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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修的老物件成精了 第270节

  出去创业……拜托,败家的速度,还不如在家里躺着打游戏呢!

  但是,要说之前给得太多了,那这话也说不出口。

  沈乐一个编外人员,跟着出这么危险的任务,在巨大收获当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一个巨大的隐蔽型基地,值多少钱?

  这不是钱的问题,如果没有机缘,这是想要抛头颅、洒热血来换,都换不到的东西!

  一个实验室,一个仪器设备齐全的实验室,相对沈乐的贡献来说,已经算少了。再少,人家下次不跟你干了啊!

  ……现在的问题是,人家对手里资源满意了,也不跟你干了……

  特事局无语,无力,又不能直接把沈乐拖出去。他们只能努力哀求:

  “那……您在裱画的时候,能不能尽量使用可逆的方法。

  ——我们去探索那个地方,如果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是个秘境,又不能顺利进去,好歹还能把这褙纸拆了,重新研究一下?”

  这一点,沈乐倒是愿意的。如果要重新裱好,才能激起画卷的回忆,看到褙纸的完整内容,那么,以他的强迫症,少不得要把装裱拆了,再将褙纸里的信息给补上:

  “我想想啊……”

  特事局带来的专家团,在沈乐这里研究了五天,终于撤离。而沈乐,也在张老师的指导下,开始最后一步的装裱:

  “什么?你要可逆?回头能拆开再补?你……”

  张老师指导沈乐修这幅古画,也经历过各种奇怪的要求了,自以为可以心如止水。然而,听到这种要求,还是想打沈乐一顿:

  “所以你为什么不用新的褙纸?想要保存原有的褙纸,你可以把它单独保存起来,比如夹在玻璃板中间,放在恒温恒湿柜子里啊!”

  “老师……灵性,灵性……”

  没办法,张老师只好平复心境,帮沈乐把关他想出来的装裱方法。简单来说,是在装裱画心的妆花缎周围,再粘一圈宣纸,把它面积扩大一轮;

  然后,在褙纸周围,也粘上一圈宣纸,同样扩大面积。

  这样的话,就可以暂时不用往褙纸上刷浆糊,直接把外面那层宣纸粘上,需要的话,外面的宣纸裁掉,里面那层,自然就能脱离了,不用再往上辛苦浇水……

  “这种法子……勉强行吧。”张老师板着脸,不情不愿地点评:

  “只不过,外面的宣纸和内部相连面积太少,不太能受力,不方便挂起来。

  还有,这样扩大面积,会比原有画轴宽一圈,原来那根画轴装上去很不好看,你确定要装?”

  沈乐已经摩拳擦掌开干。不用往褙纸上刷浆糊,工序就简单了很多,工期也缩短了很多。

  他大开大合,将画心和褙纸强行并拢在一起,覆褙,装天地杆,穿绳系带。

  一边干活,一边就看见古画的各个部分,灵性很欢悦地闪耀了起来,快速融合,气息强度快速增长。

  很快,所有部分的灵性拧成一股,如同海潮一样,扑面而来:

  喂,终于有结果了吗?

  终于能看到后续了吗?

  沈乐放开心神,去迎接画卷传达给他的记忆。记忆画面中,青年将领已经蓄起了髭须,显得更加成熟,更加威严;

  而钟金哈屯容颜一如往昔,只是多了几分贵气,也多了几分从容。

  他们并马而行,在如云的帐篷当中穿行。这些年来,贡市的规模已经越来越大,帐篷占地越来越广,一眼望不到边;

  而贡市上卖的东西,也已经越来越多:

  “卖茶叶啦——中原最好的茶叶,茶水碧绿,茶叶片片如雀舌,一杯入喉,清润如仙——要品尝一下吗?”

  “奶酪!奶酪!最好的奶酪!三岁口的母羊,刚生了小羊的第一批羊奶,醇厚香甜,吃一块,顶一天的饱!”

  “好马!这里有好马!草原上的马王,刚刚套来,还没驯服的!这位将军,我看您气宇轩昂,一定是位武艺高超的大将,要不要看一看我们的好马?”

  草原上的牧民,中原赶来的商人,在这里陈列各式各样的货物,争相叫卖。

  厚重密实的狼皮、熊皮、獭皮、貂皮,和颜色纷繁的各种绸缎,帐篷挨着帐篷摆在一起,阳光下焕为异彩;

  风干的牛肉条,砸得结结实实的奶酪干,与一大袋子一大袋子的稻谷、麦粒、小米、高粱遥遥相望;

  甚至还有草原上的马奶酒,与关内的烈酒摆在一起。

  时不时的,就能看到做完了买卖的牧民,和关内的商人手臂挽着手臂,醉醺醺地从酒馆里面出来,拍打着鼓鼓的肚子唱歌……

  “真好啊……”

  钟金哈屯眼波流转,笑意舒畅。她的子民,草原上的牧民们,终于可以吃饱饭,穿暖衣,不用每次一到受灾,就战战兢兢地点着牲口的数目:

  又死了一只……又死了一只……啊,活不下去了,这些羊,完全没法撑到明年这时候,撑到母羊下羔子、再撑到羔子长大……

  还是去抢吧!去关内抢一波,抢到了,就可以活下去,抢不到,把命丢在关内,也省出了足够的口粮,家里的老小可以活下去……

  现在不用了。有了每季一开、每月一开的互市,他们能及时卖掉牛羊,换来足够多的米面,撑过一个又一个寒冬;

