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闲人 第314节
“没想到,竟是你们最先过来了。大家都还好吧,你这脸是怎么回事?可要紧吗?”
奥利塞斯两眼含泪,满脸感动的使劲点头,恭声道:“主人,奥利塞斯很好,大家都很好,只是很想念主人。脸上?哦,这是被一只青狼抓伤的,不过我们最终杀退了那些青狼,没有损了主人的荣耀……”
苏默顿时一阵的无语。杀只狼而已,这和我的荣耀挨得上嘛?不过他也没有多说,这些西方人的观念之奇葩,他早知之甚明,根本没法儿去改变。
“我们,终于找到主人了。我们并未被抛弃,没有!”奥利塞斯忽然转身冲着一众“爱斯基摩人”大喊道,语声激动高昂,仿若圣徒神圣的宣誓一般。
“乌拉!”众“爱斯基摩人”顿时齐声欢呼起来,相互拥抱狂叫着,甚至有激动的流下泪来的。
魏壹等人在旁看的面面相觑,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情绪。
“哎哟哟…….”一声*忽然在欢呼中响起,众人顿时一窒,这才似乎想起什么似的,齐齐将目光转向发声处,脸上露出古怪之色。
“那是…….”苏默看了奥利塞斯一眼,迟疑着问道。
奥利塞斯眼底闪过一抹笑意,脸上却沉痛的道:“主人,那是您忠实的使徒,尊敬的佛朗西斯科大人啊。”
啥?佛朗西斯科!苏默大吃一惊。凝神仔细看去,好吧,那硕大的身形,也就唯有胖子才能与其相提并论了。唔,果然是佛朗西斯科使徒。
“伟大的、尊贵的、无上的魔神大人,您为什么这么对您忠诚的仆人呢?是因为仆未能侍候在侧吗?这是您降下的惩罚吗?”佛朗西斯科使徒艰难的爬了起来,一时却站不起来,就那么半跪在地上,两眼满是绝望的哀怨道。
这太悲催了、太打击了有木有?自己满心欢喜的第一个冲了出来,大声的表达着自己对魔主大人的思念之情,结果,还不等话说完,却迎面先挨上一记大脚丫子。
可怜的佛朗西斯科使徒心中的悲郁,简直如同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又如那黄河之水,滚滚不绝……
何谓身心俱伤?这便是了。
苏默嘴角抽抽着,尴尬的咳了起来。“那个……咳咳,对不住啊佛朗西斯科,误伤,完全是误伤。这个……其实也怪你,唉,主要是你刚才那站位吧,那个……真的是太顺脚了,主人我实在是情不自禁啊…….”
佛朗西斯科整个人都不好了,合着这竟是自己的错吗?欢欢喜喜的出来迎接,却被一脚踹飞,只是因为站位太顺脚了……
佛朗西斯科感觉自己很可能不会再爱了。
好吧,这终归只是小插曲,并不能影响主旋律。一通热闹之后,众瑟雷斯战士被安顿到后面,自有徐家亲兵照顾。奥利塞斯和佛朗西斯科则和苏默等人进了大帐说话。
当苏默问起分开后的事情,佛朗西斯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了一通,众人这才弄明白事情的始末。
原来,当日苏默被嘉曼追着逃离后,待到佛朗西斯科清醒过来,那场伏击战也很快便结束了。而后当发现苏默失踪的事实,再到程妹妹赶到,佛朗西斯科和奥利塞斯等人便再也等不及了。
呃,事实上,是奥利塞斯等人按耐不下了。按照古老的奴隶规矩,主人若是出了事儿,奴隶便唯有一个下场,那就是陪葬。
当然,这种规矩奴隶们是不会心甘情愿的。但是当主人换成一个深受奴隶们爱戴的主人时,这种情况则又不同。往往是奴隶们会主动自杀,以求永远追随主人。
好在苏默当时只是失踪,并不是真的死亡。否则的话,怕是奥利塞斯等人会毫不犹豫的集体自杀殉葬。而同样作为苏默奴仆的佛朗西斯科,如果胆敢不这么做,那么奥利塞斯等人很可能会先杀死他,然后再自杀。
佛朗西斯科正是明白这一点,所以当机立断,果断的拉着奥利塞斯等人出发,出来四处寻找苏默。
