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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火红年代,冰箱每日刷新 第274节

  冯向红先接过那件白色的衣服,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又递给林见月:“见月,你肤色白,穿白色肯定好看,你试试这件。”

  林见月接过衣服,看了看周围嘈杂拥挤、几乎无处转身的环境,微微蹙了一下眉头。

  阳光明指了一下柜台旁边的落地镜:“这不是有面镜子,可以站到前面,比划一下看看效果。”

  冯向红立刻拉着林见月过去。

  阳光明很自然地接过林见月手里那个小巧的、洗得发白的布挎包,帮她拿着,动作流畅而体贴。

  这个细微的动作落在了跟在后面的阳光耀眼里,他目光微微闪动了一下,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但脸上不动声色,只是默默看着。

  林见月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那件白色的衬衫衬得她脖颈修长,皮肤愈发白皙通透,整个人显得清爽利落。冯向红在一旁连连说好。

  她又试了那件淡蓝色的衣服,花边领子显得她更加秀气文静,添了几分柔美。

  “都好看!哎呀,选择困难了!”冯向红看着镜子里的好友,有些难以抉择。

  阳光明看了看,目光温和,评价中肯:“白色的更清爽利落,适合上班穿。蓝色的更显秀气文静,平时穿也很好。两件衣服都好看。”

  他的语气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但“都好看”三个字还是让林见月耳根微微发热。

  林见月低着头,手指摩挲着衣服的料子,轻声对冯向红说道:“要不……就要白色的吧,我更喜欢这一件。”

  其实她心里是觉得阳光明似乎更倾向于白色利落的感觉,这才有了决断。

  “行!那就白色的!”冯向红爽快地决定,然后又让售货员拿了一件她自己尺码的白格子上衣,她也需要添置新衣。

  轮到阳光明给二哥挑衣服了。

  他目标明确,直接对售货员说道:“同志,麻烦拿那件白色的确良短袖衬衫,对,大码的。”

  按照他的要求,售货员把衬衫拿了过来。

  白色的确良衬衫,挺括崭新,一看就很好,但价格也很贵。

  的确凉面料的衣服虽然不吸汗,但挺拓耐磨,在这个年代备受欢迎。

  阳光耀一看就急了,连忙摆手,脸上臊得慌:“明明,这……这太破费了!棉布衬衫就行了……”

  “见家长,第一印象很重要,从头到脚都得精神点,显得尊重。”阳光明的语气不容置疑,他拿起衬衫在二哥身上比了比肩宽和袖长,“嗯,尺寸差不多,就这一件好了。”

  阳光耀拗不过弟弟,也知道弟弟说得在理,只是心里过意不去。

  阳光明直接对售货员说道,“同志,这件衬衫要了。另外,那块藏青色的的料子,麻烦您给扯一下。”他指了指柜台里卷着的厚实布料,把手里的布票和成衣票递了过去。

  “买这么多布?”阳光耀看到那厚厚一叠布票,再次惊讶道。

  “给你做条裤子,配你的新衬衫。剩下的,估计还够给爸妈和壮壮各自做一条裤子。

  成衣裤子贵,买布料去找裁缝做,划算些,还能省点布票。”阳光明精打细算着,考虑得很周全。

  谢飞扬在一旁看着,笑道:“光明你这弟弟当得,真是没话说,考虑得太周到了!”他语气里带着真诚的赞叹。

  冯向红也买好了自己的格子衬衫,林见月则买了那件白色短袖。两个姑娘拿着新衣服,脸上都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像收获了宝贝。

  买完衣服、布料以及皮鞋,阳光明手里的布票和工业券已经消耗大半。

  一行人又逛到了香气最浓郁的糕点糖果柜台。

  这里的香甜气息更加诱人,玻璃柜台里摆着桃酥、杏仁饼、动物小饼干、大白兔奶糖、花生牛轧糖……

  虽然种类远不如后世丰富,但在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已是极大的诱惑,尤其是对孩子和年轻人。