  受了风寒,受了伤,他们能通过互市买到药材;

  吃了太多的肉,胃肠不舒服,也能买到足够多的茶叶,浓浓一壶茶喝下去,就好了很多……

  “是啊,真好。”青年将领也微微而笑。从小,他在父帅麾下练武,总是会听到各种各样的噩耗:

  哪里哪里又被入侵了,哪个哪个城池又被包围了,哪里哪里被抢走了多少人,哪里哪里,整个村子的男女老幼,都被抢走了;

  哪位叔叔,哪位伯伯,死在抵御入侵者的战斗中,或者死在出关追杀的战斗中……

  “能一直这样安宁下去,真好啊。你看,这些百姓,他们多么高兴……”

  和金珠分别以后,青年将领努力了三年,终于调到了大同,和钟金哈屯遥遥相望:

  老情人时时相会是不可能的,但是,贡市开放的时候,出于巡视贡市的理由,一年还是能见上几次

  边境有什么事情,比如有不听话的小部族进入边墙,烧杀抢掠什么的,大明这里有逃犯跑去草原什么的……双方首领,就要通信交流,难免还要见个面。

  至于小金,那就更加幸福了,从老朋友那儿跑到新朋友那儿,再从新朋友那儿跑到老朋友那儿,一天可以打个来回。

  白天在金珠这里大吃大喝,晚上跑到老朋友那里睡觉;或者白天跟老朋友打打闹闹,晚上回到金珠那里,趴在她的帐篷外面守夜。

  除了运动量大了一些,需要更多食物以外,这日子,简直快活似神仙。

  “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啊?”

  小金懒洋洋翻了个身,举起爪子来舔。金珠苦笑着给它抓了抓脑后的毛发,又给它挠耳朵:

  “在一起是不可能的……最起码公开是不可能的。”

  她是草原上的王妃,他是明国将领,偶尔会面不会有人说什么,公开在一起,那就是挑战这个世界的规则。

  只要现在这样就好了,只要这样遥遥相望,知道彼此在做什么,知道他们能够互相提供支撑,就很好了……

  “对了……我要调走了。”已经不再年轻的将领轻声道。金珠微微一怔,扭头看他:

  “调走?去哪里?你……”

  可以不走吗?

  “西边有叛乱,当地的将领压不下去,朝廷调我过去。”男人微微叹息:

  “抱歉,不能在这里陪你了……”

  “这样吗……”

  金珠目光一点点黯淡下来。她转身望向北边,望向那蔓延到天际的草原尽头,一片淡青色的山峦:

  “我还想找个机会,和你一起去一个地方呢……据说,那里有仙家妙境,有人从那里拿到了奇妙的东西,能够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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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这是我的兵马,我的城池,我的铁浮图!

  “长生?”

  已经不再年轻的将领望向北方,眼眸深沉。金珠急道:

  “是啊,长生!你看——”

  她从胸前托起一串长长的金链,掰开链上系着的银盒,托出一颗拇指大的明珠。

  那明珠在银盒当中流转不定,烁烁发光。

  第一眼看过去,仿佛是金色,第二眼看过去,又像是银色,再定睛细看,仿佛无色透明,又仿佛凝聚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色彩。

  将领微微倾身,在马背上凑近了一点,伸手想要去摸。

  指尖距离那颗明珠还有一尺,一股尖锐的疼痛,已经刺得他手指一抖。缩回来看,指尖上皮开肉绽,鲜血长流。

  哪怕隔着一尺远,也被这颗明珠散发出的力量,割破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仙剑?”他死死地盯着那颗明珠,呼吸急促:

  “不,剑丸?”

  那可是剑丸啊!

  是一线剑气,势如奔雷,须臾千里,取人头而还的剑丸啊!

  他一直以为那是小说家言,原来,真的在这个世上存在吗?

  沈乐也睁大了眼睛。他拼命踮脚,甚至努力跺地让自己飘起来,伸手去摸那颗明珠。

  手指伸过去,哪怕在记忆当中,他都看到了指尖的轮廓微微透明,微微扭曲,仿佛那剑丸隔着时空,都有干涉到他的力量。

  沈乐正想努力一把,看看能不能把那颗明珠抓起来,边上忽然传来了低低一声兽吼。

  他吃了一惊,退开两步,赫然看见青年期合金大佬四爪紧紧抠着地面,仰头怒吼:

  “嗷呜——”

  吼叫声激烈深沉。金珠吃了一惊,赶紧关闭银盒,扭头安抚:

  “小金,怎么啦?这颗剑丸很危险吗?”

  “我要吃!我要吃!给我吃它,我保护你十年——不,二十年,不,三十年!”

  合金大佬用后腿支撑着身体,人立起来,嗷嗷直叫。金珠微微一笑,把目光转向身边的男人,男人却扭过了头去:

  这个消息,如果传到先帝——不,先先帝的耳朵里,他肯定为之大喜。调整用兵方向,大军北上,直接压过草原,干什么都有可能:

  毕竟,先先帝御极46年,倒有至少一半时间沉迷修道,沉迷炼丹。

  那位“练得身形似鹤形,千株松下两函经”的道君皇帝,如果他听说有长生的消息,哪怕只是一点点可能性,一点点疑似的证据……

  他绝对会尽最大的努力,把那个地方抢到手,再掀起连天战火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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