主人肯定不会死,我们应该找到他,侍奉在他左右。这是佛朗西斯科为了自保说的话,但是却赢得了所有瑟雷斯人的认同。
就这样,他们成了第一支出来寻找苏默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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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能与苏默比肩的高手
大帐中,奥利塞斯沉稳而淡然的叙述着寻找之旅,听上去并无任何波澜。
忠诚到近乎固执的瑟雷斯人,谨守着奴隶的身份,不肯有半分谮越。在他的意识中,竟然丢了自己的主人,这实在是莫大的罪过。至于因此在寻主过程中而发生的种种困难艰险,那都是应得的惩罚,是理所应当的。
对此,佛朗西斯科大为不忿,果断将叙述权夺了过来。而在他的口中,这平淡的旅程顿时便成了丰富多彩而又惊险万分的奇幻之旅。
远超东方人的强悍体魄,使得他们这支队伍走的极远。苏默结合了他两人的描述,惊讶的发现,他们最远竟然都到了长白山脉了。
而之所以偏向了东北方向,却是因为目睹了一场罕见的龙卷风,为了躲避那可怕的天灾所致。
苏默和胖子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释然的神色。等等,胖子?胖子不是去了虎头关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好吧,这货其实是半路上又跑回来了。他总是不放心少爷这边,当时去的时候就很勉强。结果此番路上恰巧遇到了奥利塞斯他们,而跟着奥利塞斯他们一起的,竟然还有庄虎和唐猛两人。
哈,胖爷多精啊,去虎头关找草驴儿和江彬,还有谁比这两人更合适的?便是胖爷也不能比啊。所以,果断将任务推给这两人,他自己便索性跟着这帮人一起回来了。
苏默当时派胖爷出去也是无奈,这会儿既然有了更合适的人,自然也是乐见其成。
对于那场几乎颠覆了他们认知的龙卷风,他两人至今记忆犹新,却不想原来目睹这场奇迹的不单单只是他们,竟尔还有奥利塞斯等人。唯一不同的是,奥利塞斯他们只是远远看到,最终避开了。而他们,则是唯二的身临其境者。哦,不对,应该是唯三,还有个嘉曼贼秃也感受了,只不过现在却已经灰飞烟灭了。
“你们绝对想不到自己错过了什么。”胖爷唏嘘感叹着如是说道,语气中充满着惋惜之意。苏默就知道,这货又要开始显摆了。
奥利塞斯对此并无反应,佛朗西斯科却是人精儿,立即捕捉到了话中的含义,不由好奇的追问起来。
胖爷自是得意洋洋的讲述起来,他的口才可比奥利塞斯强多了,便是佛朗西斯科相对起来都略有不足。这无关口舌是否便给,却是因着东西方语言的丰富差异导致的。
佛朗西斯科听的如醉如痴,又是捶胸又是顿足的,由此看向苏默的眼神幽怨的如同空守深闺的妇人。
佛朗西斯科觉得,如果换成自己跟在魔主大人身边,绝对比那个死胖子更管用,也绝不会就这么空手而出。要知道,听上去,那个秘境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神国啊。入宝山而空回,佛朗西斯科对胖爷表示深沉的鄙视。
而之所以对苏默报以幽怨,是因为他觉得,以魔主大人一身的神通,在遇到那个叫嘉曼的僧人时,就该再多坚持会儿,等到忠诚的佛朗西斯科使徒醒过来再施展引诱之计。那样的话,跟在魔主大人身边一起去神国的,就不单单是那个没用的胖子,而是还有聪明勇敢的佛朗西斯科使徒了。
是的,在佛朗西斯科使徒的心目中,魔主大人所谓的逃走分明就是诱敌之计。也是苏默给他种下的阴影实在太深刻了,导致他一点也不相信恐怖的魔主大人会对付不了一个和尚。
苏默对此实在不知该如何表示,竟无言以对。这货是个外国佬,根本不了解华夏的神话故事。否则怎么会不明白,便是再厉害的魔头,最终都会被佛祖镇压,凄惨的不要不要的。
