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的老物件成精了 第878节
广积粮为家族根基,发展工商业为家族提升财力。然后,开拓更多的田地,收拢更多的佃农。
甚至,从家族成员、从佃农里选人习武,选练丁壮,编成一支小小的队伍——不管是行商坐贾,还是争水护田,武力,都是必不可少!
一步一步,推高家族的力量!
沈乐如意算盘打得飞起。再给他十年,再给他十年……只要再十年,和他同龄的一拨幼童,就会成为家族中坚,而家族至少能拉出两百兵丁!
然而世道并没有给他们又一个平静的十年。沈乐刚到十五岁,冰冷的锣声,再次打破了沈家庄园的宁静:
“征讨山越,大军开拔在即!凡籍册在录之户,五丁抽一!限期三日,自备兵器干粮,至县尉府报到!逾期不至,以抗命论处!”
沈家能够做主的男丁再一次聚集在祠堂里。沈乐此世的父亲,刚刚接替去世的三叔公,成为家主的沈敦,眉头紧锁。
堂下,各位叔伯兄弟更是面色惨白,唉声叹气。
“五丁抽一!我族繁衍至今,适龄男丁,只有不到百人!这……这一抽,是家家户户,每一家,每一支,都要抽人啊!”
“山越凶悍,藏在深山里,这进去……还能有命回来吗?”
“往年不都是让佃户顶替吗?多给些安家钱粮便是了……”
“对,对!让佃户去!我们出钱!”
“唉,又要出一大笔钱了……家里境况才好一点……”
他们虽然唉声叹气,却并不慌乱。家族繁衍到现在,已经占有小半个湖边的良田,依附于家族的佃户、仆役、雇工,加起来都有数千人。
让他们多出几十号人,顶替自家的子弟去上战场,这几乎是大族富户应对征兵、应对征发徭役的惯例——好好的,谁想去上战场吃苦?
我当贫民的时候,我要去服徭役、去打仗,我当了地主,我还要去服徭役、去打仗,我不是白当地主了吗?
“这笔钱,应当由族产支出……”
“非也非也,佃户们顶替的是各家各户,应当由家里有足够男丁,本该被抽丁的人家先出一部分……”
“我以为,还是应该按各家的男丁数量,分别出安家钱粮……”
“这和由族产支出有什么分别?”
沈乐站在一旁,沉默地听着。
他如今十五岁,因着这些年的“神童”表现和实实在在带领家族致富的功绩,虽年纪尚轻,却已有资格参与这类家族核心议事——
哪怕不时时刻刻举起“老祖”的旗帜,家族议事,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静听着父辈们的议论,眉头微皱,总觉得哪里不对:不上战场固然是好事,可是,这条路,似乎哪里不对?
上战场……上战场……钱粮……人命……军功……军功!
不亲自上战场,不拿到军功,家族,就永远被锁死在这一隅,永远没有上升的通道!
对于寒门子弟而言,军功,是最快、最硬的晋升阶梯。只是埋头种田经商,没有武力庇护,终究是砧板上的鱼肉!
“父亲,各位叔伯,”沈乐深吸一口气,越众而出。声音清朗,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在堂上震响:
“儿有异议!此次征兵,我沈家,应该有人出战!”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沈敦愕然看向儿子:“阿岳,你此言何意?难道要让你的叔伯,你的堂兄弟们去送死不成?——还是,还是……”
他下意识地扭头望向正堂上的图影,一句“老祖说了什么”滚到舌尖,又缩了回去。沈乐已经朗声接上:
“非是送死,而是求生,更是求进!”
不等家中长辈质问,沈乐目光扫过众人,沉声道:“靠给县里送钱买来的小吏,和靠军功得来的官职,永远不是一回事!没有军功,我沈家,永远任人勒索盘剥!”
“那你的意思是?”
“我沈家应主动应征!但是,也不必按照五丁抽一的定例出人。”沈乐掷地有声地回答:
“这些年,我选练丁壮,教训部曲,家里已经有了一支战兵。由我带领,挑选四名机敏可靠的堂兄弟,再从训练有素的家丁中挑选一批人。
凑足人数,再带上佃户当中强壮勇健,受过训练的丁壮,组成队伍,一起上战场!”
“你去?!”沈敦猛地站起,“不行!绝对不行!你是家中支柱,万一有失……”
“正因我是支柱,才更应我去!”沈乐斩钉截铁:
“我朝制度,乡勇以村、以乡、以族集结,乡老族长,自然就是头领。我不去,沈家人不去,这些佃户,就是被充到别人的队伍里,死了白死;
唯有我去,才能带得好他们,才能把所有人拧在一起,在军中立下功勋!”
他扬起脸庞,声音在堂上震响:
“有队伍指挥,我不会从一个兵卒起步,更容易斩获首级,立下军功!哪怕是最低等的军功,也能让我沈家子弟在县中谋得一官半职!
县尉、县丞或许不敢想,但求一个啬夫、游徼,掌管一乡治安赋税,总能庇护家族一二!这岂是花钱让佃户顶替能换来的?”
第748章 带兵好简单带兵怎么这么难啊!
“跟着我走!”
“听我的命令!”
“我保你们的命!”
沈乐背着一个紧急缝制完成的背包,站在队列最前方,板着脸大喊。在他面前,百余人竖起耳朵,听他讲话:
“站在这里的人,有一半跟着我练过一年,你们知道我有什么本事!其他人,你们也听过我的名字,知道这些年的好日子是怎么来的!”
“没错!”
距离沈乐最近的一个青年用力点头:
“我打不过你,各带十个人,我更打不过你!我听你的!”