  柜台前挤满了揣着糖票和点心票的人们,每个人的眼神里都带着渴望。

  阳光明、冯向红、林见月都拿出了一些节省下来的糕点票和糖果票,凑在一起,商量着买些什么。

  “桃酥好,耐放,不容易碎,买点桃酥吧?”阳光明建议。

  “奶糖!大白兔奶糖最好吃!又香又甜!就是糖票最金贵……”冯向红的眼睛,紧盯着印着大白兔的糖纸。

  “再称半斤花生牛轧糖吧,香脆可口,我爸爸以前最爱买这个。”林见月小声补充。

  最后,他们商量着,决定买了两包桃酥、半斤大白兔奶糖和半斤花生牛轧糖。

  售货员熟练地用黄色的粗纸包好桃酥,用牛皮纸袋称好糖果,然后用结实的细纸绳麻利地扎紧,递了出来。

  手里的票证几乎消耗殆尽,但收获的喜悦和提着满手东西的满足感,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阳光耀手里捧着新衬衫和新皮鞋的盒子,感觉像做梦一样,心里对弟弟的感激又深了一层。

  “好了,采购任务初步完成!”谢飞扬拍了拍手,他虽然什么都没买,但看着大家高兴,他也跟着开心,仿佛享受了购物的乐趣。

  然而,冯向红和林见月却还有些意犹未尽,目光依旧流连在那些琳琅满目的柜台之间。

  “时间还早呢,我们再逛逛吧?就算不买,看看也高兴。”冯向红提议道,眼睛亮晶晶地扫视着整个商场,从搪瓷制品柜台到文具柜台,都充满了兴趣。

  林见月也轻轻点头表示同意,她的目光好奇地流连在那些商品上,从印着红双喜的搪瓷脸盆、竹壳热水瓶到英雄牌钢笔、彩色塑料皮的笔记本,似乎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

  这种纯粹的、属于年轻女孩的逛街兴致,在这个年代显得尤为突出和狂热。

  阳光明笑了笑,从善如流:“行,那就在逛逛,消化消化食。二哥,我们也看看别的,说不定家里还需要添点啥。”

  他知道女孩子喜欢逛商场,虽然心里有点抵触,但既然来了,还是不要扫兴的好。

  于是,两位女同志走在前面,兴致勃勃地从一个柜台逛到另一个柜台,偶尔指着某件商品低声交谈,发出清脆的笑声。

  三个男同志跟在后面,谢飞扬不时插科打诨,点评商品,逗得大家发笑。阳光耀则沉稳些,偶尔给小弟介绍一下商品,比如哪种保温瓶质量好,哪种肥皂去污力强但不太伤手。阳光明认真听着,但心里对这些生活常识一点都不感兴趣。

  阳光耀看着热闹非凡、琳琅满目的商场,看着身边这些精神焕发、充满朝气的年轻人,

  他心里那份因为要见岳父岳母而产生的紧张和自卑感,似乎也被这热闹温馨的氛围冲淡了不少,脸上露出了这些天来最轻松、最发自内心的笑容。

  他心里暗暗想着,也许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通过努力,一点点挣来的吧。

  他还注意到弟弟和那位林见月同志之间,那种虽然含蓄、低调,但却无法完全掩饰的默契互动——阳光明总会不经意地替林见月隔开拥挤的人流,林见月看到有趣的东西时会下意识地先看向阳光明。

  他一直留意着,发现弟弟的目光总会不经意地、温柔地落在林见月身上,带着一种深沉的关注与呵护。

  而林见月虽然大多时候和冯向红在一起,欣赏商品,但也会偶尔回头,飞快地看阳光明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依赖、羞涩和欢喜。

  两人眼神交汇的瞬间,即使没有任何言语,也流淌着一种旁人难以介入的温情。林见月往往会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迅速转过头去,但通红的耳根却悄悄泄露了她的心事。

  这种细微而自然的情愫流动,对于正处于热恋中、同样饱尝甜蜜与忐忑的阳光耀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他心下了然,既为弟弟感到高兴,又不禁想起自己的岳心蕾,想起弟弟的那些鼓励,心里也涌起一股暖流和勇气。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逛着,从一楼逛到二楼,看了文具,看了日用百货,甚至去卖无线电的柜台听了一会儿样板戏的广播。

  直到将近中午,商场里的人丝毫不见减少,反而越来越拥挤,空气也更加闷热。

  阳光明看了看手表,提议道:“快十二点了,找个地方吃午饭吧?我知道附近有家饭店,味道还不错,价格也实惠。今天我请客,请大家好好吃一顿。”