好吧,这事儿不能说,保持自己在属下心目中不可战胜的高大形象,才是一个合格的、有逼格的好主上,这一点不能动摇。嗯,必须不能动摇,还要想法不断加深……
当然,这御下之道,恩威并济。这逼装的……呃,不是,这威立的够了,恩也不能疏忽。于是,强大的苏魔主故作淡然的摆手抛开这个话题,转而对属下的遭遇表示关切。
胖爷在一边偷偷翻白眼,心中暗暗吐槽不已。佛朗西斯科使徒却显然很兴奋,继续手舞足蹈的讲述起来。
变幻莫测的气候、寒风雨雪的侵蚀、成群的野兽突袭,还有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的进犯,种种困苦危厄,让众人听的惊心动魄,竟不在胖爷描述的秘境探索的气氛之下。
“……我们为此付出了永远失去三个战士的代价,唉,真是太惨了。”佛朗西斯科满脸沉痛的说道。又挽起袖子,将胳膊露出来,“看,甚至连我,都因为时刻战斗在第一线而英勇流血。但是这依然不能让我退却,一直坚信必定能找到主上……”
他这么说着,脸上满满的都是忠贞不渝之色。眼神瞄啊瞄的,就差直接张口说出来,主上,你快来褒赞我吧的话出来。
众人看看那胳膊上一块指甲大小的伤疤,再看看旁边沉静不语的奥利塞斯脸上那狰狞的伤口,一时间面面相觑,竟无言以对。
苏默以手抚额,很有一脚踹出去的冲动。他喵的,人家脸上那么重的伤都没怎么着,你丫这点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小伤也敢拿出来秀,无耻也得有个限度好吧。更不要说,那伤疤一看就是陈年老伤了,你这是拿咱们都当羊枯吗?
强忍着这股冲动,他转头看向奥利塞斯,岔开话题笑道:“奥利塞斯,你们这一身打扮很犀利啊,怕是祸祸了不少的动物吧。”
奥利塞斯眼中也泛起笑意,点头道:“是的,一路来,我们杀了很多的野兽,各种各样的。有熊、豹子,还有狼,很多的狼。它们都是成群结队的,很难缠。不过也为我们提供了最多的皮毛,使得我们得以抵御住了酷寒的气候。虽然我们为此付出了三个战士的生命,但我依然认为这是值得的……”
佛朗西斯科无耻没有得逞,有些悻悻然。此时听到这儿,连忙插言道:“说起这些皮毛,还不是幸亏了聪明的佛朗西斯科提供的好办法?不然的话,单是那股子臭味不说,这些上好的皮子也都早就腐烂了,还说什么抵御严寒。”
奥利塞斯看了他一眼,淡然点点头,确认道:“是的,确实是佛朗西斯科先生提供了硝制毛皮的法子。嗯,也只是口头提点了几句,我们瑟雷斯人本也懂些这方面的知识,动手的也都是他们。”
佛朗西斯科大怒,瞪眼道:“胡说,我也有动手的。你敢对主发誓,说我没动手?”
奥利塞斯抿了抿嘴唇,点头道:“好吧,佛朗西斯科先生确实动手了,第一下就割破了指头,然后就不肯做了。所谓的受伤,便是说的那一下了。”
佛朗西斯科怒极,抓狂道:“污蔑!这是污蔑!我说的受伤是战斗中的受伤。奥利塞斯,谎言是原罪,这太可耻了!”
奥利塞斯老神在在的摇头:“我同意您的说法,佛朗西斯科先生。不过您说的战斗中的受伤,应该是在脚上吧,而且严格来说,那也不算什么伤。”
“怎么不算?凭什么不算?”佛朗西斯科气极,大声道:“我当时都不能走了,差点骨头都断了。”
“不不不,佛朗西斯科先生,您只是被动物在混战中踩了一下,又恰巧是小尾指,所以才产生了些疼痛。实际上连皮都没破,怎么能算受伤?至于说不能走了,这个,我不做评论。”
“哦天呐,你太狡猾了,奥利塞斯,你这是避重就轻,是可耻的欺骗!欺骗也是原罪!我明明被踩的很重,我觉得肯定伤到了骨头,只是我坚强的坚持了下来,那是勇敢,是一种难得的美德,应该获得赞美的。奥利塞斯,公平公正是一个骑士的准则,你玷污了他,这太可耻了…….”
“我不是骑士,只是一个战士,先生。”
“…….好吧,战士。那么战士的勇敢和正直呢?”
