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文豪?不,是扮演系文豪! 第188节
直接就被拘留?
听闻这个消息的澄阳大学校长祁国强,当即就开始动用自己的人脉手段:
“我,去找找关系......”
中日建交纪念日在即,作为岛国天皇千代雪乃指名道姓要见的中国作家,江流却在如此关键的时刻,直接就被抓进了局子?
听闻这一消息的外交部使团,也是颇为头大:
“去了解一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红城市警务处。
自从江流因为寻衅滋事被抓进治安所。
治安所的电话,那是一个接着一个,完全停不下来。
一会儿,是市教育局。
一会儿,是省教育厅。
没过多会儿,一个小小的红城治安所,竟然直接都受到了来自于外交使团的质询。
“这江流,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说实话,在接到报警电话的时候,治安所的阿sir还没太当回事,权当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寻衅滋事,他们也打算按照正常流程办事......
该拷拷,该拘拘。
可是,把江流逮捕都还不到48小时,这一个又一个来自于不同地区的公职电话。
直接把治安所的阿sir都给干懵了:
“这人,到底什么来头?”
从身份证上看,这江流,貌似是个学生?
可是,一个学生,又怎么可能会有如此之大的......
影响力?
“外交部的电话都打过来了?”
“你说这......”
也正值阿sir为处理这件寻衅滋事感到头痛之时。
这一刻,被打的王老师,捂住自己嗡嗡作响的脑门,一脸凶悍地看向铁栏杆之内的江流:
“小子,你完了!”
“摊上事了!”
“你摊上大事了!”
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你以为这种事情是王老师第一次经历?
那显然不是!
学校归学校。
社会归社会。
在学校里我扇你耳光,那是尊师重道,那是老师在教育自己手底下的学生,这在道义上就属于是天经地义。
可出了社会,你要用我在学校对你的那套来对我......
那对不起。
我要让你知道现代社会不是法外之地。
很明显,王老师是个老手,当他在挨江流打之时,全程没有还手,全程都在克制自己的脾气。
别人被打的第一反应是还手。
但他没有。
而是转身就躺在地上,反手打开懂车帝......
“还手,那叫互殴。”像是早就已经研究过法律法规,虽然王老师鼻青脸肿,但还是不难从他眉眼之间感受到些许的得意,“只要我不还手,你这就是单方面的挑衅,你这就是故意伤害.......”
一般来说,寻衅滋事会被拘留七到十五天。
但故意伤害不一样。
但凡程度定的稍微重一些。
那直接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到这里,只见他恶狠狠地盯着铁窗内的江流:
“我不仅要让你坐牢,我还要让你赔钱!”
“我要让你赔个倾家荡产........”
说实话,这件事情处理起来,的确是有点儿棘手。
阿sir在做完笔录之后。
对于江流的经历,深表同情。
任谁摊上这么一位老师,恐怕都不会好受?
体罚学生。
肆意侮辱。
不仅从身心、家境上全方位打压学生,还给学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心理问题......
但是!
同情归同情,法律就是法律。
不论你出于什么理由,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这就是你的不对,不论你出于什么理由,这都不是你能肆意伤害别人的原因.......
虽然江流背后的能量很大。
但没办法。
这件事情的影响的确是太过恶劣。
众目睽睽之下,当街行凶,并且还是在学校门口,当着数以百计的学生施暴。
如果不从重处罚,没办法给这个社会交代。
也就是阿sir向江流交代案情:
“你,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王老师暗自得意:
“冲动一时爽,坐牢火葬场。”
“留下案底,你一辈子都毁了,你不仅得坐牢还得赔我钱.......”
也就是案情进展开始逐渐往坏的方面发展之际。
在做完笔录之后。
一直默不作声的江流,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了一张三甲医院诊断的病例:
“抱歉,我有精神病......”
当江流说出这话之际。
阿sir愣住了:
“有这东西你不早点拿出来?”
被打的王老师懵逼了:
“你他吗是精神病????”
宛若守村人【树】附体一般。
江流置身于铁窗之内,眼神里充满了数之不尽的惆怅:
“我不光有精神病,我还很抑郁,并且时不时伴随着狂躁的现象出现。”
“这一次,在街上打人,并非我主观意愿。”
“我,是真犯了病......”
......
一个人,在打人之后,说自己患有精神病,这种事情的炸裂程度可以和什么比较?
这就好比于死刑犯即将被执行枪决之时,突然发现......
她有了身孕?
这就好比于小仙女诬告他人不成功反被网暴,在众目睽睽之下......
说自己患有重度抑郁?
这就好比于你大学时候挂科,心情不好想请假回家玩两天散下心,在向辅导员告知自己诉求后被拒绝,凌晨三点半不回寝室睡觉,跑到教学楼天台和辅导员打电话:
“天台的风好大,我好怕......”
那么,不论你的诉求是什么,一定会得到来自于辅导员的同意:
“依你!”
“只要你从天台上下来,我什么都依你......”
按道理来说,打人这种事情确实是得拘留,赔钱,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犹记得03年之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真实案件,男子时隔二十年偶遇初中班主任,看见当时疯狂虐待自己的班主任,怒从心头起,上去就是一顿响亮的耳光。
结果,男子不仅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
后来,还向班主任赔钱,并公开发表道歉声明。
当时,这件事情还在网上掀起了一阵热议。
照道理来说,这种事情的确是应该拘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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