  谢飞扬谦让了一番,还是没争过阳光明。

  逛了一上午,走了不少路,确实也有些饿了累了。

  一行人挤出百货商场,外面的阳光明亮刺眼,甚至有些灼人。

  阳光明领着他们,穿过两条热闹的马路,来到一家门脸不算大,但看起来很干净整洁的“胜利饭店”。

  饭店里同样人声鼎沸,喧闹声、碗筷碰撞声、服务员吆喝着端菜报菜名的声音,混成一片,白色的水汽夹杂着饭菜的香味,从厨房门口源源不断地涌出。

  他们等了一会儿,才在角落里找到一张刚空出来的四方桌子,旁边的长条凳还有些温热。

  大家坐下后,阳光明拿起桌上油腻腻的菜单看了看。

  “大热天的,今天就不喝白酒了,这家饭店有啤酒,好喝还解渴。”阳光明对大家说道,主要是对谢飞扬解释,“点几个下饭的菜,打打牙祭,大家看看想吃什么?”他说着,很自然地把菜单先递给冯向红和林见月。

  两位女同志推让了一下,凑在一起看了看菜单,点了一个清炒虾仁和一个家常豆腐,都是相对实惠又好吃的菜。

  谢飞扬凑过去看了看菜单,加了一个本帮特色的红烧划水和一个汤菜腌笃鲜,他知道冯向红喜欢喝汤。

  阳光明又添了一个招牌的白切鸡和一个清炒鸡毛菜,凑够了六菜一汤,有荤有素,有鱼有肉,足够丰盛了。

  他叫来忙得脚不沾地的服务员大姐,点了菜,又要了几瓶啤酒和两瓶桔子汽水给女同志。

  “光明同志太破费了。”冯向红看着这一桌子菜,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难得大家周末聚在一起,开心最重要。再说,逛了一上午也累了,该好好吃一顿。”阳光明温和地回应,语气让人感觉很舒服。

  等待上菜的间隙,大家喝着服务员送来的免费大麦茶,随意聊着天。

  话题从刚才买的衣服布料,转到各自厂里、单位里的趣事,又转到最近看的电影和听到的新闻。

  阳光耀起初还有些拘谨,话不多,但谢飞扬和冯向红都很健谈风趣,阳光明也不时把话题引向他,问他核算组的工作趣事,让他参与进来。

  慢慢地,阳光耀也放松了,偶尔也能说上几句厂里工资核算时遇到的奇葩事,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气氛逐渐变得融洽愉快。

  林见月的话依旧不多,大多时候安静地听着,嘴角始终含着浅浅的、温柔的笑意。

  她的目光偶尔会和阳光明的目光相遇,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有种默契的安宁感。

  阳光耀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更加确定了之前的猜测,也为弟弟能找到这样一位文静秀气、看起来又很投缘的姑娘,感到欣慰。

  菜很快陆续上来,色泽诱人,香气扑鼻。

  大家一起动筷子,纷纷称赞味道好,火候足。

  阳光明很自然地用公筷给身边的林见月夹了一块白切鸡腿肉,蘸好酱汁:“尝尝这个,他们家的鸡,火候恰到好处,挺嫩的。”

  林见月小声说了句“谢谢”,脸颊微红,低着头,小口吃起来,鸡肉果然鲜嫩入味。

  冯向红对着谢飞扬使了个眼色,谢飞扬心领神会地偷笑了一下,也用勺子给冯向红舀了好几颗饱满的虾仁。

  阳光耀则假装没看见弟弟的举动,低头认真吃自己的菜,心里却为弟弟感到高兴,也觉得这顿饭吃得格外香甜。

  这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盘子里的菜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阳光明去柜台结了账,大家走出饭店,饱餐后的满足感让人心情愉悦,慵懒的不想动。

  站在饭店门口,午后的阳光有些灼人,晒得地面发烫。

  “下午我还有点别的事,得先走了。”谢飞扬说完,看了看冯向红,“向红,你是直接回瑞康里吗?”

  “嗯,我和见月一起回去,正好把新衣服放回去。”冯向红点头,手里提着新衣服的袋子。

  “那好,我送你们到前面车站,看你们上了车,我再走。”谢飞扬说得很自然,体现了他的细心。

  阳光明也对二哥说道:“二哥,我们还得去一趟裁缝店,把布料送过去,也好早点做出来。”

  阳光耀的手里紧紧抱着新衣服和新鞋的盒子,点头道:“哎,好的。”

  林见月看向阳光明,眼神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舍,轻声道:“那……阳光明同志,光耀哥,我们先走了。今天……谢谢你们。”她的感谢是发自内心的,为这愉快的一天。

  “路上小心。”阳光明看着她,目光温和,叮嘱了一句。

  冯向红笑着对阳光明兄弟挥挥手,声音爽朗:“光明同志,光耀哥,今天谢谢啦!下次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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