“先生,您是在质疑我的勇敢吗?是这样吗?我是否可以认为,这是您对我的侮辱?如果这样,我想我有必要对您提出决斗……”
“……..等等,等等,正直呢?我说的是正直,你不要以偏概全。”
“正直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格,您竟然要质疑我的种族吗?这果然是侮辱,那么,请接受我的决斗吧。”
“………”
大帐中所有人都震惊了,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两人的交锋。一个暴跳如雷,一个沉稳淡定,简直太有喜感了。
便是苏默也感觉有些错乱了。眼前的奥利塞斯还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奴隶吗?这不紧不慢的,看不出词锋竟是如此犀利。
更令苏默惊奇的是,平日里看似老实头的奥利塞斯,竟然也会耍诈。几句暗含挑拨的话语下去,便完全带偏了佛朗西斯科的节奏。这楼歪的,简直是神转换啊。
看来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合,奥利塞斯也渐渐开始真正的溶入这个团队了。放开心胸,不拘于表面虚礼,这才是真正的认可和溶入。苏默对此乐见其成,很是欣慰。
到最后离开时,两人也没掰扯清楚。当然,糊涂的其实只是佛朗西斯科一个人罢了。听着两人渐去渐远的争吵声,大帐中所有人面面相觑一会儿后,都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
胖子也是醉了,本以为当世以无耻著称者,莫过于自家少爷了。可是今天,他终于见识到了一个能与少爷相颉颃的对手了。郁闷个天的,被野兽踩到了脚也算受伤,还是连皮儿都没破的那种,胖爷觉得有必要重新调整自己的三观了。
咦,不对,等下。被野兽踩到了脚?我去,竟会被野兽踩到脚,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听上去好奇葩,内里似乎很有些故事啊。胖爷托着下巴,眼中八卦之火熊熊……
瑟雷斯战士的首先回归,顿时让人手捉襟见肘的苏默军大为缓和。至少在布防和打探消息时,变得游刃有余起来。
苏默暗暗盘算着时间,吩咐众人趁着空时在谷中建起许多木屋,又取水从外浇筑冻起来,颇有些爱斯基摩人雪屋的意思。里面生起火堆,果然温暖如春,比起单纯的木屋暖和多了,这让众人又是一番惊奇赞叹。
如此又过了三四天,营地外再次喧闹了起来。第二队人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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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龌龊
第二队人马没出任何意外,正是以庄虎、唐猛、草驴儿和江彬四人为首的虎头关分队。
确实得是分队,尼玛,足有上百号子人马。至于说之前只有十八人,嗯,扩编了,情投意合大结义,全是兄弟伙。舍了官身弃富贵,两肋插刀兄弟情啊。据说这支分队当日离开虎头关的时候,关上几位守将都哭了。
呃,别误会,那不是什么分别之泪,也不是什么感动之泪,而是因为欢喜过甚激动的泪水!
这帮瘟神,终于是要走了,这些日子以来,可算是把虎头关祸祸惨了。
成天的不是邀斗搏戏,就是呼五喝六的饮酒吃肉。按说军营之中,自有军法管束,当不至如此。但是这军法也得分人分时候,比如说战时,那绝对是军纪森严,哪个胆敢违犯一点,轻则军棍伺候,重则人头落地。
但是眼下呢,达延那边正盼着大明为他分忧解难呢,自然不会如往年那样来袭了;
而那些个小部落,却被前阵子的青巾贼啊刺客啊什么的,搞的鸡飞狗跳,一地鸡毛,这会儿但求着没人去找他们麻烦就托天之幸了,又有哪个闲的蛋疼的再来撩拨大明的神经?
那些该死的土匪、马贼已经把他们祸祸的不要不要的了,这要是再招来大明的官方力量介入,大伙儿还有活路不?各小部落每年袭扰边境是为了抢粮抢物资过冬,真当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找架打吗?
至于另一股势力亦思马因,好吧,国师大人应付达延都吃力的快要退出草原了,哪还有心思,还敢有心思来招惹大明?
所以,今年整个边关出奇的安宁。自宣府、大同一直到陕甘宁一线,都是全线无战事,彰显出一副诡异的和谐。
这种情况下,便是各边关的守将都大松了口气儿,不再那么绷紧了神经。由此,麾下军卒自然而然也就都有些放鹰,谁也不会此时较真的去执行什么军法军纪了。
这便是江彬他们有此市场的原因之一。
而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却是江彬他们的身份实在太尴尬了。你妹的,来不来的就挑出当日来关上时那面破旗子,大明出使蒙古钦差副使苏。