不再打电话。
好不容易抽出时间跟老婆吃个饭,路上过去的同龄姑娘都花枝招展,他老婆穿了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头发还是去年染的颜色,半黑半黄,素面朝天。
吃饭的时候,服务员问他喝什么饮料,老婆抢在前面说:“要白开水。”
转年,老婆怀孕了。
为了养胎,老婆辞去工作,他把丈母娘接来照顾。
超市进了一批草莓,他趁着便宜买了一兜回家,老婆吃着吃着,忽然就哭起来。
丈母娘说道:“人这辈子都是自己找的,闺女啊,吃吧。”
晚上他问老婆为什么哭,老婆没说话。
其实不问,他也能猜出个大概,老婆最爱吃草莓,嫁给他以后,还是头一回吃。
老婆从来没有抱怨,但他知道,她嫁给自己,其实过的不好。
这年他努力工作,拼命巴结领导。
儿子出生的时候,他手底下已经接了三家店,区经理要调到大区。
明年,他就能升副经理。
工资水涨船高,在这个城市,似乎也找到了生根发芽的方向。
老婆养好身体以后,跟他在店里工作,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开始变得有希望。
可惜命运,从来都不会让人一帆风顺。
没多久,爸爸忽然给他打电话,说妈妈不行了。
村里人叫车,连夜把他妈妈送到镇上医院,镇医院不敢接,又转院进了城。
重症监护室门外,他和爸爸窝在走廊,谁也没合眼。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另一波抢救患者的家属跟医生聊了几句,忽然哭起来,护士推出来一个老人,没了。
抢救一宿,他妈依旧没有脱离危险,但有了点意识。
他和他爸换上医院给的衣服,进去探视。
他母亲身上都是管子,嘴上扣着呼吸机,费力的睁眼看他。
折腾了半天,她终于说出来几个字:“回……回家。”
医生说尽力抢救,不能保证治好。
他爸躲在楼梯口抽了根烟,忽然跟他说:“把你妈接回家吧,不治了。”
重症监护室一天一夜,钱就像流水一样出去,母亲在里面生死不知。
而他这个做儿子的,却快要拿不出钱来了。
他咬牙说不行,他爸瞪他一眼:“你妈也不想治了,插着管子,她难受,咱回家,让她好好走。”
最后,他还是把妈妈接回家了。
因为他爸说:“钱都砸进去也不一定救得回来,你还有儿子。”
二十八岁这一年,他永远失去了自己的母亲。
母亲甚少进城,从来没在他那住过一天,她八岁就成了没娘的孩子,十八嫁给他爹,一辈子操劳,没读过一天的书,过世的时候,还不到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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