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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文豪?不,是扮演系文豪! 第277节

  在国内,被人如此之忽视,这已经令得莫言很不爽了。

  走出国门,自己好歹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可刚下飞机,走出机场......

  主打的就是一个无人问津?

  同样是参赛选手。

  江流,是万人追捧。

  而自己......

  却冷清成这副模样?

  感受着双方这宛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般的对比。

  这一刻,莫言看似冷静,实则是真没招了。

  “这不公平......”

  见到莫言这一副生无可恋模样,余华当即就凑了过来:

  “采访一下,现在是何感想?”

  莫言也是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我,妒忌......”

  你要说一点儿也不羡慕?

  那,怎么可能。

  作家,又不是圣人,哪有文人不喜欢被读者追捧?

  可羡慕归羡慕。

  在北美,你的影响力就是不如别人江流。

  这,你还能怎么办?

  三人行,必有一个点子王,一个行动哥,一个随便弟。

  很显然,余华就是那个点子王,他有点不相信自己在北美的知名度竟如此冷清,于是便索性提议:

  “我就不行,咱们仨混了大半辈子,在北美一个知道我们的读者都没有?”

  “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做一个市场调研.......”

  在余华的建议下,他们决定在机场随机逮住部分读者提问:

  “你们,知不知道中国有一位作家叫做莫言/余华/苏童.......”

  对此,苏童的回答则是非常干脆:

  “我随便。”

  “我可以。”

  “我都行。”

  很显然,三人组之中莫言就是那个行动哥,他当即在机场随即抓住一名看起来还算面善的白人读者,用不太熟练的英文提问:

  “你,知不知道中国有位作家叫做莫言?”

  “他,曾经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

  这位白人青年顿时皱眉,陷入了一阵思索当中。

  随后,又宛若想起了什么似的,他缓缓点头:

  “我,好像听说过......”

  得到肯定的答复。

  莫言眼前一亮,当即追问:

  “那你知道他写过什么书吗?”

  这位白人思索半晌,随后不确定的从嘴里吐出一个书名,也就是这个书名,令得莫言彻底绝望:

  “边城,好像是莫言写的,对吧......”

  本来,还想苟延残喘一下。

  谁曾想,却落得这般结局。

  自取屈辱?

  这一幕情景,令得莫言回想起多年之前,他曾参加过一个晚宴,在当时那个晚宴上,同样有一个女读者上来就对着他就开始朗诵诗词:

  “莫言老师,我特别喜欢您写的那首诗词——”

  “你若懂我,该有多好......”

  这一刻,宛若遭受了莫大的打击一般,莫言抬起头来,声音近乎哽咽般朝着这位白人读者回话,这也是他曾经在那个晚宴上,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你说的这本书,要是我写的,该有多好......”

  ......

  这一次由北美承办,也就是世界文学联赛复赛的参赛地点,是在米国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

  它位于纽约市区,是米国最为重要的教堂之一。

  只不过,在正式开赛之前,按照惯例各国作家代表团得去往华盛顿,也就是某位什么都懂总统所在的白某宫,参加开幕仪式。

  次日清晨,在中作协主席铁凝的带领下,中国作家代表团抵达白某宫。

  镜头之下。

  那位竖着大背头,金发碧眼的总统,在仪仗队的簇拥下,站在高台之上,面向世界高声宣布:

  “欢迎各位,来到自由国度......”

  .......

第179章 巅峰对决就在今朝!勇气是人类的赞歌!论顶级作家即兴创作能力!

  讲真,江流对站在台上正在发表演讲的这个小老头并不是很感兴趣,相较于总统他感觉这家伙更适合做网红,江流确实有点没办法想象,一个商人出身的石油贩子最后竟然能做到这么高的位置......

  可能这是它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自由?

  出席开幕式的不止于这些当地名流,还有一票政界要员,商业巨鳄。

  江流个人是感觉,马斯克本人看起来要比电视上的稍稍严肃一些,大不列颠女皇伊丽莎白四世虽然已经是八旬老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的状态整体看起来......

  还挺年轻?

  也就是江流环视四周,打量着周围环境之际。

  他头一侧,便看到了身旁不远处,贾平凹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眼神看向自己。

  见此情形,江流直接就是一整个疑惑:

  “你瞅啥?”

  老贾沉默片刻,随后缓缓答复:

  “瞅你,能咋的......”

  事实上,其实老贾对于自己被淘汰,江流这位小辈反而晋级的事情,你不能说不服气,但确实是......

  有些耿耿于怀?

  自己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多少年?

  江流又才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多少年?

  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辈,一出手就把一位在文坛里号称是满级的boss给淘汰了。

  你说说,这谁能服气?

  在没有读到江流的新作《傲慢与偏见》之前,老贾是一点儿不服气的,用他的话来说:

  “不是我写的有问题,是这些老外评审,根本就不懂得欣赏.......”

  从国情上来看,中外文化本身就有很大的差异,你一个中国人写乡土爱情故事,歌颂封建文化下农村妇女对于爱情的忠贞,站在国人的角度来看,这没毛病。

  毕竟从中华传统文化来说,所谓爱情,主打的就是一个礼义廉耻。

  可站在老外的角度来看......

  “我们,歌颂的是平等与自由。”

  封建时代下的包办婚姻,本身就不被国外理念所认可,女主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嫁给了一位中年汉子,中年汉子死去过后,女主非但不改嫁,反而还为一个根本就谈不上爱情的男人守活寡,就这种行为你不去批判它,反而还赞颂它......

  这,说不过去。

  不过,不看好归不看好。

  但对于老贾而言。

  准确来说,是对于一位功成名就的作家而言,不论发生什么问题,自己绝对都不能内耗,主打的就是一个:

  “不是我写的有问题。”

  “是读者的问题。”

  “是因为这帮老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文学素养......”

  身为一名合格的作家,就应该秉持着一种理念:

  “错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世界。”

  读者骂你写得差?

  那是因为它们根本就不懂得欣赏。

  读者说你的剧情经不起推敲,不合乎逻辑?

  它们懂个屁!

  在作为中国作家代表团成员,来到纽约,参加这一场世界文坛的狂欢盛宴之前,贾平凹一直都秉持着自己之前的想法:

  “不是我写的不行。”

  “而是我的小说,不符合老外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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