沈乐朝他笑了笑。说话的这位,按辈分是他的族叔,但其实只比他大三岁。
沈乐最开始编练家丁的时候,是靠着法术作弊给自己加力量、加敏捷,才好歹打过对方;但是,论起指挥,呵呵……
不是他吹牛,几次军训的水平拿出来一点,已经够用了!
“我也听你的!”
“少爷,我们都听你的!跟着你,能吃饱肚子!”
沈乐微笑着向他们挨个儿点头。然后,踏前一步,提高声音:
“我不敢说战场厮杀,你们每个人都能保住命,但是,只要听我的,战场之外,你们能保住命,战场上,大伙儿抱团,不被人冲散,就不会死得憋屈!”
这些年来,他亲手练出来的壮丁,他留一半在家族,带一半上战场。
上战场的人里,他留一个小队在身边,作为自己近身的护卫,剩下的一半,打散到每一什,让他们负责带领士兵——
读作士兵,写作刚刚从田里抽来的壮丁。看在沈乐眼里,基本上就是填线宝宝……
“沈家湾?”负责征兵的军吏都不用翻开册子,眼神就是一缩:
这群人,气势好强!
百来号人站成三排,横成行,竖成列,虽然不是特别整齐,却一声咳嗽也听不见,更不用说推推搡搡,交头接耳,甚至随时想要跑开。
这几天,他接收的乡丁也有上千号了,别说安安静静站着不动了,这边点人头,那边就敢跑到草丛里去拉屎!
“是,在下沈岳。”沈乐从第一排第一个跨步而出,拱手行礼。军吏不敢怠慢,把册子夹在肋下,赶紧回了个礼:
“沈家湾该抽丁壹百壹拾贰人……都是你带来的是吧?那行,那你就是屯长,下面的都伯,什长,伍长,你来安排!”
沈乐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果然,他掌握的知识是正确的,为了照顾拥立自己的世家大族,孙氏父子承认他们的领兵权,形成孙吴所特有的世袭领兵制——
上行下效,世家大族的统军将领对所统之兵,可以世袭,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像他们这些乡下小宗族,至少也能保持完整建制!
大伙儿抱成一团,形成乡党,比起被随便安插到哪里去,补给完全不认识的将军,在战场上的生存率,高得多了!
沈乐带着这支小小的队伍,踏上集结的道路。一路行军,一路千头万绪,忙得恨不得长出八个脑袋:
“注意扎营的地方!别!别在溪边扎营,万一涨水,全都会冲走的!看看水线,水线在这儿,咱们挪到上面去!”
“在上游取水!每一什搭一个灶,所有的水,都要烧熟了,灌进竹筒,决不许喝生水!”
“不许到处解手!挖个茅坑——别靠近水边,在山壁旁边,土层厚实的地方!咱们顺水往下游走,你想喝到你自己的屎吗?”
“看到艾草没有?看到了就顺手采一把,挂在背包旁边!等扎营了,在帐篷旁边烧起来防蚊!”
“打好绑腿……”
“只要来得及,就要烧水烫脚,把脚上的水泡挑破……很简单的,拽一小截头发,戳进水泡里……”
对他来说都是很简单的事情,这些第一次上战场的士兵,划掉,农民,却是样样都要从头教起。昨天教完,今天就能忘掉,还要从头敲敲打打地教起。
沈乐只好努力安慰自己:不识字的农民是这个样子的,当年袁世凯小站练兵的时候,士兵们还左右不分呢,喊一声“向左转”都能转错一半……
但是,哪怕只是如此简单的行军,练兵,也让这支小小的队伍,焕发出了远超其他队伍的力量。
小队汇入大队,大队汇入大军,曲曲折折,从他们的家乡,一直行军到丹杨山区。四百里地,顶着大太阳一日行军三十里,对这些农兵是沉重的负担——
半个月时间,从吴郡各地调来的农兵,已经零零星星,病倒了能有十分之一。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发烧,打摆子……
只有沈乐这一屯安安静静。在沈乐严厉的管束,喝熟水,吃熟食,定点如厕,饭前便后要洗手,帐篷旁边焚烧艾草驱蚊……之下,几乎没有人病倒。
于是,当主掌这一营的校尉,要点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理所当然点到了沈乐这一屯:
“封路?割稻?”
沈乐眨了眨眼,有点不太相信地反问。校尉挑眉看他:
“当然了!你以为呢?要让你们拼死拼活打仗?——这么深的山,这么大的山区,得死多少人?我们就这样堵住他们,等他们饿得不行,自然会出来!”
懂了。沈乐瞬间明白:
这个战略,基本上算是反向坚壁清野。山中贫瘠,山民种田不易,在山下小片平地种的粮食,是他们粮食来源的很大一块;
一旦被全面收割,长期围困之下,会有大量山民因饥荒而出降……
这比翻山越岭,强攻险隘要方便多了!要知道,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山地,那可是黄山——天目山——九华山构成的连绵山区!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极致的风景,也意味着极致的险峻,没人想闲着去那里翻山!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战略,能让他带出来的族人和佃户,伤亡降到最低点……
“属下遵命!”他抱拳领命,心中已有计较。回到本屯,他立刻召集所有人,重新编组:
“你,你,你,你……”他一口气点出六十人,都是佃户出身,平时干惯了农活。一人一把镰刀,一个背篓,任务只有一个:
割稻,快速割稻!把那些山越在平缓处开辟的,即将成熟的稻谷全部割走,颗粒不留!
“实在来不及背走,你们就烧。”沈乐摸出一小捆细竹筒,一人发了一个,让他们捆在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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