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尸香 第105节
直到夜深,一抹月光窗帘的缝隙投射进来,才把我解放了。
她看到月光,立刻挪到床边躺在月光下,缓缓闭上眼睛,一动不动了。
我发现,月光照在她白皙雪腻的皮肤上,本应该很反光的,实际却不怎么亮,大部分月辉很神奇的没了进去,赫然被她吸收了。
我分外新鲜,总听黄毛说阴物能吸收月阴之精华,今天总算是见到了。
想了想我伸手把窗帘拉开了一点,以便让更多的月光照进来,她沐浴在月光下,柔白的辉光点点,看起来格外圣洁。
我心里不免泛起了嘀咕,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鬼魅邪祟灵,魑魅魍魉妖,哪一个才是她? 阴物给我的印象非常阴暗、残暴、恐怖,但这些在她的身上都没有体现。如果有呼吸和体温的话,活脱脱就是一个绝世大美人。
呆呆的看着她的绝色容颜,我连连感概,太好看了,鬼斧天工,仿佛世间一切美丽的东西都给了她。
我不禁幻想,如果她是个人的话,是不是挺好的?
“要不给她拍一张照片?”我心念一动,这念头一起顿时就跟猫爪子挠似的,怎么都停不下来。这么好看的人不拍下来简直太可惜了,随手一拍就是艺术品啊。
于是我拿出手机,把拍照的声音关闭,然后调好焦距拍了一张。
结果令我震惊的事情发生,照片一片空白,根本没有她,甚至拍到了她身后的东西,就好像完全透明一样。
我惊住了,这是什么原理?自己看得见摸得着,怎么就会拍不到?
我不信邪又试了几下,结果还是拍不到。
这时我才猛然注意到一个细节,她在月光下没有影子!
……
第七十一章:激烈冲突
我万分无语,她怎么和传说中的精灵一样?
之后,我静静的欣赏她,身段、皮肤、容颜、脖子、头发、长腿,还有那一对,每一项都妙到巅毫,找不到一点点的瑕疵,完美的令人难以置信。
足足欣赏到后半夜我才觉的开始迷迷糊糊了,嗅着她的体香,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觉的。
第二天天光大亮后我爬起来一看,她已经离开了;只有满床的幽兰香能证明她来过。深深的呼吸了一口带有她体香的空气,我起床洗漱,今天赶集,得忙生意,不能偷懒。
现在的自己不光要重新挣老婆本,还得养活黄毛那个寄生虫。
徐娇娇那边的聘礼不用去想了,肯定要不回来的,自己和她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阴谋。
忙了大半天生意,下午赶集快散场的时候,街道上突然传来赛摩的轰鸣声。
我心头一跳,是那三条疯狗又来了!
之所以说是又,是因为屠家三兄弟每隔三四天就会回乡一次,找一家店铺打劫,耀武扬威一番再吃上一顿霸王餐,才会心满意足的扬长而去。
他们回来后并没有住在家里,而是和县城一帮混混搞在了一起,隔几天回乡转一圈,每次都搞得鸡飞狗跳。
他们每次打劫的店铺都不一样,但吃霸王餐的地方却是同一家,就是上次他们约我吃饭的那家餐馆,已经关门大吉了。
霸王餐让店老板损失惨重,三条疯狗光吃喝还不算,还得包场,吃完还要拿。
据说店老板在他们面前哭了两鼻子,结果被打进了卫生院。
为非作恶,无法无天!
诡异的是,王建安那边每次都是姗姗来迟,根本没起到作用。
我原先对王建安印象还不错的,觉的他很正气,但现在我不禁大失所望,看走眼了。黄毛说的没错,宗裁所就是一群专门料理后事的清道夫,不能指望他们太多。
很快,三辆赛摩停在我对门门口,屠家三兄弟走进店铺,之后就听里面有女人喊不行什么的,还有砸东西的声音。
我微微皱眉,这是冲突上了!
对门是家夫妻店,门面很小,专门卖金银首饰,本是一家三口,前几个月男人查出得了癌症,花了家底,现在还在医院吊着,店里只有女人和孩子。
女人叫王萍兰,不到四十岁,挺手巧本分的一个人,孩子只有十四岁,和孟水生是一个班的;偶尔还会跑到我店子里找孟水生玩。
“放手!”
里面传来屠虎的怒吼。
“这是我家男人的救命钱,求求你们高抬贵手……求求你们了……”王萍兰苦苦哀求的声音。
“我让你松手,再不松弄死你!”屠虎咬牙切齿,完全可以想象,是王萍兰不肯让他们抢东西,不断的哀求。
一时间店里更乱了,砸东西的声音频频响起夹杂着孩子尖叫。
没多久,屠虎扯住一个布包走出店子,王萍兰死死抓着不肯松手,人便被带了出来。
我一看,布袋子鼓鼓囊囊的,应该是一包金银首饰什么的。
这时萍兰的孩子从里面冲了出来,也抓住了布袋子,叫道:“你们这些坏人,不许抢我家的东西!”
“去尼玛的小崽子!”屠豹紧随其后,一脚上前就把他踹到在地。
那孩子被明显被踹的岔了气,倒在地上缩成一团。
王萍兰惊的冲孩子尖叫一声:“你们这帮天杀的,不得好死……”但她抓着布袋,腾不出手来,只能哭天抢地的控诉。
只是这种控诉在三条疯狗面前,苍白而且可怜。
“老娘们,如果你不想让你的小崽子死在面前,最好松手!!”屠豹踹了一脚还不算,抬脚往孩子身上往死里招呼,不分要害,每一脚的用尽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