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情感 > 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49节

  该怎么赢?

  张成心头不免生出一丝绝望。

  但心头却仍保留着一丝侥幸,他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无论如何。”

  “陈伟死亡时并未对陈东表露出威胁生命的意图!”

  “而陈东却亲手将陈伟杀害。”

  “这是事实,无法扭曲的事实!”

  他这算是耍赖了。

  无论怎么样,反正人是被你杀了,你怎么说也得判点。

  放以往,张成自己都很难想象他一个金牌律师竟然有一天会耍赖

  但好用就行。

  张成内心如实想道。

  只不过.

  徐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对方律师,请问,您真的看过警方所提供的案件卷宗吗?”

  张成眉头一皱,“什什么?”

  庭审已经打到这个地步,张成的心态反倒平稳些许。

  他倒要看看对方到底还能用什么话来反驳自己的无赖。

  “杀害陈伟的,真是我方委托人陈东吗!?”

  徐良忽的一个反问,给所有人问愣住。

  与此同时。

  洪福区刑警大队内。

  正在观看电视转播的王超,以及陈长春刘金等人,看着电视上的庭审画面愣住。

  这话好耳熟啊。

  王超想了想,忽的双眼瞪大,不可置信的看着徐良。

  果不其然。

  下一秒。

  站在被告席上的徐良厉声大喝道:

  “杀死陈伟的并非陈东,而是”

  “陈伟本人!”

  “是陈伟杀了陈伟,而非陈东!”

  审判长赵义:?

  书记员:?

  记者:?

  杨若兮:?

  此话落下,法庭内鸦雀无声。

  张成好似站在风中凌乱,他看着徐良,呆滞在原地久久不能回过神来,只觉得眼前一黑。

  混蛋

  你知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啊!!?

  谁把疯子放进来了!?

第35章 陷阱逻辑!

  混蛋,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什么叫,杀死陈伟的是陈伟本人!?

  我杀了我自己?

  张成懵了。

  他彻底站在原地陷入凌乱中,那双眼睛愣愣的看着徐良,不敢想对方究竟是怎么想的,才能说出这种话!

  别说他了,就连陪听席的杨若兮也是如此。

  “这对吗!?”

  杨若兮惊为天人,她看着站在被告席上,那道挺拔的身影,眼神中满是惊叹。

  她头一次感受到自己与对方的差距

  至少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句话的!

  徐良倒是没理会他们的反应,而是扭头看向台上的审判长赵义。

  “尊敬的审判长。”

  “这是警方所提供的卷宗,以及第三方权威机构针对死者陈伟死因所做出的分析。”

  “从卷宗上来看,案发当晚6月1日晚,我方委托人陈东做了什么?”

  说着,徐良反问一句,将所有人思绪拉回。

  赵义略微迟疑,想说些什么,却不料对方不给任何机会。

  “所做的,无非是在精神疾病发作下的假想防卫!”

  “只是用一柄刀捅入陈伟腹中!”

  徐良言之凿凿,令现场众人陷入迟疑。

  他说的.好像确实是卷宗啊。

  书记员顿了又顿,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说不上来。

  徐良继续开口道:

  “而我方委托人,在捅入刀后便意识到不对,他想将刀从腹中抽出!”

  “但这时,死者陈伟却伸出手握住陈东持刀的手,不让抽出!”

  “双方互相角力之下,刀刃失控,所以,导致死者陈伟腹部被剖。”

  “在此之后,我方委托人,没有任何加害他,二次伤害他的迹象!”

  话毕。

  徐良环视周围一圈,他大声反问道:

  “请问,如果陈伟不伸出手角力,是否会造成对方死亡!?”

  会吗?

  不会,陈东第一刀并未捅入重要脏器内。

  陈伟现场拨打电话完全可以将自己送往医院提供治疗。

  所以.

  张成忽的一愣,连忙反应过来,脸色一板,当即大声制止:

  “审判长,对方律师在倒果为因,死者陈伟只是做出了应激行为!”

  “他在断章取义,我提议将对方律师逐出法庭!”

  闻言,徐良面不改色,开口反驳:

  “呵,我所说,均与警方所提供信息属实!”

  “对方律师是在质疑警方的权威与公正!?”

  好大一顶帽子.

  张成气急,此时顾不得什么涵养,伸手指着徐良。

  “据你所说,陈东仅捅了我方委托人一刀,主观并不具备故意杀人罪”

  “那陈伟脸上的伤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话落下的瞬间。

  现场所有人都反应了过来,纷纷将眸子挪到徐良身上。

  确实。

  陈伟除了腹部上的剖伤以外,凶手还用刀直接插进太阳穴中,死状堪称惨绝人寰,若非如此,也引不来如此多的关注。

  审判长赵义皱起眉头,思索良久,忽的开口道:

  “被告方律师请回答。”

  无论如何,这种主动做出的伤害却是洗不清故意的嫌疑。

  只不过.

  只见徐良淡淡一笑,注视着张成开口回应道:

  “根据警方卷宗所说,此伤为陈伟死后添加,与陈伟致死无关。”

  “所以,陈东并非对拥有人权的陈伟下手,而是对丧失人权的尸体进行鞭尸!”

  “按照刑法第302条,至多就是个侮辱尸体罪!”

  人在死前和死后,所享受到的权利完全不同。

  人一死,人权立马丧失,即便你将尸体脑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可在活着,哪怕仅有一口气吊着活,你把他脑袋摘下.至高可以死刑。

首节 上一节 49/471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1979文娱:从女儿国国王开始

下一篇:精灵:农场开局,我即是大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